詠三良原文翻譯及賞析2篇

詠三良原文翻譯及賞析2篇

詠三良原文翻譯及賞析1

  原文:

  詠三良

  魏晉: 陶淵明

  彈冠乘通津,但懼時我遺。

  服勤盡歲月,常恐功愈微。

  忠情謬獲露,遂為君所私。

  出則陪文輿,人必侍丹帷。

  箴規響已從,計議初無虧。

  一朝長逝後,願言同此歸。

  厚恩固難忘,君命安可違!

  臨穴罔惟疑,投義志攸希。

  荊棘籠高墳,黃鳥聲正悲。

  良人不可贖,泫然沾我衣。

  譯文:

  彈冠乘通津,但懼時我遺。

  出仕為官居要職,只怕蹉跎好時光。

  服勤盡歲月,常恐功愈微。

  一年到頭勤效力,常恐功績不輝煌。

  忠情謬獲露,遂為君所私。

  忠情偶爾得表現,於是得寵近君王。

  出則陪文輿,人必侍丹帷。

  出門陪同在車邊,入宮服侍丹帷旁。

  箴規響已從,計議初無虧。

  規勸之言即聽取,建議從來不虛枉。

  一朝長逝後,願言同此歸。

  一旦君王長逝後,願得一道把命亡。

  厚恩固難忘,君命安可違!

  君王恩厚難相忘,君命怎能敢違抗!

  臨穴罔惟疑,投義志攸希。

  面臨墳墓不猶豫,獻身大義志所望。

  荊棘籠高墳,黃鳥聲正悲。

  草叢籠罩高墳墓,黃鳥啼鳴聲悲傷。

  良人不可贖,泫然沾我衣。

  三良性命不可救,淚水沾溼我衣裳。

  註釋:

  彈冠乘通津,但懼時我遺。

  三良:指春秋時秦國子車氏的三個兒子:奄息、仲行、針虎。三人都是秦穆公的寵臣。穆公死,三人遵穆公遺囑為之殉葬。彈冠:彈去帽子上的灰塵,即整潔衣冠,指準備出仕為官。乘:駕馭,佔據。通津:本指交通要道,這裡指高官要職。《古詩十九首·今日良宴會》:“何不策高足,先據要路津。”時我遺:即“時遺我”的倒裝句,時不我待之意。我:指三良。

  服勤盡歲月,常恐功愈微。

  服勤:猶言服侍、效勞。盡歲月:一年到頭。功愈微:功勞甚小。愈:更加。

  忠情謬(miù)獲露,遂為君所私。

  謬:錯誤,這是作為臣子的自謙之詞。獲露:得到表現。私:親近,寵愛。

  出則陪文輿(yú),人必侍丹帷(wéi)。

  文輿:華美的車子。這裡指穆公所乘之車。丹帷:紅色的帷幕。這裡指穆公寢居之所。

  箴(zhēn)規響已從,計議初無虧。

  箴規:規諫勸戒。響已從:一發言就聽從。初無虧:從不拒絕或輕視。虧:枉為。

  一朝長逝後,願言同此歸。

  言:語助詞,無意義。同此歸:一道去死。《史記·秦本紀》之《徵義》引應劭曰:“秦穆公與群臣飲,酒酣,公曰:‘生共此樂,死共此哀。’於是奄息、仲行、針虎許諾。及公薨(hōng),皆從死。”

  厚恩固難忘,君命安可違!

  “君命”句:《史記·秦本紀)載,秦穆公死,康公立,遵照穆公的遺囑,殺了一百七十四人殉葬,秦大夫子車氏三於亦從殉,共“一百七十七人”。“君命安可違”即指此事。安,怎能。

  臨穴罔(wǎng)惟疑,投義志攸(yōu)希。

  “臨穴”句:面對墳墓沒有猶豫。罔:無。惟:語助詞,無意義。疑:猶疑,猶豫。《詩經·秦風·黃鳥》:“臨其穴,惴惴其慄。”投義:獻身於大義。攸:所。希:願。

  荊棘籠高墳,黃鳥聲正悲。

  “黃鳥”句:《詩經·秦風·黃鳥》:“交交黃鳥,止於棘。誰從穆公?子車奄息。維此奄息,百夫之特。臨其穴,惴惴其慄。彼蒼天者,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良人不可贖,泫(xuàn)然沾我衣。

  不可贖:不能挽救贖回。語本《詩經·秦風·黃鳥》:“彼蒼天者,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泫然:傷心流淚的樣子。《韓非子·外儲說右上》:“公泫然出涕曰:’不亦悲乎!’”

  賞析:

  奄息、仲行、針虎三人合稱“三良”,都是傑出的人才,他們為秦穆公殉葬,歷代多有詠“三良”的詩文。《左傳·文公六年》:“秦伯任好卒,以子車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針虎為殉,皆秦之良也。國人哀之,為之賦《黃鳥》。”《詩經·秦風·黃鳥》就是秦國人民為哀悼“三良”及一百七十多個無辜犧牲者而創作的,表示了對殘暴統治者的控訴與譴責。陶淵明的這首詩,則完全稱讚三良的行為,其目的顯然不在詠史,而是借詠三良之事,表彰張褘不肯毒死零陵王而自飲毒酒先死的盡忠行為。

  全詩可分五個層次,每四句為一層。前面三個層次描述了“三良”怎樣由貪仕而一步一步地走向誓願追隨君主於地下的,說“三良”終年殷勤服侍秦穆公,因而受到寵愛和信任,為了不忘厚恩,“三良”實踐諾言,心甘情願為秦穆公殉葬。第四層次讚頌了三良赴死的高義,這與陶淵明的“士為知己者死”的節義觀是有關的。第五層次,詩人表達了《詩經·秦風·黃鳥》同樣的悲憫。結尾說“泫然沾我衣”,其原因除了為三良的死而悲傷,為三良的忠情謬露(本不該流露,仕途險惡,伴君如伴虎)而遺憾外,恐怕更多的.是對那慘絕人寰、滅絕人性時代的譴責,為良人的愚忠而悲哀。

  從整體上看,作者是從仕途可畏這個角度來吟詠三良的。蘇軾的《和陶詠三良》“仕宦豈不榮,有時纏憂悲。所以靖節翁,服此黔婁衣”最得此詩主旨。

詠三良原文翻譯及賞析2

  詠三良

  柳宗元〔唐代〕

  束帶值明後,顧盼流輝光。

  一心在陳力,鼎列誇四方。

  款款效忠信,恩義皎如霜。

  生時亮同體,死沒寧分張。

  壯軀閉幽隧,猛志填黃腸。

  殉死禮所非,況乃用其良。

  霸基弊不振,晉楚更張皇。

  疾病命固亂,魏氏言有章。

  從邪陷厥父,吾欲討彼狂。

  譯文及註釋

  譯文

  衣冠整潔的三良正遇上明君秦穆公,他們才高志大,一顧一盼都光彩四射。他們竭盡全力輔助朝政,使秦國與列國鼎足而立,受到四方稱頌。三良效忠穆公懇切殷勤忠誠不二,君臣間恩禮情義就像秋霜般潔淨。穆公在生時同三良就像一個人一樣,死了也不肯同三良分身。壯士之軀埋閉在幽深墓道,勇猛之志只得填充在棺木中。人死陪葬不是禮義之舉,況且還是用他的忠信良臣!霸主的基業於是乎衰敗不振,而晉楚的國勢趁此壯大興隆。魏武子之所以不從父命,以人為殉,是認識到父親被疾病搞迷亂了,遺命不需要遵從。康公遵從非禮的殉葬作法,陷入父皇陷阱,我想揭竿而起討伐那昏庸的秦康公。

  註釋

  秦穆公卒,以子車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針虎為殉,皆秦之良也。明後:明君,謂秦穆公。幽隧:墓道。黃腸:蘇林曰:以柏木黃心致累棺外,故曰黃腸,指棺木。張皇:張大、擴大。從邪:指殉葬之作法。彼狂:指秦穆公子康公。

  賞析

  “三良”事最早見於《詩經·秦風·黃鳥》。據《左傳》魯文公六年載,“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車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針虎為殉,皆秦之良也。國人哀之,為之賦《黃鳥》。”此後史家、詩人對秦穆公殺害三良一事的評論便絡繹不絕,有對具體史實進行加工的,如東漢應劭認為秦穆公與三良約定同生共死,三良自願殉葬;有由此探討君臣關係、個體生命價值的,如陶淵明、蘇軾等等。

  柳宗元《詠三良》詩意可分兩層來分析。前十句為第一層,是就三良來說。詩人以飽蘸熱情之筆,刻畫了三良一心報國、忠君以死的義士形象。應該說,這與《黃鳥》一詩的記載是相違背的。《黃鳥》首章雲:“交交黃鳥,止於棘。誰從穆公,子車、奄息。維此奄息,百夫之特。臨其穴,惴惴其慄。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清馬瑞辰曰:“詩以黃鳥之止棘、止桑、止楚,為不得其所,興三良之從死,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黃鳥所宜止,《小雅·黃鳥》詩‘無集於桑’是其證也。”馬說甚是。詩中描繪三良死前是“臨其穴,惴惴其慄”,全無視死如歸的氣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證。不過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漢末王粲《詠史詩》論三良之死曰:“結髮事明君,受恩良不訾。臨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隨?……人生各有志,終不為此移。同知埋身劇,心亦有所施。”認為他們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詩對照,無論是“束帶值明後”與“結髮事明君”的細節描繪,還是“生時亮同體,死沒寧分張”與“人生各有志,終不為此移”的死亡價值判斷,其相似之處都是驚人的。究其原因,王粲《詠史詩》作於漢獻帝建安十六年隨曹操西征馬超歸途中,其時王粲效力於曹氏不久,故宣揚“士為知己者死”的精神,認為三良從穆公而死乃忠義之舉。而柳宗元《詠三良》則是借史事來抒己之懷抱,既有對在朝為官時崢嶸歲月的回憶,又有對憲宗者流打擊王叔文政治集團行為的討伐。其《讀書》一詩云:“幽沈謝世事,俛默窺唐虞。上下觀古今,起伏千萬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籲。”《詠史》之詠歎燕昭王、樂毅,《詠三良》之批判秦康公,無不是由讀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詩云:“少時陳力希公侯,許國不復為身謀。”順宗重用王叔文集團,劉禹錫、柳宗元等人積極參政,使得“人情大悅”,政局為之一新。“生時亮同體,死沒寧分張”,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寫照。

  然而若撇開柳宗元《詠三良》詩的政治隱喻不談,而就其對君臣關係的討論來看,不得不說此詩的深刻性和陶淵明的同題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詩雖亦有“出則陪文輿,入必侍丹帷。箴規向已從,計議初無虧”的描述,但“忠情謬獲露,遂為君所私”與“厚恩固難忘,君命安可違”的議論,則深刻揭示了為人臣子的無奈與悲哀。事君以忠,為君所賞,本是做臣子的價值體現,但若過於忠誠,連同身家性命都被國君據為己有,那麼結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淵明說“忠情謬獲露”,“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與其對臣子的控制緊緊聯絡在一起,“君命安可違”實乃“君命不可違”。他對君主專制下的臣子的個人價值進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國之公器,非國君的一己之私,更何況人本身又具有獨立存在的價值。這直接啟發了蘇軾《和〈詠三良〉》“我豈犬馬哉?從君求蓋帷”中洋溢的對個體獨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殺身固有道,大節要不虧”中對為人臣子原則的揭櫫。宗元《詠三良》詩在這一點上,和陶淵明相比是一個倒退。

  《詠三良》詩的後六句為第二層,是就秦康公來說。秦穆公命令三良為自己殉葬,這在禮儀上是不合的,朱熹即雲:“史記秦武公卒,初以人從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與焉。蓋其初特出於戎翟之俗,而無明王賢伯以討其罪。於是習以為常,則雖以穆公之賢而不免。”在中原地區人看來,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極其野蠻的行為,又何況其中還有國家的賢才。穆公死後,秦國的東征有所緩慢,晉、楚相繼稱霸,這和穆公以賢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關係。《左傳》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為盟主也宜哉,死而棄民。先王違世,猶詒之法,而況奪之善人乎?……今縱無法以遺後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難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復東征也。”宗元所論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圖並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藉此討伐穆公的繼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與魏顆進行比較。《左傳》魯宣公十五年記載:“魏武子有嬖妾,無子。武子疾,命顆曰:‘必嫁是。’疾病則曰:‘必以為殉。’及卒,顆嫁之,曰:‘疾病則亂,吾從其治也。’”魏顆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間選擇了改嫁父妾的做法。這樣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罵名。可是在史書有關三良殉死的記載中,卻沒有康公的聲音,甚至讓人感覺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顯是錯誤的,倘若三良從死並非出於自願而是脅迫所致,康公命令他們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親殘暴的遺命付諸行動,而且還可贏得人心,加強自己的統治基礎,甚至可以繼續父親的東征事業。在這種情況下,康公如果選擇沉默,即是承認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礎上立論的。應該說宗元的立論角度是頗為新穎的,然而倘若仔細研究,則會發現宗元的論證恰恰是偏頗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國的風俗與中原地區不同,以人殉葬是習以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為是合乎舊俗而有違於情理,沒有與時俱進。宗元對秦國當時舊俗似乎沒有注意到,沒有把穆公父子的行為放到特定的環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與魏顆面對的情況是不同的:魏顆面臨著兩種選擇,即既可以執行武子神智清醒時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執行其父神智不清時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種選擇,在“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論語·學而》)的春秋時期,康公執行父命乃被動行事,無可厚非。當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盡孝而不顧國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終毀了父親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討伐他也是對的,這表現了宗元的人道主義精神和時代的進步。不過宗元說“吾欲討彼狂”,稱康公為狂亂之人,大加討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蘇轍以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從其言而不改,其亦異於魏顆矣。故黃鳥之詩交譏之也。”與宗元一樣,蘇轍對康公的處境似乎沒有明察,自然也談不上“瞭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詩的寫作意圖而言,如前所述,此詩是借討伐康公來討伐唐憲宗。柳宗元認為康公與憲宗的共同點是“從邪陷厥父”。這裡,他又犯了一個邏輯上的錯誤。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錯誤的,康公如果改變父命,這無疑是正確之舉。可是現在宗元以憲宗來類比康公,就詩歌本身來說,應該是責備憲宗沒有改變父親錯誤的命令,但實際情況是憲宗改變了在宗元看來是正確的命令,因為他把順宗朝幾乎所有的變革措施都廢除了,並且殘酷打擊了所有運動參與者。所以宗元把憲宗和康公相類比是錯誤的。

  柳宗元

  柳宗元(773年-819年),字子厚,唐代河東(今山西運城)人,傑出詩人、哲學家、儒學家乃至成就卓著的政治家,唐宋八大家之一。著名作品有《永州八記》等六百多篇文章,經後人輯為三十卷,名為《柳河東集》。因為他是河東人,人稱柳河東,又因終於柳州刺史任上,又稱柳柳州。柳宗元與韓愈同為中唐古文運動的領導人物,並稱“韓柳”。在中國文化史上,其詩、文成就均極為傑出,可謂一時難分軒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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