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代理發行公益醫保證的合同範本

個人代理發行公益醫保證的合同範本

  甲方:____省公益醫保發展管理中心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乙雙方以自願、平等、互惠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為前提,以發展我省公益醫保事業,增加乙方的經濟收入,拓寬我省醫保和就業渠道,為建設小康社會作貢獻為共同目的,就乙方代理發行甲方的"公益醫保證"事宜,簽定此協議。

  第二條乙方按照甲方個人發行"醫保證"的資格要求,如實提供自己的身份證明或低收入證明等有效證明,填報:"醫保證專、兼職發行員申請表",接受培訓,培訓合格,辦理"醫保證發行工作證",取得發行資格。

  第三條乙方獲得發行資格後,給甲方交納"醫保證"預付款元(或甲方認可的擔保),領取相應數量的空白"醫保證"、發行報表和宣傳資料,然後即可在所在地開展發行工作,並根據發行量結算發行費。

  第四條乙方的工資實行的是零工資制,勞動報酬及發行費用是發行費。甲方按照先發行後結算的原則給乙方結算發行費。分別是:a型發行費每證元;b型元;c型元;d型元;e型元。甲方每月的15日之前根據乙方上個月的實際發行量給乙方結算。

  第五條乙方每三天向甲方報一次已發行"醫保證"的"存根聯、複核聯"、對應現金和"發行報表",以保證甲方能夠及時上報投保並輸入服務資訊,保障購證人的權益及時兌現。沒有發行則實行零報告。遲報、漏報一次警告,兩次扣發遲報、漏報對應金額的50%的發行費;三次不報則按照"醫保證"的最高面值扣預付款或發行費,並解除合同,取消發行資格。

  第六條乙方須嚴格按照"醫保證"的發行規定和麵值價格發行,發現折價發行則扣除預付款和未結算的發行費,並解除合同,取消發行資格。

  第七條乙方接受甲方因需要採取的關於發行價格,發行費,發行辦法等調整政策,同時,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部門的有關政策。

  第八條乙方在工作中須自覺維護甲方的權益和聲譽,如發現乙方有損害甲方權益和聲譽的行為,或者乙方因違規發行受到持證人司法追究或其它司法追究時,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保留進一步維權的權利。

  第九條乙方作為甲方的兼職發行員,與乙方是合作關係,乙方的社會統籌,養老、失業、醫療保險、依法納稅等事宜由乙方自理,乙方在社會上的一切行為是乙方的`個人行為並由個人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條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解答購證人提出的有關問題,對於因為不能兌現服務承諾的持證人,甲方有義務退證。

  第十一條乙方因故需要解除本合同,放棄發行資格,須提前30日以文字形式告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協議和發行"醫保證"等的有關規定,交回證件和有關資料的情況下,甲方負責在5個工作日內退還全部預付款,結算全部未結算的發行費。

  第十二條甲方為"醫保證"的合法性、有效性負責,為兌現"醫保證"規定的服務內容負責。

  第十三條本協議的有效期為一年,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簽字生效,有效期滿如果甲乙雙方沒有異議時可順延一年。本協議生效期間甲乙雙方如發生分歧,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可交仲裁機構仲裁。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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