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的採購合同

材料的採購合同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名稱、品牌、規格、數量、單價 (以訂料單為準)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肆拾伍萬元整 第二條 產品的質量標準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方法、運輸方式 (1)乙方送貨

  (2)現場卸貨由乙負責

  第四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以訂料單價格為準。在合同期內,如遇交易產品市場價格發生較大變化,幅度超過±10%時,雙方協商適當調整價格。

  2、產品貨款的結算: 乙方出具發票,甲方按發票金額以支票形式結算

  第五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 2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20 %的違約金。

  3、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4.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

  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電 話: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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