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工程勞務合同

電力工程勞務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專案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參照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勞務協議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專案

  (1)工程專案名稱:安寧園區鈦材加工園一期廠房10kV配電工程

  (2)工程地址:攀枝花市鹽邊縣安寧園區

  (3)承包內容:新立電杆5基,電杆採用φ230×15米,電杆基礎採用C20砼澆築;架設10kV線路0.310公里(導線採用架空絕緣導線JKLYJ-10kV-240),安裝智慧遠端費控表1只、專變採集終端1臺;安裝10kV成套配電櫃5面、400V配電櫃9面、直流屏1面;安裝10kV組合式高壓計量箱,安裝500KVA變壓器一臺,低壓配電櫃安裝,安裝800KVA變壓器一臺(利用原有800KVA變壓器,將原變壓器及低壓配電櫃移位新建配電房內),製作戶外電纜頭1套,製作戶內電纜頭2套,專案涉及的各內標識製作安裝,空洞封堵、裝置接地製作安裝遙測,負責將高壓線安裝至低壓配電櫃。

  (4)工程專案期限: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

  二、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勞務包乾價:13000元(大寫:壹萬叄仟元整)

  (2)付款方式: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7個工作日內付清工程勞務款。

  4. 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的安全、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影印件存檔保管;乙方人員、技術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並按照現場管理規定。

  (3)有權制止乙方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等不安全行為,督促其及時改正,必要時可終止其工作。對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和損失,有權按規定扣除安全風險抵押金。

  (4)嚴格執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制度,負責乙方的辦票工作,督促乙方按票執行。

  (5)施工所有材料除混凝土外,其餘材料由甲方運到施工現場。

  5. 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落實本勞務作業相關的.防火、防坍塌、等安全防範措施。

  (2)按約定為作業人員配備合格、規範的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執行電氣安全工器具、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措。

  (3)臨近帶電裝置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4)動火制度,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和防火措施。在已受電、投運區域施工,落實裝置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5)工程開工後,應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定,停電、帶電工作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對施工過程的裝置、人身及危害他人的裝置、人身安全負完全責任,(包括誤入帶電裝置和線路)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6)應每天檢查工器具檢測日期是否過期,過期的工器具由乙方自檢,如不按照規章制度要求,使用過期工器具被上級領導檢查違規使用工器具和罰款等損失,由乙方負責;

  (7)嚴格按照工程設計施工圖及國家有關驗收規範,精心組織、文明施工,確保施工質量和工期;

  (8)工程施工需要停電,必須履行工作票制度。否則所造成的後果一切由自己負責;

  (9)負責工程竣工驗收,如不按照施工圖紙施工造成返工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7. 需要補充協議內容: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可獨立於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

  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範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5)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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