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購銷合同範本(精選5篇)

醫藥購銷合同範本(精選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醫藥購銷合同範本(精選5篇),歡迎大家分享。

  醫藥購銷合同1

  甲方(需方):

  乙方(銷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藥品達成如下協議:材料價額

  二、質量標準:藥材規格執行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按嚴格的質量標準向甲方交送藥材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藥材合格率達到國家規範要求。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倉庫提貨,運費,上、下車費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憑合同和甲方收貨人出據的證明發貨。乙方墊付的款項,隨同藥材價款一併結算。

  五、甲乙雙方必須按如下期限提(供)貨:年月日前提供完整的現貨甲方逾期提(收)貨的。乙方有權處理該貨,並不免除甲方責任。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年月日前付定金元;

  2、採取先匯款後結算方式:甲方按購藥材總金額分期先匯款。年月日前匯元;年月日前匯餘下款項總共元;

  七、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償付退(或拒收)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逾期提貨的,每天償付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1%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管費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2%的違約金。

  乙方責任:

  1、不能交貨的,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1%的違約金。

  2、所交藥材質量,規格不符合同規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要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八、本合同一式2份。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醫藥購銷合同2

  買受人(簡稱:甲方):

  出賣人(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採購檔案及藥品集中採購代理機構向乙方發出的成交候選通知書,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具體協議。

  藥品品種,數量,價格

  採購藥品品種和數量:甲方向乙方所採購的藥品品種,劑型,規格,數量等詳見藥品成交品種買賣電子訂單。

  藥品的價格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提交藥品的價格必須是不高於成交候選通知書中確認的價格,本價格為甲方的入庫價格。

  成交藥品臨時最高零售價格執行期間,遇國家或省價格主管部門下調價格或其他情況時,對未供貨部分,甲乙雙方可協商調整供貨價格。

  質量標準

  乙方交付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最新藥典或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標準,並與供應時的承諾相一致,附有該藥品生產企業同批號的出廠藥品檢驗記錄或合格證,以備驗收檢查。

  藥品有效期

  乙方交付藥品的有效期應與檔案中規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乙方所提供藥品的有效期不得少於12個月;特殊品種雙方另行商定。

  包裝標準

  乙方提供的全部藥品均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有一份詳細裝箱數量單和該藥品生產企業同批號的出廠藥品檢驗記錄或合格證(進口藥品應提供進口藥品註冊證和口岸藥檢所的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影印件,並加蓋經營企業公章)。如為拼裝箱件,箱內應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種藥品數量

  單和藥品質量證明材料影印件,並加蓋配送企業公章。

  特殊要求:

  配送服務

  配送由乙方提供或組織提供,乙方按合同要求對甲方提供或組織配送服務,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貨通知為準。原則上在乙方收到供貨通知後36小時內送達,屬急救及加急供貨的應在4小時內送達。(具體做法見第十一條)

  伴隨服務

  乙方應甲方要求提供或組織提供下列伴隨服務:

  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對進貨驗收時發現的破損,有效期少於12個月或不符合特殊約定期限的藥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裝的藥品及時更換;

  驗收方式:

  在甲方指定地點(甲方醫療服務範圍內)為所供藥品的臨床應用免費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

  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採購成交藥品品種;除本條第四項規定外,甲方不得采購其他非成交藥品替代成交品種。

  甲方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按實際入庫的藥品數量及時結算貨款;並在貨,票驗收後60日內結清貨款。

  甲方在接收藥品時,應於當日對藥品進行驗收入庫,對乙方提供的藥品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品種,數量,質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交付的藥品不符合質量標準(以省,省轄市藥監部門的檢驗結果為準)或延期交貨等不按合同約定交貨時,可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該藥品的供貨;並可以另行採購替代藥品;同時將選擇的替代成交藥品名稱,價格,數量清單或另行採購替代藥品的協議,在七日內由甲方送徐州市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管理辦公室和藥品集中採購代理機構各一份備案。(具體做法見第十一條)

  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藥品品種,數量,質量要求和期限,配送或組織配送成交藥品並提供伴隨服務。

  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成交藥品時,不存在該藥品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等智慧財產權方面的爭議,如產生爭議由乙方自行處理和承擔責任。

  未經徐州市藥品集中集中招標採購管理辦公室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不得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乙方供應藥品在醫院使用過程中,因受舉報,抽檢等檢查出現質量問題,屬於生產經營企業責任的,被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罰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違約責任

  乙方提供的藥品不符合合同約定質量,期限等要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損失。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乙方每延誤7日,履約保證金為遲交藥品貨款的5%,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乙方在支付履約保證金後,甲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義務的,還應當履行應盡義務。履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損失。

  除本合同第七條第四項約定的原因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採購其他品牌的非成交藥品替代成交品種,應按不履行本合同的藥品金額或所替代成交藥品同數量金額的5%向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另行賠償損失。

  甲方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支付貨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甲方每遲延支付7日,履約保證金為未支付貨款金額的5%,直至甲方支付應付貨款為止,但履約保證金最高不超過未支付貨款金額的50%;當甲方未支付貨款金額達到本合同約定金額的50%時,乙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終止合同,同時書面向徐州市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管理辦公室報告。

  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一採購週期止。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合同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提交徐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約定事項:

  成交藥品臨時最高零售價格執行期間,遇國家或省價格主管部門下調後的零售價格低於採購臨時最高零售價時,對未供貨部分,甲方委託徐州市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管理辦公室統一與乙方協商調整成交供貨價格。

  乙方的供應,以甲方在江蘇省藥品採購及監管平臺上傳送的電子訂貨單為準。

  甲方在無法獲得乙方正常供貨,且無其他成交候選品種可替代時,應按規定程式申請備案採購。

  其他約定:(由甲乙雙方填寫)。

  附則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供應人因採購人提前回款,採購量較大等原因,經雙方協商可以簽訂藥品買賣合同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不得違背採購檔案及本合同的實質性內容。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時,由甲方在七日內將補充協議,報徐州市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管理辦公室。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藥品集中採購代理機構和徐州市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管理辦公室各一份。

  對故意違反本合同約定和訂立,履行合同中的違法行為,當事人應及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書面報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醫藥購銷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醫療機構)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銷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XX年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限價競價陽光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為確保藥品網上交易的順利進行,明確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須根據乙方在廣東省醫藥採購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所提供的'藥品資訊,以網上採購的形式採購以下藥品(見附表),甲方透過藥品網上交易系統向乙方傳送訂單通知,乙方據此供貨;雙方確認後的訂單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乙方對甲方透過平臺發出的訂單通知,自甲方發出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必須確認。

  第二條乙方須按購銷合同採購藥品一覽表向甲方供應藥品(見附表)。

  第三條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藥品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關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等方面的權利的要求。

  第四條乙方所供應藥品的質量應符合國家藥品相關標準,藥品包裝、質量及價格須與入圍品種的掛網資訊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藥檢報告書,並將藥品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五條供貨期限

  乙方應自確認甲方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交貨,最長不超過兩個工作日;急救藥品乙方應在4小時內送到。

  第六條供貨價格與貨款結算

  (一)供貨價格:按平臺所公佈的採購價格執行,該價格包含成本、運輸、包裝、伴隨服務、稅費及其他一切附加費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政策性調價,按平臺更新後的價格執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藥品。

  (二)貨款結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藥品之日起最遲不得超過60日進行貨款結算。

  第七條藥品驗收及異議

  甲方對不符合質量、有效期、包裝和訂單數量要求的藥品,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應對不符合要求的藥品及時進行更換,不得影響甲方的臨床應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產品失效或質量下降的,後果自負。

  第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透過平臺以外途徑購買替代掛網入圍藥品,承擔違約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收貨或違約付款的,應當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以上兩種情形,乙方有權向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確認甲方發出的訂單通知後拒絕供貨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乙方所供藥品因藥品質量不符合有關規定而造成後果的,按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以上兩種情形,甲方有權向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

  第十條不可抗力

  合同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不可抗力”係指那些合同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合同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透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由於藥品生產企業關、停、並、轉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並提供省級以上藥監部門證明,雙方可以解除就該藥品訂立的合同,合同如需變更,須經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

  按《20XX年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和《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限價競價陽光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執行。仍然無法確定的,經雙方共同協商,可根據以上兩個檔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內發生的有關網上交易的各項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從年月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代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授權代表(簽名):

  簽章日期:年月日簽章日期:年月日

  醫藥購銷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同意按照下面的條款和條件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定義

  1.“甲方”是指遼寧省縣級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有企業(含國有控股企業)等所屬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

  2.“乙方”是指藥品生產企業或藥品生產企業委託配送的經營企業。

  3.“合同”是指甲、乙雙方按照藥品購銷合同格式簽署的協議,內容包括:

  3.1《遼寧省2009年度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招標檔案》;

  3.2《遼寧省2009年度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投標檔案》;

  3.3中標通知書;

  3.4其他相關檔案。

  4.“伴隨服務”是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承擔的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和合同中規定乙方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二、品種、規格及數量

  詳見附件:《遼寧省20xx年度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合同藥品明細表》。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使用的所有藥品(不包括血液製品、一類和二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和放射性藥品等少數品種及中藥材和中藥飲片等)必須從公佈的中標藥品目錄中選購,並優先採購醫保目錄內藥品,不得采購中標目錄外的藥品。

  2.如選擇某生產企業的藥品,則應當為其委託的經營企業開戶。

  3..原則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乙方配送的在合同約定的數量、金額和時限範圍內的合格藥品。如有變化,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發現乙方在藥品集中採購活動中的違法違紀行為,應當及時向所在地藥品集中採購監督管理機構舉報。

  5.遵守法律、法規的其他相關規定。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中標藥品目錄所註明的藥品質量和價格向甲方供應合格藥品,並保證藥品的質量。

  2.對甲方的訂單應及時響應,保證甲方所需藥品配送到位。及時對網上採購單確認、發貨及到款確認。藥品的配送應做到:急救藥品4小時內送達,一般藥品24小時內送達,最長不超過48小時,節假日照常配送。

  3.已中標的品種,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採購週期結束,不得自行棄標和不予供貨。

  4.不得在銷售藥品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利用財物或者其他方式進行商業賄賂。

  5.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對當事人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舉報。

  6.遵守法律、法規的其他相關規定。

  五、有效期

  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提供的藥品均應為合理最長有效期內,有效期至少不低於12個月。

  六、專利權

  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乙方所提供的藥品時,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的起訴,否則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

  七、包裝

  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藥品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額外包裝不得另行收費。

  八、付款

  自收到發票之日起,180天后陸續回款。

  九、配送

  配送由乙方負責。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甲方的採購合同及批次採購合同為準。

  十、伴隨服務

  1.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一項或全部服務:

  1.1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1.2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1.3對發現的破損、近效期藥品或其它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

  1.4在甲方指定地點為所供藥品的臨床應用現場講解或培訓;

  1.5其他乙方應提供的相關服務專案。

  2.如果乙方對可能發生的伴隨服務需要收取費用,應在購銷合同中註明。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購銷合同甲方規定的時間配送藥品並提供伴隨服務。

  2.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礙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核實,並由甲方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延期應透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並重新簽署。

  3.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誤期賠償費和/或終止合同。

  十二、爭議的解決

  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解釋。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自存檔一份、一份由甲方交屬地衛生部門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醫藥購銷合同5

  甲方(需方):xxx公司

  乙方(供方):吉林萬通藥業集團藥品經銷有限公司

  為規範我公司藥品採購行為,保證藥品及時供應,保障人民用藥安全有效,根據《合同法》、《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購銷協議:

  一、供方必須是證照齊全具有合法經營資質的企業,並向需方提供加蓋單位紅印章的《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影印件、《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影印件、《營業執照》影印件、業務員的法人委託書原件、被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及其它相關資料等,供需方存檔備查。需方應向供方提供加蓋單位印章的相關企業資料影印件。

  二、供方只能向需方供應規定許可經營範圍內的藥品,如供方超範圍向需方提供藥品,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三、供方要對提供的藥品質量負責,向需方提供的藥品應符合國家藥品標準。供方所提供的藥品凡因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如抽檢不合格、藥害事件等後果,概由供方承擔。如因需方儲存和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自行負責。

  四、供方提供的全部藥品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避免汙染,需冷藏的藥品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按國家規定使用冷鏈裝置,以防止在轉運過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抵達需方。否則,為此而給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五、需方要求供方遵守以下供藥原則:1、不得供應“三無”藥品;2、不得供應假冒廠牌和商標及無出廠合格證的藥品:3、不得供應即將變質或生產日期較久的藥品;4、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不得供應有效期少於8個月的藥品;5、不得供應不符合包裝標誌有關規定和儲運要求的藥品。

  六、供方提供藥品時,須向需方提供加蓋供方印章的《藥品檢驗報告單》和銷售票據,且各項內容與該批次藥品相符。

  七、供方須按需方購藥計劃的藥名、規格、數量、產地等要求供應藥品,否則需方有權全部或部分拒收。

  八、需方憑供方藥品清單票據(清單內容與實物相符),經需方驗收員驗收符合規定要求後方可辦理入庫手續。藥品驗收過程中若發現破損等不合格藥品,由供方負責賠償或扣除供方藥款。

  九、需方須按雙方議定的結款方式按時支付供方貨款;需方不得將藥品銷往其他省份或地區(只限本省地區銷售);需方須向供方提供協議藥品詳細流向,並提供書面材料;需方按供方指定市場批發價格銷售協議藥品。

  十、供方與需方必須簽訂藥品購銷合同生效後方可發生業務,且須在需方鋪墊萬元資金作質量擔保金。供方人員不得以需方名義銷售協議以外的其他藥品,否則需方不予返還質量擔保金且供方承擔相應責任。如無違規行為則合同期滿後需方全額返還供方鋪墊的質量擔保金。

  十一、需、供方在業務往來過程中因受政策等原因所限,雙方不能合作,則應依法終止合同及業務往來。

  十二、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供方、需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需方名稱:(蓋章)xxx限公司供方名稱:(蓋章)吉林萬通藥業集團藥品經銷有限公司

  需方地址:xxx供方地址:吉林省通化市萬通路66號

  需方法人代表:xxx供方法人代表:潘巍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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