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貸款合同範本(通用6篇)

小額貸款合同範本(通用6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額貸款合同範本(通用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額貸款合同1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小額貸款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小寫:)。

  二、借款用途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為月利息%,按月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收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小額貸款合同的附件,與本小額貸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轉賬的方式將所借款項打入乙方賬戶。

  借款人使用者名稱:

  賬號:

  開戶銀行:

  六、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負。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借款。

  3、乙方還款保證人(丙方)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費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並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的違約責任。

  3、當甲方認為借款人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償還能力之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應及時返還,借款人及保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辯。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小額貸款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小額貸款合同2

  貸款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儲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援自己的主張。

  乙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已經審查批准,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貸款人民幣_________元,發放給乙方。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並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註小寫,並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第二條借款的利息為_______。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第三條貸款期限

  乙方對貸款使用期限為_______年,貸款期限自簽訂貸款合同之日起計算。貸款本金分兩次發放,第一次從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到位,第二次在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到位,每次發放金額各佔貸款總額的50%。簽訂合同_______年之日歸還貸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歸還貸款本金,將由擔保方即丙方負責還款。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第四條甲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乙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乙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

  第五條甲方應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個月內,按期按合同規定數額向乙方提供貸款。

  第六條保證

  (一)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二)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三)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四)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乙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七條罰則

  如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開展業務,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他資料不真實,或者有違反合同有關條款行為,甲方將向乙方發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後,乙方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不能糾正時,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發放的全部貸款,並要求乙方按商業貸款計算利息(時間自收到貸款之日開始計),並收取每天貸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如乙方在發生上述情況時拒不執行合同,甲方可依據情況,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且將由丙方承擔歸還貸款本金、商業利息和罰金,若丙方拒不執行,將接受經濟、法律、行政的處罰。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定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經甲方批准,不可延長貸款期限和更改經營專案,如違反合同規定,將按照合同第七條處罰。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變更本合同的條款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和丙方,並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和丙方,並就合同解除後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是歸還全部貸款本金。

  (五)在規定貸款時間內,乙方因不可抗力發生改變經營方式、出兌或停業等情形時,乙方應歸還貸款本金,若乙方不能還款,應由丙方負責還款,違約責任見第七條。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時,應在變更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其他兩方,否則將按惡意違約處理,按第七條罰則處理。

  第九條爭議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儲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援。

  第十條本合同後附擔保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擔保合同相牴觸時,由甲方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影印件,而且影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小額貸款合同3

  甲方:

  乙方:

  第一章貸款第一條貸款種類:農戶貸款

  第二條貸款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圓整。

  第四條貸款期限: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五條貸款利率;本合同利率執行基準利率%(上下)浮%執行。貸款期限在年以上的,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於下一年度的公曆月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不在另行向借款人發書面通知。

  第六條罰息利率;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部分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約定的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罰息計算期間自逾期之日起至應付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上調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罰息利率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相應上調。

  第七條貸款人將款項發放至借款人開立的指定銀行賬戶內,戶名:賬號:

  開戶銀行。

  即視為貸款人履行了本合同項下提供貸款的義務並且借款人已經收到了貸款人提供的貸款,借款人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情況下的、因該筆貸款而產生的所有債務的償還義務。

  第八條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的先決條件包括:

  (一)貸款人要求提供的檔案(包括但不限於發放貸款前需借款人提供的資金支付計劃,或者{貸款受託支付通知書}及交易合同等與貸款支付相關的交易背景資料),借款人已全部提供,並且其所載明的情況沒有變化,並且該等檔案持續有效,或者借款人已就發生的變化作出令貸款人滿意的解釋和說明:

  (二)借款人已填妥與本次提款有關的借據,貸款憑證。借據,貸款憑證。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等具體貸款條件與借據,貸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至時,以借據,貸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三)借款人須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辦妥與本貸款及貸款專案有關的政府許可、批准、登記及其他法定手續;若貸款人要求,還應辦妥本合同的公證手續;

  (四)若本合同項下貸款有擔保,借款人應確保根據貸款人要求辦妥擔保合同及擔保物的公證,登記和,或擔保物的保險等法律手續,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五)借款人未發生本同所列之一約事件;

  除非滿足上述先決條件,否則貸款人無義務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第九條貸款擔保:本和同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涉及抵押擔保的另行簽訂抵押合同。

  第十條貸款償還:

  (一)還款原則。貸款人有權依據法律法規、財政部及人民銀行的相關規定決定貸款償還的扣款順序。還款方式:□利隨本清、□按月還息到期一次還本,□按季還息到期一次還本。

  (二)如果借款人由於自身原因未能及時向貸款人償還貸款本息的,借款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章保證

  第十一條本合同中約定的保證人自願為借款人因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所產生的全部債務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保證向貸款人履行還款義務。

  第十二條保證擔保的範圍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複利及罰息)、違約金、損害賠賞金、貸款人實現貸款項下債權及本合同項下保證擔保權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公證費等)和所有其他應付款項。

  第十三條保證人在此無條件地並不可能撤銷地向貸款人保證: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貸款人有權向保證人發出還款通知,保證人在接到貸款人的通知之日起十日內即應按通知中所載明的償還金額、方式向貸款人支付該等款項。

  第十四條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貸款人無需事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出付款要求或對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或採取任何其他措施以實現債權,即可直接要求保證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如貸款人針對貸款還享有其他擔保權利的保證人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要求貸款人先行行使其他擔保權利。

  第十五條保證人宣告與承諾如下:

  (一)保證人具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並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二)保證人已仔細閱並完全瞭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內容,保證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願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如保證人為法人,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署本合同經過合法的授權。

  (三)保證人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檔案、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四)保證人簽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發反保證人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以及適用於保證人的任何法律和法規。

  (五)目前並不存在任何涉及保證人或其財產的、並將會對保證人的財務狀況或保證人根據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的能力構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

  (六)如有涉及保證人或其財產的任何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保證人應立即將詳情通知貸款人。

  (七)保證人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損害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的行為。

  (八)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保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處置其主要財產,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設定第三人權益、對外投資、公司分立等,以至於影響保證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

  (九)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債務尚未完全清償前,保證人將不會就其已向貸款人履行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向借款人追償或主張權利。

  (十)保證人向貸款人進一步陳述、保證並承諾,前述陳述和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根據當時的事實及情況始終是真實和準確的

  第十六條一旦保證人未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宣告、承諾或義務,或發生了針對保證人或其財產的查封、扣押、重大訴訟、仲裁或其他任何對或有可能對保證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產生嚴重不利影響的事件,貸款人即有權行駛其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條項下的權利。

  第十七條貸款人和借款人協議變更本和同項下貸款及其相關條款的內容,除貸款展期或增加本金金額外,無需徵得保證人的同意,保證人將在變更後的保證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八條本合同項下所設立的保證擔保獨立於貸款人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擔保,並不受任何其他擔保的影響。並且,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不應受到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的影響,不應受到借款人對保證人任何債務或義務的履行或未履行的影響。

  第三章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隨時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並對貸款的使用提出意見。

  (二)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情況,並提出意見。

  (三)有權自行決定本貸款合同項下各類檔案、契約、權利檔案、憑證等的保管地點、保管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第三人進行保管。

  (四)有權要求借款人不時提供與本合同的簽署和或履行有關的資料、資訊;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貸款人不時要求的各種協助;有權調查、徵信借款人、擔保人的資信情況。

  (五)在借款人未提供貸款人要求的.檔案和資料或提供檔案資料未令貸款人滿意時,有權拒絕借款人的任何提款申請或要求。

  (六)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貸款人可以享有的其它權利。

  第二十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享有依照本合同約定獲得貸款的權利。

  (二)借款人有義務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三)在借款人有職業、收入、住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個人情況發生變化時,借款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該等變化。

  (四)借款人有義務配合貸款人對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物的檢查,對於貸款人提出的合理意見,借款人有義務依照執行。當抵押物非因貸款人過錯毀損或滅失,或導致價值減少,足以影響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清償的,及時將情況告知貸款人並提供新的等值抵押物或恢復抵押物價值。

  (五)承擔因簽訂、執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保險、公證、鑑定、評估、登記等費用。

  (六)貸款人依照本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時,予以無條件配合。

  (七)在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資訊資料和或協助時,提供相應的資訊資料和或協助。

  (八)借款要有義務遵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第四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項:

  (一)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

  (二)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貸款人提供的任何檔案、資料或憑證或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宣告在任何方面被證明是不正確的、不真實的或具有誤導性的;

  (三)借款人在任何方面未能實現或遵守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或違反了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其他責任或義務,包括但不限於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支付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方式等;

  (四)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或喪失行為能力,又無合法繼承人或受贈人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其合法繼承人、受贈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五)就保證人而言,發生了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項下的任何事件;

  (六)出現了對或可能對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產生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況。

  第二十二條一旦發生上條所述任何違約事件,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一)要求借款人和或擔保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或消除違約狀態;

  (二)拒絕借款人的任何提款要求或申請;

  (三)宣佈所有已貸出的貸款立即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及律師費等);

  (四)按本合同約定的逾期罰息利率就所有逾期金額向借款人計收罰息。

  (五)要求追加、更換保證人、以貸款人認為合適的方式增加抵押物;

  (六)宣佈行使或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利;

  (七)從借款人或保證人在金融機構開立的任何幣種的任何帳戶直接扣劃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應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於貸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和保證人並在此同意和授權貸款人進行本條約定的扣劃;

  (八)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保證人、抵押人不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第五章其他條款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各方互相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要求,應以書面方式作出,傳送至本合同列出的有關方的地址或傳真。本合同各方之間的檔案往來,如以專人送遞,在交付後即被視為送達;如以掛號信方式傳送的,在掛號信寄出後三日即被視為送達;如以傳真傳送,在發出時即被視為送達。但借款人、保證人和或抵押人發給貸款人的檔案,則需在貸款人實際簽收後方可視為送達。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各方的通訊地址或傳真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合同的其他當事方。在合同的其他當事方依照本條的規定收到另一方通訊地址或傳真變更的有效通知之前,另一方的原通訊地址或傳真仍應被視為該方的有效通訊地址或傳真。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各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首先應由各方協商或透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則在貸款人所在地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或由當事人各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解決。本合同任何附表或附件,包括但不限於補充協議、抵押物品清單、貸款借據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以,與本合同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雙方協商一致,決定【】本條款之內容:合同各方當事人同意對本合同進行公證,承諾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當債務人、擔保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債務或出現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擔保權的情形時,債權人有權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擔保人對債權人根據合同提出的強制執行申請沒有任何異議。

  第二十八條補充條款:

  (一)借款人指定為本合同的聯絡人,聯絡人地址:。聯絡電話:。貸款人有關貸款告知資訊送達聯絡人時即視同借款人。

  (二)其他約定:。

  第二十九條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公證機關各執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本合同於__年__月__日簽訂。

  貸款人: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小額貸款合同4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種類:

  證件號碼:

  住所地: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傳真: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為確保(以下稱“債務人”)與乙方簽訂的編號為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為債務人與乙方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財產

  1.1甲方提供的抵押財產是:(以下稱“抵押物”),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

  1.2抵押財產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為準。

  1.3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條擔保範圍

  2.1甲方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貸款的本金(大寫);幣種;月利率;貸款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共月。

  2.2甲方擔保的範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抵押物處置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保險費及其它費用。

  2.3當債務人不履行主合同約定的義務,無論債務人或第三人是否向債權人提供其他擔保的,乙方均有權首先要求甲方對上述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2.4乙方放棄其他擔保的,甲方仍應承擔擔保範圍內的全部擔保責任。

  2.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條的規定,本合同雙方特別約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對債務人在主合同無效後應承擔的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甲方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條抵押物的登記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辦理完畢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並在登記手續辦妥後三日內將他項權利證明、抵押登記證明檔案正本及抵押物權屬證明正本交乙方保管。

  第四條保險

  4.1若乙方要求甲方為抵押物投保的,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日內辦理完畢投保手續。甲方投保的保險金額應不低於抵押物的合理價值(或評估價值),保險期限不短於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並應指定乙方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辦妥後,甲方應將保單正本交乙方保管。

  4.2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甲方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並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4.3甲方未能投保或續保的,乙方有權自行投保、續保,代為繳付保費或採取其他保險維持措施。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並承擔乙方因此支出的保險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5.1甲方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獨立民事主體(或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5.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甲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債權人提供的全部檔案、資料及資訊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5.4甲方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5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5.6甲方簽署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不會違反其成立協議、章程或類似組織檔案的任何規定;不會違反任何相關法律或政府授權或批准;不會違反其作為當事人一方(或受之約束)的其他任何合同,也不會導致其在該合同項下違約。

  5.7甲方不存在將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的、已經發生且尚未了結的訴訟、仲裁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式,而且據其所知無人將採取上述行動。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

  6.1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並按乙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6.2甲方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鑑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等費用。

  6.3甲方應合理使用並妥善保管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定時維修保養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並按乙方的要求辦理保險。

  6.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6.5甲方應配合乙方對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6.6有下列情形時,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態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2)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

  (3)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採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行措施;

  (4)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甲方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申請或被申請宣告破產(或甲方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6.7在債務人向乙方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之前,甲方不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

  6.8甲方應協助乙方實現抵押權並不會設定任何障礙。

  6.9乙方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甲方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額、改變合同幣種、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長還款期限的,甲方僅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幣種、利率和期限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乙方有權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

  (2)甲方未按第6.1條約定另行提供擔保的。

  第八條保證條款

  8.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甲方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甲方未按第三條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

  (2)甲方在第五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3)因甲方造成的其他原因。

  8.2本保證條款的效力獨立於本合同其餘條款,本保證條款的生效條件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因第8.1條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條公證與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9.1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證要求,合同雙方應在國家規定的公證機構進行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9.2如債務人及擔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的,甲方就主合同及本合同本金、利息、罰息、複利、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違約金願意接受公證機構出具執行證書,並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9.3公證機構收到執行證書出具申請時,公證機構按照本合同“通知”條款所羅列的通訊地址向擔保人以信函方式核實債務人的違約情況,擔保人未在個日曆日內回函,或回函提出異議,但未按約定提出充足證據,則視為其同意債權人向公證機構提出的債權人已完全履行合同的證據和債務人違約的主張。

  9.4雙方約定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方式按時足額償還本、息的,其後各期債權視為到期,可以就全部債權申請強制執行。

  9.5如公證機構不予出具執行證書或公證執行證書經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雙方約定採用本合同中第十一條款中第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抵押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資訊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10.1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檔案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資訊和其他相關資訊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企業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資料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透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企業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資料庫查詢抵押人的相關資訊。

  10.2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時,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資訊,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資訊提供給催收機構。

  10.3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3)如若雙方已經申請辦理強制執行公證的,按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通知

  12.1本合同規定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通知或書面函件(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項下所有要約、書面檔案或通知)均應透過以下方式之一送達相應一方:

  (1)當面遞交;

  (2)中國郵政特快專遞;

  12.2在以下時間通知被視為已經送達:

  (1)如果以當面遞交方式送達,送達指定地址並簽署回執或其他送達證明;

  (2)如果是以中國郵政特快專遞方式送達,為交寄日後的第三個工作日;

  12.3以下地址為雙方的送達地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額貸款合同5

  保證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郵編:

  債權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郵編:

  乙方與債務人(以下均稱債務人)於__年__月__日簽訂的編

  號為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甲方經認真閱讀並表示充分理解,為確保該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保證擔保的主債權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保證擔保期限為自借款發放之日起至全部借款到期後兩年止。

  第三條保證擔保範圍為主債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公證、評估、鑑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乙方依本合同行使擔保債權所得的價款,有權根據需要選擇不同順序對以下各項進行清償:

  (1)支付行使抵押權等擔保物權所產生的公證、評估、鑑定、拍賣等全部費用;

  (2)支付乙方為實現債權和擔保物權所發生的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3)清償債務人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償債務人所欠乙方的主債權、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四條

  甲方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並不因甲方受到的任何指令、甲方財務狀況的改變、甲方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而免除其所承擔的責任。

  第五條甲方在保證期間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或可能影響其承擔本合同向下擔保責任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調查瞭解,甲方應及時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為自然人的,乙方還有權調查瞭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資訊和情況)。

  乙方對甲方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應當保密(應法律法規要求依法披露、向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彙報及內部通報的除外)。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時,須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果乙方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條款(包括變更還款方式、授權劃款帳號、借款用途、還款計劃、起息日、結息日、債務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變更等),甲方同意仍由其對變更後的主合同項下的主債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公證、評估、鑑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債務人與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但乙方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和或債務人與乙方協商一致同意根據借款合同約定將借款展期的除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甲方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擔保範圍和保證期限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儘管有上述約定,本合同有效期內,因國家法律、法規及銀監會、人民銀行等債權人主管機構有關規定調整或變化且適用於主合同,包括利率調整等,導致主合同變更的,甲方仍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九條若債務人未能按時履行主合同項下(包括乙方宣佈貸款提前到期的情形)還款或向乙方交付款項的義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可以直接向甲方追索,要求其履行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1)甲方的經營方式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變更,如實行承包、租賃經營、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託管(接管)、對外投資、合作、與外商合資合作、重組、轉贈、企業轉(改)制或計劃上市等行為;

  (2)甲方減少註冊資本、或以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主要資產或者為第三人債務提供擔保,或以其主要資產進行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等承擔重大負債的活動;

  (3)甲方的經營狀況和或財務狀況惡化、或借貸高利貸尚未清償、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4)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糾紛;

  (5)甲方被宣告破產、停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暫扣或吊銷許可證、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情形(甲方為自然人的,還包括甲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等情形);

  (6)甲方的法人名稱、住所地、通訊地址、經營範圍、股東結構、聯絡電話、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甲方為自然人的,還包括甲方發生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財產等發生的變化);

  (7)甲方終止營業或者發生解散、撤銷或破產事件;

  (8)甲方重大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強制執行,或因其他原因損毀、滅失;

  (9)甲方與他人簽署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或協議,或簽署對甲方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或協議;

  (0)甲方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甲方在任何金融機構的債務到期(含宣告提前到期)而未清償或未及時清償;

  (2)甲方違反本合同中關於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約定;

  (3)甲方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或中國銀行業協會設立或批准設立的信用資料庫中出現不良信用記錄;

  (4)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清償債務能力或可能喪失擔保能力的情況。甲方發生前款第(1)項、第(9)項、第(0)項的情形應提前七天通知乙方;發生前款其他情形應在事後七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

  甲方發生前款第(1)項的情形,應由資產受益人或繼承人繼續履行合同。發生第(6)項中變更法人名稱的情形,應由變更後的法人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若甲方違反第六條第一款的約定,或發生第十條第一款第(2)項、第(3)項、第(4)項、第(5)項、第(7)項、第(8)項、第(9)項、第()項、第(2)項、第(3)項、第(4)項的任一情形,或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任何形式的擔保的,則將被視為本擔保出現風險。如果乙方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宣佈債務人的債務提前到期的,則甲方同意提前開始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二條對債務人的債務到期(含提前到期)無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乙方有權將該未履行部分債務轉入債務人的逾期貸款戶,並按照有關規定計收違約金,甲方仍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若被擔保的債權還存在物的擔保的,無論該擔保物是否為債務人本人所提供,甲方的保證責任和擔保範圍均不受影響和變化。乙方有權選擇合適自己的債權實現方式(包括放棄擔保債權),甲方承諾仍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並就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執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予以全額賠償。

  第十五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向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章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需簽署四份或四份以上,每份均被視為正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債務人各一份,乙方二份,公證機關(若有)一份。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一、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二、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絡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為有效。甲方承諾在通訊及聯絡地址變更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

  三、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帳務記載,乙方製作或保留的債務人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關係的確定證據。甲方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乙方單方製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四、更多其他約定:

  第十九條宣告事項

  一、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經營範圍、授權許可權,並確認對債務人的資產、債務、經營、信用等情況、是否具備簽訂主合同的主體資格和許可權已經充分了解。

  二、甲方具備擔當保證人的合法資格。

  三、甲方已閱讀本合同及主合同的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合同及主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後果已經全部知曉並充分了解。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授權代理人)

  __年__月__日

  小額貸款合同6

  貸款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出的創業方案和專案,甲方已經審查批准,同意給予創業基金貸款(以下簡稱貸款),簽訂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貸款人民幣_________元,發放給乙方,專用於幫助乙方創業。

  第二條本款為無息貸款。

  第三條貸款期限

  乙方對貸款使用期限為_______年,貸款期限自簽訂貸款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之日起計算。貸款本金分兩次發放,第一次從簽訂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到位,第二次在簽訂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到位,每次發放金額各佔貸款總額的50%。簽訂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_______年之日歸還貸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歸還貸款本金,將由擔保方即丙方負責還款。

  第四條乙方保證將貸款用於經甲方批准的創業專案(專款專用),在收到貸款_________個月內,開展專案運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實提供一次貸款使用情況報告或專案進展情況報告;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甲方可以委託專案所在地團委對專案進行監督、協調)。乙方有按期歸還貸款的義務,對專案運作經營負直接責任。

  第五條甲方應在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生效日起____個月內,按期按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規定數額向乙方提供貸款。甲方有對乙方的經營進行監督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丙方用其工資對乙方貸款進行擔保,並對乙方的行為負連帶責任。

  第七條罰則

  如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開展業務,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他資料不真實,或者有違反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有關條款行為,甲方將向乙方發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後,乙方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不能糾正時,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發放的全部貸款,並要求乙方按商業貸款計算利息(時間自收到貸款之日開始計),並收取每天貸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如乙方在發生上述情況時拒不執行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甲方可依據情況,有權單方面終止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並且將由丙方承擔歸還貸款本金、商業利息和罰金,若丙方拒不執行,將接受經濟、法律、行政的處罰。

  第八條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生效前提條件和生效時間

  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由取得甲方認可的國家公務員或財政全額列支事業單位人員即丙方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擔保協議》,作為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的附件和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自三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

  (二)未經甲方批准,不可延長貸款期限和更改經營專案,如違反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規定,將按照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第七條處罰。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變更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的條款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和丙方,並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和丙方,並就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解除後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的前提條件是歸還全部貸款本金。

  (五)在規定貸款時間內,乙方因不可抗力發生改變經營方式、出兌或停業等情形時,乙方應歸還貸款本金,若乙方不能還款,應由丙方負責還款,違約責任見第七條。

  (六)在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時,應在變更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其他兩方,否則將按惡意違約處理,按第七條罰則處理。

  第十條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後附擔保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與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與擔保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相牴觸時,由甲方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