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合同範本15篇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1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務派遣合同範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1

  編號: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_____街道(鄉鎮)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執行。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2

  甲 方: (用人單位)

  乙 方: (勞動者)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武漢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武漢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武漢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武漢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武漢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武漢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武漢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3

  甲方(勞務用工單位):

  工商登記號: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傳 真:

  聯絡人:

  開戶行:

  帳號:

  乙方(勞務派遣單位):

  工商登記號: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傳 真

  聯絡人:

  開戶行:

  帳號:

  【鑑於】

  1、乙方具有勞務派遣資質,並專門從事人力資源管理服務;

  2、甲方希望乙方為其提供勞務派遣服務。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乙方派遣至甲方的最後一名員工被退回為止。本協議終止,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二條 派遣條件

  (一)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員應當符合甲方用工簡章相應基本條件。

  (二)甲方按照本協議第四條約定向乙方發出《勞務人員需求單》時,可以同時提出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員的特別要求。

  (三)乙方派遣人員的基本條件和甲方在《勞務人員需求單》中提出的派遣人員的特別要求共同構成乙方派遣人員的派遣條件。

  第三條派遣人數及崗位

  甲方初期確定乙方向甲方派遣人數為 人,實際派遣人數、派遣人員的崗位以及派遣人員的基本情況以雙方確認的《勞務派遣人員花名冊清單》為準。

  第四條 派遣人員的錄用程式

  (一)甲方需要派遣人員時,應提前向乙方提交《勞務人員需求單》,明確使用派遣員工的具體人數、職務、崗位、工資、使用期及相關事宜並加蓋公章。

  (二)乙方按照派遣條件和甲方提供的《勞務人員需求單》的崗位要求,應在十個工作日內為甲方提供符合招聘條件要求的候選人員。

  (三)乙方根據甲方確定錄用人員名單,與甲方確定的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將《勞動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同時組織甲方確定錄用人員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和地點至甲方報到。

  (四)在甲方確定錄用人員報到手續完成時,甲方和乙方確認並簽署《勞務派遣人員花名冊清單》。

  第五條 在本協議簽訂之前,派遣員工曾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關係及相關責任,由甲方按規定辦理,乙方只承擔與派遣員工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有權確定派遣人員人選;決定派遣人員的工作崗位及其派遣期限;依法確定試用期,確定和調整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

  甲方有權確定和調整派遣人員的派遣條件;

  有權在被派遣人員發生法定解除合同情形下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並且不支付經濟補償,但應該提供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明;

  有權在法定情形下將其退回乙方,同時應提前35天書面通知乙方,且承擔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

  有權在本協議到期時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同時承擔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

  有權與派遣人員協商解除勞務用工關係,但需提前35日書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處理與派遣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等後續工作,甲方承擔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

  甲方出資對派遣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後,有權與派遣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

  對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相關規定向派遣人員索賠,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業資質影印件,加蓋公章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二)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三)依法支付被派遣員工勞動報酬、加班費、績效獎金及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等費用;支付為員工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提供必要的幫助協助乙方為員工辦理(申辦)社會保險;

  (四)甲方應當嚴格按照本協議約定,每月及時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及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並按期、足額地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五)甲方接到員工辭職通知後,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將員工辭職信原件交予乙方;

  (六)本協議期滿前30日,甲方向乙方提出終止本協議,但派遣人員派遣期限未滿時,可以退回乙方,但應就該類人員向乙方支付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的經濟補償等費用,由乙方負責後續問題的處理;

  (七)應在派遣人員派遣期限屆滿前3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繼續派遣:

  1、如不繼續派遣,甲方可在派遣人員派遣期限屆滿時將人員退回乙方,並向乙方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當員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時,派遣期限應當延長至醫療期滿。甲方要求終止與員工勞務用工關係時,應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並按照相關規定向員工支付醫療補助費;

  2、決定繼續派遣的,應明確派遣期限;

  (八)甲方在派遣期間不能安排派遣人員工作的,無工作期間,甲方應按照不低於北京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向派遣人員按月支付報酬;

  (九)在法定不能解除勞動關係情形下不能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

  (十)派遣人員在被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以下權利:

  有權在雙方合作需要時,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協助;

  有權按本協議約定收取甲方應當支付的相關費用;

  有權依法維護派遣人員的合法權益,對甲方侵害派遣人員權益的行為提出意見,進行交涉;

  有權在甲方不履行協議時,追究其違約責任;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向甲方出示合法的相關資質證書原件,並提供其影印件加蓋乙方公章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二)與派遣人員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同時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員工,且作為《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三)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併為甲方確定的派遣人員辦理合法的派遣手續;

  (四)負責辦理相應的人事手續以及管理、建立、接轉員工檔案等工作;

  (五)依據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和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標準及專案,及時、足額的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並且根據甲乙雙方的約定,按期、足額的支付派遣人員的工資、獎金、加班費和各項福利等費用;

  (六)乙方應在甲方支付每筆款項後及時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相應金額髮票;

  (七)對於甲方按本協議相關條款退回的派遣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派遣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等後續工作,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其他人員到甲方工作,儘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

  (八)員工發生工傷事故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應當及時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妥善處理,甲方應當提供必要的協助;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八條費用及結算

  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的勞務費用(即月費用)包括:

  1、所有派遣人員的工資總額;

  2、員工各項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殘保金、存檔費的總額;

  3、本協議項下的補償金、賠償金等其他費用;

  4、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用總額;

  5、招聘費用。

  甲方向乙方按年度一次性支付的費用(即年度一次性費用)包括:

  1、意外傷害險;

  2、企業年金、補充養老、補充醫療;

  3、費用的標準:

  甲方應支付的派遣人員工資及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殘保金的費用(詳見附件),存檔費每人每月20元;

  經甲乙雙方協商,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採取以下第①種方式:

  ①每人每月 元;(派遣期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當月實際使用的派遣人員總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花名冊清單》所列總人數為準。

  ②每月收取全部派遣人員勞務費總和的 %。

  當月應發給派遣人員的勞務費總和依乙方出具的勞務費發票確定。

  經濟補償,由甲方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按每月實際發生額由甲方在當月支付給乙方。

  招聘費用:

  甲方出現斷崗,需要乙方協助進行招聘時,需要按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支付招聘費用。

  (1)乙方為甲方招聘的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滿2個月後,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的招聘費用。

  (2)乙方為甲方招聘的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滿2個月後,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此類人員的服務費。

  5、本協議第八條第二款所涉費用,按照實際發生額結算。

  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於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和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並於每月 日前將第八條第(一)項的月費用和第八條第(三)項第2目以銀行轉賬結算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甲方將第八條第(三)項第3目的費用於產生費用之日起3日內以銀行轉賬的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關於其它一次性費用的支付時間,由甲乙雙方依據具體情形協商確定後,甲方以銀行轉賬結算的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乙方於每月日前依據甲方提供的工資清單以銀行轉賬的方式按期、足額的向派遣人員支付;同時按國家規定及時、足額的為員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如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變化需要調整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及時給予調整(乙方必須同時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法規、政策依據)。

  第九條工傷事故處理

  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墊付相關費用、保護現場,並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負責辦理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相關手續以及各方面的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乙方。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結束後,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乙方督促甲方義務的執行,甲方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乙方有權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的費用,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派遣人員發生工傷的,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給乙方,由乙方發給工傷人員。

  第十條 非因工傷亡、患病、三期

  派遣人員派遣期間發生非因工傷亡、患病、三期(只女性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派遣期限應當延長至醫療期滿。甲方要求終止與員工勞務用工關係時,應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並按照相關規定向員工支付醫療補助等相關費用。

  派遣員工派遣期間發生非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用人單位應承擔的責任;具體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其他人員到甲方工作,並採取有效措施減少對甲方的正常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甲方無乙方認定的正當理由而未能按期、足額地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時,或者乙方未能按期、足額的向派遣人員支付其相應工資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百分之五)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應按期、足額地向乙方支付月費用,如甲方未按期、足額地向乙方支付月費用超過15天,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後15日內仍未履行支付義務的,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基於以上原因解除本協議後,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支付所拖欠的費用以及補償乙方與派遣人員依法維持至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所需的全部費用。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而導致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由於甲方不符合國家規定用工導致被派遣員工辭職;或者甲方退回被派遣員工的原因被行政或司法程式確認不成立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協議履行期間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誠實守信、實事求是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第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規定的,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所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新增任何條款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由乙方派遣 名保安人員維護甲方的正常秩序,並做好甲方的安全保衛工作。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 治安防範區域:

  對甲方伊河大廈及伊河大廈的門前、側門、停車場等人身和財產提供24小時輪流執勤和保安服務,具體治安防範區域,以伊河大廈規劃範圍區域為準。

  二、 保安費結算:

  1、根據行業現行標準,甲方按每人每月保安費, 人每月合計 元(大寫: ), 本費用包含雙休日、節假日的保安費用。

  2、本合同保安費總金額為元人民幣。

  3、當月保安費用於次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收費票據。

  三、甲方的職責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保安執勤人員提供執勤場所和值班室。

  2、甲方應指派專人負責對保安人員的管理,其他人員不得參與。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人員從事與保安工作無關的事物。

  4、乙方保安人員提出的有關安全及治安方面的安全隱患建議,甲方應積極採納,並採取相應的措施。對作出突出貢獻的隊員應予以表揚和獎勵。

  5、甲方應在乙方治安防範的區域內安裝必要的監控設施。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當派遣具有保安上崗資格證的保安人員為甲方提供安全保衛服務。

  2、乙方應按照國家規定為所派遣的而保安人員辦理並按期繳納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社會統籌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並配備相應的保安服裝、器械等用品;乙方必須為所派遣的保安人員辦理合法居留證件。

  3、乙方保安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合同規定的工作職責,在公安機關的指導下,協助甲方搞好治安保衛工作。

  4、乙方保安人員在工作中要著裝整齊、儀態端正、文明執勤、堅守崗位。工作要認真負責,必須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久後上崗,在崗期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乙方保安人員在工作期間,保證忠於職守,確保甲方警衛目標的安全。如發生火災、盜竊、搶劫、打架鬥毆等事件,應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向甲乙雙方領導和有關部門回報。

  6、乙方應提前將每月的值班計劃安排提交甲方備案,嚴格按照交》

  五、保安服務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1、由於保安工作的特殊性,保安人員的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依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即工作時間每週不得超過48小時。

  2、乙方負責對雙休日、節假日等執勤保安人員的調整安排,保證每位保安人員每週休息時間不得少於一天,甲方不另行承擔雙休日、節假日的保安費用。

  六、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本合同到期後雙方未續簽合同的本合同行終止。

  2、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對乙方的保安工作不滿意或者乙方對甲方的工作安排不滿意的,甲乙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在一個月的協商期滿後,雙方仍未能達成一致的,解除合同的通知生效,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3、在合同履行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致使本無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

  七、特別約定;

  1、乙方派遣保安人員應採取四班倒方式24 小時執勤,白天、夜晚各兩班,白班每組兩人,夜班每組兩人,每班執勤6小時。

  2、甲方根據現場治安防範工作的需要,有權提出增加保安人員或延長保安服務時間,乙方應及時予以調整和安排。增加保安人員或延長保安服務時間的保安費用由雙方視具體情況協商確定。

  3、乙方派遣到甲方的保安人員應相對穩定,除派遣到甲方的保安人員發生傷、亡或病、事假等不能上崗的特殊情況外,乙方調換保安人員應獲得甲方的同意。

  4、乙方保安人員應服從雙方領導的管理,工作期間,保安人員如有不勝任保安工作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調換的要求,乙方應及時予以調換。

  5、乙方保安在執勤過程中,因保護甲方財產及人身安全導致保安人員傷、殘、亡等,甲方出於人道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助,最高補助額為烏魯木齊市上年度城鎮居民12個月的平均工資。

  6、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遇家國或相關政府部門對保安費進行調整時,本合同約定的保安費也予以相應的調整,具體調整的比例或者幅度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安費,每遲付一日,乙方則按照當月保安費用的日萬分之三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2、乙方保安人員在執勤期間,因工作失職、脫崗、缺崗或翫忽職守造成治安防範區域發生火災、盜竊、搶劫等致使人、財、物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額不超過乙方當月保安費總額的50%;但是,相關案件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三個月內破案的,乙方不承擔責任。未明示或者交付保安看管的現金、有價證券、金銀珠寶、可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等私人物品丟失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提出的排除安全隱患的書面建議,因甲方未能及時採取措施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乙方保安人員遲到、早退、脫崗或缺崗每發生一次甲方按每人次扣罰當日的保安費。

  5、解除合同未去一個月通知對方的,提出解除合同一方應按本合同總金額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由於國家政策調整或者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保安服務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附則:

  1、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就乙方被派遣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的具體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書約定如下:

  第一條 用工單位

  因工作需要,乙方到[ ](以下簡稱"用工單位")工作。

  第二條 派遣期限

  根據工作需要,乙方被派遣在用工單位的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工作崗位

  乙方在用工單位的工作崗位為[ ]。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乙方被派遣在用工單位期間的月工資執行用工單位薪資管理辦法,由甲方以人民幣支付,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每月月工資待遇不低於西安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用工單位按照國家和陝西省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費用應由用工單位和乙方承擔,甲方代為繳納。

  第六條 乙方承諾

  乙方理解並承諾:其已經在本協議簽署前仔細閱讀了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其理解並完全同意前述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並且願意在派遣期限內遵守用工單位的前述各項規章制度,並應誠信地履行與用工單位所簽訂的任何協議或約定,包括但不限於培訓服務期協議、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等。

  乙方理解並同意:無論因何原因,一旦被用工單位退回,乙方應在接到退回或撤回的通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到甲方報到;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並且完全理解並同意甲方的規章制度,願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逾期未報到的,甲方有權另行通知乙方的最後報到期限,在乙方實際報到前屬於曠工;甲、乙雙方完全理解並同意特此約定,乙方在最後報到期限仍未報到的,屬於嚴重違紀、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即行解除勞動合同辦理退工手續。

  第七條 乙方宣告

  乙方理解並同意,派遣期限內,所有用人單位的義務應由且已經由用工單位履行,包括但不限於告知義務等;乙方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知曉甲方和用工單位之間的勞務派遣協議中應被告知的內容;並且已經知曉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第八條 其他

  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合同專用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6

  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派遣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託乙方進行招聘並交由甲方確定。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勞動關係,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人單位的職責。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於每月 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內;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足額髮放和繳納;

  4.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轉入工資卡賬戶,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範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2.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3.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並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進入公司前需身體健康,並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1、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後,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因社保費用為提前申報,故甲方每月10日前應將社保費用增減情況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節假日應相應提前一日);

  7.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8.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9.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10.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11.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簡單的工廠醫療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並且作為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2.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3.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係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4.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派遣人員檔案;

  5.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

  之間的勞動關係等後續工作,儘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6.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7.對勞務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8.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瞭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9.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10.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乙雙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結束服務期的,應提前30日向甲、乙雙方同時書面申請。待批准並辦理完畢與甲方的移交手續後方可離職,其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六、費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2.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實習生的 萬元額度的意外險保費,按每人一份年交額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3)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

  ①每人每月 元;

  ②按職工工資總額的 % 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於每月 日前將2項中(1)、(2)、(3)款規定的費用以 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其中: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標準以甲方的工資清單為準;各項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及睢寧縣政策調整,雙方也應依法及時調整;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七、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

  1.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2.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工作、學習、休息等待遇和評優、評先等權利。

  八、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並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結束後,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3.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保險機構按政策規定支付外,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4.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協商解決。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一、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7

  甲方:****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集團

  經雙方平等協商,就終止20xx年1月23日簽訂的《勞務派遣服務協議》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20xx年2月1日起雙方終止《勞務派遣服務協議》,甲方勞務派遣服務期限至20xx年3月31日。

  二、甲方自20xx年4月1日起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該部分勞務人員由乙方整體接收安排工作,建立勞動關係。

  三、甲方因終止雙方合作協議而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勞動合同的,乙方承擔該部分與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在派遣期間的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應將20xx年3月31日前勞務人員的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勞務管理費在本協議簽訂後7日內支付給甲方,甲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按實將員工的社保費補繳至20xx年3月31日,從4月1日起由乙方與其建立社保關係。

  五、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託代理人: 乙方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8

  甲方(勞務派遣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絡方式:

  電子郵件:

  乙方(校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絡方式:

  電子郵件: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保證學校的學生享受更專業英語教學的共同願望。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教師到乙方學校進行教師派遣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保證共同遵守。

  風險提示:工作崗位及工作時間

  僱員從事的工種和工作實踐。從事的工種要註明在什麼崗位從事什麼工作,如電機房的值班電工或大廈照明的維修電工(因為工種不同工資差別很大);

  工作時間包括聘用期限,應註明從何時起知何時止;每週工作多少天,每天工作多少小時;一般每週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按國際慣例,在節假日,僱員應享受所在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如所在國國慶、春節等。

  建議雙方在籤勞務合同的時候最好明確約定相關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以及勞務報酬等問題,避免之後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

  一、合作範圍

  1、合作地點:乙方學校。

  2、合作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勞動報酬

  風險提示:勞務費用

  勞務合同僱員提供勞務服務,僱主主需要依據協議支付勞務報酬,這裡要區別於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需要為勞動者繳納保險、福利待遇等;勞務關係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務費,僱主也不用像勞動合同那樣為僱員繳納社保的義務,是否繳納可以雙方協商約定。

  另外,如果是在工作時間以外加班或上夜班,僱主應付加班費或夜班津貼等相應勞務費用,並據此作出詳細約定,以免給僱主一方造成不必要糾紛。

  乙方與每月______日前以儲蓄卡或其他方式向甲方支付上月工資,工資按老師所上課時計算,每節課______元。如遇節假日或突發情況,相應調整順延。如乙方統一調整發薪時間,則相應按新規定執行,甲方在此予以認可。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風險提示:僱主義務

  勞務關係主要由民法、經濟法調整,雙方當事人在不違背法律規定情況下自由協商,任意性很強,僱主可以與僱員協商約定相關義務;

  但是,僱主必須按所在國有關規定提供符合安全生產的場所和必須發放勞動保護費用或物品,如安全帽、手套、濾光墨鏡等;在所在國工作期間,如果發生疾病或工傷,僱主都應提供必要的醫療和購買必要的藥物。

  另外,建議僱主應給僱員購買人生意外保險,使勞務人員在受到意外傷害時能得到及時合理的賠償,保險費由僱主負擔。

  1、甲方教師在乙方學校進行教師派遣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配合乙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甲方需與乙方協商制定課程安排,乙方應儘量以甲方派遣教師的課餘時間為依據進行協調安排。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保證派遣教師所承擔的相應課程和班級基本不變。

  4、除特殊情況外,甲方需根據與乙方協商的時間及課程安排,按時到乙方學校進行教學活動(特殊情況:如甲方因臨時調整無法按時到校進行教學活動。)

  5、如因特殊情況,甲方不能按時到乙方學校進行教學,需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絡,取消或調整此次課程安排。

  6、除特殊情況外,甲方應該按時完成所承擔的教學任務,並保證教學質量。

  7、甲方應在教師派遣活動期間協助乙方學校維持良好的治安秩序及協助學校保障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8、甲方有權根據活動內容、形式及質量(包括授課方式及考評方式)向乙方提出合理意見和建議,並積極與乙方進行協商,然後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做出相應調整。

  9、甲方有權要求從乙方學校獲得所承擔班級的學生情況及基本課程安排等教學資訊。

  10、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甲方派遣教師教學活動的進行,經雙方協商後可暫時中止教學活動。

  11、甲方可因節假日安排暫停派遣教師教學活動。

  12、甲方承諾在教學期間內不進行危險性的非教學活動,如攀巖、涉水、探險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安全意外,將不追究乙方責任。

  13、甲方自行承擔由居住地前往教學點的往返交通等費用。

  14、協議中未曾提到的其他一切費用,由雙方就具體情況協商解決。

  15、教師派遣教學期間,甲方需有相關負責人與乙方負責人保持聯絡,以保證派遣教師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由乙方負責提供教室及相關教學用具、必需品以及必要的協助。

  2、乙方需保證甲方派遣教師所承擔的相應課程的課時和班級基本固定不變。如在課程和班級上需要做任何調整,需與甲方協商。

  3、乙方負責協助甲方(派遣教師)維持教學活動的正常秩序。

  4、乙方有義務保障維持良好的治安環境,並與甲方合作保障甲乙雙方在教學地點的人身財產安全,若甲方在教學期間進行危險性的非教學活動,如攀巖、涉水、探險等,造成安全意外的,由甲方派遣教師自行負責。

  5、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活動內容、形式及質量向甲方提出合理建議,並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然後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6、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教學工作進行評價、監督和定期的反饋。

  7、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教學活動的進行,經雙方協商後可暫時中止活動。

  8、如因特殊情況,甲方不能按時到乙方學校進行教學活動,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說明原因,然後雙方協商取消或調整此次課程安排。

  9、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派遣教師在乙方學校進行教學活動期間,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並自覺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配合乙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10、乙方有義務就所在學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甲方明確的文字說明,若因乙方未盡到履行該項義務之責任,以致甲方在未知情下違反其規章制度的,乙方不應追究甲方之過錯。

  11、乙方應配合甲方節假日暫停教學的安排。

  12、教師派遣活動結束後,乙方根據甲方的教學表現,為甲方開具教學證明材料。

  13、協議中未曾提到的其他一切費用,由雙方就具體情況協商解決。

  14、教師派遣活動期間,乙方需有專人與甲方相關負責人保持聯絡,以保證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

  五、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違約,對教學過程造成影響使派遣教師教學活動無法正常繼續的,另一方可終止合作。

  2、守約方可追究違約方的經濟賠償責任。

  六、其它

  1、若甲乙雙方合作順利,有繼續合作的意向,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本合同。如需變更、中止、解除或提前終止合作,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之後應形成相應書面檔案,然後終止合作。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自妥善儲存。

  3、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撕毀。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9

  甲方:某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乙方:(委託人):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信、有償服務的原則,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為尋找工作崗位等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協商確認:乙方委託甲方尋找用人單位的具體要求,以填寫求職登記表為準,求職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當前的準確的身份資訊證明。包括身份證及影印件(戶口本也可),學歷證,健康證和其他專業技能職稱等相關證明,並填寫求職資訊登記表。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職前指導建議,並根據乙方的實際能力及要求提供合適的工作崗位。

  3、乙方必須在支付相應的居間服務費後,才能享受甲方提供的`崗位資訊服務。

  4、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正規、合法、真實的工作崗位。

  二、服務資費標準及相關說明

  1、市內介紹收取居間介紹成功服務費 元/位;

  市內介紹特殊崗位或省外招聘收取居間介紹成功服務費協商收費;

  2、甲方開出推薦介紹信,一經用人單位錄用,介紹就業居間服務成功,本協議自動終止。

  3、乙方未被用人單位錄用,甲方繼續為其推薦就業崗位或退還乙方服務費。

  4、若甲方推薦乙方到用人單位被錄用或上崗後,因本人原因找各種理由離開不做者,所交費用不予退還。甲方在三月內繼續為其推薦新的就業崗位。

  5、經甲方推薦後,如果乙方在7日內不再與甲方聯絡,就將視為推薦成功,本協議自動終止。

  6、乙方上崗後如果要求甲方重新為其推薦新的就業崗位,需從新簽訂本協議和繳費。

  7、如果甲方推薦乙方到用人單位,乙方到了用人單位未參加面試終止本協議並退還服務費後,日後自行到用人單位求職成功的,視為乙方不誠信,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經濟賠償,經濟賠償標準雙方約定為乙方在崗用人單位屬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的二倍計算。

  三、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一旦發生意見分歧,雙方應盡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起訴新沂市人民法院。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訂交費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某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經辦人(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1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

  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乙方

  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在 。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以下工作標準 。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休息兩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

  期:按 結算。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

  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 元。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

  為 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為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

  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用工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和用工單位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規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透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 派遣協議要求

  甲方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並將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第十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

  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用工單位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簽約日期: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11

  甲方(勞動力派遣單位):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派遣人員):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聘並派遣乙方到____________(被派遣單位)崗位從事工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聘用合同期為____個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個月。

  第二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核發聘用制工資、代收代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並有償提供保管人事檔案。

  第三條 甲方根據被派遣單位每月提供的薪酬標準,在收到被派遣單位支付的款項後____日內發放給乙方。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當地統一的標準和比例,由甲方代收代繳。

  第四條 在派遣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服從領導,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職業道德和崗位職責,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提高職業技能和安全操作水平;忠於職守、履行職責、誠實可靠、作風正派、服從管理、積極完成被派遣單位分配的各項任務,維護企業利益。

  第五條 乙方在被派遣單位工作期間,按崗位(工種)享受勞動保護用品待遇。

  第六條 在合同期間乙方違反被派遣單位管理規章或操作規程給被派遣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或損害聲譽的,按被派遣單位的有關規定,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在合同期內中遇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與替崗人員妥善辦理交接手續並及時向被派遣單位交回裝置、工具等物品後方可離崗,否則造成的有關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提供或洩露被派遣單位的商業秘密,保障被派遣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被派遣單位的利益和社會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乙方如因工緻傷、殘、亡,乙方或其家屬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會同被派遣單位協助乙方或其家屬,按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條 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合同期滿或因故解除;

  2.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3.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企業秘密等,在經濟或企業形象等方面給被派遣單位造成嚴重損失或不良影響;

  5.乙方因主觀原因,不能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勞動定額和工作任務;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被派遣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7.勞動法律法規確定的其他情形;

  8.因被派遣單位生產經營等情況發生變化,業務範圍縮小或取消時,被派遣單位對甲方派出人員進行精簡等原因乙方不能繼續工作的;

  9.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條 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被派遣單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提出解除合同,均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雙方需要並願意續簽合同時,應在合同到期當月辦妥續簽手續。

  第十二條 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或損害對方聲譽的,均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責任在乙方,除經濟賠償外,還要賠償培訓期間的一切費用。

  第十三條 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被派遣單位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____ 簽證人(簽章)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12

  ( )字第____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 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 借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 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係,與乙方為勞務關係。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 借用費係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 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後,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退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 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並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共4頁,當前第1頁1234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為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於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於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國家頒佈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並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絡。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於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十條 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共4頁,當前第2頁1234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為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徵求甲方意見後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並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四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 乙方須於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於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後,於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____元,並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 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 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後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 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並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係,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條 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共4頁,當前第3頁1234

  第二十條 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每種文字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字和____文字一份,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字出現矛盾時,以中文字為準。

  第七章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 乙方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年月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13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聯絡方式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社會保險個人編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單位名稱。

  (二)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

  (四)乙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後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五)乙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六)甲方與用工單位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並協商變更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並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單位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每週工作天,每週休息天。

  B,用工單位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為小時。

  (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准屬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准屬於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二)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月工資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墊付。

  (四)合同期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不低於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崗前進行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用工單位的監督下,乙方須採取以下防護措施:。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依法支付乙方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和用工單位。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透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字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附件

  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1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用工單位):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方派遣員工到乙方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甲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二)甲方的工作地點: 。

  (三)甲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後變動甲方的工作崗位。

  (四)甲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 條款,甲方員工工作時間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並保證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員工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員工加班加點的,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

  (二)乙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月工資 元。

  (三)合同期內乙方未能安排工作,應按照不低於武漢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甲方報酬。

  五、社會保險

  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員工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並對員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員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並在員工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透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15

  甲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程、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_________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帳戶,並按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其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__國_________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____到________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_______返回________,由甲方透過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_________(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_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_________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______的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專案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一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_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__國通行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2.在__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和骨灰運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洩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___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滿後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_____年後,月工資增長15%。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_________後,_____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於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於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透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並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市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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