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合同模板十篇

律師合同模板十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律師合同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律師合同 篇1

  聘用方: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受聘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執業證號: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

  聘用方聘請受聘方在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執業,三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就相互的權利、義務、責任,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一、受聘方自願受聘,並在聘用方的指派下,從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的七項業務。受聘方非受聘用方指派,或非從事上述業務的行為,均屬非因公執業行為。

  二、聘用期限:

  聘用方聘請受聘方在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執業期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為續約期,逾期不續約的,聘用關係終止。

  三、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聘用雙方可選擇以下兩種方式支付和領取報酬及福利:

  1、固定月薪制方式:聘用方每月向受聘方支付固定工資人民幣________元,並根據年終收入及受聘方的工作業績支付年終獎金。社會保險費由聘用方負責。

  2、業務收入提成方式:聘用方在業務收入中扣除稅收、管理費用後,按比例付給受聘方報酬。聘用方和受聘方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由受聘方支出,法規另有規定除外。福利待遇依同行業法定標準實行。

  四、聘用期間,受聘方應遵守聘用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自願遵守聘用方的章程。服從聘用方的管理。努力維護聘用方的形象和聲譽。自費參加律師業務責任保險。

  五、擔保方為受聘方相對聘用方而言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六、聘用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合同約定的標準按時支付工資及獎金。

  2、確定收入報酬提成的比例、合理支付報酬的方式和時間,並按本合同第三條支付給受聘方報酬。

  3、監督、檢查、管理受聘方的執業活動。按許可權決定或提議對受聘方的獎懲。

  4、按法律和合同承擔受聘方因執業行為的法律後果。追究受聘方因執業失誤給聘用方造成的損失。

  5、保障受聘方依法執業的合法權益。

  6、為受聘方的執業活動提供便利和相應的條件。

  7、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和執業責任保險。

  七、受聘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執業,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保障業務質量,完成基本業務量。

  3、不私自辦理法律事務,不私自收費,不向委託人收取委託約定之外的報酬和費用。

  4、對非因公執業行為或執業行為中對外造成的民事賠償自負責任。

  5、按時交納管理費、保險金、註冊費等。

  6、承擔因執業失誤而給聘用方造成的損失賠償。

  八、保證人的權利和義務:

  1、對受聘人的執業進行監督、指導。

  2、受聘人嚴重違反本合同時,向聘用方提議解除聘用方合同。但應承擔在聘用方解除合同前的保證責任。

  3、督促受聘方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九、合同變更與解除:

  受聘方在受聘期間,如因遷徙、健康等合理原因,無法繼續執業,可與聘用方協議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須補足合同期間應交納的各種管理費、稅金、註冊費、保險費等。

  十、合同期滿的結算:

  聘用期滿,受聘方離開聘用方前,須辦理終止本合同手續,並交還執業證,妥善處理完畢已接受代理委託的各類法律事務。進行財務結算。

  十一、違約處理:

  聘用期間,如一方嚴重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須賠償另一方損失。

  十二、補充條款。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當事各方正式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用方: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律師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江西XX

  一、甲方因 事宜,現委託乙方指派王X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

  1、 ;

  2、 ;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指導價標準(暫行)》,甲方同意於簽約後就上述委託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計人民幣 。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____市外辦理上述委託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託,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並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務辦結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瞭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 乙方:江西X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合同 篇3

  受委託,根據《律師法》和《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於 年月日對 公司股東將其股權 萬元轉讓給受讓方 的事宜進行律師見證。

  在簽訂協議前,律師先期審查核實了簽約的身份情況(或代理人身份情況),並參加整個簽訂過程,因此特作如下見證意見:

  轉讓方 與受讓方 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簽字人符合法律規定,簽字合法有效。

  特此見證

  見證律師:

  年 月 日

律師合同 篇4

  ( )京融律顧字 第 號

  ____(以下簡稱甲方)由於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北京市京融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____為法律顧問,雙方設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律師在甲方對內對外經濟事務中積極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包括提供法律諮詢,參與審查、修改、起草各種法律事務文書,參與經濟合同的談判和簽定活動。

  二、律師在參與調解、仲裁、代理訴訟活動中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向乙方交付費用每年____元。

  四、若律師為甲方去外地工作時,差旅、食宿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律師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XXX責任糾紛一案,委託乙方辦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參與上述案件的一審訴訟。乙方可根據案件進展及需要變更指派律師,但應當通知甲方。

  二、乙方律師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和勤勉盡責精神,本著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三、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許可權:

  1、代為收集、調取證據材料,代為整理證據資料、並向法庭提交。

  2、代為參與庭前證據交換、對證據發表意見。

  3、代為出庭應訴,參與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發表代理意見。

  4、代為簽發法律文書,代為簽收司法文書。

  特別授權: 代為調解,簽署調解文書,代繳代領訴訟費

  四、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物價局制定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收費標準》,甲方應向乙方繳納律師費人民幣 元整(¥ 元),甲方繳交給法院的訴訟費及鑑定費用自行承擔。

  五、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全面地向乙方陳述案情和提供有關證據材料,乙方嚴格保守案情秘密,但為辦案所需運用披露和政府有權機關要求除外。

  六、乙方接受委託進行必要的調查後:

  1、乙方發現事實的情況與甲方的陳述和提供的材料不符,而甲方又無過錯的,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發現甲方有意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

  七、乙方指派律師開展工作後,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不得要求退費或拒交律師費用,否則乙方可以終止工作。

  八、若由於一方的原因給另一方造成損失,過錯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但乙方的賠償額最高不超過其實際已收取的律師費。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 一審判決 時止。

  十、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的,均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附註:

  1、除有特別約定外,甲方不得將任何其認為是原始證據的材料交給乙方保管,任何交給乙方保管的材料都將被認為是影印(制)材料。

  2、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原則簽訂本合同 ,對合同條款理解無異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合同 篇6

  萬律見字[]第 號

  安徽萬事律師事務所接受與委託就事項指派律師進行見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見證律師審查了委託人提供的有關檔案。

  茲證:

  一、與自願於 年 月 日簽訂的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

  二、 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在上述合同中的印章、簽字是其真實意思表示。

  三、 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 在上述合同中的印章、簽字是其真實意思表示。

  安徽萬事律師事務所

  見證律師:

  二Oxx年月日

律師合同 篇7

  甲方:_____(聘方)

  乙方:_____(受聘方)(本職工作單位:_____職務:_____)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願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自願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乙方的聘任職務是_____律師,其工作範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4.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3.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5.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對事務所的治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4.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夥律師;

  5.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2.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反職業道德;

  3.不得從事有損於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4.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五條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勞動工資和福利待遇治理辦法>執行。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2.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反職業道德;

  3.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4.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1.應聘律師應徵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2.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六個月;

  3.無故不上班工作滿一個月;

  4.經批准成為事務所合作律師;

  5.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1.雙方協商之;

  2.因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檔案,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八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乙方(蓋章):_____

  主任簽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律師合同 篇8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人員的行為,維護律師事務所和受聘用人員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配套規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國家出資的律師事務所、合作律師事務所、合夥律師事務所和以個人姓氏命名的律師事務所。

  第三條 律師事務所聘用下列人員,均應與受聘用人員簽定《聘用合同》。

  (一)國家出資的律師事務所聘用不佔編的.專職律師、兼職律師、特邀律師和不佔編的行政輔助人員。

  (二)合作律師事務所聘用兼職律師、特邀律師和行政輔助人員。

  (三)合夥律師事務所聘用專職律師、兼職律師、特邀律師和行政輔助人員。

  (四)以個人姓氏命名的律師事務所聘用專職律師、兼職律師、特邀律師和行政輔助人員。

  第四條 《聘用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二)工作性質和工作內容。

  (三)報酬。

  (四)福利與保險。

  (五)工作紀律。

  (六)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合同的責任。

  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受聘人在合同中約定其它內容。

  第五條 聘用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不得少於一年。合同雙方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計入合同期限。

  第六條 合同中應明確受聘人的律師種類、行政輔助工作種類、工作方式、工作內容。

  第七條 本規定所稱報酬包括工資、獎金及其它物質獎勵。合同中應對受聘人的報酬種類、支付方式、計算方法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

  行政輔助人員及領取固定報酬的專職律師每月報酬數額最低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保障標準。

  第八條 除國家法律、法規及部頒規章明確規定必須設立的保險以及社會統籌保險基金外,合同中應對受聘人是否享有報酬以外的福利和事務所是否為受聘人設立商業保險或加入社會統籌保險基金及其種類作出明確規定並應對合同解除時的處理辦法有明確約定。

  第九條 律師事務所應向受聘人全面介紹事務所情況和規章制度。受聘人應在合同中明確承諾其遵守律師事務所所有規章制度。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師事務所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二)違反事務所工作紀律與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造成律師事務所重大損失的。

  (四)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

  (五)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一)律師事務所終止執業。

  (二)律師事務所被吊銷律師事務所執業證。

  (三)聘用律師被吊銷律師執業證。

  (四)受聘人調轉律師事務所或調出律師行業的。

  (五)受聘人成為合夥人、合作人或成為佔編律師。

  (六)到期未續聘或未申請續聘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是否解除,由律師事務所與受聘人在合同中約定;

  (一)律師事務所被停止執業。

  (二)律師事務所未透過年檢註冊。

  (三)受聘人被停止執業。

  (四)受聘人未透過年檢註冊。

  (五)受聘人申請不註冊的。

  如果受聘人對上款所規定的情況負有責任,則合同即使到期,亦不得自動解除,其解除期限順延至所規定的情況消除為止。

  第十三條 受聘人因執行職務而發生人身意外或在受聘期間患疾病,律師事務所僅在合同規定或保險的範圍內承擔義務。受聘人因上述原因停止執行職務的,其期間計入合同期限。

  十四條 聘用合同解除時,受聘人所持有的司法行政機關頒發的律師執業證及其他工作證件由律師事務所收回並上交司法行政機關。

  第十五條 律師事務所不得聘用未成年人。

  第十六條 律師事務所不得因受聘人懷孕或生育而解除合同。產假時間依國家有關規定計算,不計入合同期間,此期間的工資福利等事項由合同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律師合同 篇9

  律師聘用合同

  聘用方:

  受聘方:姓名 性別 出生 年月 日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絡電話

  第一條 合同依據

  根據《北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及《聘用合同標準格式及必備條款》及本律師事務所的相關規定製定本合同。

  第二條 受聘方申請在聘用方從事專職律師工作,牽頭負責聘用方所涉上市、增發、重組併購等證券類律師業務以及專業律師的培養。

  第三條 聘用方同意受聘方的申請,並負責為受聘方辦理律師執業證,承擔合同期內的律師註冊費及存檔費:

  如因受聘方未能如實依規定提供有關個人資料或隱瞞事實致使聘用方無法為受聘方申請政府有關部門的從業許可,則本合同終止。聘用方並保留追究受聘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四條 受聘方的工作內容由聘用方規定,受聘方承諾服從聘用方的工作安排並保證專案工作質量。

  第五條 受聘方在事務所工作期間的報酬

  工資的支付時間為:每月15日支取工資;

  月固定工資數額為:壹萬元人民幣;

  專案提成比例為:扣除稅收費用後項目收益25%。

  工作日午餐由聘用方提供。

  第六條 聘用方按照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下限為受聘方辦理相關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由受聘方承擔。受聘方並自行承擔日常交通、通訊、停車等費用支出。

  第七條 受聘方應遵守聘用方考勤、工作紀律等相關管理規定並遵守律師業執業規則。

  第八條 合同解除依照《北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第九條、

  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及聘用方的相應規定與業務安排辦理;

  受聘方違反法律、主管機關規章制度及聘用方有關管理規定,經指出後未能改正或給聘用方造成經濟和聲譽損害的,聘用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或受聘方調離律師事務所時受聘方應當賠償聘用方曾為其單獨支付的培訓費,培訓期間的工資、廣告性費用及當年度註冊費用。

  受聘方離開律師事務所時,不得以任何形式攜走或銷燬聘用方任何資料、檔案、財產等,並繼續承擔為聘用方保密的義務。

  受聘方離職需提前6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行政部或本所主任,6個月期滿方能辦理離職手續。在此期間不得以個人名義聯絡所內客戶及新接本所案件。

  受聘方離職不應影響所做專案的持續、質量和妥善完結。

  第十條 由於受聘方原因致律師事務所產生經濟損失的,受聘方依照《律師法》的規定及聘用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 受聘方以合夥人名義加入聘用方,與聘用方所涉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聘用方:

  北京市___律師事務所(公章)

  日 期: 年月日

  受聘方:我已詳細閱讀本合同,接受本合同的條款約定。並承諾在律師事務所工作期間依法履行職責,遵守規章制度。若出現違約情況,自願接受律師事務所的處理。

  日 期: 年月日

律師合同 篇10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_________。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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