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17國際消除貧困日活動方案

2016年10.17國際消除貧困日活動方案

  每年10月17日為國際消除貧困日。1992年12月22日第47屆聯合國大會確定每年的10月17日為“國際消除貧困日”,旨在引起國際社會對貧困問題的重視,宣傳和促進全世界清除貧困的工作,動員各國採取具體的扶貧行動。以下小編整理了兩篇2016年10.17國際消除貧困日活動方案,歡迎參考!

  篇一:2016年10.17國際消除貧困日活動方案

  今年的10月17日,是我國第二個“扶貧日”,也是第24個國際消除貧困日。組織開展好扶貧日系列活動,是貫徹落實市委扶貧攻堅工作會議、渝委發〔2015〕19號檔案以及江津委發〔2015〕8號檔案精神,深入推進精準扶貧戰略、堅決打好扶貧攻堅戰的重要舉措。根據江津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扶貧日暨紀念第二十三個國際消除貧困日系列活動的通知》(津扶辦〔2015〕38號)檔案精神,現就中山鎮各單位、開展“扶貧日”系列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依據市委、市政府《關於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實施意見》和區委、區政府《關於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實施意見》要求,圍繞全面完成今年確定的扶貧攻堅目標任務,廣泛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扶貧開發。各村、各部門要本著宣傳引導、依法合規、節儉務實、注重實效的原則,按照更加註重營造氛圍、更加註重社會參與、更加註重整合資源的要求,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扶貧濟困活動,確保“扶貧日”活動取得實效,助推全區扶貧攻堅任務圓滿完成。

  二、活動內容

  各村、各級部門要以“扶貧日”為契機,按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要求,緊緊圍繞我區今年年底要完成脫貧任務的2個市級貧困村和507戶1669名建卡貧困人口,多方募集社會幫扶資金,採取多種幫扶形式,切實幫助貧困物件按期完成脫貧任務。

  (一)開展扶貧捐贈活動。各村、機關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提倡“一份捐贈一份心意”的理念,重視激勵捐贈、用心回饋的細節。創新捐贈方式方法,透過制定和公佈幫扶專案,在充分尊重捐贈人意願的基礎上,引導開展定點定向認捐、認建活動。要開展機關幹部職工愛心捐贈活動,組織動員農村、社群居(村)民參與捐贈,對參與者贈予榮譽標識,提升參與意識。開展個體私營企業愛心捐贈活動,向全鎮個體私營企業發出倡議,倡導愛心捐贈、回報社會。所得募集資金全部用於貧困村扶貧開發。

  (二)組織扶貧調研活動。組織企業代表、愛心人士深入貧困村,進村入戶開展扶貧調研,並召開座談會,引導社會各界自願參與定點定向資助、認建幫扶活動。

  (三)開展訪貧慰問活動。10月15日前後,各扶貧戶對接幫扶人員到村到戶開展訪貧慰問活動;組織黨員、團員和幹部職工到貧困村開展特殊黨日活動、黨團組織生活以及訪貧慰問、送溫暖等系列活動。

  (四)駐村蹲點扶貧活動。貧困村駐村工作隊要切實開展幫扶活動,做到“村村都有工作隊、戶戶都有責任人”。幫助貧困村制定脫貧規劃、落實扶貧專案、建好基礎設施、發展特色產業、開展技術服務、解決貧困群眾生產生活困難,引導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廣泛開展對接幫扶、認建幫扶以及定點定向資助扶持等工作。

  (五)開展行業扶貧活動。行業部門要立足行業特點,發揮自身資源優勢,開展基礎設施扶貧、產業扶貧、教育扶貧、科技扶貧、勞務扶貧、旅遊扶貧等,為貧困地區和貧困群眾興辦實業、免費提供職業技能培訓、興教助學、送醫送藥等行業扶貧活動。

  (六)開展公益慈善活動。支援和引導公益慈善社會組織積極參與扶貧濟困工作,多方籌集善款(物),開展多種形式的扶老、助殘、救孤、濟困、助醫、助學等扶貧濟困公益慈善活動。

  (七)開展鄉賢回報家鄉“春暉行動”。發動和組織各地鄉賢與愛心人士回家鄉捐資興辦扶貧濟困公益慈善專案,開展多種形式回報家鄉活動。

  三、組織領導

  (一)抓好統籌。各單位要把開展“扶貧日”系列活動與完成年度扶貧攻堅目標任務有機統籌起來,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負起領導責任,充分發揮總攬全域性和組織協調作用,親自動員、部署和參與活動。各單位要採取切實可行的“扶貧日”系列活動,細化分工,明確責任,保證“扶貧日”紀念活動取得圓滿成功。

  (二)突出重點。要把“扶貧日”紀念活動的工作重點放在宣傳發動讓扶貧理念深入人心上,放在多方募集資金助力扶貧攻堅上,放在深入調研體察貧困群眾疾苦上,放在到村到人到戶的精準幫扶上,確保系列活動的實效。

  (三)加強監督。各村、機關各部門、鎮屬各單位所募款物要按規定使用。審計部門要依法對募集款物及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活動中的違紀違規行為,要按照法律法規從嚴處理,著力提升活動公信力,打造扶貧公益品牌。

  (四)搞好宣傳。要大力表彰和宣傳扶貧濟困的先進事蹟、典型經驗,營造全社會奉獻高尚、扶貧光榮的.良好氛圍。要擴大社會扶貧參與面,積極倡導扶貧志願者行動,創新完善工作機制,凝聚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扶貧攻堅。

  請6個村和相關部門將“扶貧日”活動的工作總結和組織的捐贈物資情況統計彙總於10月15日前以電子件送鎮扶貧辦。

  篇二:2016年10.17國際消除貧困日活動方案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扶貧工作。國務院決定自起,將每年的10月17日設立為“扶貧日”。同時,今年的10月17日也是第24個國際消除貧困日。為此,國務院扶貧辦於8月29日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2016年“扶貧日”系列活動。國家將舉行“扶貧日”啟動儀式、舉辦“中國減貧論壇”、組織“扶貧日”公募晚會。會議要求,各省市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盡力而為、量力而行,重在可持續,確保第二個“扶貧日”活動在國內國際有較高知名度、較大影響力和較強號召力,切實掀起全社會廣泛參與社會扶貧的新高潮。為確保全國第二個“扶貧日”在我縣取得圓滿成功,充分展示我縣扶貧開發特別是社會扶貧成果,廣泛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我縣農村扶貧開發,本著依法合規、節儉務實、注重實效的原則,我縣開展第二個“扶貧日”活動有關事項如下:

  一、充分認識設立“扶貧日”活動的重大意義

  扶貧濟困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當今世界各國、各地區解決貧困問題的通行做法。設立“扶貧日”,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扶貧開發工作的高度重視,對貧困地區貧困群眾的格外關心,對於宣傳黨和政府扶貧開發方針政策、弘揚中華民族扶貧濟困傳統美德,動員全社會力量繼續向貧困宣戰,必將發揮重要作用。

  紮實辦好今年的第二個“扶貧日”活動,對於順利實現扶貧開發工作目標,保障貧困群眾基本生活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必須統一思想和行動,切實把開展好“扶貧日”活動作為推動“富民興潼”目標實現的重要工作來抓,各級各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反覆進行思想發動,統一廣大幹部群眾的思想認識。要積極參與縣級相關紀念活動,併科學籌劃、精心組織開展本系統本單位“扶貧日”紀念活動,爭取辦出特色、辦出水平、辦出實效。

  二、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扶貧日”紀念活動

  要以設立全國“扶貧日”為契機,積極開展豐富的紀念活動,創新活動方式,豐富活動內容,擴大社會參與度,多方募集社會幫扶資金,不斷促進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貧困群眾增收致富。

  (一)召開扶貧座談會。組織本系統結對幫扶責任人、企業代表、愛心人士召開扶貧座談會,共商幫助貧困村、貧困戶脫貧致富的措施,營造社會幫扶氛圍,引導並動員社會各界愛心人士積極參與到社會幫扶活動中來。

  (二)開展愛心捐贈活動。各單位要將開展扶貧日活動捐贈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向本系統職工、私營企業、結對幫扶責任人等愛心人士發出倡議,倡導愛心捐贈,多方籌集善款(物)。捐贈堅持自願、鼓勵奉獻的原則,不得硬下捐款指示,不搞硬性攤派。在充分尊重捐贈人意願的基礎上,由各單位牽頭組織將本單位募集到的善款(物)用於本單位開展定向資助、駐村工作隊、結對幫扶等扶貧活動。各單位應向捐贈人出具捐贈收據,並把接受捐贈情況及捐贈資金使用情況在本系統予以通報和公示。

  各單位及愛心人士也可以將扶貧捐款直接存到潼南縣財政局財政預算外帳戶(收款單位全稱:潼南縣財政局,帳號:100557012440010001,開戶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重慶潼南縣東風支行,註明XX單位或個人扶貧捐款,轉縣扶貧辦10805賬戶)。縣扶貧開發辦公室負責對捐款進行接收和分發,扶貧捐款到賬後,縣扶貧辦會向捐款單位或個人開具財政非稅收據。全部捐款將全部專款專用到扶貧濟困工作,審計部門依法對募捐款物進行審計監督,對活動中違紀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開展訪貧慰問活動。9月下旬至10月中旬,集中開展訪貧慰問活動。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可組織黨員、團員和幹部職工到貧困村開展特殊黨日活動、黨團組織生活以及訪貧慰問、送溫暖等系列活動。各駐村工作組要進一步落實幫扶計劃和措施,切實為貧困村、貧困戶辦幾件實事、解決幾個困難和問題。各結對幫扶責任人要和所結對的貧困戶加強聯絡,關心其疾苦,幫助其出謀劃策,力所能及地為貧困戶協調解決一兩個諸如勞務就業、免費培訓、助學、助醫、致富資訊、農產品銷路等方面的困難,在“授之以魚”的同時更注重“授之以漁”。

  (四)開展行業扶貧活動。各部門各單位要立足行業特點,發揮自身資源優勢,開展科技扶貧、文化扶貧、勞務扶貧、專案扶貧、產業扶貧、旅遊扶貧,免費提供職業技能培訓、送醫送藥等行業專項扶貧活動。

  (五)開展扶貧宣傳活動。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等媒體要做好第二個“扶貧日”的宣傳工作,大力宣傳報道我縣扶貧濟困的先進事蹟,營造全社會奉獻高尚、扶貧光榮的良好氛圍。各單位也要把幫扶情況透過簡報等形式及時反饋到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並透過網站、報刊、電視等多種形式及時予以宣傳。

  三、持續推動開展“扶貧日”活動

  (一)統一部署,落實責任。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負起領導責任,親自動員、部署和參與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具體工作,發揮職能作用,切實承擔責任分工,建立上下聯動、部門協作機制。切實保證第二個“扶貧日”宣傳紀念活動取得圓滿成功。

  (二)突出重點,持續推動。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3+1”聯動、駐村工作組、結對幫扶活動,創新幫扶方式、突出幫扶重點,大力推動對社會幫扶工作常態化,確保幫扶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強監督,確保公信。各部門各單位所募款物要在充分尊重捐贈人意願的基礎上,按規定使用,不得用於應由政府承擔投資的專案和其他支出費用。審計部門要依法對募集款物及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活動中的違紀違規行為,要按照法律法規從嚴處理,著力提升活動公信力,打造扶貧公益品牌。

  另:各單位於10月17前將2016年1月以來結合扶貧駐村工作組、結對幫扶、紀念“扶貧日”活動開展的扶貧幫扶情況統計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樣表附後)。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