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駕駛行為整治工作簡報

不文明駕駛行為整治工作簡報

  不文明駕駛行為整治工作簡報(一)

  禁止超速行車;禁止行車中吸菸;禁止未經智慧排程同意繞線、丟站……日前,湖南省張家界市公共交通發展有限公司釋出通知,在2016年12月6日至2017年1月31日期間,對市民、乘客反映強烈的13種違法駕駛行為、不文明服務行為,以及攪亂運營秩序、影響服務形象的行為予以重點整治。

  當前,廣大市民對公交服務的滿意度較私車私營時期大幅提升,但仍有極少數公交駕駛員交通法規意識、文明服務意識淡薄,駕駛陋習存在,服務質量較低。“開展此次整治旨在進一步提高駕駛員遵章守法意識,真正做到文明駕駛、文明行車,提高公交車服務質量,為乘客提供更舒適的乘車環境。”張家界市公共交通發展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另外,當前市中心城區交通秩序整治‘暢安行動’正如火如荼進行中且有一定成效,希望透過我們內部的整治,讓“公交人”為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出一份力。”

  13種禁止行為的具體內容為:超速行車;行車中吸菸;未經智慧排程同意繞線、丟站;對未攜帶違禁品的乘客拒載;在有條件進站的站臺不按規定進站,在站臺外上下客;行車中玩手機,未戴藍芽接聽電話或戴藍芽長時間電話;不繫安全帶、不關門起步、急起急剎;未經智慧排程允許同線路後車超前車;闖紅燈,不按地上標線行駛壓線繞紅燈;變道不打轉向燈;車廂衛生髒亂差;著裝不整,不按規定佩戴標識標牌;不照顧老弱病殘孕,服務態度冷淡或服務中言行粗暴。駕駛員一旦出現以上禁止行為,將受到相應處罰,包括罰款、通報批評、停崗等。據介紹,最高處罰為罰款1000元,停崗30天。

  不文明駕駛行為整治工作簡報(二)

  昨日,市城市公交集團啟動為期3個月的公交車不文明駕駛行為專項整治行動,集中整治超速、酒後駕駛等行為。

  據介紹,本次整治內容包括:嚴格查處營運車輛違反中速行駛、低速進站規定等違規行為;嚴格查處搶道搶行、強行變道、急打方向、相互追趕等開“霸王車”駕駛行為;嚴格查處駕駛中與他人閒談、吸菸、飲食、使用手機等違規行為;嚴格查處不文明駕駛、不按要求著裝上崗、不佩戴安全員標識牌及人行橫道不主動減速避讓行人等違規行為;嚴格查處車輛不按站停靠,不規範停靠,以及在公交站點強行超車等違規行為;嚴格查處超速行駛、酒後上崗、疲勞駕駛等違規行為;嚴格查處其他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集團公司安全營運管理規定的違法、違規及不文明駕駛行為。

  對檢查出的不文明駕駛、違規、違法行為,市城市公交集團將從重處罰。整治行動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典型問題將予以通報。

  不文明駕駛行為整治工作簡報(三)

  “嘟嘟嘟……”在海口市區,機動車亂鳴喇叭不僅會驚擾到市民生活,還可能會影響到其他駕駛人行車。12月21日,海口交警在金龍路與玉沙路交界路口開展了針對機動車亂鳴喇叭不文明行的專項整治。半個小時左右查處了8起機動車亂鳴喇叭行為,對駕駛人進行教育之後,民警依照處罰條款,對違規駕駛人罰款50元。

  “綠燈已經亮了,前面的車還不走,我想提醒他一下。”當日上午10時許,市民蔡女士剛經過該路口紅綠燈,就因亂鳴喇叭被執勤民警攔了下來,蔡女士說,因為有急事趕時間,想透過鳴喇叭的方式告訴前車司機快走。面對民警的詢問,蔡女士稱自己並不知道海口有規定市區內不準鳴喇叭,“現在知道了,以後一定會注意。”

  “嘟嘟嘟……”在海口市區,機動車亂鳴喇叭不僅會驚擾到市民生活,還可能會影響到其他駕駛人行車。12月21日,海口交警在金龍路與玉沙路交界路口開展了針對機動車亂鳴喇叭不文明行的`專項整治。半個小時左右查處了8起機動車亂鳴喇叭行為,對駕駛人進行教育之後,民警依照處罰條款,對違規駕駛人罰款50元。

  “綠燈已經亮了,前面的車還不走,我想提醒他一下。”當日上午10時許,市民蔡女士剛經過該路口紅綠燈,就因亂鳴喇叭被執勤民警攔了下來,蔡女士說,因為有急事趕時間,想透過鳴喇叭的方式告訴前車司機快走。面對民警的詢問,蔡女士稱自己並不知道海口有規定市區內不準鳴喇叭,“現在知道了,以後一定會注意。”

  雲曙光也表示,整治亂鳴喇叭比較困難,只能儘量以執法記錄儀記錄,在證據比較準確的情況下進行查處。他提醒海口廣大駕駛人,開車過程中請不要亂鳴喇叭。在整治過程中,民警除了對違規駕駛人進行教育、處罰外,還發放“市區禁鳴喇叭”貼紙,警示駕駛人要注意。

  據悉,市交警支隊自2016年12月起重新開展針對機動車亂鳴喇叭等不文明行為的專項整治,同時,12月19日起,結合一類崗、巡邏組警力,以龍昆南路、濱海大道、民聲路等路段為查處重點區域。截至12月21日,共查處機動車亂鳴喇叭行為8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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