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擔保合同

多人擔保合同

  債權人:

  保證人: 保證人: 保證人:

  為確保 (以下簡稱債務人,身份證號碼: )與債權人簽訂的編號為2011年借貸字第 0601號《民間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保障債權人債權的實現,保證人願意為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保證擔保,為明確締約各方權利義務,根據我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締約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幣種及大寫金額)分別為:個人民間借貸人民幣伍佰萬元整。 第二條:保證範圍和責任

  保證人保證的範圍包括但不僅限於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執行費、拍買費、公告費、送達費、手續費等債權人實現債務的費用。

  針對本合同每個單個保證人,無論債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僅限於保證、質押、抵押),不論上述其他擔保何時成立、是否有效、債權人是否向其他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均不因此減免,債權人均可直接要求各保證人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各保證人將不提出任何異議。

  每位保證人對本合同項下保證範圍承擔100%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保證方式

  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第四條:保證期間

  1、保證期限為主合同約定的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2、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保證人保證期間自展期協議重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五條:保證合同的獨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部分無效或被撤銷、被解除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確認為不成立、不生效、無效、部分無效或被撤銷、被解除,則保證人對於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保證人承諾

  1、保證人有義務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按債務人要求提供真實的'個人及家庭財產資訊。

  2、保證人為法人單位的,有義務應債權人要求如實向債權人提供真實的報表、銀行開戶的全面資訊、企業資產狀況、其它負債的狀況和變動情況。

  3、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債務,保證人自願履行保證責任。

  4、發生以下事項時,保證人應於事項發生後五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1)保證人為法人,發生股權變更、管理層人事變動、公司章程修改的;

  (2)保證人為個人,發生婚姻情況變動、重大疾病、家庭成員增減變化的、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涉及重大民事法律糾紛、個人及家庭重要資產變動的;

  (3)保證人變更名稱、住所、電話等事項的;

  (4)保證人作為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企業發生合併、分立、股權變動、增減資本、合資、聯營等情況。

  5、保證人採取以下以下行動,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債權人並徵得債權人書面同意:

  (1)保證人為法人單位,改變資本結構或經營方式的:

  (2)保證人為其他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以其主要資產、權利為其他第三人債務提供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的;

  第七條: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任何指令、自身地位及財力狀況的改變而改變。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債權人和債務人如需要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除借款金額以外的其他條款的,不必徵得保證人同意。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後,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資產狀況、財務報表等材料,保證人應積極如實提供。

  第十條:保證人代債務人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十一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各締約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締約各方共同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各締約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締約各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應協商或透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保證人變更聯絡地址時;必須_5_天內告知債權人。在保證人事先沒有告知債權人之前,債權人或法院按照本合同寫明的聯絡地址向對方傳送法律檔案,到達保證人的合同聯絡地址時視為送達,保證人不能簽收或拒絕簽收,不影響送達的實際發生。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各締約方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債權人(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身份證號碼:

  保證人(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身份證號碼:

  保證人(簽字): 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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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證人(簽字): 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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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簽約地: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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