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裝載機司機僱傭合同

關於裝載機司機僱傭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於裝載機司機僱傭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裝載機司機。

  二、本合同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以另籤勞動合同。在僱傭期間,若因乙方造成甲方車輛的任何損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三、乙方經甲方聘用後,自願將身份證、戶口本影印件交給甲方保管,一直到離職為止。

  四、甲方給乙方的薪資待遇:乙方受聘期間的'報酬為:月工資元,發薪日應在下月份15日支付。

  五、甲方車輛的保養以及車的正常維護由甲方來承擔。

  六、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準時上班,按照甲方的需要,自覺加班,不講怨言,愛崗敬業,吃苦耐勞。

  七、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發生車輛違章違紀和車輛碰撞等事故,均由乙方本人負責,甲方概不負任何責任。

  八、乙方在工作期間內每天對車輛進行保養、擦洗;每天對車輛進行檢查,保持車輛狀況良好再行駛。絕不帶著毛病上道。如不遵守交通規則,而發生交通事故,責任都由乙方來承擔,甲方概不負任何責任。

  九、乙方必須按照裝載機的操作規程嚴格規範操作,如因違規操作造成乙方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及健康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十、工作範圍之外,如果乙方外出,發生的任何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十一、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崗位聘任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辦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工作期間不勝任崗位要求;

  (2)乙方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財產和經濟等損失。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住址:住址: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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