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向個人的借款合同

單位向個人的借款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單位向個人的借款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單位向個人的借款合同1

  借款方: (簡稱甲方)

  貸款方: 銀行(簡稱乙方)

  根據 號檔案批准的 專案,所需資金經甲方申請,乙方審查同意發放外匯貸款。雙方同意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外匯貸款 萬美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外匯貸款用於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外匯貸款自第一筆用匯之日起,在 個月之內分期還清全部貸款本息。

  第四條 借款利率:外匯貸款年利率為 %,按 個月浮動。乙方每三個月計收一次利息,計息日為每季最後一個月的二十日,第一次提款日到第一次計息日不足一浮動期限的也要浮動利率,此後利率浮動日即為某一計息日。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利。

  第五條 借款支用:甲方根據用款計劃支用貸款,對到期未支用部分,乙方直接將貸款從甲方的貸款戶轉到存款戶。

  第六條 借款償還:甲方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以所借同種外幣償還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兌換的外幣償還,按還款日的外匯買賣牌價折算成所借外幣償還)。還款計劃如下:

  從 年 月 日開始還款,共分 次還清。

  第七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由 作為甲方的擔保人,並由擔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擔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單位承擔歸還本金、利息和費用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提前支用部分須向乙方支付 的承擔費。乙方因本身責任不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須向甲方支付 的違約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100%的罰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貸款期限終止日全部還清本息,應在到期日三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並重新確定相應的貸款利率。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按期歸還的貸款,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保證書中規定的條件。

  2、甲方在還清款前,經營中的資金往來,除乙方同意者外,均須透過在乙方開立的帳戶辦理,不得擅自將資金轉移到其他銀行或者金融機構。

  3、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4、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5、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不可撤銷擔保書、工貿合同(或協議)、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 份,經借貸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貸款方:(公章)

  簽字人:(簽章)

  借款方:(公章)

  簽字人:(簽章)

  年 月 日

  簽訂於(地點)

單位向個人的借款合同2

  借款方: (簡稱甲方)

  方: 銀行(簡稱乙方)

  甲方為承包 國(地區) 工程專案所需人民幣週轉資金,經乙方審查,同意在 銀行總行 號檔案核定的指標範圍內發放。雙方除遵守《 銀行關於中央級對外承包工程公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外,協商同意下列各項內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根據批准的申請書,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元。

  二、乙方憑甲方報送的詳細用款計劃和具體用途清單,作為付款時稽核依據,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提供的期限是 年 個月。甲方保證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還清全部本息,並附分次還款具體計劃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利息在合同規定還款期內,按月息 ‰計算。超過還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 %利息;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 %利息。利息每季計收一次。

  五、乙方提供的專案,如果甲方中止對外施工合同,應即通知乙方,並還清本息。

  六、甲方擔保人是 。甲方到期不能如數歸還時,由甲方的擔保人負連帶清償責任。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和甲方擔保單位簽章後生效,至全部本息還清後失效。合同一式 份,上述三方各執 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單位向個人的借款合同3

  甲方:

  乙方:

  借款單位 根據信託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人民銀行信託部申請信託貸款,並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 萬元,用於 專案,其中土建部分 萬元,裝置 萬元。

  第二條 保證將貸款用於上列專案,並按計劃於 年 月 日全部完工投產,並實現預定的經濟效果:新增產值 ,產量 ,利潤 ,稅金 。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利率按月息 釐 毫計息,每次還款同時計收利息。

  第四條 借款單位如果未經銀行同意而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銀行有權進行信貸制裁。

  第五條 貸款到期,借款單位主動歸還,如不按期歸還借款,除按規定加收利息外,銀行有權在借款單位的存款帳戶中扣還,借款單位和擔保單位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 借款單位如果停建或沒有達到經濟效果,不能按規定歸還貸款時,借款單位願用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款和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或基金存款歸還。

  第七條 擔保單位保證借款單位恪守契約規定的條款、如果借款單位不能按本契約規定還清本息,願承擔經濟責任,由擔保單位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契約經借款單位,擔保單位確認無誤並加蓋公章和負責人章後生效,借款本息還清後自動生效。

  借款單位: (公章) 擔保單位: (公章)

  負責人: (簽章) 負責人: (簽章)

  立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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