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諮詢合同書範本

技術諮詢合同書範本

  篇一:技術諮詢服務協議

  合同號:

  地址:

  電話:

  和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技術服務的各項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一、工作內容

  乙方按本協議為甲方提供技術服務,在甲方的配合下,指導甲方完成相關檔案的編寫,人員的培訓,指導甲方…………………。

  二、服務範圍

  1 服務費用: 萬仟佰 拾 元(¥ 。00 元)

  2 付款方式: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三、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1、 乙方承擔的諮詢服務包括與上述服務相關的所有工作;

  2、 乙方負責指導甲方服務過程所需資料收集以及提供適當的`培訓;

  3、 乙方派出的技術服務人員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和工作紀律,甲方若在接受服務過程中對其工作不滿意,可向乙方提出投訴或異議,乙方將酌情調整;

  4、 乙方技術服務人員負責擬訂諮詢工作計劃,並須告之甲方,服務工作計劃執行過程中的任何調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收到通知的一方如在三日內無書面異議,視為認可;

  5、 乙方對甲方工作而涉及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責任;

  6、 甲方提供乙方技術服務人員在服務期間的交通、食宿條件及相關資源

  7、 甲方應指定專人作為聯絡員配合乙方技術服務人員的工作。

  四、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均應承擔違約責任;

  2、 違約方除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全部諮詢服務費外,還應支付給守約方違約(按合同金額的25%)以彌補給其造成的損失;

  3、 違約方必須明確責任後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違約費用,否則,每月按總金額的1。5%交付滯納金。

  五、爭議解決法律適用

  1、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約束,有關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履行過程中的一切糾紛均由甲方所在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管轄處理;

  2、 雙方所達成的任何其它一致均構成本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中若有衝突之處,以最後達成的為準。

  六、合同文字、文字及生效

  1 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後生效;

  2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各方執壹份。

  甲方代表簽名(蓋章)乙方代表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技術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專案名稱: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一、本合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製的技術諮詢合同示範文字,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可推介技術合同當事人參照使用。

  二、本合同書適用於一方當事人(受託方)為另一方(委託方)就特定技術專案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所訂立的合同。

  三、簽約一方為多個當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關係中的作用等,在“委託方”、“受託方”項下(增頁)分別排列為共同委託人或共同受託人。

  四、本合同書未盡事項,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並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當事人使用本合同書時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處註明“無”等字樣。

  篇三:技術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委託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專案聯絡人:

  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受託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專案聯絡人:

  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就 進行技術諮詢,並支付諮詢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乙方進行技術諮詢內內容、要求和方式:

  1。諮詢內容:

  2。諮詢要求:

  3。諮詢方式:

  第二條 乙方應當按照下列進度要求進行本合同專案的技術諮詢工作:

  第三條 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諮詢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協作事項:

  1。提供技術資料:

  2。提供工作條件:

  3。其他:甲方提供上述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諮詢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1。技術諮詢報酬(包含評審費用)總額為:

  2。技術諮詢報酬由甲方(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賬號為:

  開戶銀行:

  地址:

  賬號:

  第五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支付給乙方技術諮詢費用或者部分支付和逾期支付的,每超過一天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利息和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相關技術資料造成技術諮詢工作停滯、延誤或終止的,其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合同期相應順延;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編制方案不能按時完成、返工或評審未透過,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合同期不得順延。

  3、甲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丟失,應當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4、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問題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 雙方確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約定標準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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