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裝置技術轉讓合同

生產裝置技術轉讓合同

  生產裝置技術轉讓合同要如何寫呢?有什麼優秀的範本可以借鑑的?

  生產裝置技術轉讓合同一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總公司和_________廠為一方(以下簡稱甲方)

  以_________公司為另一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透過友好協商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_________技術轉讓及合作生產合同,合同條件如下:

  第一章 定義

  1.“合同產品”係指本合同附件1所規定的_________。

  2.“考核產品”:係指根據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並按附件5規定進行考核驗收的由甲方製造的第一臺合同產品。

  第二章 合同內容及範圍

  1.由乙方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和維修使用的技術,合同產品的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1。

  2.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全部有關技術和技術資料(以下簡稱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2及附件3。

  3.乙方授與甲方在中國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前_________臺合同產品只在中國國內銷售。在此以後甲方製造的合同產品可銷往下列國家:_________,如合同產品按政府間經濟貿易協議規定銷往其他國家或由中國承包商在中國購買,隨承包工程出口,則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4.在合同期間,如甲方需要,乙方有義務以優惠價格向甲方提供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部件及原材料,雙方將透過協商另籤合同。

  第一臺及其後諸臺合同產品的分工詳見附件1。

  5.乙方負責圖紙及資料的轉化並在乙方工廠及其有關協作工廠培訓甲方人員。乙方應盡最大努力使甲方人員掌握合同產品的技術(具體內容見本合同附件3)。

  6.乙方有義務派遣技術人員到甲方工廠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4)。

  7.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所需的專用工具、夾具及裝置和檢測合同產品所需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2)。

  8.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其合同產品上標註甲乙雙方聯合商標或“按_________公司許可證製造”字樣。

  第三章 價格

  1.鑑於乙方按本合同第二章1、2、3、4、5、6、7、8所盡的義務,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英鎊_________的入門費(大寫英鎊_________)。

  2.合同期內,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他規格產品的全部資料,則甲方應為每一規格的資料向乙方支付英鎊_________(大寫英鎊_________)。乙方應向中方交付所得稅。

  3.甲方應就每臺出售的合同產品向乙方支付提成費,前_________年為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8%,後_________年為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6%。乙方應向中方交付所得稅。

  淨銷售價:銷售價扣除運費、稅費、包裝費、儲存費、保險費、安裝費,並減去向乙方購買零部件的費用(包括運費、關稅等)。

  第四章 支付條件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本合同費用均以英鎊信匯(m/t)支付(如需電匯,電匯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透過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發生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2.本合同第三章1.所規定的入門費按下述辦法和比例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1)入門費的10%(百分之壹拾),計英鎊_________(大寫英鎊_________),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於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確無誤的單據之日起,不遲於30天向乙方支付:

  a. _________國政府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同樣的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一份。

  b. 金額為入門費總數的形式發票一式四份。

  c. 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d. 由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英鎊_________(大寫英鎊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6)。

  (2)入門費20%(面分之貳拾)計英鎊_________(大寫英鎊_________)於乙方發出本合同附件3第3.2.1條所規定的臨時資料3個月後,並於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確無誤的單據之日起,不遲於30天向乙方支付:

  a. 四份商業發票

  b. 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 兩份資料空運提單及附件2及附件3第3.2.1條規定的臨時資料交付已畢的證書的影印件。

  (3)入門費40%(百分之肆拾)計英鎊_________(大寫英鎊_________)於甲方收到附件3第3、6條所規定的資料起,如乙方提供下列正確無誤的檔案,則不遲於30天,向乙方支付:

  a. 四份商業發票

  b. 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 兩份資料空運提單及附件3、6條規定的資料交付已畢的證書的影印件。

  (4)入門費15%(百分之壹拾伍)計英鎊_________(大寫英鎊_________)於附件3第3.8.2條規定的甲方培訓人員按本合同附件3接受培訓完畢之後,從收到乙方下列正確無誤的檔案之日起,不遲於30天,向乙方支付:

  a. 四份商業發票

  b. 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 兩份由甲、乙雙方簽署的關於附件3第3.8.2條規定的甲方培訓人員已按本合同之規定接受培訓完畢的證書的影印件。

  (5)入門費15%(百分之壹拾伍)計:英鎊_________(大寫英鎊_________)於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確無誤的檔案之日起,不遲於30天,向乙方支付。如果不是因為乙方的失誤,即使屆時沒能簽署第一臺合同產品的質量效能試驗合格證書,從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第一臺合同產品的硬體後,不晚於24個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款。

  a.四份商業發票

  b. 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 兩份由甲乙雙方簽署的第一臺合同產品在甲方工廠考核檢驗後的質量效能試驗合格證書的影印件。

  3.執行了本合同第7章第2條的內容並在甲方售出合同產品之後,甲方應按下列條款開始向乙方支付提成費。

  (1)甲方應從每年的12月31日起,15天之內,通知乙方過去的一年裡的.總銷售量。

  (2)從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確無誤的檔案之日起30天之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提成費:

  a. 四份相應的該期內提成費金額的計算資料

  b. 四份商業發票

  c. 兩份即期匯票

  第五章 檔案交付

  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交付時間及本合同附件2和附件3所規定的內容將資料交付到北京機場。

  2.北京機場空運單的印戳日期為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應將蓋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各一份分別寄給乙方和_________銀行。

  3.每批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各日期、資料名稱、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抵達北京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一式兩份寄給甲方。

  4.如果技術資料短缺或空運中丟失,損壞,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的45天內,再次免費補寄給甲方。

  5.交付資料應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和防潮的堅固包裝。

  6.每包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用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_________公司

  (3)目的地;

  (4)嘜頭;

  (5)重量(公斤);

  (6)箱號/件號;

  (7)收貨人代號;

  (8)離岸港口。

  7.包裝箱內應有詳細的技術資料清單一式兩份,標有技術資料的內容、名稱及數量。

  第六章 技術資料的修改及改進

  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不適合甲方的實際生產條件(如設計標準、材料、工藝裝備等),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在培訓和技術服務期間予以確認。

  2.在合同有效期內和合同規定的範圍內,任一方對合同產品所作的任何改進與發展,都應免費提供給對方。

  第七章 考核和驗收

  1.為了驗證乙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合同產品考核試驗應有乙方技術人員參加,雙方人員在甲方工廠共同進行。考核方法見合同附件5。

  2.經考核,如合同產品的效能符合本合同附件5規定,即透過驗收,雙方聯合簽署合同產品的考核證書一式四份,每方各持兩份。

  3.經考核,如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性能,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在採取措施消除缺陷後,進行第二次效能考核。合格後,按本章第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核證書。

  4.如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系乙方的責任,則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乙方技術人員的費用及更換和修復缺陷件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系甲方責任,上述費用由甲方承擔。

  5.如經過第二次考核仍不能驗收合格且又系乙方責任,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三次試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6.經過三次考核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第8章第6條處理。如系甲方責任,則雙方應在考核證書上簽字,但乙方仍有義務幫助甲方考核成功。

  第八章 保證及索賠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在合同有效期內向甲方提供有關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2.乙方保證(根據附件2)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及時交付。

  3.如果乙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本章第2條的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45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正確、清晰的技術資料寄給甲方。

  4.如乙方因第12章第1條以外的原因未能在本合同規定的時期內交付附件2所指的技術資料,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一週之內仍未能交付資料,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罰金,每拖延一週支付第三章第1條價格的0.25%違約罰金的總額不得超過第三章第1條價格的5%。

  5.乙方向甲方支付第8章第4條規定的違約罰金不能免除乙方向甲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責任。

  6.按第7章規定,由於乙方的責任,產品考核三次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a. 若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產,甲方提出終止合同時,乙方必須將甲方已經支付的錢部金額,並加以年利×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b. 若產品不合格只有部分效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甲方仍可投產的,乙方應按以下規定賠款:_________(略)。

  第九章 侵權和保密

  1.乙方保證它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技術的合法所有者,並有權向甲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乙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2.甲方同意對乙方提供的技術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術內容之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佈,而且甲方獲得了已公佈的證據,則甲方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3.合同終止後,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技術,即甲方有權繼續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章 稅收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2.中國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上述所得稅將由甲方從本合同規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並代乙方向稅務當局繳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稅務當局出具的稅收單據一份。

  3.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由甲方支付。

  第十一章 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_________,按_________商會仲裁院仲裁程式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5.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應繼續執行。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地震和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2.責任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用電傳或電報通知雙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的延續時間超過_________天時,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繼續執行合同的問題。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合同簽字後,各方應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如從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合同未能生效,則本合同對甲、乙雙方均無約束力。

  2.從合同生效日算起,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

  3.本合同的任何終止,不影響雙方發生的債權和債務,債務人應繼續償付未了債務,直至償清債權人的全部債務為止。

  4.本合同用中、英文寫成,一式四份,每種文字雙方各執兩份。

  5.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7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有同等效力。

  6.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及補充,需由雙方代表簽署書面檔案,此檔案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7.為執行合同而發生的雙方間的通訊均用英文進行。正式通知以掛號信航寄,一式四份。

  第十四章 法定地址

  甲方: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章):_________

  生產裝置技術轉讓合同二

  受讓方: (以下稱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轉讓方: (以下稱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甲方擬收購乙方擁有和控制的機器裝置,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裝置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裝置包括顯示器生產裝置、注塑生產裝置、供電裝置、運輸裝置及其它裝置,具體詳見(裝置明細表),裝置原值 元,經雙方約定價格為 元。

  第二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生效後七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其餘價款在 年度以後按季度支付,其中 年度內每季度支付 元, 年度以後每季度支付 元。

  第三條 裝置交付時間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 萬後 個工作日,乙方將機器裝置交付給甲方。

  第四條 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

  乙方將為正常使用本協議項下的裝置而形成的專利技術或非專利技術(包括管理訣竅或技術訣竅)。

  第五條 陳述保證承諾

  甲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甲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法律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讓裝置轉讓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甲方受讓乙方的裝置,已按公司章程規定召開股東會並作出同意受讓決議;

  4、甲方對乙方轉讓的裝置作了充分了解,並同意在該狀況下受讓;

  5、甲方保證有能力支付全部轉讓價款,並執行本協議規定的甲方義務;

  6、甲方保證受讓乙方裝置用於在裝置地設立新公司;

  7、甲方保證受讓乙方裝置後用於在珠海市的開展生產經營,由其自行承擔。

  8、甲方保證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乙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法律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

  2、乙方具有轉讓裝置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資產狀況(包括裝置的外觀、效能、操作及維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陳述、說明,沒有其他保留;

  4、乙方為裝置而引起的債權債務,獨立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5、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讓甲方的資產,是為設立新公司,開展計算機顯示器生產之用,為此,乙方交付轉讓裝置的同時,保留生產廠的現狀,為甲方收購資產並以該資產設立新公司、開展計算機顯示器業務須辦理的各項政府主要部門的登記註冊、審批手續等提供便利,並給予積極的協助。

  第六條 交接驗收

  在 年 月 日至本協議生效前,乙方允許甲方無償使用裝置及現有的生產經營條件。同時,甲、乙雙方應組織有關人員辦理轉讓裝置的交接手續,甲方對裝置的各種要求見交接清單,該清單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後方為有效。

  第七條 費用負擔

  轉讓裝置的拆卸、運輸及安裝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變更海關監管物件及撤銷監管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因一方過錯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轉讓款人民幣 萬元後,未依期交付資產,按未依期部分的資產價值每天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乙方在 天內不交付資產,視乙方中途毀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回已收乙方款項,並按轉讓價款總額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3、乙方交付資產中,屬海關監管部分,如因乙方的過錯,造成海關的處罰,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責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該部分裝置的價值,按發票價扣除折舊由乙方返還相應價款給甲方;

  4、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未能按約定支付首期轉讓款人民幣 萬元,按每天 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逾期 天,視乙方中途毀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按本協議轉讓價款總額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5、乙方逾期支付餘下轉讓金,按逾期支付轉讓金價款每日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甲方並有權依法行使抵押權。

  第九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況:

  ①宣佈或未宣佈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為;

  ②火災、水災、颱風、颶風、海嘯、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③合同雙方認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在合理期限內將該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5日內,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對因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義務而使對方蒙受的任何損害以及增加的費用和損失承擔責任。

  主張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採取適當方法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在合理期限內設法恢復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響的合同義務。

  第十條 保密

  合同任何一方應將本合同及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細節,雙方之間的相互聯絡及提供的檔案作為秘密資料對待。

  除系本次裝置轉讓需要之目的外,其餘未經另一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合同雙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洩露,但為了本合同的目的而向有關中介機構、金融機構及監管機構披露有關本合同資料則不受此限制。

  第十一條 通知

  1、因本合同而致締約雙方相互之間所必須之正式聯絡、通知與資訊傳遞等事宜,均須以書面方式知會對方。

  緊急情況下,通知方可先以口頭形式通知被通知方,並在合理期限內向其發出書面通知。

  2、本合同確定的書面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件、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形式。

  3、各項書面通知應送達對方下列地址:

  ①甲方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②乙方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4、合同任一方變更其地址或電子信箱,應在新地址(電子信箱)啟用 日前以書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印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與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只能採取書面形式,並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第十四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在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2、爭議解決期間,合同雙方應繼續履行除爭議事項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項約定。

  第十六條 其它事項

  1、本協議以中文製作,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裝置明細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協議各方: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