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勞動合同8篇

人力資源勞動合同8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人力資源勞動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人力資源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絡電話:聯絡地址:

  乙方(勞動者):

  性別: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戶籍地址:郵政編碼:

  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律師提示】方便甲方順利向乙方送達相關文書,避免因無法送達帶來的法律風險。

  固定電話:手機:電子郵箱:

  緊急聯絡人:聯絡方式:

  本單位起始工作年限: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

  年月日,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方)因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方)的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自年月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工資、經濟補償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費用等共計¥元(大寫:人民幣)。

  第三條社保、公積金繳交至年月止。

  第四條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後,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第五條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第六條乙方自願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第七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人力資源勞動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現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及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於每月______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工資為________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工資為________元/月。或者實行計件制,計件單價為________。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五條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六條 其他未盡事項按照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雙方其他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力資源勞動合同3

  很多企業在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及實踐和執行的過程中,沒有嚴格執行法律的規定。在簽訂合同之前,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存在沒有依據法律規定而造成的各種風險。在用工結束後,企業對勞動關係進行解除時,在管理上也會存在很多風險和疏忽。《勞動合同法》的頒佈和實施,給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帶來挑戰,它在有效保護普通職工合法權利和義務的基礎上,對當前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程式和要求與勞動者之間簽訂合理的《勞動合同》,並做好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勞動合同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同時,勞動者也可以透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企業為了自身的利益無視法律要求,必然會對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帶來一定的風險,甚至影響到企業的穩定發展。因此,企業必須加強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提高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和工作責任感,有效規避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風險。

  一、我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風險

  在市場經濟迅速發展和經濟全球化趨勢加快的新時期,企業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大部分企業把主要精力放在瞭如何提高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上,卻對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重視不夠,以至於在人力資源管理中出現了各種各樣的風險問題。比如招聘到的員工綜合素質不夠高,不符合企業發展的需求、對員工的培訓工作不到位、員工對企業的新政策或薪資制度不滿意、高階技術人員或骨幹突然離職等等,都屬於人力資源中的風險問題。這些看似與企業的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無關的問題,其實會嚴重影響到企業的正常執行和健康穩定發展,甚至還有可能對企業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企業在發展運營的過程中,必須對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風險引起高度的重視,尤其是當前的高新技術發展企業,對高等技術人才和學習型人才的依賴性比較大,更應該重視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風險規避問題。下面就我國當前的企業中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常見的風險問題分析如下:

  (一)人力資源管理不到位導致的風險

  1、企業沒有和勞動者之間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就用工。自20xx年1月1日起新的《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有部分企業仍然無視合同法的存在,不和勞動者之間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主要表現在以下兩種情況:一是企業在勞動者工作一個月以後簽訂了勞動合同,這種情況是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的;另一種是勞動者工作時間超出了一個月甚至更長時間才補籤勞動合同的,這種情況就違背了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是應該受到相應的法律懲罰的。在新的《勞動合同法》中有明確的規定,企業除了要支付給員工在滿一個月而沒有達到一年的期間內的員工的2倍工資之外,還需要與員工補籤勞動合同,在員工不願與企業訂立勞動關係時才終止勞動合同。2、勞動者由於非個人原因更換工作工齡沒有連續計算。按照新的《勞動合同法》中相關條例規定,勞動者如果不是因為個人原因而更換了工作崗位或工作單位,勞動者在當前工作崗位或工作單位的工齡應該延續上一個工作崗位或工作單位連續計算,而不是從新計算工齡。由於這一點和以前的國家的相關規定有所改變,因此很容易在這一點出現問題,導致人力資源管理風險的發生。

  (二)人力資源管理經濟引發的風險

  所謂的人力資源管理經濟引發的風險,就是指由於企業中途終止了勞動合同或沒有按照勞動合同來履行自己的職責而是違規操作,從而導致了需要按照法律程式支付給勞動者相應的補償金或上交一定的罰款。國家在新的《勞動合同法》中有特別明確的規定,如果企業單方面中途終止了勞動合同的履行,必須支付給勞動者相應的合理的經濟補償,並且補償金數額為合同終止簽訂一個月的平均收入(含稅費)。企業的這種由於經濟補償金所導致的風險通常都是一直存在的,只是經濟補償金是以隱性的形式存在的。企業終止合同會帶來相應的經濟損,那麼如果企業不終止合同是不是就萬事大吉了呢?答案是否定的。不終止勞動合同只是暫時延緩了經濟補償而已,因為勞動派遣人員同樣受到國家的《勞動合同法》的保護,勞動派遣單位付給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也是一個不小的數目。

  (三)企業違規操作帶來的經濟風險

  1、自企業和勞動者建立僱傭關係之日起,僱傭關係達到一個月但是還不滿一年的情況下,如果企業仍然沒有和勞動者之間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企業應當支付勞動者雙倍的工資。2、企業無視相關規定,沒有和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時,企業應當從簽訂合同之日起,支付勞動者雙倍的工資。3、企業不顧勞動者利益,違反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私自解除和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企業必須支付勞動者雙倍的經濟補償。4、企業違反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不按照常規支付勞動者報酬,勞動者加班時也不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支付,這種情況下,企業必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四)人力資源機制帶來的風險

  我國的《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者只要在同一個企業連續工作滿十年的,“連續二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就可以與該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一規定在一定程度上相應地提高了企業中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的數量,促進了企業中的勞動合同朝著長期化發展的趨勢,相應地減少了企業中勞動者的頻繁流動現象,有效避免了企業或用人單位隨意終止勞動合同進行人員調整的現象,促進了勞動者的穩定就業,但是對企業的靈活用人機制產生一定的影響,影響了在市場上的競爭力。

  二、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在化解企業人力資源風險方面的作用

  勞動合同是明確用人單位或企業和勞動者之間的一種法律形式,同時也是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加強和完善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對於促進企業的和諧穩定發展、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具有重要的意義。這不僅是因為勞動合同可以約束企業中不和諧現象的滋生,更重要的是可以為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進行新員工的專業培訓、績效考核、獎罰制度、薪酬制定等各項工作奠定基礎。但是,如果企業的相應的勞動合同管理在制定不完善,就有可能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影響到企業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阻礙企業的和諧健康穩定發展。因此,企業或用人單位必須提高對勞動合同的重視程度,充分發揮勞動合同在人力資源管理中的協調作用,促進企業的和諧健康穩定發展。

  三、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化解企業人力資源風險的措施

  為了能夠化解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需要加強對勞動合同的管理。主要從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風險,人力資源經濟的風險和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這三個方面來解決。

  (一)化解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風險

  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問題是勞動合同管理中的一個重要問題,而招聘是其中的一個方面,要招聘那些合適的人才,要嚴格制定招聘書,明確招聘的條件,強調要全面考察應聘者各方面的素質,包括工作經歷,心理素質等。現代企業面臨的因素複雜,需要的人才型別各不相同,要根據各個崗位的需要來進行合理招聘。採用多種用工方式,用靈活的方式來管理員工。要按照崗位的性質來簽訂不同的勞動合同,要注重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管理,是企業內部能夠形成一個良好的競爭機制。這樣才能全面化解企業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風險。

  (二)降低企業人力資源成本的風險

  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而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組織,企業的人力資源成本構成了企業支出的一部分,強化對勞動合同的管理,儘量降低企業的人力資源成本。一般常用的方式是透過設定勞動合同“終止準備金”來合理的消化終止勞動合同的成本。另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對違規成本的控制。企業要做到規範的用工,就需要按照勞動合同簽訂的程式來進行。企業在人力資源管理的過程中,必須依據企業自身的發展現狀和勞動者的具體要求,按照國家的法律程式和勞動者之間簽訂科學合理的雙方沒有爭議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要以以書面形式簽訂並且經過勞動者的簽名和企業的簽名認可,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嚴格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企業或用人單位要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之內和勞動者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和義務,降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風險指數。

  (三)降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

  首要前提就是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合同制度。在建立勞動和同時,要在國家的相關法律制度下進行,內容包括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員工的休假和福利制度、崗位的獎勵標準,這樣能夠讓企業有一個比較明確的管理依據。另外還要注重對勞動合同臺賬管理的建設。勞動合同不是一成不變的,對勞動合同的簽訂和變更需要有一個勞動合同臺賬來保證進行。臺賬管理基本上包括了員工的考勤臺賬,社保臺賬,休息休假臺賬和人事管理臺賬。只有規範這些臺賬的管理,才能避免出現人力資源管理不到位的地方,從而規避相應的風險。

  四、結語

  綜上所述,企業必須對勞動合同的管理引起高度的重視,做好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已發籤訂、履行、終止勞動合同,才能有效規避企業人力資源方面的風險。現代企業的競爭歸根到底是人才的競爭,透過做好企業勞動合同的管理,能夠為企業提供合適的人才,是企業不斷的化解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從而促進企業的和諧發展。

人力資源勞動合同4

  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絡電話:聯絡地址:

  乙方:

  性別: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戶籍地址:郵政編碼:

  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固定電話:手機:電子郵箱:

  緊急聯絡人:聯絡方式:

  本單位起始工作年限: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對原勞動合同作如下續訂或變動:

  一、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續訂期限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終止;

  二、雙方同意對原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1.

  2.

  3.

  三、凡未作變更或其它特別說明的,依原勞動合同繼續履行。

  四、其它:

  注:空白處如不填寫請劃去。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人力資源勞動合同5

  【摘要】:《勞動合同法》作為我國經濟建設發展的過程中保護勞動者權益的重要法律,自從20xx年在舊有《勞動法》存在的基礎上,開始修訂、出臺了新的《勞動合同法》,這一新執行的《勞動合同法》對於進一步強化保護我國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那麼,基於市場經濟發展中的主體———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勞動力保護的方面來講,對其管理發展受到《勞動合同法》的影響進行分析,發現問題、提出問題,健全管理,促進企業發展有著非常必要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勞動合同法》;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影響分析

  一、《勞動合同法》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的影響分析

  《勞動合同法》頒佈及執行的最為根本的目的則是能夠緩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條件下日益緊張的勞資關係,以此能夠為經濟的發展配備堅實的勞動力後備軍。我國自從20xx年修訂頒佈新的《勞動合同法》之後,其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產生了重要的影響。我國市場化的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整個企業經濟的發展與人力資源管理之間存在著很大的差距,表現為我國企業的整體經濟發展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與企業經濟發展有著密切關係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仍然停留在傳統的管理層面上,而造成這一現象的很大的原因則是我國企業整體管理創新未能夠統一化的進行,導致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仍然秉持踐行傳統的人力資源管理理念。而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在勞動力的管理中利用解僱和招聘等工作減少了一系列的人力成本的中間環節,以此可以幫助企業降低了企業的人力成本。但是此種方法造成了現今市場化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出現了嚴重緊張的勞資關係,從而導致生產不能夠順利進行等一系列的問題。自從《勞動合同法》修訂頒佈之後,憑藉《勞動合同法》中相關勞資關係的整體規定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工作的進行作出了限制和規定,對於促進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創新建設、健全構建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具體而言,《勞動合同法》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的重要影響表現在首先則是促進了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由傳統的由“人力為重點”向著“以人為本”的重點管理理念轉換。這一管理理念的轉換意味著企業在進行人力資源管理中需要不斷的透過職業培訓、獎金等方式擴大人力成本的輸出,以此導致企業在投資發展過程中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但是,《勞動合同法》中對人力資本的管理理念的轉換同樣面對的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則是我國現今有著較為嚴重的“就業難”的問題,大量的人才進入市場,而且現今市場經濟發展的競爭性給企業發展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導致企業促進自身發展的過程中竭力的提升自己的人才競爭力。那麼,為了能夠在就業人才流動性較大的現實環境下,能夠為企業的發展培養、保留真正的人才,這就需要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能夠依照《勞動合同法》不斷改進自身的人力資源管理模式、方法、程式等一系列的工作,以此能夠做到建立健全的、平衡的勞資關係,為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發揮重要的人才基礎。

  二、《勞動合同法》促進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勞資關係的緩和

  對於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來講,能夠體現其管理創新、成效突出的最為明確的指標則是企業良好的勞資關係的建立。那麼,基於這一方面而言,我國新興頒佈的《勞動合同法》對於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使用期限以及企業違反勞動合同的懲罰等作出了進一步的明確和規定,有效的促進了現今與企業經濟發展相匹配的和諧的勞資關係的建立。具體如下:

  (一)勞動合同的依法簽訂

  《勞動合同法》對於勞動合同簽訂的明確界定,在頒佈新型的《勞動合同法》之後,我國對於沒有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給予了明確的且較高的懲罰,那麼這樣就促使企業為了能夠降低自身在勞動力使用過程中的風險和減少懲罰,都極力的促進勞動合同的簽訂。這一改進尤其在外資企業中有著非常明顯的成效。而且在簽訂了勞動合同之後,企業員工能夠在勞動合同的基礎上擁有很大的安全感和歸屬感,促使其能夠全身心的投入到企業的建設和發展中,以此大大降低了企業勞動力的流動率較高的現象。

  (二)促進了勞動合同簽訂期限的延長

  《勞動合同法》的簽訂促進了勞動合同簽訂期限的延長,與這一方面相比原先的《勞動合同法》對於勞動合同的簽訂的期限則是比較短的,這樣導致企業員工缺少歸屬感和安全感,造成了企業勞動力流動性較大的特點。尤其是現今存在於我國市場中的外資企業,其都會處於勞動力自身職業發展計劃或人才培養等方面的考量選擇簽訂一些期限較長的勞動合同,以此規避無限期的固定合同。

  (三)勞動合同責任和義務的嚴格履行

  《勞動合同法》的簽訂由於其提高了企業違法的成本,《勞動合同法》頒佈之後政府加強了對企業勞動合同制定的管理與監督,這樣促使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機制向著科學化和人性化的方向建設和發展,極大的保護了勞動力的合法權益。而政府在企業勞動制度和勞動合同簽訂中的監督作用,有效的促進了企業尤其是外資企業對於以人為本的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的落實和貫徹,以此能夠透過嚴密的監督作用促進企業違法《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風險的增加,促使企業嚴格按照合同履行相關的責任和義務。

  三、勞動合同的的簽訂提高了企業的人力資源成本

  《勞動合同法》簽訂之後,企業在引進人力資源的過程中無論是基於法律層面上的限制還是基於企業長期的穩定發展的戰略目標上,其根據《勞動合同法》進行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創新轉化等極大的促進了企業人力資源成本的提高。具體如下:

  (一)人力招聘培訓成本提高

  就這一方面而言,《勞動合同法》的簽訂致使企業一點與人力簽訂勞動合同之後,便不能夠隨意的終止,否則將會受到很大的懲罰,導致其前期人力成本的投入浪費。所以,這就造成了現今大多數企業在進行人力招聘的時候,為了防止後期的勞動力作用和價值發揮的過程中出現於企業人才需要相違背導致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做法,其一般在招聘人力的時候都會精挑細選,多方面考量,從而極大的提高了企業人力資源招聘成本提高。另一方面則表現在《勞動合同法》的出臺促使員工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了之後,在就業選擇方面有很大的自主性,這樣就導致了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為了能夠為自身的生產建設和發展提供穩定的人才,其需要對人才進行一定的技能培訓,滿足人力的職業發展規劃和職業發展期望,以此留住人才。那麼,這一做法極大的增加了企業人力資源培訓的成本。

  (二)提供薪酬福利成本

  《勞動合同法》現今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成本的影響最為明顯的則是新湊激勵機制的建立促使其薪酬福利成本極大的提高。現今,我國在促進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創新發展的過程中,《勞動合同法》促使其人力資源管理理念有了很大的轉變,勞動力主觀選擇性的增大致使我國企業需要透過薪酬激勵機制為企業員工提供優勢感,以此建立和諧的'勞資關係。那麼,薪酬激勵機制的建立主要是企業在薪酬和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上升,以此促進了企業薪酬福利成本的上升。

  四、《勞動合同法》改變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的用工模式

  現今,《勞動合同法》的新興出臺致使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成本大大提升,所以企業在招聘管理勞動力的過程中,為了能夠降低企業自身在人力資源管理中的成本,其透過勞務派遣、民事僱傭、人員外包、非全日制等方式改變過去的用工模式,多樣化的用工方式的利用不但促進了人力資源管理的科學,而且極大的減少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成本,對於現今大多數的市場企業來講是一種雙贏的選擇。

  五、小結

  綜上所述,新興《勞動合同法》的出臺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產生了記得打的影響,即主要表現在影響到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理念、憑藉勞動合同的規範促進了勞資關係的緩和,但是同樣帶來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成本的提高,從而促使企業用工模式的轉變,以此能夠看出《勞動合同法》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影響是連帶性的變化,需要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全域性性的進行考慮和衡量,作出正確的決策。

  參考文獻

  [1]李子昂.淺析《《勞動合同法》》對外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影響現狀[J].人才資源開發,20xx(10):247-248.

  [2]吳萌.《《勞動合同法》》對外資企業的影響及對策研究———以中小型韓企為主要研究物件[D].山東大學,20xx.

人力資源勞動合同6

  勞動合同的三種不同的期限。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不是不能解除的合同。只要出現《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無論是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都有權依法解除合同。

  無固定期限的規定:

  (1)根據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的原則,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勞動者只要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A、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B、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C、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

  D、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人力資源勞動合同7

  摘要:在知識經濟迅速發展的今天,企業管理者越來越重視人才的重要性,招聘到優秀的人才,開發人才的潛能,將會給企業和公司帶來巨大的財富。因此根據勞動合同的要求,解決人力資源風險,有利於促進人才的發展,讓人才實現自我價值,更有利於企業或公司盈利,獲得利潤。文章將對企業人力資源現存風險出發進行分析和研究,並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有效的措施。

  關鍵詞:勞動合同管理;人力資源;風險

  一、前言

  我國出臺並頒佈的《勞動合同法》對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有著巨大作用,因此,企業有必要認真學習法律法規,強化勞動合同管理,這有利於規避企業人力資源風險,促進企業的良好運營。

  二、當前企業人力資源的主要風險

  我國於20xx年在《勞動法》的基礎上修訂並頒佈了《勞動合同法》,這一法律的頒佈有利於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構建穩定和諧的勞動雙方關係,但是法律的出臺在給企業帶來便利的同事,也帶來了一定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值得企業進行積極解決。因此,在企業中,只有充分了解當前人力資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風險,才能夠有的放矢,有針對性的進行解決,已達到預期的效果。

  (一)人力資源管理成本的風險

  在我國《勞動合同法》中,當企業僱傭方想終止僱傭合同時,必須給予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按照通常情況,補償金是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的含稅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因此,這一補償金在很大程度來說是隱形的,這就給企業造成了一定的風險。有些人想透過不終止合同來規避這一風險,這一就不會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但是這種行為只是暫時性的,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二)人力資源制度帶來的風險

  我國現行的《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當勞動者在企業中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並與企業連續簽訂兩次同期限勞動合同的,就可以與該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短期內的勞動合同會造成公司企業員工大規模流失,造成人才的出走,不利於企業發展。因此很多企業透過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來避免這一情況的發生,使得僱傭方與勞動者的合作關係長久下去。雖然這一方法能夠使得員工的工作環境得以改善,但是員工在這樣的情況下會喪失工作的積極性,不利於公司的發展與創新。但是沒有新鮮血液的注入,企業的活力便會逐漸降低,不利於公司獲得利潤,在市場中佔據有利地位。

  (三)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

  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主要是由管理不到位和管理過程不嚴謹而造成的。企業在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就僱用勞動者,如果企業在勞動者工作一個月之內補籤書面勞動合同,這是可以且合法的,但是如果企業的補籤時間超過了一個月,則是違反了法律的規定。針對這種情況,《勞動合同法》中指出企業除了支付在滿一個月而沒有達到一年的勞動者的雙倍工資之外,還需要與勞動者補籤書面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不願意與企業確立勞動關係時,才可以終止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除了這個問題,還存在著勞動者工齡計算問題。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者不是因個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的用人單位後,員工需要將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時間合併到新的用人單位,這一計算方法和以往相比有著一定的改動,使得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在進行計算時出現問題,形成風險。

  三、針對企業人力資源風險的措施與方法

  (一)認真簽訂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只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了正式的書面的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關係才開始正式建立。如果僱傭方和勞動者已經建立起勞動關係卻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則應該從勞動者開始工作的那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同時,如果勞動者已經工作滿一年卻還沒有和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那麼在法律上將認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已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用人單位要和勞動者認真簽訂勞動合同,這有利於保障雙方的權益,避免發生糾紛。

  (二)規避勞動合同簽訂帶來的風險

  上文提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存在著一定的風險,因此企業應有意識地規避這一風險。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猶如一顆定時炸彈,勞動者期初會要求口頭訂立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是經過一段時間又反悔要求用人單位進行經濟補償。因此用人單位無論是在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還是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都要和勞動者簽訂書面協議,做到有理有據,避免日後不必要的麻煩。

  (三)根據法律規定依程式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每一個過程都要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能隨意跳過步驟。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要提前一個月對員工進行書面通知,讓員工有一定的時間準備相關事宜。其次要向員工出具相關證明來證明本單位已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如果是員工主動提出辭職,那麼根據規定企業是不需要支付辭退金的,但是為了避免日後不必要的麻煩,用人單位需要員工提交辭職信,來證明是員工本人主動請辭。

  四、結束語

  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化解企業人力資源風險,這是有助於企業發展的重要方面,企業如果想長久發展下去,就要和勞動者搞好關係。同樣的,勞動者為了自身的權利和意義,也應該和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合同以維護自身權益。

  參考文獻

  [1]張翠玉《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化解企業人力資源風險》[j]《知識經濟》20xx年16期

  [2]周波《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化解企業用工風險》[j]《上海企業》20xx年01期

  [3]高傑《私營企業和諧勞動關係構建研究》[j]東北財經大學博士論文20xx-12-01

  [4]楊麗君《企業勞動關係調整機制研究》[j]西南財經大學博士論文20xx-10-01

  [5]代曉靜《民營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風險分析》[j]山西財經大學碩士論文20xx-02-25

人力資源勞動合同8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簽訂日期: 年 月日

  海南省人事勞動保障廳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一)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乙方 性別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二)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

  2、其他形式: 。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 社會保險及其他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海南省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海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海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第七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一)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海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三)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合同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海南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其他需要約定的事宜:

  。

  甲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