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作用是什麼

勞動合同的作用是什麼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的作用是什麼,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以勞動合同作為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式,有利於改變過去勞動制度存在的弊端,對勞動者來說,有利於保障其合法權益,主要體現在:

  (1)有利於勞動者選擇職業,有了擇業的主動權;

  (2)有利於勞動者增強競爭意識,促進努力學習文化科學知識,全面提高素質;

  (3)在勞動合同中寫入了勞動者的權利,其正當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有利於勞動者合法權利的實現。

  2、簽訂勞動合同是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法律保障,勞動合同的存在時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其他勞動法律關係都是以勞動合同為中心的。

  3、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這些條款的落實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具體化,也是防止糾紛發生和解決糾紛時重要的法律依據。

  浙江孫律師:

  勞動合同的作用是雙向的,即有對用人單位的作用也有對勞動者的作用,你具體想了解一些勞動合同的什麼內容。

  作用:

  1、是建立勞動關係的的基本形式。

  2、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

  3、有利於避免或減少爭議。

  區別:

  1、有試用期的合同在使用期內所發揮的作用是一樣的,只是勞動者是試用階段,非正式的!

  2、在試用期內的勞動者的權利是不一樣的!保險以及其他福利不同!

  3、在單位地位不一樣,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天告訴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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