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車位買賣合同三篇

地下車位買賣合同三篇

  篇一:地下車位轉讓合同

  出賣方: 買受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身份證:身份證: 

       買受人購買出賣人位於 號車位使用權,經雙方協商,就車位具體購買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轉讓車位使用權內容

  1、買受方有償購買出賣方的號車位,車位大小及位置編號以現場實地為準。

  2、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二、付款方式

  1、買受方採用分期付款方式。買受方於 年 月 日付車位轉讓定金 萬元整,餘下款項於出賣方交出車位後一次性付清。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轉讓後的物管費由買受方承擔,該筆費用以該小區物管確認金額為準。

  2、出賣方收到買受方全部車位轉讓金後,原小區開發商向出賣方轉讓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買受方,出賣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位。

  3、轉讓後,甲乙雙方須到小區所在的物業公司備案,就車位物業

  管理費繳存辦理移交手續。

  三、交付日期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賣方承諾按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將該車位交付給乙方。

  四、使用許可權

  1、車位使用年限與本大廈住宅使用年限相同。

  2、出賣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告知買受方所購車位無法辦理產權登記,買受方對此已完全知曉,並且無任何異議。

  3、該車位為機動車停泊專用,買受方不得另作他用。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公約及車位管理制度,且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

  五、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出賣方: 買受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篇二:地下車位轉讓協議書

  地下車位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 小區 號地下停車位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位於 小區 幢與 幢之間的地下庫,編號為號的停車位,具體車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車位平面附圖為準,車位大小為 米× 米。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牆,無封閉,並由開發商劃好車位分隔線,甲方保證對該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保證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甲方確保提供給乙方的該車位原始收據及相關材料(如該車位上一次買賣協議)齊全、真實有效。確保該車位無任何其他權屬爭議(含:如屬共有財產,則甲方已經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產權糾紛、經濟糾紛。如交接後發生該車位交接前存在的他權屬爭議、產權及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乙方確認於本協議生效之日付清甲方該車位轉讓款人民幣 元整,由甲方出具收條。

  四、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該車位轉讓款後,將關於該車位的原始收據原件及相關材料(如該車位上一次買賣協議)交付給乙方,由乙方出具收條。如今後乙方進行車庫的產權變更辦理,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無條件配合。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該車位轉讓款後,甲方相關於該車位的權益(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位。

  六、轉讓後,甲乙雙方須到 小區所在的物業公司備案,就車位物業管理相關事宜辦理移交手續。

  七、甲乙雙方均不得違反本協議;如甲方違反協議,則守約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收回已付款項,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如乙方違反協議,守約的甲

  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收回已交付的該車庫權屬憑證原件,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

  八、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宜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雙方確認簽字後即日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所: 住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約時間:年 月 日簽約時間:年 月 日

  附:

  一、雙方的有效身份證影印件

  二、車位明細圖的有效影印件

  三、該車位的原始收據及相關材料

  篇三:地下停車位買賣合同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聯絡住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根據《合同法》、《房地產管理法》、《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甲方將位於開封市尉氏縣建設南路天泰歐洲豪園小區地下區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售予乙方。該車位面積 及位置編號(見附件一),面積以現場實地測量為準。

  2、該車位的裝飾、裝置、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係,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單價為:人民幣元/平方米。合計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佰拾 圓整),此價格不含該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該車位轉讓費。

  第三條 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付清該車位全部轉讓款後 內日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和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甲方通知地點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購買的該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該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立即恢復原狀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損失。

  2、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3、乙方日常使用時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4、乙方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該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該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管網、線路、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乙方應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6、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該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為,乙方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

  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5 %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 30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車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權的,不免除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5 %的逾期違約金的責任。

  2、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其他事項約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關機關行政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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