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買賣合同9篇

雙方買賣合同9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雙方買賣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雙方買賣合同1

  賣方: 證件號碼:代理人/代表人: 證件號碼:居間方 :

  地址:

  買方: 證件號碼: 代理人/代表人:證件號碼:

  1.合同雙方就房地產買賣達成協議如下:

  買賣雙方出售及購買位於大連市 區 路(街) 號(樓) 單元層號的房屋,權屬為 ,抵押(□是□否)權屬證號: 。房屋內有□供水□供電□供暖□公煤氣或燃氣設施,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房屋具體面積與地址以房產證及相關正式法律文書上的記載為準)。 賣方在簽署本合同日內將備齊過戶時所需要的所有相關手續檔案。買方在簽署本合同後 日內備齊過戶及貸款所需要的所有手續檔案。買賣雙方承諾,在雙方備齊所有過戶及貸款手續後 日內,到大連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或其他辦理過戶手續的部門)遞交過戶手續。買方對該房屋狀況已充分了解並願意購買。

  2.雙方同意房屋售價為人民幣(大寫)元(¥)。 買方需按照下列方式付款:

  A、定金 元整(¥ ),於買賣雙方交接房款時衝抵房款。本合同簽訂之日買方支付賣方定金元整(¥ ),定金餘額需於本合同簽署後日內需將定金餘額補齊。定金以實際支付數額為準。

  B、定金外的付款方式選擇

  (1)現金付款

  買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備齊購房餘款人民幣(大寫)元

  (¥),同時雙方約定將該款項存入銀行作資金監管。

  (2)貸款

  買方申請 □商業貸款 □公積金貸款 □組合貸款,貸款銀行由居間方指定,具體貸款額度和年限以銀行(或公積金資金管理中心)最終稽核為準,首付房款多退少補。

  買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備齊購房首付房款人民幣(大寫) 萬元(¥ ) 同時雙方將該款項存入銀行作資金監管。

  (3)如買方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或無法辦理,買賣雙方協商同意買方選擇 □現金付款 □商業貸款 □組合貸款的方式付款或補齊餘款。

  C、放款時間、方式

  買賣雙方在交接房屋時交接房款,買賣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3.稅費承擔

  A.買賣雙方自行約定,因房屋過戶發生的稅費,由買方承擔: ,由賣方承擔 (將稅費專案序號填寫於空格處。)稅費專案:①契稅 ②土地出讓/收益金 ③交易費(買方部分)④交易費(賣方部分)⑤印花稅(買方部分)⑥印花稅(賣方部分)⑦個所稅⑧營業稅及附加⑨房地產買賣契約公證費⑩。

  B、稅(費)項、稅(費)率、稅(費)額均以稅務部門出具的單據為準。如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遇有稅費調整或增收,調整、增收的稅費需按收費部門的規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4.賣方須在 日內 負責將房屋以簽約現狀交付給買方使用。交付之前,

  賣方須將戶口遷出,且將房屋的相關費用全部結清(僅指使用費)。居間方協助買賣雙方辦理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暖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及戶口遷移等過戶手續及相關費用的交接事宜。

  5.該房屋以簽約現狀售於買方,買方同意按現狀購買該房屋,故買方簽約後不得以房屋狀況為由拒絕交易。

  6.賣方須保證對上述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權,能完全支配或處理。關於本房屋在本次轉讓之前已產生的權屬糾紛、債務、稅項、出租、抵押等事宜,賣方應在房屋轉讓完成之前清理完畢,並保證轉讓後買方無需負責,如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賠償。

  7.辦件時間:按照相關部門的辦件時間為準。

  8.如買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條款導致本合同終止或無法履行,則已付定金將支付給賣方作為違約賠償,賣方有權再將該房屋轉讓於任何人,如賣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條款導致本合同終止或無法履行,則賣方須雙倍返還定金給買方。

  9.買賣雙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履行任何一項義務逾期超過10天,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按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10.合同履行中若產生賠償情況或解除情況雙方需簽訂書面協議,若無法達成書面協議,則按合同第8.9條處理.

  11.買賣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大連仲裁委員會仲裁。

  12.本合同簽署前雙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以及相關協議內容,如有和本合同不相符之處,以本合同為準,口頭承諾不具有約束力,所以合同履行時,一切均已書面約定為準。

  13.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簽訂變更協議,無法達成變更協議的,繼續履行本合同,若無法繼續履行則合同終止,由違約方按合同約定承擔責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雙方因本合同而簽訂的變更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合同一式兩份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賣方、買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賣方決定將下列物品贈送給買方:

  買方: 賣方: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電話: 電話:

雙方買賣合同2

  甲方(售房人):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房人):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於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此面積不含地下室面積);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第二條購房合同範本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乙方在_______前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在___________時由甲方退還乙方。

  第四條該房屋協議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

  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1、甲、乙雙方定於__________時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2、雙方定於__________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3、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契約生效後__________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a、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乙方。

  b、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自行選擇)

  c、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甲方承擔□乙方承擔。(自行選擇)

  第八條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准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權利轉移時間。

  第九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

  a、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b、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自行選擇)

  第十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雙方自行約定)

  第十一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條本契約a、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b、自_________之日起生效。(空白處可自行約定)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雙方買賣合同3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籤立本合同。

  第一條:質量標準與數量

  1、甲方應提供引種證明和動物衛生監督部門出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

  2、種龜標準:健康無病,無殘次,符合相關行業標準。

  3、種龜存活率:乙方嚴格按照甲方培養標準下,____月內死亡率不得高於。

  第二條:數量與貨款

  種龜品種:____月齡:

  數量:

  單價:

  對總金額(大寫:)(小寫:)

  第三條:結算方式

  乙方預付定金

  元(大寫)餘款提貨時一次性結清。

  第四條: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地點:

  2、交貨時間: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交貨方式:乙方自提,運費亦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五條:驗收

  驗收在交貨前進行,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

  第六條:技術服務

  1、應乙方要求,甲方給予提供技術培訓、並負責引種後的技術指導;

  2、應甲乙雙方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購買養龜專用飼料,乙方不得私自購買餵食其他飼料等;

  3、應乙方要求,甲方協助乙方購買養龜用具、藥品等。

  第七條:違約責任

  供需方誰違約,誰承擔違約責任,可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雙方買賣合同4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有償轉移標的物所有權是買賣合同最基本的法律特徵。買賣合同是雙務有償的有名合同,一般為諾成合同、非要式合同。買賣合同中的當事人是出賣人和買受人。出賣人、買受人的權利義務是相對應的,所以說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買賣合同訂立雙方的義務與責任有:

  (一)出賣人的義務和責任

  1、交付標的物。

  出賣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標的物。標的物在合同訂立之前已為買受人佔有的,合同生效時間為交付時間。

  出 賣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地點交付標的物。如依有關規定不能確定交付地點的,應分別適用下列規定:(1)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第一承運人以 運交買受人;(2)標的物不需要運輸的,如訂立合同時雙方知道標的物所在地點的,該地點為交付地;如不知道的,則出賣人訂立合同時的營業地為交付地。

  標 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後由買受人承擔。但因買受人違約未能交 付標的物的除外。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2、交付的標的物要符合質量要求。

  如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解除合同。

  3、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權利。

  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權利保證義務,如保證標的物非他人所有或與他人共有,未設有抵押權、租賃權,未侵犯他人的智慧財產權等。

  (二)買受人的義務和責任

  1、支付價款。

  買受人應按約定的數額、時間、地點支付價款。

  2、檢驗和接受標的物。

  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時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內檢驗,並在檢驗期內將標的物不符情形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於通知的,視為符合約定。沒有約定檢驗期的,應當及時檢 驗,並將不符合約定的情況在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如在合理期間或自標的物收到後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符合約定。但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出賣人知 道或應當知道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除外。

  總之,買賣合同訂立雙方的義務與責任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實踐證明,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既可以防範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權益。為了更好地幫您解決買賣合同訂立雙方的義務與責任問題,防止陷入法律誤區,您可以透過委託當地有經驗的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土建合同糾紛

  一、合同爭議點

  1)招標圖紙中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中有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減少此內容或取消此內容。

  業主在結算時希望根據實際情況結算,將減少或取消的內容在結算中全部扣減掉。而承包單位很可能不同意,尤其是減少或取消內容較多,價格數目較大,承包單位利潤空間多的子項。承包單位認為業主雖然有權利提出設計變更,修改設計圖紙,但是不能夠在招標投標後有意將招標圖紙內容分解取消,從而有意降低工程造價。另外,在投標預算書中由於承包單位作為當時的投標單位,使用不平衡報價等投標技巧,可能會出現工程量上偏差,即與招標圖紙工程量不相符。那麼對於減少或取消的內容是按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扣減還是按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中工程量扣減,也成為雙方關注的焦點。

  2)招標圖紙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中無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減少此內容或取消此內容。

  由於承包單位在投標預算時採用不平衡報價等投標技巧,在有些子項上有意漏報,而這部分內容業主恰巧在後來施工階段作了修改,在工程量上減少或取消該子項。那麼在結算時業主會按實際情況進行工程量上扣減。而承包單位可能會認為這些內容當初是作為投標時一種優惠條件,而在工程量上少報,或沒有計取,在結算時不能夠將投標預算書中少計取或未計取的內容再扣減。同時,在扣減時如何取用單價也使雙方不可避免的產生爭議。

  3)招標圖紙設計中沒有的內容,實際施工圖紙增加內容。

  此情況對業主與承包單位來說爭議較少,一般業主也能夠同意在結算中將招標圖紙中沒有而施工圖紙中增加的內容給予增加。可能會存在爭議性問題就是在單價的計取上。

  4)招標圖紙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有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增加此部分內容。

  此種情況一般業主都能夠根據實際情況將新增加的內容在結算中予以認可。但是承包單位在投標時使用不平衡報價等投標技巧,使得投標預算書中這部分內容工程量不準確。若投標預算書中工程量比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過多,則業主可能不同意在結算中再給予增加,若投標預算書中工程量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相比過少,則承包單位可能利用設計變更,要求按施工圖紙工程量與投標預算書差值增加。另外,在取用單價時候,是否延續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報價,還是重新取用新單價也成為不可避免的爭議,雙方都會力爭採用此內容。

  5)招標圖紙設計了此內容,承包單位投標預算書無相應子項,實際施工圖紙增加此內容。

  承包單位認為投標預算書中未計取的這些內容是投標階段作為一種優惠條件,現在業主在實際施工中增加了這些內容的工程量,承包單位不能夠再承受,要求在結算中增加這些內容的工程量。而業主可能認為既然承包單位投標預算中未計取這些內容,屬於承包單位為了中標作為優惠主動放棄這些項內容,因此不能在結算中增加計取。其次對於單價取用上也會存在爭議。

  二、解決方法:

  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根據工程實際經驗,應站在比較客觀公平的角度,採取積極解決問題的態度提出建設性意見。結算方式應採取下面的公式:投標預算書造價+招標圖紙與施工圖紙的差異,其優點是充分遵照合同約定,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倡導思想相吻合,結算內容相對明確。採用這種方式結算,要建立在投標預算書、招標圖紙與施工圖紙之間的圖差上,應該本著“交易習慣,雙方協商”的思想由業主與承包單位來解決問題。對上述五種爭議應採取以下相對應的五種具體解決措施:

  1)對於第1種減少或取消的內容,首先確定施工圖紙與招標圖紙工程量量差。量差找到後採用承包單位投標預算中單價進行扣減量差。對於投標預算書中比招標圖紙實際工程量多或少均不予考慮,因為為了使投標在總體上有競爭力,並且贏得合同,投標人對某些分項的工程量計取高於正常水平,必然對其他的分項中工程量的計取偏低。投標預算書中的單價問題也是同樣道理。

  2)對於第2種漏項錯誤,承包單位無法證明其漏項錯誤究竟是工作疏忽、讓利行為還是故意留有餘地。此處的漏項錯誤損失有可能被別處的重項錯誤所彌補;漏項錯誤使承包商在投標競爭中處於有利地位,乃至獲得了成功。因此仍然用招標圖紙工程量與施工圖紙工程量量差進行扣減。單價的取用可以參照類似價格取,既可參考標底,也可參考當地標準定額及市場造價資訊,雙方協商確定。這種解決方式符合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 “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生變化,當事人對該部分工程價款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釋出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工程價款。”

  對於第1種和第2種情況所涉及內容均為取消或減少的內容,在這裡要做特殊說明。如果減小或取消的子項較多,價格數目較大,直接對工程價款產生巨大影響,筆者建議不能完全採用以上兩點方式。我們可參考國家水利部《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工程價款結算的約定中第39條中相關規定。對於減少或取消內容所涉及工程價款與所增加內容相比超過合同價格的15%時,筆者建議只扣減主材費用,或雙方協商解決。

  3)第3種情況,屬於新增的工程變更範疇,可以根據施工圖紙增加的工程量,採用現行定額和當地造價管理部門造價資訊調整單價,雙方協商確定。

  4)第4種情況與第1種情況相對應,屬於如何扣減即如何增加的問題。

  5)第5種情況應與第2種情況相對應,亦是如何扣減即如何增加的問題。

  總之,對於施工圖紙預算模式下的固定總價合同發生變化時,在結算工作中應遵照國家相關法規,本著“交易習慣,協商解決”的方式去解決問題。

  三、工程量清單形式的固定總價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近年來大多數的固定總價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單形式產生。一般情況招標人委託社會有資質的專業代理公司編制工程量清單,因此招標檔案中的工程量應該是準確的,投標人在投標前也可以複核,有重大錯誤時可以向招標人提出。這種形式的固定總價合同因上述情況發生施工圖紙變化時,在量差上一般不存在爭議,可以採用以實際發生為基礎進行增加或減少。雙方可以根據上述分析的“交易習慣,協商解決”的五種情況對應實施。

  不得租賃的房屋有哪些?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

  房屋所有權證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惟一合法憑證。租賃沒有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承租人的權益得不到很好保障。因為,沒有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若出現產權糾紛,承租人隨時都可能會因為出租人沒有擁有合法的房屋權屬證書,受到糾紛影響而不能得到權益的保障。

  2、被法院、公安機關等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權利的房屋

  依法裁定、查封的房屋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權利的房屋,原所有權人的房屋其他權利如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等權利在一定程度將受到限制。租賃該類房屋,承租人會因為房屋權利的瑕疵,使得承租權利得不到合法保護。

  3、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租的共有房屋

  屬於共有產權的房屋,在未徵得共有人一致同意出租的情況下是不能出租的。即使是大多數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為,租賃這種房屋,會侵犯對未同意出租的共有人的權益。

  4、權屬有爭議的房屋不能租

  房屋的產權處於不明狀態時即權屬有爭議的,這時,租賃房屋的合法性將難以得到保障。

  5、違章建築

  未取得規劃部門的合法建設手續建造房屋,之後也沒有補領規劃許可證。這類房屋,屬於建設規劃手續不齊的建築,規劃部門隨時對其實施規劃執法監督。租賃這類房屋的承租人,其合法權益就得不到保護。

  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房屋

  租賃建造質量、生活設施達不到安全標準的房屋,承租人的生活安全將會受到影響。

  7、未經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抵押房屋

  目前,有不少房屋是採取抵押方式取得貸款購買的。這類房屋的抵押權人對該類房屋具有他項權利。抵押人若要出租抵押的房屋,須徵得抵押權人的同意。租賃沒有經過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房屋,是對抵押權人權益的侵犯。

  8、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部門有關規定的房屋。

  9、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房屋。

  市民在租賃房屋,須謹慎對待,不要租賃上述九種情況的房屋。此外,市民在租賃合法房屋之後,應當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這樣,有利於從法律角度保護承租人的權益,減少不必要的租房糾紛。

  處理合同糾紛的方式有哪些

  合同糾紛處理一般有和解、調解、仲裁、訴訟四種方式,本文就為大家介紹一下這四種方式的具體內容。下面我們就具體來了解下這些方式是如何解決合同糾紛的吧。

  合同糾紛處理方式

  1、 和解。

  和解是指當事人因合同發生糾紛時可以再行協商,在尊重雙方利益的基礎上,就爭議的事項達成一致,從而解決糾紛的方式。和解是當事人自由選擇的在自願原則下解決臺同糾紛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糾紛解決的必經程式。當事人也可以不經協商和解而直接選擇其他解決糾紛的途徑。

  2、調解。

  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透過運用說服教育等方法來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糾紛。調解有兩種方式一是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當事人發生合同糾紛,可以向糾紛當事人所在地或者糾紛發生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二是行政調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居中對合同當事人的糾紛進行調解。申請行政調解的糾紛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申請人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當事人,有明確的被申請人、具體的調解請求和事實根據;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案件範圍的規定。但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或者已經向仲裁機構申請裁的。從及一方要求調解另一方不同意調解的,調解申請不於受理。 雙方當事人接受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當事人即應當按照調解協議書履行各自的義務。由於調解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力,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不能就此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可以採用其他方式來解決爭議。

  3、仲裁。

  仲裁是指發生合同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根據爭議發生前或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機關進行裁決並解決糾紛的方式。仲裁具有“準司法”性質,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4、訴訟。

  訴訟是指合同糾紛發生後,當事人如果沒有仲裁協議,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對合同糾紛依法予以處理。這是解決合同糾紛的最常見方式。合同糾紛經人民法院審理並作出判決後,當事人對人民法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調解書必須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房屋租賃應交哪些稅?

  房屋租賃也應該納稅,房屋租賃要交納下列稅:

  (1)要向國家交房產稅,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納房產稅。

  (2)印花稅,租賃雙方在辦理租賃登記時應按租賃合同所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

  (3)個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納營業稅。

  (4)所得稅,如出租方為企業,應交納企業所得稅;如出租方為個人,應交納個人所得稅。

  合同變更轉讓在法律上是怎麼規定的?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慶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釋義】本條是關於當事人變更合同的規定。

  合同的變更是指合同成立後,當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礎上對合同的內容進行修改或者補充。合同是雙方當事人透過要約、承諾的方式,經協商一致達成的。合同成立後,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都不得改變合同的內容。但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有時不可能對涉及合同的所有問題都做出明確的規定;合同簽訂後,當事人在合同履行前或者履行過程中也會出現一些新的情況,需要對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重新進行調整和規定。因此,需要當事人對合同內容重新修改或者補充。由於合同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所以,當事人在變更合同內容時,也應當本著協商的原則進行。當事人可以依據要約、承諾等有關合同成立的規定,確定是否就變更事項達成協議。如果雙方當事人就變更事項達成了一致意見,變更後的內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內容,當事人就應當按照變更後的內容履行合同。一方當事人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任意改變合同的內容,變更後的內容不僅對另一方沒有約束力,而且這種擅自改變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種違約行為,當事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變更既可能是合同標的的變更,比如,買康佳牌彩電改為買長虹牌彩電,也可能是合同數量的增加或者減少,比如,本來計劃租賃十間辦公用房,後改為租五間。既可能是履行地點由北京改為上海,也可能是履行方式的改變,比如,原訂出賣人送貨後改為買受人自己提貨。既可能是合同履行期的提前或者延期,也可能是違約責任的重新約定。當事人給付價款或者報酬的調整更是合同變更的主要原因。此外,合同擔保條款以及解決爭議方式的變化也會導致合同的變更。

  合同變更需要當事人協商一致,但有的情況下,僅有當事人協商一致是不夠的,當事人還應當履行法定的程式。比如,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第七條規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內協商同意對合作企業合同作重大變更的,應當報審查批准機關批准;變更內容涉及法定工商登記專案、稅務登記專案的,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稅務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外資企業法第十條規定,外資企業分立、合併或者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報審查批准機關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變更手續。

  根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事項應當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依照其規定。因此,法律、行政法規對變更合同事項有具體要求的,當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應的手續。如果沒有履行法定程式,即使當事人已協議變更了合同,變更的內容也不發生法律效力。

  應當指出的是,本條規定的合同的變更的概念,不包括合同當事人的改變。雖然從廣義上講,合同主體的改變也是合同變更的一種原因,但是合同法對合同主體的變化,即債權人和債務人的改變,是透過本章債權轉讓和債務轉讓的制度調整的。所以,本條規定的合同變更僅指合同中權利和義務關係的變更,不包括合同主體的變更。

  為了保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和減少不必要的糾紛,我國經濟合同法和涉外經濟合同法對合同變更的形式做出過規定,明確當事人變更合同的協議及債權人發出的變更合同的通知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由於合同法的調整範圍已不侷限於原有的經濟合同和涉外經濟合同的範圍,包括了一些基於自然人所發生的合同關係,所以,本條未對變更合同的形式作出明確的規定。但是,對當事人來說,變更合同主要內容的,還是以書面形式為宜,這樣有利於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證在發生糾紛時找到解決爭議的依據。

  第七十八條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釋義】本條是關於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規定。

  合同變更的過程,就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過程。因此。合同中關於要約、承諾的規定也適用於合同變更的情況。當事人在變更合同的過程中,可能出現對需要變更的內容達不成統一意見的情況。比如,甲方向乙方訂購100臺空調,交貨期為5月30日。由於當年暑期提前到來,甲方提出要求交貨期改為5月15日。但是乙方貨源很緊張,經過雙方反覆協商,乙方僅答應根據當時的貨源情況,儘量提前交貨。由於雙方當事人對具體的交貨期沒有明確做出變更的約定,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推定為合同未變更。乙方未在5月15日交貨,其行為不構成違約。為了減少在合同變更時可能發生的糾紛,本條明確規定,當事人對於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當事人只需按照原有合同的`規定履行即可,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對方履行變更中約定不明確的內容。

  第七十九條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釋義】本條是關於合同權利轉讓的規定。

  合同權利的轉讓是指不改變合同權利的內容,由債權人將權利轉讓給第三人。債權人既可以將合同權利的全部轉讓,也可以將合同權利部分轉讓。合同權利全部轉讓的,原合同關係消滅,產生一個新的合同關係,受讓人取代原債權人的地位,成為新的債權人。合同權利部分轉讓的,受讓人做為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關係中,與原債權人共同享有債權。

雙方買賣合同5

  賣方(甲方):

  聯絡方式:

  買方(乙方):

  聯絡方式:

  賣方公證人(甲方公證人):

  聯絡方式:

  買方公證人(乙方公證人):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狀況

  甲方所售房屋位於(路 號),號樓,東單元六樓東戶,主房建築面積 平方米,儲藏室 平方米,水電暖及通訊設施均齊全。

  1、甲方自願將房屋出售給乙方;

  2、乙方自願購買上述房屋;

  3、甲方系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所有權人,甲方保證已向乙方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及其他基本狀況,且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4、甲乙雙方公證人系與雙方無任何血緣關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公民,且對該房屋買賣的有關事項清楚明確。

  第二條:房屋價格

  甲乙雙方約定房屋的成交總價格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該價格包括附屬設施及其他配套設施的轉讓費用。

  第三條:房屋付款及過戶等相關相應費用的繳納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字生效當日,將房屋總價款 元人民幣一次性全部付清,甲方同時將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包含儲藏室)移交給乙方,由乙方完全佔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方不得干預;

  2、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辦理過戶手續時,甲方需無附加條件,積極協助乙方辦理過戶,過戶費用應由 方在辦理過戶手續時向相關部門交付;

  3、凡法律、政策規定的有關該房屋的應由甲乙雙方負擔的一切稅款和費用均有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4、截至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因使用該房屋產生的各項未結費用應有甲方承擔(各項費用包括:水、電、煤氣、天然氣、暖氣、有線電視、電話、寬頻以及物業管理等費用)。

  5、合同簽訂當日,乙方需在甲方的協助下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等進行驗收,完成上述各項後,雙方簽署交付單,確認完成交付;

  6、待房產買賣手續辦理完後,水錶、電錶、煤氣表、天然氣表、有線電視等相關設施的更名手續應由甲方協助辦理。

  第四條:甲乙雙方需充分認識的相關條款,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為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1、由於 公司職工房產手續尚在集中管理中,自房屋交付至正式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尚需一定時間,合同雙方對此已有清醒認識,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為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2、自房屋交付至辦理正式的房產過戶手續期間因法律、政策造成前述稅款和費用的增減以及房價波動所帶來的風險,合同雙方已有清醒認識,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為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3、本合同自簽訂當日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該房屋的損毀、滅失的風險,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轉移至乙方,乙方對房屋現有狀況(指建築質量、室內裝修、配套設施、小區環境等)做了充分了解,無任何異議,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為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4、由於本房產系 公司職工集中管理的房產,甲方承諾在乙方使用該房產時,公司規定的允許甲方享有的關於該房產的一切福利轉由乙方享有,甲方不向乙方以任何理由要求支付。 公司和相關其他部門要求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各項費用包括:水、電、煤氣、天然氣、有線電視、電話、寬頻以及物業管理等費用),轉由乙方支付,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為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5、由於本房產系 公司職工集中管理的房產,甲方承諾在乙方使用該房產期間,若 公司要求或允許置換房屋,該房屋所享有的置換福利應由乙方享有,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置換,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為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6、本合同未進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無任何糾紛。如該房有設定抵押或被查封等限制產權轉移的情況時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並負責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前解決完畢;如甲方不能及時解決上述問題,由於甲方個人原因致使房產不能過戶或者出現訴訟糾紛,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退還全部房款並賠償損失( 公司統一管理房產手續問題乙方已明確知悉,不在此列);

  2、在乙方要求且條件允許能夠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甲方不得以各種理由拖延或拒絕協助乙方辦理,在雙方確認可以開始辦理過戶手續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不能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退還全部房款並賠償損失;

  3、甲乙雙方對雙方約定的房屋轉讓款、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等無異議,甲乙其中一方由此產生異議視為該方違約,該方須向對方賠償損失;

  4、凡法律、政策規定的有關該房屋的應由甲乙雙方負擔的一切稅款和費用均有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甲乙其中一方由此產生異議拒絕付款的則視為該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追究該方的刑事責任,並要求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對本合同規定的第四條:甲乙雙方需充分認識的相關條款無異議,若甲乙其中一方由此產生異議視為該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追究該方的刑事責任,並要求該方賠償損失。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在公證人的公正下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 XX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自買賣雙方及雙方公證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及雙方公證人各執一份。

  第八條:買賣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在雙方可以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一份房屋買賣合同報房產管理部門。

  第九條:甲乙雙方及雙方公證人簽章:

  賣方(甲方)簽章:

  賣方公證人(甲方公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買方(乙方)簽章:

  買方公證人(乙方公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售房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雙方買賣合同6

  (一)出賣人義務

  1、交付標的物,並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該項義務是出賣人的主合同義務,它由兩個方面的內容組成:(1)交付標的物。買賣合同中,出賣人應將買賣合同的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交付標的物可分為現實交付、簡易交付、佔有改定、指示將會以及擬製交付;

  (2)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是買受人的主要交易目的,因此,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是出賣人的一基主要義務。移轉標的物所有權,是在交付標的物基礎上,實現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使買受人獲得標的物所有權。

  2、物的瑕疵擔保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153條規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質量要法度將會標的物。出賣人提供有關標的物質量說明的,交付標的物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這一義務被稱為物質的瑕疵擔保義務。

  3、權利的瑕疵擔保義務。依據《合同法》第152條規定,出賣人就交付標的物,除非法律另有規定,鋇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和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這一義務稱為出場人權利的瑕疵擔保義務。違反權利的瑕疵擔保義務,在傳統民法上發生權利瑕疵擔保責任的承擔。

  4、將會有關單證和資料。出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交易習慣向買受人交付提取標的物單以外的有關單和資料。該項義務系屬於出賣人在買賣合同中所負擔的從合同義務,該基底務輔助主合同義務,實現買受人的交易目的。交易實踐中,與買賣合同標的物相關的其他單證和資料主要包括:產品合格證、產品說明書、保修單、發票、檢驗單證、檢疫單證、保險單、質量保證書、裝箱單等。

  (二)買受人義務

  1、支付價款。支付價款是買受人的主要義務。買受人支付價款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額、地點、時間為之。

  2、受領標的物。買受人有依照合同約定或者交易慣例受領標的物的義務。若了賣人不按合同約定條件交付標的物的,例如多交付、提前交付、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等,買受人有權拒絕接受。

  3、及時檢驗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時,有及時檢驗義務。當呈人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約定期間內時行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收到標的物之後的合理期間內及時檢驗。

  4、暫時保管及應急處置拒絕受領的標的物。在這特定情況下,憎愛人對於出賣人所將會的標的物,雖可作了拒絕接受的意思表示,但有暫時保管並應銀牌圍標不的物的義務。該項義務屬買受人所應負擔的附義務。

  以上就是關於買賣合同中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介紹了,買賣合同在什麼無效?什麼時候可以撤銷變更?這也是關於買賣合同效力方面的問題,如果您有興趣,請聯絡我們的專業律師,我們的律師會以專業知識幫助您解決問題。

雙方買賣合同7

  賣方(甲方):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籤立本合同。

  第一條、質量標準與數量

  1、甲方應提供引種證明和動物衛生監督部門出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

  2、種龜標準:健康無病,無殘次,符合相關行業標準。

  3、種龜存活率:乙方嚴格按照甲方培養標準下,____月內死亡率不得高於________ 。

  第二條、數量與貨款

  種龜品種:____

  月齡:________

  數量:________

  單價:________

  對總金額(大寫:_______)(小寫:________)

  第三條、結算方式

  乙方預付定金________元(大寫)餘款提貨時一次性結清。

  第四條、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地點:

  2、交貨時間: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交貨方式:乙方自提,運費亦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五條、驗收

  驗收在交貨前進行,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

  第六條、技術服務

  1、應乙方要求,甲方給予提供技術培訓、並負責引種後的技術指導;

  2、應甲乙雙方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購買養龜專用飼料,乙方不得私自購買餵食其他飼料等;

  3、應乙方要求,甲方協助乙方購買養龜用具、藥品等。

  第七條、違約責任

  供需方誰違約,誰承擔違約責任,可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雙方買賣合同8

  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商品交易的複雜化,買賣合同文字的標準格式應運而生。法定的權利義務在買賣合同中越來越多,人們約定的範圍和內容已越來越少。合同法第131條規定,買賣合同的內容依照本法第12條的規定以外,還可以包括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合同的主要條款構成買賣合同的內容要素。要寫好買賣合同,必須瞭解合同的主要條款。

  一標的條款

  標的是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所指向的物件,是合同成立的前提條件。標的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條款,標的必須明確具體,必須具備可操作性。合同中標的的具體情況必須寫明,如買賣房屋合同中標的是房屋,在合同中應寫清楚房屋的建築面積,所在位置,圖紙情況等基本內容,必要時可透過附件說明標的物的實際情況。

  標的物必須合法有效,標的物違法則合同無效。

  二質量條款

  質量是指標的物內在素質和外觀形態的綜合反映,主要有5種含義:

  ①是指標的物的物理、化學成份,以此確定標的物的品質,如農藥、化肥等;

  ②標的物的規格,通常用度量衡確定標的物的品質特徵;

  ③標的物的效能,如硬度、強度、延度、彈性、耐熱性、耐水性、抗蝕性、傳導性等;

  ④標的物的款式,是指色澤、圖案、式樣等;

  ⑤標的物的感覺要素,主要有味道、觸感、音質等。

  根據通用的商業習慣和用語,經常使用的確定買賣標的物質量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T以樣品為標準確定標的物的質量;

  T以特定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確定標的物的質量;

  T憑品牌、商標確定標的物的質量;

  T以良好平均品質為依據確定標的物的質量,例如蘋果可規定每千克多少個來確定大致的大小標準;

  T以說明書為根據確定標的物的質量,適用於機電儀器及大型成套裝置和技術密集性產品的買賣。

  三數量條款

  數量條款是買賣合同的最核心、最基本的條款。標的物的數量包括數額和計量單位,計量單位要用國家規定的法定計量標準。計量單位還要同行業的習慣計量單位一致。在國際買賣中要視具體情況,從國際上通用的公制、英制、美製等三種不同的計量單位中明確選定一種計量單位。在實踐中買賣合同常採用以下幾種計量方法:

  T以標的物的單位個數計量,通常用於計算人工加工後的商品。如5輛汽車、100臺電腦。

  T以標的物的重量計量,例如10千克花生油。

  T以標的物的面積計量,例如5平方米玻璃。

  T以標的物的長度計量,例如90米布料。

  T以標的物的體積計量,例如1000立方米天然氣。

  T以標的物的容積計量,例如100桶石油。

  買賣合同中的數量條款不能用一堆、一包、一車、一捆、一箱等含糊不清的計量概念。

  四價格條款

  價格條款就是貨款數額及其支付方式,是合同的必要條款之一。現行的買賣合同標的物的價格,有國家定價、國家指導價和當事人協商定價等幾種形式。目前除少數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生產、生活資料外,大多數買賣實行當事人自由協商定價。

  價格一般是指標的物本身的價格,但是異地交貨的大宗買賣尤其是涉外買賣,會產生運輸費、保管費、裝卸費、保險費、報關費等一系列的額外費用。在商業習慣中形成了各種不同的價格條款以備買賣當事人選擇使用。這些價格條款也就是價格條件,是指將標的物的額外費用與標的物價格本身掛鉤,又稱為貿易條件,它解決了額外費用的負擔問題。1990年重新修訂的國際商會《國際貿易條件解釋通則》對各種價格條款做了詳細、準確的規定,其中的價格條款規定不僅適用於國際買賣,也適用於國內買賣。買賣合同當事人可以自由選擇其中的價格條款。價格條款不能口頭約定,而應當以書面為準,價格條款不能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定價原則和條件,否則很容易被認定價格條款無效。雙方約定價格條款時,必須考慮支付方式,常用的支付方式有現金結算,信用卡結算,票據結算,匯款和託收結算,跟單信用證結算(在我國只用於涉外買賣中)。在涉外合同中,要明確用何種貨幣作為支付的內容,如果是外幣,還要明確是哪天的貨幣牌價與人民幣的比率關係,以防在履行中扯皮。

  五履行條款

  合同履行條款即合同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履行期限是指當事人履行合同的時間界限,履行期限可以按年度、季度、月、旬、日計算,時間界限要定得準確、具體、合理,不能有模稜兩可的詞語。地點和方式是合同規定履行義務的具體位置和手段。履行地點一定要寫準確,履行方式是指雙方應約定交貨、提貨、運輸方式和結算方式。

  六違約責任條款

  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此條款是對雙方當事人準確履行合同的約束,也是預防合同欺騙的重要措施。因此,在訂違約條款時一定要考慮到各個方面的因素,透過訂立違約責任條款,強化履行合同意識,確保雙方當事人全面、正確履行合同。

  違約責任的確定原則是:有法律規定的,要依法作出規定;沒有法律規定的,雙方可以約定。法律給出違約責任幅度的,當事人可以在幅度內約定具體的數額,違約責任條款一定要寫具體。

  七免責條款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可能發生各種意外事件,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免責條款是指當事人把可能發生的,影響合同正常履行的情況考慮到,並規定當發生這些情況時可以免除義務的法律責任條款。免責條款亦稱之為保護性條款,對於提供貨物、加工產品、智力成果等實質性履行的一方來說,此條款可以避免相當的風險責任。免責條款有法定條款和約定條款兩種,法定條款即法律規定當發生某種情況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時,免除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約定免責是指除法定免責以外,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約定當什麼情況發生時可以免除責任方的責任。如對試銷產品,雙方約定在試銷期間的免責條件。

  八仲裁條款

  仲裁是解決合同糾紛的途徑之一,國內合同仲裁併不是必備條款。仲裁法規定,仲裁實行自願的原則。仲裁庭根據當事人的仲裁協議受理仲裁案件。仲裁的意思表示可以透過單獨的書面協議表現出來,也可以在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體現出來。仲裁條款必須符合法定的構成條件才是合法有效的,這些條件包括:必須有明確的申請仲裁的意思表示;必須指定明確的合法仲裁機構作為糾紛的仲裁機構,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仲裁機構只能指定一個,不得指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仲裁機構。

  九公證條款

  公證是指透過國家公證機關的公證行為,證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我國合同公證實行自願原則。當事人可以申請公證,亦可以不申請公證。申請公證的,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公證條款。經公證處公證後,公證文字就是合同的一個組織部分,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重大合同都可以透過公證形式保證合同的合法有效,從而避免或減少經濟損失。

  十日期、期限條款

  合同日期包括簽訂日期、生效日期。簽訂日期說明該合同從何年何月何日簽訂。生效日期是指該合同從何年何月何日起生效。生效日期表明合同效力的開始,雙方當事人都要受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的約束。有的附條件的合同往往也要有一個生效條件的產生日期,合同才具有法律約束力。

  合同的有效期限是指合同從其發生法律效力時起,到法律效力終止時的時間界限。合同的有效期限不等於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限可以先於合同的履行期限,但終止時間必須與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致,當事人約定合同有效期限的長短,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合同標的的實際情況決定。

  十一其他條款

  雙方當事人根據標的實際情況,在合同中還可以約定其他合同條款,包括合同保證條款,選擇法院條款,定金條款等。買賣合同內容廣泛,有些合同的標的情況用文字難以說清楚,特別是許多技術性較強的商品買賣合同,需要用附件形式或附圖形式來表明,因此,在合同中應當說明附件或附圖的法律效力。

雙方買賣合同9

  賣方:

  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籤立本合同。

  第一條:質量標準與數量

  1、甲方應提供引種證明和動物衛生監督部門出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

  2、種龜標準:健康無病,無殘次,符合相關行業標準。

  3、種龜存活率:乙方嚴格按照甲方培養標準下,月內死亡率不得高於。

  第二條:數量與貨款

  種龜品種:月齡:

  數量:

  單價:

  對總金額

  第三條:結算方式乙方預付定金

  元餘款提貨時一次性結清。

  第四條: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地點:

  2、交貨時間:

  年 月 日

  3、交貨方式:乙方自提,運費亦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五條:驗收驗收在交貨前進行,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

  第六條:技術服務

  1、應乙方要求,甲方給予提供技術培訓、並負責引種後的技術指導;

  2、應甲乙雙方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購買養龜專用飼料,乙方不得私自購買餵食其他飼料等;

  3、應乙方要求,甲方協助乙方購買養龜用具、藥品等。

  第七條:違約責任供需方誰違約,誰承擔違約責任,可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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