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租賃合同

場地租賃合同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 場地租賃合同 ,歡迎大家分享。

場地租賃合同 1

  甲方(出租方):村委會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於20 年1月1日簽訂《場地租賃合同》,約定由乙方承租甲方洗煤場地用於煤碳加工,租賃期為20年,從20 年1月1日起至20 年12月31日止。乙方取得上述場地之後用於煤炭加工,現因上述場地陽曲縣政府規劃建設重點工程專案使用,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同意提前終止《場地租賃合同》,並就解除合同相關事宜約定如下:

  一、甲、乙雙方同意在20 年12月31日終止《場地租賃協議》,甲、乙雙方不得就《場地租賃合同》再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

  二、乙方須主動配合甲方開展工作,乙方在20 年10月5日前全部搬遷完畢自動撤離上述場地,並將城晉驛村委會的所有財產和上述場地交還給甲方。否則,甲方可自行收回場地,並對上述場地內所有物品有權作出處理;

  三、乙方的經濟損失,由太原市〈陽曲〉轉型發展產業園區,給予 適當的經濟補償。

  四、乙方承租上述場地期間與第三方所發生的經濟糾紛均與甲方無 關,由乙方自行解決;

  五、乙方在撤離上述場地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六、甲、乙雙方要共同遵守本協議如,如造成守約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還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書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轉型發展產業園區(負責人或代表人)簽字: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月日

場地租賃合同 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約定,就場地租賃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租賃場地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該場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____(場地現有附屬設施:____等配套設施,房屋,大門,院牆,硬化地面,蓄水鐵罐,生活生產所用電纜及院內外樹木等)。

  乙方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共計_____年。

  三、租金

  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同時一次性銀行轉賬交清____年租賃費,共計____萬元整。

  四、合同內容具體如下

  1、乙方保證用於合法經營,不得從事與政府政策衝突行業。由於乙方過錯產生的民事、行政或刑事等責任均由乙方負責,所產生的糾紛都由乙方自行解決。

  2、在租賃期內,乙方負責對場地及附屬設施的保養,維修,使用和管理,如有損壞或損失,需回覆原樣或賠償。在合同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由乙方投資改造的建築物、裝飾及裝修等,到期後歸甲方所有,甲方無需補償乙方任何費用。

  3、在合同期內,如遇該土地被集體組織收回、被拆遷或者被徵收、徵用等,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無條件將場地交於甲方。

  4、合同期滿,乙方應將完好無損的場地和附屬設施交於甲方,並清理好自己設施,到期不清理,視為放棄所有權。甲方有權對上述設施採取一切可行處理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清理、對外出售、收歸甲方所有等),乙方不得對甲方所採取的措施提出任何賠償。

  如需續租,在合同期滿前____日內雙方需另行簽訂合同交清租賃費用。合同每年____籤,價格隨行就市。

  五、電費

  電費交於供電方。與甲方無牽扯。如果乙方欠費和甲方無關。甲方無義務替乙方償還。

  六、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他人的;

  2、未經甲方同意,場地及場地內外建築設施私自改動損壞的;

  3、乙方因使用租賃場地而對第三方產生負債,造成甲方可能對此承擔責任或者已經產生損失的。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乙方預留身份證號或身份證影印件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合同 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甲方將座落於天津市東麗開發區五經路8號,建築面積為27平方米和19平方米的辦公用房租賃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辦公用房用途:該房屋乙方用於辦公使用,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租賃期限為一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止。

  第四條甲、乙雙方一致確認,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該辦公用房租金為每平方米50元/年,年租金分別為__________元,大寫:壹萬陸仟貳佰元整和_________-元,大寫:壹萬壹仟肆佰元整;合計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整。

  第五條甲、乙雙方約定,付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六條付款時間和方式。

  雙方約定,按照每平方米50元/月標準預收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房屋租金,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之前一次性繳納租金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整。

  第七條維修養護責任。

  甲方承擔房屋主體結構的維修和養護,租賃期間因乙方人為因素而引起的房屋維修及設施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乙方需保證房屋結構和配套設施完好,在租賃期間必須符合國家防火規範,乙方總經理為防火、防盜等第一責任人,乙方並指定專1人負責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制定落實和檢查防範,由乙方因素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並根據具體情況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八條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因裝修和配套設施需要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時,應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

  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繳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九條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其他相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房產稅、土地稅由乙方負責繳納,日常用電、用水、取暖費、網路設施使用等費用以及乙方經營活動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支付,甲方代收代付費用將出據收據給乙方。

  如遇國家政策費用調整,以上所有費用均按調整後標準上繳。

  第十條保險責任:在租賃期限內,乙方負責購買房屋內乙方的財產、員工相關的保險及其它必要的保險。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

  在租賃期滿前,若雙方未能提前壹個月就續租事宜達成一致的,則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行終止,屆時乙方應在合同到期後____日內將房屋退還甲方。

  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雙倍租金。

  第十二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拆改房屋結構未徵得甲方同意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3、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給他人的;

  4、因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汙染噪音擾民等人為因素嚴重影響甲方正常工作及其他單位正常工作的。

  第十三條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可提前兩個月向對方書面提出終止合同,提出終止方應向對方支付壹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乙方逾期未繳付租金的,甲方有權按照相關規定加收滯納金,甲方有權停水、停電。

  第十五條因不可抗拒原因導致該房屋損毀和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規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中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本合同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能協商的,任何一方有權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敗訴方承擔訴訟費及對方的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八條本合同共四頁。

  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負責人(蓋章或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人(蓋章或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場地租賃合同 4

  甲方:

  乙方:

  甲方現有位於_______房屋、場地一處,現租給乙方使用,經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1、甲方提供乙方所用房屋、水、電、等設施,水、電費由乙方繳納。

  2、租期_________年,由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每年租金為_________元整(¥:_________),租金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交給甲方,到期不繳給甲方,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所用房屋、場地。到期續租乙方有優先權,雙方協商簽訂合同。

  3、乙方使用期間,必須依法經營,不得從事任何違法經營,乙方因經營不善,違法經營造成的任何損失及賬款,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均由乙方全部負責。乙方不能用甲方的房屋、場地做任何抵押。

  4、使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轉租,不得私自建設,如有建設,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合同到期乙方所建設施、裝置應拆除移走,恢復場地。甲方需用設施、裝置時雙方協商,甲方付給乙方一定費用。

  5、租用期間,如因政府拆遷,甲方退還乙方租金,本合同終止。

  6、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不得私自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必須承擔一切責任幷包賠對方一切經濟損失。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合同 5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出租方有經營場所____間,面積____平方米,座落於____,出租給承租方從事____行業(生產)經營。租賃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月,每年租金元,租金總額____元,交納租金期限定為:。

  二、承租方應維持出租方場所的原狀,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不得發生損壞:不得逾期天不交租金;不得擅自轉租,轉讓轉借;不得在租用場所內搞非法活動。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回出租場所,損壞者應賠償責任。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變動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中途反悔,否則,違約一方應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場地租賃合同 6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

  租用人(乙方):_________

  乙方因需要,租用甲方位於xxx私人住宅作辦公場地用。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租賃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房屋相關租賃法律、法規之規定,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金:每年人民幣xxxx元,另交押金人民幣xxxx元,退房時,乙方在付清租賃期內的一切費用,無水、電欠費,門窗、牆地、管道、電路、燈具其他原有用具等無損壞時,經甲方驗收後,憑保證金收條及物品清單退還此保證金(物品按雙方簽字認定物品清單為準,損壞按原價賠償),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和押金合計xxx人民幣

  二、xxxx年xx月xx日為止。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在同等條件下如乙方需續租,則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租,本合同順延,以此類推。

  三、租賃期間,水、電費乙方按期交納,如不按期交納所有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的保證金中扣出。

  四、乙方在租賃期間,負責維護(修)房屋內所有設施,不得破壞房屋原有結構,如乙方需要另行改變房屋設施時,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一切費用乙方自理。

  五、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他人,若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xxxx元(xxxx元)整,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損壞,也應由乙方承擔原物的全額賠償責任。

  六、乙方在租期內應遵守國家法規、文明經商、做好門前“三包”,如有違法、違規、拖欠各種費稅及民事責任一切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租賃期間因乙方人員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事故,應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本合同一經簽定,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否則違約方除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外,還應向對方支付合同期內年租金總額xxxx%的違約金。

  八、本合同一式xxxx份,甲方xxxx一份,乙方xxxx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同時附《物品清單》為附件。

  甲方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簽定時間:xxxx年xx月xx日

場地租賃合同 7

  甲方(出租方):

  地址:

  電話:

  乙方(承租方):

  電話:

  甲、乙在平等 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租賃辦公場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房產位置及面積

  1、該房屋位於 2層 室。

  2、使用面積為: 152 平方米。

  二.租賃用途:

  1、乙方租賃的該房屋用於公司辦公及員工宿舍。

  2、乙方使用承租房產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

  三.租賃期限:

  1、本合同租賃期為:10 年,從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2、免租裝修期為 3 個月,即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算,免租裝修期間免收房屋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3、續租:該房屋租賃期限屆滿,乙方即享有優先續租權。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續租租金按照當時的市場行情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賃房屋租金為 3 元/平方米,共計 13680.00 元/每月(大寫:人民幣: 壹萬叄仟陸佰捌拾元整 );租金髮票由甲方負責。

  2、租金支付方式為每3個月預付一次,每一期到期後7個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租金。每一期的租金計: 41040.00元人民幣(大寫: 叄仟肆佰貳拾元整 )。第一期的租金應於合同簽訂後30日

  五.房屋裝修

  1、乙方在承租房產裝飾裝修前應向甲方提供裝修方案,由甲方按照乙方要求進行裝修改建。

  2、甲方所有裝修活動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強制性標準,遵守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3、乙方承租房的屋裝飾裝修、增添設施、和消防設施改造等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六.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確保擁有該房屋的所有權或者合法的轉租權,如有抵押或債務糾紛應向乙方明示。簽訂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該房屋權利證明並將影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甲方應於合同簽訂後7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3、乙方使用房產期間應遵守甲方各項物業管理制度。

  4、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如該房屋發生轉讓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本合同繼續履行。

  5、甲方負責本物業的公共裝置設施、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負責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防範事項的協助管理。

  6、負責乙方承租部位的設施裝置、裝飾裝修及日常修繕、維護等費用。

  7、甲方承擔乙方承租房產的物業費、供暖費、熱水費。

  七.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租賃期內擁有該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權。

  2、乙方應遵守甲方各項物業管理制度。

  3、如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房屋設施裝置的,由乙方負責賠償損失並恢復原狀。

  4、甲方對該房屋進行修繕或處理突發事件採取避險措施時,乙方應積極配合。

  5、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6、負責做好租賃房間的消防管理、安全防範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7、房屋使用中產生的水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8、乙方網路費、電話費、電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他人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變更、終止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擅自將該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②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③無故拖欠租金1個月以上的(含1個月);

  ④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的。

  3、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提供該房屋供乙方使用,逾期甲方每日按月租金的 5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無故拖欠租金1個月以上的(含1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並追收所欠費用(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則應向甲方支付兩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乙方違反物業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復原狀、賠償損失,並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5、租賃期內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搬離房屋,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年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6、一方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違約方全部承擔。

  十.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合同 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空場地租賃合同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租賃空場地位置、面積、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將(以下簡稱租賃空場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空場地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為壹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如乙方需續租,應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後,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租金上調幅度與市場同期同行業上漲幅度一致。

  第三條:空場地租賃費用及相關事項

  3.1租金每年每平方米 元,年租金 元正。

  籤合同時 (不含稅金) 3.2供電、供水、排汙及其他為使乙方能夠正常生產,甲方必須保證以下幾點:

  3.2.1有實際負荷10KW以上三相電供使用,自來水、照明電費用另計。

  3.2.2由於廠房土地等產權問題引起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如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甲方應退還影響期間租金。

  第四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設立空場地管理制度,安裝監控設施,專人看管。對乙方空場地內的貨物有妥善保管的責任。因空場地管理不善造成乙方貨物損失時,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乙方損失。如屬盜竊性質,待司法機關處理解決。

  2、 乙方責任:本租賃場地屬貨物儲存,嚴禁在場地內吸菸、明火的發生,如發現一次罰款壹仟元。未經甲方准許,不得存放汙染環境、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放射性物品,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租賃空場地的轉讓

  5.1在租賃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出租空場地的部分或全部產權,或進行其他改建,甲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乙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租賃權。

  5.2若乙方無力購買,或甲方行為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的,甲方應退還乙方相應時間的租金。

  第六條:場所的維修,建設。

  6.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空場地所有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空場地內相關設施保護,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完整移交相關設施及場地。

  6.2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空場地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乙方因正常使用需要,在租賃空場地內進行的固定資產建設,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七條:租賃空場地的轉租

  經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方可將租賃空場地的部分面積轉租,但轉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包括向轉租戶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力不因乙方轉租而改變。

  如發生轉租行為,乙方還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轉租期限不得超過乙方對甲方的承租期限。

  2、乙方應在轉租租約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與轉租戶的轉租租約應同時終止。

  3、無論乙方是否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因轉租行為產生的一切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

  第八條:負責條款

  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政府徵地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乙方,應在三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檔案。遭受不可抗力的乙方由此而負責。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於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並將其返還甲方。如延期交還時,按租賃合同雙倍計算租金。甲方有權扣留貨物,扣留貨物期間租金仍按雙倍計算。

  第十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在烏魯木齊仲裁委員會庫爾勒仲裁分會作為爭議的仲裁機構。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未經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賃款項後生效。

  甲方(印章) 地址: 電話:

  乙方(印章) 地址: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場地租賃合同 9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及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特制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承租甲方位於雅居樂劍橋郡幼兒園二樓舞蹈室,進行跆拳道訓練。房屋建築面積50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2承租期滿前兩個月,若乙方希望繼續承租,應書面告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的承租權利,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辦理續租手續,逾期告知視為放棄。

  2.3在合同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租賃標的物滅失或不適於繼續使用,本合同自發生不可抗力之日起自動終止。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每年租金額為:_________萬人民幣(¥_________元)。(見附件)

  第四條:甲乙雙方租賃該場地的相關規定

  4.1在乙方如約支付租金的情況下,由甲方支付出租場地的供暖費用。

  4.2乙方負責出租場地內財產設施的保管。

  4.3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免責,並互相協助爭取相應補償。

  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合同 1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場地租賃合同條款,以供遵守。

  第一條:廠棚場地基本情況

  甲方將(以下簡稱租賃場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場地位於xxx路7。4KM處,洛磧大天池村委旁,面積約xxx平方米(木材加工棚屋簷至車輛加水處公路電樁處,以及雙方現場協商的其他指定空地區域作為材料堆積備用場)。

  第二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半年,即從xx月xx年xx月xx日止。

  2、如乙方需續租,應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後,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租金與原有租金保持不變,提前遞交。

  第三條:場地租賃費用及相關事項

  1、租金半年總金額xxxx元,至合同簽約時先支付xxxx元,待混泥土攪拌完成,攪拌站未拆除前支付剩餘的xxxx元。

  2、本場地用途為乙方建設砼攪拌站,材料堆積與看護住宿等。

  3、供電、供水、排汙及其他為使乙方能夠正常生產,甲方必須保證以下幾點:

  (1)有實際負荷xxKW以上三相電源以及自來水源,自來水搭接費用為xxxxx萬,由乙方負責抽取自來水,乙方負責支付電費。至合同簽約時先支付xxxx元,待混泥土攪拌完成,攪拌站未拆除前支付剩餘的xxxx元。攪拌場地電費由乙方掛錶計價收費。

  (2)由於廠房土地等產權問題引起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如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甲方應退還影響期間租金以及帶來的生產經濟損失。

  第四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對乙方場地內的貨物有妥善保管的責任。因場地管理不善造成乙方貨物損失時,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乙方損失。如屬盜竊性質,待司法機關處理解決。

  2、乙方責任:本租賃場地建設砼攪拌站,材料的堆積以及材料看護住宿。未經甲方准許,不得存放汙染環境、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放射性物品,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租賃場地的轉讓

  1、在租賃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出租場地的部分或全部產權,或進行其他改建,甲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乙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租賃權。

  2、若乙方無力購買,或甲方行為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的,甲方應退還乙方相應時間的租金。

  第六條:場所的維修,建設。

  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場地所有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場地內相關設施保護,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完整移交相關設施及場地。

  2、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場地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因正常使用需要,在租賃場地內進行的固定資產建設,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七條:租賃場地的轉租

  經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方可將租賃場地的部分面積轉租,但轉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包括向轉租戶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力不因乙方轉租而改變。如發生轉租行為,乙方還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轉租期限不得超過乙方對甲方的承租期限。

  2、乙方應在轉租租約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與轉租戶的轉租租約應同時終止。

  3、無論乙方是否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因轉租行為產生的一切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

  第八條:負責條款

  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政府徵地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乙方,應在xx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檔案。遭受不可抗力的乙方由此而負責。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於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並將其返還甲方。

  第十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遞交人民法院總裁。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未經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賃款項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場地租賃合同 11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土地租賃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出租場地情況

  1、位置、面積、範圍

  出租場地位於公主嶺市環嶺鄉火炬村102線東側公主嶺市昊成生物飼料廠內,總面積為17000平方米,其中有1500平方米有國有土地證和房產證。剩餘土地中劃出大約10000平方米租給乙方使用。其中包括240平方米磚房,有60平方米彩鋼房。

  2、附屬設施情況

  有民用水井一口供甲乙雙方使用(生活用水),乙方生產用水自行解決,有80瓦千變壓器一座供甲方使用,乙方用電自行解決,乙方在合同期內房屋設施的建設、維護費用由乙方承但。

  二、 租賃用途及期限

  1、乙方用途:用於混凝土生產等商業經營活動,乙方自行解決在該場地生產產品的生產許可問題,以及各部門需繳納的一切費用問題,否組出現後果由乙方承擔。

  2、期限為八年即從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

  3、租賃期滿乙方有意續租,乙方需在租期滿一個月內向甲方申請,由雙方重新協商定立新場地租賃合同,否則此合同自動終止。如不續簽,乙方應在租期滿之日起一個月內搬遷,並交回場地及建築物。逾期搬遷按照總租金的萬分之五每天計算違約今。

  三、 租金支付方式和時間

  1、租金金額及方式

  即租賃第一年: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壹萬元整;

  即租賃第二年: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壹拾伍萬元整;

  即租賃第三年: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貳拾萬元整;

  即租賃第四年: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貳拾萬元整;

  即租賃第五年: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貳拾伍萬元整;

  即租賃第六年: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叄拾萬元整;

  即租賃第七年: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叄拾萬元整;

  即租賃第八年: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叄拾伍萬元整;

  2、租金支付時間

  乙方在每年7月1日前交付當年的全部租金

  四、 租賃抵押金,定金:

  1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抵押金,定金肆萬元,作為乙方履行合同保證金和合同定金。其中一項違約抵押金定金不返,肆萬元現金,合同簽訂時先做定金,合同簽訂後改為抵押金。

  2、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上述抵押金可做為甲方設施損毀的賠償金,若乙方沒有對甲方設施損壞,甲方應如數返還給乙方。若甲方給乙方造成炒鍋4萬元損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3、如乙方有違反合同的規定或自行解除合同時,乙方必須交足八年的全部租金(即:貳佰萬元整)甲方如提前解除合同構成違約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租期內應得收益。

  五、 費用承擔:

  1、甲方將場地租給乙方使用,在此期間發生與乙方經營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由於乙方生產經營涉及到各部門的關係,由甲方幫忙出面協助乙方溝通。

  2、乙方在租賃場地的土地上搭建臨時或永久建築,因涉及在存在消防、安全等問題,由甲方幫忙出面協助乙方溝通,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 地上建築及其他設施

  1、乙方在租賃期間如需新建或改造房屋,蓬架或其他固定設施必須經政府部門批准的乙方必須符合相關規定,甲方可幫忙進行協助乙方辦理審批手續,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提供土地合法徵用手續合同。

  2、合同終止或因乙方違約而解除合同後,除機械裝置外,土地添附的建築物及附屬設施歸甲方的有,如水、電、地磅、房屋、建築房屋等設施,乙方搬遷時不得拆除,甲方亦無需補償乙方。

  3、乙方應確保租賃期間建築物及設施符合消防安全,環境等強制性要求,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4、賃合同期內發生政府徵地、拆遷時。在甲方租賃的場地上,甲方現在磚混平房240平方米,彩鋼房60平米。乙方在使用過程中若需拆遷該屋,甲方同意乙方拆除。但政府補給拆遷款時,由甲方領取,乙方在該場地上重建的房屋拆遷款及機械裝置等賠償金歸乙方的所有,該土地的補償金歸甲方所有。

  七、 土地轉讓、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轉讓土地及地上建築物時,乙方有優先購買權。如乙方不買,其他買方必須同意並履行甲乙雙方的租賃同,否則甲方不得出賣或賠償乙方投資金額的雙倍方可終止合同。

  2、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轉租給第三方,須經甲方同意。本租賃合同仍繼續有效,如果第三方在履行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3、即使甲方同意轉租,乙方給予第三方的權利不得超過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租期不得超過乙方的租期。

  4、接受轉租的第三方的行為視為乙方的履行行為,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不得以第三方的原因作為其違約理由。

  八、 租賃場地的交付

  本合同終止,乙方應當在一個月內向甲方移交,如乙方拒不搬遷,每拖延一日按總金額的萬分之五每天計算違約金,甲方亦有權強制乙方搬遷,乙方可以搬回生產裝置和實驗裝置,但不得拆除建築物及除機械裝置以外的固定設施,對建築物造成損壞的需照價賠償甲方損失。

  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有關權利義務由雙方確定。

  2、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可解除合同。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通知立即辦理折拆遷手續,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違約行為雙方互不追究。合同解除後按照本合同其他條款的約定處理,合同未約定的適用《合同法》等法律規定。

  3、本合同簽訂之日雙方此前籤神訂的合同自動終止,雙方此前的權利,義務關係終止互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雙方解除此前合同導致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十、 違約責任

  1、若乙方中途自行解除合同,乙方必須補償未履行完年份的全部租金給甲方。

  2、租金計算方法按該合同第三項第1條執行。

  3、除政府拆遷和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土地合法徵用手續不齊全導致乙方無法辦理經營中正常手續及甲方在乙方生產途中要求乙方搬遷或終止合同違約時甲方需賠償乙方所投資總額2倍的經濟損失(甲方只提供乙方土地徵用合同。)

  對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商議解決,協商不成均可向所在地公主嶺人民法院起訴。20xx年3月21日簽訂的該土地租賃合同作廢,以該份為準。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身份證號:

  乙方簽字蓋章:身份證號:

  附:1、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

  年月日

場地租賃合同 1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場地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場地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層/廳)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為。

  第二條 場地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 保證金

  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場地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裝置、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場地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場地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場地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場地租賃合同。

  場地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場地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場地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場地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場地租賃場地的交還

  場地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場地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場地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場地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場地租賃合同 13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鑑於甲方是XXX下設機構,負責XXX遊客服務中心經營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XXX遊客服務中心的經營場地出租給乙方,供乙方開展經營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經營場地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場地位於,面積約㎡。(詳見附件圖)

  1.2雙方協商一致,關於經營場地的裝修事宜按照以下第種方式執行:

  A.甲方對經營場所進行整體裝修;

  B.甲方對經營場地進行整體裝修,乙方如需經營場地進行個性化裝修、佈局的,由乙方自行解決,但是方案須報甲方書面批准同意。租賃期滿後,乙方所投資的全部裝修資產無償歸甲方所有;

  C.甲方僅提供經營場所,不負責裝修。乙方裝修方案須報甲方書面批准同意後方可執行,租賃期滿後,除可移動的設施外,其他裝修乙方不得拆除毀壞,應無償歸甲方所有。

  1.3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分租或者與他人合作、聯合經營。

  第二條經營範圍

  甲方為規範服務中心的管理,方便旅客購物及提供服務,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租賃經營場地僅用於以下服務:,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經營場地用途,不得擴大、變更經營範圍。

  第三條履約保證金

  3.1為保證乙方在租賃期內,誠信經營,合法合約使用租賃場地,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乙方需向甲方交納萬元人民幣作為履約保證金。

  3.2保證金用於擔保因乙方經營行為而造成甲方所遭受的損失,包括信譽、形象受損、行政處罰、涉訴、顧客投訴、銷售商品質量和安全問題引發的甲方賠償責任、乙方違約行為所造成的賠償等。

  3.3如出現3.2條情形的,乙方應及時妥善處理,消除影響,甲方可對乙方處以每次元的罰款,並有權不經過乙方同意從保證金中扣除罰款和支付處理的相關費用。情節嚴重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

  3.4履約保證金被甲方扣減或沒收的,乙方應當從收到甲方扣減或沒收履約保證金的通知之日起三日內補足或重新交納同等數額的履約保證金;逾期不交納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5租賃期滿後,如乙方未發生3.2條約定的情形的,甲方無息退還保證金。

  3.6如因乙方原因而導致合同解除、終止的,甲方將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經營場地管理

  4.1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及各種裝置、設施,如需改動,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如果乙方造成損壞,需負責修復或者照價賠償,甲方可不經乙方同意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乙方不得在經營場地內儲存有危險、易燃易爆等違禁物品。

  4.2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知悉並自願遵守XXX的全部規章管理制度,服從XXX對XXX的管理;乙方做好經營場地衛生、消防安全等工作,協助甲方檢查經營場地安全。

  4.3乙方所有經營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須在甲方登記備案。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乙方須為工作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4.4乙方應誠信經營,禮貌待客,樹立品牌。在經營活動中竭力維護XXX的良好聲譽,對顧客投訴、行政監管等應及時妥善處理。

  4.5依據相關規定和XXX制度,甲方有權代表XXX對乙方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乙方工作人員進行教育,發現問題有權處理。

  4.6租賃期內,經營場地的專用設施及門、窗、水、電等維修由方負責。

  4.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在5日內按時搬出全部自有物品,否則,視為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五條租賃期限

  5.1該場地租賃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5.2如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2個月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5.3租賃期內,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退還剩餘租金和保證金。

  5.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場地,乙方應如期清場交還。

  5.5在合同履行期間,因甲方管理需要收回場地的,本合同自甲方做出管理決定並書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終止,但甲方應給與乙方合理的搬離時間。因甲方原因合同提前終止的,甲方按合同約定將剩餘租金和履約保證金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6.1租金及支付時間

  租賃年度

  租賃費用(元)

  支付時間

  第一年

  合同簽訂後15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二年

  合同年度開始前15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三年

  合同年度開始前15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四年

  合同年度開始前15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五年

  合同年度開始前15日內一次性支付

  備註:合同年度開始為年月日,即每年度支付時間為月日。

  6.2租金按以下第種方式支付:

  A.現金支付;

  B.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至甲方如下賬戶: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6.3水電、空調、採暖、物業等費用按照下列第種方式收取。

  A.已包含在租金內,不另收取;

  B.甲方按照每年元向乙方定額收取;

  C.按照乙方實際消耗量計算收取。

  6.4國家行政機關對乙方經營行為收取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雙方權利義務

  7.1甲方保障乙方正常使用上述經營場地相關水電及公共配套設施。

  7.2甲方負責為乙方經營管理人員辦理出入XXX手續,並協調與XXX、XXX之間的關係。

  7.3在租賃期內,乙方自行辦理工商稅務登記等經營手續,合法經營,依法納稅,承當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全部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責任。

  7.4甲方提供乙方使用XXX的名稱、形象、圖片、商標等資料內容,權利歸屬於甲方,乙方不得提供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及賠償。如乙方進行商業運作、開發的,應與甲方另行簽訂協議。

  條違約責任

  8.1場地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向甲方支付元的違約金;或者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場地並沒收保證金,已收租金不退還。乙方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需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場地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場地租賃用途;

  (3)利用承租場地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4)乙方對經營場地及相關設施造成損壞,未及時修復賠償的;

  (5)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6)拖欠租金等費用累計日以上的。

  8.2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租賃場地。乙方逾期歸還,則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條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檔案。由合同雙方按照時間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A.提交XX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XX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合同效力及其它

  11.1乙方承諾:在簽訂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其相關管理制度。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1.3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1.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乙方交納保證金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方各執份。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年月日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年月日

場地租賃合同 14

  展場經營單位(下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承租展場單位(下稱“乙方”):

  註冊地址:

  辦公地址: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主體

  甲方系依法取得座落於展覽場地租賃經營權的法人。

  乙方系本合同約定的展會的主辦單位。

  第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生效。對依法需經政府部門審查的展會,本合同應自展會取得政府部門審查批准後生效。

  第三條 租賃場地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位於,總面積為平方米的場地(下稱“租賃場地”),用於乙方舉辦(展會全稱)。

  第四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天。

  其中:進場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展覽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撤離場地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每日使用租賃場地的時間為上午至下午。乙方和參展商可以在前述時間之前小時內進入展館,在前述時間之後小時內撤離展館。

  乙方需在上述時間之外使用租賃場地,應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超時使用租賃場地的,應向甲方支付超時使用費用。雙方應就具體使用與收費標準協商約定,並作為合同附件。

  第五條 展覽服務

  租賃期間雙方可就以下方面選擇約定租賃費用範圍內基本服務:

  1)照明服務:

  2)清潔服務:

  3)驗證檢票:

  4)安保服務:

  5)監控服務:

  6)諮詢服務:

  7)其他服務:。

  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上述基本服務之外的服務或向甲方租賃各項裝置,應與甲方協商,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費用,具體內容和收費標準應列明清單,作為合同附件。

  第六條 租賃費用

  租金的計算如下:

  場地型別

  租金/平方米/天

  面積(平方米)

  天數

  共計

  展覽室內場地

  人民幣/平方米/天或美元/平方米/天

  人民幣或美元

  展覽室外場地

  人民幣/平方米/天或美元/平方米/天

  人民幣或美元

  總計

  人民幣或美元

  如果租賃場地實際使用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則租金根據實際使用的總面積作相應的調整。結算方式可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租金:

  支付日期

  簽定本合同之日起天內

  年 月 日(進場日期前天)

  年 月 日(進場日期前天)

  展場租費比例

  應付款人民幣或美元

  人民幣或美元

  人民幣或美元

  人民幣或美元

  所有支付款項匯至如下帳戶:

  以人民幣支付:

  銀行帳號:

  銀行名稱:

  銀行地址:

  開戶名稱:

  以美元支付:(按支付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外匯匯率中間價)

  銀行帳號:

  銀行名稱:

  銀行地址:

  開戶名稱:

  SwiftCod:

  對依法須經政府部門審查的展會因無法獲得政府部門批准導致本合同無法生效的,乙方應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補償金。甲方在扣除補償金後如有剩餘租金,應返還乙方。

  解除合同時間

  補償金

  租賃期限前 個月以上

  已付租金的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 個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 個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 個月

  已付租金的 %

  第七條 場地、設施使用

  乙方應在租賃期開始前天向甲方提供經雙方共同選擇約定的下列檔案:

  1)一式份的設計平面圖,該平面圖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a.電力及照明的用量,每個區域容量的佈置圖及分佈供應點位置;

  b.電話位置分佈圖;

  c.用水區域或用水點;

  d.壓縮空氣的要求和位置;

  e.衛星電視/INTERNET設定圖;

  f.甲方展館內部及其周圍紅線範圍內的其他佈置設計。

  2)一份與展覽有關的活動的時間表,包括展覽會、開幕儀式、進館、撤館、貨運以及裝置使用等的時間。

  3)一份參展企業名錄和工作人員數,並請註明國內和國外參展商。

  4)一份使用公共設施的內容,包括裝置、傢俱、禮儀設施、貴賓室和其他服務。

  5)貨運單位和裝修單位名錄及營業執照影印件。

  6)所有參展的展品清單,特別需要註明的是有關大型裝置、大電流操作的展品及會產生震動、噪聲的展品清單。

  7)

  為展覽進行搭建、安裝、拆卸、運輸及善後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進行上述活動時不得影響其他承租人、展覽者在公共區域的活動。

  乙方不得變動或修改甲方的展館的佈局、建築結構和基礎設施,或對其他影響上述事項的任何部分進行變動或修改。在租賃場地的租賃期限內,乙方如需在甲方展館內的柱子、牆面或廊道等建築物上進行裝修、設計或張貼,須事先得到甲方書面許可。

  租賃期間,雙方應保持租賃場地和公共區域的清潔和暢通。乙方負責對其自身財產進行保管。

  甲方有權使用或許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場地中沒有租借給乙方的場地,但不得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租賃場地。

  乙方對租賃期限內由乙方造成的對租賃場地、設施和公共區域的任何損害承擔責任。

  如果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展覽同期舉辦,登記大廳、廣告陣地、貨運通道等公共區域將由有關各方根據實際的租賃場地按比例共享。

  第八條 保證與承諾

  甲方保證與承諾:

  1)確保乙方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租賃場地。

  2)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

  3)在甲方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租賃場地時,保證進入人員持有甲方出具的現行有效證件,並在進入前向乙方出示。

  4)協調乙方與同期舉辦的其他展覽單位之間對公共區域的使用。

  5)配合乙方或有關部門維護展會秩序。

  6)

  乙方保證與承諾:

  1)在租賃期前天取得舉辦展會所需的工商、消防、治安等政府部門的批准檔案並交甲方備案。

  2)在進場日期前天向甲方提供份展位平面圖。

  3)不阻礙甲方人員因工作需要持有甲方現行有效證件進入乙方租賃場地。

  4)租賃期限屆滿,在撤離場地日期內將租賃場地恢復原狀,返還向甲方租賃的物品並使其保持租賃前的狀況。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在甲方建築物內進行廣告發布。釋出廣告如果涉及需要有關政府部門批准的,則負責申請辦理相關審批並承擔相關費用。若不能獲得政府部門批准而導致展覽無法如期舉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6)對乙方僱員或其參展者在租賃期內對甲方實施的侵權行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

  第九條 責任保證

  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參展商之間的爭議。在乙方與參展商發生爭議,且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爭議雙方可共同提請甲方出面進行調解。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主持調解。調解期間任何一方明確表示不願繼續接受調解,甲方應立即終止調解。甲方的調解非爭議解決的必經程式。調解不成的,調解中任何一方的承諾與保證均不作為確認爭議事實的證據。在調解中,甲方應維護展會秩序,乙方應配合甲方維護展會秩序。

  乙方應於租賃期開始前三十天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租金總額的30%向上海市會展行業協會支付責任保證金,以保證乙方在與參展商發生爭議並出現下列情況時承擔相應責任:

  1)爭議雙方經和解達成協議,乙方承諾承擔相應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2)經審判或仲裁機關調解,爭議雙方達成調解,乙方承諾承擔相應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3)審判或仲裁機關對爭議作出終審或終局裁決,乙方被裁決構成對參展商合法權益的侵害,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乙方在支付責任保證金後三天內應向甲方提供責任保證付款憑證。

  第十條 智慧財產權

  乙方為推動其展覽進行對甲方名稱、商標和標識的使用,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如有違反,甲方保留追究乙方侵權責任的權利。

  第十一條 保險

  1乙方應在進場日期之前向保險公司投保展館建築物責任險、工作人員責任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將甲方列為受益人之一,並向甲方提供保險單影印件。

  1保險公司的理賠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損失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方有下述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按照本合同

  條向甲方主張違約金:

  1)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提供租賃場地,經乙方書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2)未按本合同第條提供基本服務,經乙方書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3)未按本合同(5)條維護展會秩序,致使展會因秩序混亂而無法繼續進行的;

  4)

  乙方未按期支付到期租金,應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額萬分之的違約金,付至實際付款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乙方有下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按照本合同

  條向乙方主張違約金:

  1)未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場地租金、裝置租賃、額外服務及超時場地使用等各項應付費用,經甲方催告後天內仍未支付的;

  2)國際性展會違反本合同規定,擅自變更展題,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3)未按(1)條規定向甲方提供辦展所需的相關政府部門的批准檔案,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4)違反本合同規定,擅自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或標識,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5)未按本合同條支付責任保證金,經甲方催告後仍未糾正的;

  6)

  本合同、條規定的違約金列明如下:

  違約行為發生時間

  違約金

  租賃期限前 個月以上

  已付租金的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 個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 個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 個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賃期限前 個月至租賃期屆滿

  已付租金的 %

  以上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就超額部分損失向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守約方根據、條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在違約行為發生後天內書面通知違約方,否則視為守約方放棄合同解除權,但不影響守約方向違約方主張違約金和賠償責任。

  甲方違約的,應在收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天內返還乙方已付租金,並支付違約金。乙方違約的,甲方應在乙方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天內將已扣除乙方應付違約金後的剩餘租金返還乙方。

  除本合同、條約定外的其他違約行為造成守約方損失,違約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變更與解除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變更與解除。

  國際性展會變更展題,須取得政府審批機關的批准,並向甲方提供。

  雙方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方應提前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相對方,相對方應於收到通知後天內以書面形式答覆變更或解除方,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反本條規定提出協商變更或解除的,相對方有權拒絕。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應於一方向另一方書面提出請求後立即舉行。如在提出請求後三十天內無法透過協商解決,雙方可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並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發生了無法預見、無法預防、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推遲履行合同。

  1本合同1條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以下範圍:

  1)自然原因引起的事件,如地震、洪水、颶風、寒流、火山爆發、大雪、火災、冰災、暴風雨等;

  2)社會原因引起的事件,如戰爭、罷工、政府禁令、封鎖等。

  3)

  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相對方,通報不可抗力詳盡情況,提交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履行程度的官方證明檔案。相對方在收到通知後天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不可抗力發生方,逾期不回覆的,視為同意不可抗力發生方對合同的處理意見。

  在展會尚未開始前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應當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費用應當返還,雙方均不承擔對方的損失賠償。

  展會進行中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應當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費用應當按返還,雙方均不承擔對方的損失賠償。

  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需遲延履行的,雙方應對遲延履行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若雙方對遲延履行無法達成一致,應按、條規定解決。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終止及其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

  第十七條 附件及效力

  雙方同意作為合同附件的檔案均是本合同重要且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時生效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資訊披露

  甲方可以網頁等形式對外公佈本合同約定的展覽會名稱、館號和展覽日期等相關資訊。乙方若調整展會名稱、展覽日期等內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對外公佈的展會名稱、展覽日期與乙方調整後的不一致,甲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第十九條 保密

  雙方對基於本合同獲取的相對方的辦展資料、客戶資源等商業資訊均有保守秘密的義務。除非相對方書面同意,或法律強制性規定,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披露該等資訊。

  第二十條 通知

  本合同規定和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聯絡均應按照收件的一方於本合同確定之地址或傳真發出。上述聯絡如直接交付(包括透過郵件遞送公司遞交),則在交付時視為收訖;如透過傳真發出,則在傳真發出即時視為收訖,但必須有收件人隨後的書面確認為證;如透過預付郵資的掛號郵件寄出,則寄出七天後視為收訖。

  第二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訂立補充條款或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場地租賃合同 1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自願、充分協商,就甲方向乙方租用場地之有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租賃場地及用途

  乙方同意將坐落在____市____區,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的場地(以下簡稱該場地),出租給甲方作廣告發布或品牌宣傳推廣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應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該場地交付甲方使用。

  第三條 租金及其支付方法

  1、租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元/月,租金每月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

  2、基於戶外廣告的報批程式,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戶外廣告得到政府批准釋出之日起開始計付租金。

  3、自開始計付租金之日起,甲方必須於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租金,或每____個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前____個月的租金

  4、以上款項甲方採用________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租金時,須向甲方提供國內有效的等值發票,否則甲方可順延付款。

  第四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在租賃期內,甲方必須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場地。

  2、在租賃期內,甲方必須服從該場地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

  3、甲方須按期向乙方交納租金,並向該場地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因租賃場地而產生的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

  (二)乙方義務

  1、乙方須保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權屬清楚,並享有處分該場地的權利。

  2、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不將該場地外緣向外____米(即以該場地外緣任一點為圓心、半徑為____米)範圍內的土地及其附屬物租與第三方作房地產廣告用。

  3、乙方在交付場地給甲方使用時,應保證本場地在出租使用時的質量符合安全使用及符合本合同的使用目的的要求。

  4 、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如乙方繼續出租該場地,在相同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承租該場地的權利,經同意後雙方應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在合同期內,如果甲方將該場地的租約轉移給第三方時,本合同對第三方繼續有效。

  2、乙方轉讓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在同等的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將該場地交付甲方使用的,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甲方應付總租金的____%作為違約金。

  2、如因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權屬發生糾紛或乙方原因導致影響甲方對該場地使用的其他情況,乙方負責解決該糾紛,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如乙方交付的場地除不可抗力事件外未能達到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第1、2、3項的要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其應付總租金的____%作為違約金。

  4、乙方不能按規定的日期把該場地交付甲方使用,從逾期交付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日按____的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甲方應付總租金的____%作為違約金。

  5、如甲方拖欠應付乙方租金超過____日,乙方按每日____‰計收甲方應交而未交款的滯納金;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拖欠月租金超過____個月以上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場地,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而未付租金的____%作為違約金。

  6、由雙方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只能選擇一項):

  ①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租賃期內,雙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甲方提前退租,甲方應提前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支付餘下租賃期內其應付租金的____%作為違約金;如乙方提前收回場地,乙方應提前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向甲方支付餘下租賃期內甲方應付租金的____%作為違約金。

  ②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須書面通知對方。自另一方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日後,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對此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免責條款

  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檔案,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 法律適用

  對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而發生爭議的,合同各方應本著友好、寫作的態度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管轄。

  第十一條 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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