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山房屋租賃合同

蕭山房屋租賃合同

  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蕭山房屋租賃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出租給乙方位於蕭山區蜀山街道湖東村自有的房屋一幢,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租賃協議:

  一、出租的房屋為甲方自有的房屋一整幢,道地為公用部分,與甲方的廠房使用者共用。

  二、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租賃期為五年。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

  三、經雙方協商該房屋的租金為第一年28000元,第二年29000元,第三年30000元,第四年30000元,第五年30000元。如最後一年乙方回遷安臵房,則甲方扣除實際租賃的月數(不足月按足月計算),退還乙方多交部分房租。

  四、乙方於每年10月1日前一次性預付全年租金,打入帳號蕭山農村合作銀行。

  五、租房押金為人民幣叄仟元整,於本協議簽定之日乙方支付給甲方,協議終止之日確認房屋完好並結清水電等一切費用後由甲方退還給乙方。

  六、乙方自負租賃期間所產生的水、電等一切費用及維修。

  七、房屋內甲方的'現有傢俱統一存放於房屋四樓。

  八、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從事有違甲方當地風俗的活動。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九、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2個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終止。

  十、因不可抗力原因或者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而被迫終止的,甲方應按房屋實際使用的時間,退還乙方多交部分租金。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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