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汽車總站租賃合同最新3篇

江門汽車總站租賃合同最新3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江門汽車總站租賃合同最新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江門汽車總站租賃合同最新3篇1

  合同編號: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稱汽車租賃,是為使用者提供以小時、日、月計算的租車服務,並收取相應的租賃費。

  二、甲方將手續完善、證件齊全、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型號為_____________,車牌為____________,顏色為______________,本車折價為_____元人民幣,承租給乙方。

  三、本合同租賃期限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起至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時止。

  四、乙方應付租金人民幣____元整給甲方。乙方超時還車的,甲方按超時每小時加收人民幣__________元。 (超時6小時按天計算租金) 。

  五、短租客戶先付清租金再用車;月租以上客戶於每月_________號前支付租金,逾期迦納租金的,除應補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將另計收逾期租金的____%作為違約金。

  六、乙方在租車的時候,應同時交付租車押金人民幣_____元整。還車時扣除應交款項後,甲方將餘款退還給乙方,但不計付利息。

  七、乙方還車時,甲方將在租車押金中扣除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章押金,在__________天內查明無違章記錄後退還給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還車,租期的剩餘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甲方不退還租金。租期的剩餘時間在一天以上29天以下的,甲方退還租金的30 %,租期的剩餘時間在30天以上的,甲方退還租金的20 % 。

  九、該租賃車輛只限於上海市內行駛,如需出省外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負責辦理省外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如擅自駕車出省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將向其追討一切經濟損失。

  十、租賃期間限行駛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___元;連續租三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後,乙方如需要續租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向甲方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的,逾期租金按每天__________元計算,乙方除應迦納逾期租金外,甲方將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30%作為違約金。逾期_________天都未交還車輛的,甲方將按詐騙案上報主管公安機關處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行車證件,並負責對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司乘座位險、附加險,且保險期限包含了租賃期限全過程。

  十三、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於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於甲方的原因對租賃主張任何權利,概由甲方負責,乙方的使用權不得受此影響。

  十四、在本租賃合同期限內,僅汽車的使用權屬於乙方。乙方不得將車輛抵押、典當、出賣、出借、轉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經發現其一者,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車輛,並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五、在租用的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車輛證件及號牌的完整。如有遺失的,由乙方負責在補辦過程中的一切費用。由因乙方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車輛不能營運的,甲方將按每日____________元的標準收取車輛停運費。

  十六、甲方負責租賃期內的車輛的保養、正常磨損的維修、年審、季審的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十七、乙方承擔租賃期的車輛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的費用。

  十八、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使車輛有任何損壞需要維修但又不到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乙方必須按車輛原樣給予修復。

  十九、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或滅火時,乙方必須立即報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將協助乙方處理事後車輛維修索賠等事情,但乙方必須負責保險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賠或賠償不足部分的經濟損失,並承擔辦事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二十、在使用車輛過程中,乙方保證對車輛不拆件,不改裝,需要維修時,必須通知甲方,並由乙方將車輛開到指定的維修廠進行維修。如車輛在外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後解決。

  二十一、租賃期內由於車輛的正常磨損或機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駛,甲方應延長相對的租期或減免相應的租金。但不負責因此而造成乙方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車輛每月必須定期回甲方修理廠進行例行保養,如乙方不履行保養義務,甲方將按每車每月收取3000元的因車輛不能正常保養而加速車輛磨損的損失費。

  二十三、擔保人作為本合同的擔保方,保證承擔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並以個人工資、財產、物業作為乙方的經濟擔保,包括乙方違約應承擔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擔保期限為直至前述責任全部清償完畢。

  二十四、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生關閉、停產、合併、分立、破產或喪失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的能力時,甲方可立即採取緊急措施,收回車輛,且並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它責任。

  二十五、凡需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的,須經雙方協商制定,並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二十六、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了的,應交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證明材料影印及甲方提供的`車輛交接技術檢驗表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後生效。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江門汽車總站租賃合同最新3篇2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_牌汽車、__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汽車的用途只限於_________。承租方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_________份。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江門汽車總站租賃合同最新3篇3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車輛期限、使用範圍

  1、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_車型,車牌號碼__________,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時起租給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止收回。

  2、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範圍:

  第二條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訂立合同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辦理租賃手續時需一次性繳納押金________元。

  3、乙方還車時需繳納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元,二十個工作日後、如無違章記錄即退回。如有違章甲方將代付出交通違章款後餘額返還乙方。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______元;還車時,6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天計費。

  5、司機服務收費標準:每天8小時工作時間,服務費每日50元,節假日100元,超時加班每小時付加班費10元,節假日20元,乙方負擔司機食宿費用。該費用由乙方在租車時向甲方繳納,還車時按實際工作量據實結算。

  6、乙方租車期滿,如需續租車輛,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允許,方可延期租賃,否則,將視為騙租。

  第三條甲方義務和責任

  1、提供合同規定之車輛,保證其處於適租姿態。

  2、確保車輛的手續合法齊全,牌證有效,保險手續完備。

  3、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

  4、乙方租賃其間車輛出現故障、發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協助乙方處理,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乙方義務和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情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發現,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並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3、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通用費、停車費及違章罰款。

  4、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除及時向當地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絡外,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協助解決。並承擔車輛出險維修停駛期間的損失及車輛折舊費,停駛期間損失費每天按日租金的50%計算;車輛折舊費按保險公司賠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5、租賃車輛被盜搶應及時報警、通知甲方,並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6、租賃期間負責儲存好各種證件,如有遺失,除承擔補辦證件的各種費用外,並交納停駛損失費,停駛期間按租賃標準的50%計收。

  7、發車時,甲、乙雙方《按車輛交接表》檢查車況,如租賃過程中,車輛出現故障損壞,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8、按合同規定還車,必須保證車輛清潔,使用效能良好,裝置齊全有效,無刮痕,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取車輛清潔費和其他損失費、燃油費、異地還車收取車輛空駛費。如提前還車,退還未使用時間租金的50%;未經批准逾期返還,逾期租金按原標準150%計。

  第五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定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須知》、《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出租方:承租方:(章)

  委託經辦人:委託經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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