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屋租賃合同書

天津市房屋租賃合同書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天津市房屋租賃合同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天津市房屋租賃合同書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透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房屋地址:天津市xx區xx小區xx室;房型規格:xx室xx廳xx衛;房屋面積:xxm2。房產權證號:

  2.室內附屬設施:

  A電器:

  B傢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xx月;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xx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每xx支付一次,另付押金xx元人民幣,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第一次付款總計xx元人民幣(房租加押金);第二次付款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交予甲方,依次類推;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取暖費、物業管理、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10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合同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五、其它說明:

  出租方: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承租方: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天津市房屋租賃合同書2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人(甲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天津市xx塘沽區xx區xx遠景莊園21-4-1,建築面積171.31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所有xx,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xx。

  第二條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辦公使用;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4,最多不超過6人。

  第三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20xx年11月13日至20xx年11月12日,共計1年。甲方應於20xx年11月13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相關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或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讀後感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伍萬元/(年),租金總計: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00元)。支付方式:(銀行匯款),押4000元付50000元,總計54000元,租金支付日期:20xx年11月13日。

  (二)押金:人民幣肆仟元整(4000.00)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一)租賃期內的可能涉及的費用:

  (1)水費

  (2)電費

  (3)電話費

  (4)供暖費

  (5)燃氣費

  (6)物業管理費

  (7)衛生費

  (8)上網費等由乙方承擔。

  (二)甲乙方交接房屋時,第五條(一)項所涉及的費用以房屋內實際體現的各項指數為交接基礎。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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