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交通規劃專案建議書的範本

關於交通規劃專案建議書的範本

  定義:專案建議書又稱立項報告,是由專案投資方向其主管部門上報的檔案,從宏觀上論述專案設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建議書內容包括專案的戰略、市場和銷售、規模、選址、物料供應、工藝、組織和定員、投資、效益、風險等,把專案投資的設想變為概略的投資建議。目前廣泛應用於專案的國家立項審批工作中。

  專案建議書通常是在專案早期使用,由於專案條件還不夠成熟,僅有規劃意見書,對專案的具體建設方案還不明晰,市政、環保、交通等專業諮詢意見尚未辦理。專案建議書主要論證專案建設的必要性,建設方案和投資估算也比較粗,投資誤差為±30%左右。對於大中型專案,有的工藝技術複雜,涉及面廣,協調量大的專案,還要編制預可行性研究報告,作為專案建議書的主要附件之一。

  作用:專案建議書是專案發展週期的初始階段,是國家選擇專案的依據,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據。

  專案建議書是專案發展週期的初始階段基本情況的彙總,可以減少專案選擇的盲目性,是國家選擇和審批專案的依據,也是製作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依據。涉及利用外資的專案,只有在專案建議書批准後,才可以開展對外工作。

  專案建議書批准後,可以著手成立相關專案法人。民營企業(私人投資)專案一般不再需要編寫專案建議書,只有在土地一級開發等少數領域,由於行政審批機關習慣沿襲老的審批模式,有時還要求專案方編寫專案建議書。外資專案目前主要採用核准方式,專案方委託智博睿等有資格的機構編寫專案建議書即可。

  專案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區別

  專案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是專案前期兩個不同的階段,其內容、深度、作用都是不一樣的。

  專案建議書往往是在專案早期,由於專案條件還不夠成熟,僅有規劃意見書,對專案的具體建設方案還不明晰,市政、環保、交通等專業諮詢意見尚未辦理。專案建議書主要論證專案建設的必要性,建設方案和投資估算也比較粗,投資誤差為±30%左右。

  一般地說,專案建議書的批覆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據之一。此外,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專案至少有方案設計,市政、交通和環境等專業諮詢意見也必不可少了。對於房地產專案,一般還要有詳規或修建性詳規的批覆。此階段投資估算要求較細,原則上誤差在±10%;相應地,融資方案也要詳細,每年的'建設投資要落到實處,有銀行貸款的專案,要有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很多專案在報立項時,條件已比較成熟,土地、規劃、環評、專業諮詢意見等基本具備,特別是專案資金來源完全是專案法人自籌,沒有財政資金並且不享受什麼特殊政策,這類專案常常是專案建議書(代可行性研究報告),兩個階段合為一階段。

  以上基本是在傳統的專案審批制環境下,專案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的大致要求和區別。

  隨著我國投資體制的改革深入,特別是隨著《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的出臺和落實,除政府投資專案延續上述審批要求外,非政府投資類專案一律取消審批制,改為核准制和備案制。像房地產等非政府投資的經營類專案基本上都屬於備案制之列,房

  地產開發商只需依法辦理環境保護、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城市規劃等許可手續和減免稅確認手續,專案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可以合併,甚至不是必經流程。房地產開發商按照屬地原則向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一般是當地發改委)進行專案備案即可。

  專案建議書的審批許可權。

  目前,專案建議書要按現行的管理體制、隸屬關係,分級審批。原則上,按隸屬關係,經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再由主管部門上報,或與綜合部門聯合上報,或分別上報。

  1、大中型基本建設專案、限額以上更新改造專案

  委託有資格的工程諮詢、設計單位初評後,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發改委及行業歸口主管部門初審後,報國家發改委審批,其中特大型專案(總投資4億元以上的交通、能源、原材料專案,2億元以上的其他專案),由國家發改委稽核後報國務院審批。總投資在限額以上的外商投資專案,專案建議書分別由省發改委、行業主管部門初審後,報國家發改委會同外經貿部等有關部門審批;超過1億美元的重大專案,上報國務院審批。

  2、小型基本建設專案,限額以下更新改造專案由地方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批

  A、小型專案中總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內資專案、總投資500萬美元以上的生產性外資專案、300萬美元以上的非生產性利用外資專案,專案建議書由地方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批。

  B、總投資1000萬元以下的內資專案、總投資500萬美元以下的非生產性利用外資專案,本著簡化程式的原則,若專案建設內容比較簡單,也可直接編報可行性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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