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請假條標準格式

婚假請假條標準格式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也就是說,帶薪休假。今天CN公文站小編為大家準備了婚假請假條標準格式,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婚假請假條標準格式:

  尊敬的領導:

  本人出生年月為____年____月____日,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記結婚,現年____歲。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婚假的規定,屬於____(晚、非晚、)婚 ,可享受____天婚假(包括雙休日)。現特向領導請求休婚假,假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天。目前的工作已安排交接完畢 ,請領導予以審批。

  特此申請

  申請人:

  X年X月X日

  延伸閱讀:2017年國家關於婚假的規定

  目前我國法律對於申請婚假的期限沒有具體規定,勞動法和婚姻法上都沒有明確規定過婚假的'開始期限。但鑑於我國國情(登記後未必馬上舉辦婚禮),婚假時間比較靈活,申請期限為多長,以登記結婚還是以舉辦婚禮為時間起算點,單位可以在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進行規定。例如有單位規定只允許在登記結婚後的半年內使用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計劃生育法草案:晚婚晚育不再延長婚假、生育假

  草案中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明確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法律修改前按規定享受獎勵的可繼續享受獎勵扶助。

  根據現有《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

  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夫婦,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夫婦,根據當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符合晚育年齡(女子24週歲後生育第一胎)的夫婦,可延長30天產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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