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報告(精選7篇)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報告(精選7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報告與我們愈發關係密切,其在寫作上具有一定的竅門。那麼什麼樣的報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報告(精選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報告1

  2月27日,參加了我國創新理論研究專家丁建明教授的《解放思想與創新發展》講座以後,我深受啟發,充分認識到了解放思想對於我們工作的重要性。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精神,加強建築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規範企業用工行為,進一步研究解決建築業存在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本人利用業餘時間,對我縣的建築業農民工工資支付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進行了調研。

  現狀

  (一)建築業企業主要用工形式

  建築業企業使用農民工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農民合同制職工;二是“包工頭式用工”,為建築業的主要用工形式;三是“勞務企業式用工”,但由於建築勞務企業數量較少,這種用工形式只佔很小比例。

  (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

  1、勞動合同簽訂率。總體來說,建築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較低。據統計,建築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為20%。我省建築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不到15%。

  不同的用工形式,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存在很大差別。對農民合同制職工,企業大多與之簽訂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包工頭式用工的,包工頭與企業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包工頭與農民工多為口頭協議。勞務企業式用工的,總包、專業承包企業與農民工不發生勞動關係,勞務公司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也很低,從調研情況看,僅為10%-20%。合同多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隨著任務的完成,合同關係自動終結。

  2、勞動合同內容。建築業農民工勞動合同內容不規範。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中,只有少數明確了工作崗位、工作任務、工作要求、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安全生產責任、用人單位的有關規定製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工資待遇等;多數只對工作任務、工資支付時間和安全生產責任作了約定;個別的勞動合同條款還與法律規定不一致。

  (三)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

  建築業企業對農民工普遍實行日工資制。絕大多數企業能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工人工資。在工資水平的確定上,大多參照市場價格執行,一般工人日工資在50-60元之間,技術工人在80-100元之間。建築業企業直接招用的農民工,工資能夠按月足額髮放。透過勞務企業或包工頭使用農民工的,主要由承攬施工任務的勞務分包公司或包工頭支付。因受建築工程施工、驗收和結算階段性的影響,普遍採取按月部分支付,年底或工程結算後全部兌付的工資支付辦法。每月支付工資數額一般高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能夠保障農民工的基本生活。農民工急需用錢時,可以向企業預借。

  (四)建築業農民工工會組建和參加社會保險情況

  建築行業農民工流動性強、組織結構鬆散,組建工會難度較大。目前,在泗建築企業組建工會工作尚處於起步階段。農民工加入工會組織的比例較低,對工會組織的維權作用缺乏瞭解,參會積極性不高。

  調研中瞭解到,企業和農民工對參加工傷保險的積極性較高,而對參加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則普遍缺乏積極性。

  問題

  (一)拖欠工程款、透過包工頭支付是工資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工程款是拖欠工資的主要原因。建築業企業由於拿不到工程款,無法保證職工工資的足額支付。工程款分“步、項”結算的方式,導致建築業企業職工工資難以按月足額支付。而包工頭參與勞務分包是造成工資拖欠的另一主要原因。大量無法人資質的包工頭參與建築工程勞務分包,使用工管理、工資支付和權益保護等各項監管措施難以有效落實,最終導致建築勞務市場秩序混亂,用工不規範。有的包工頭領取工程勞務費後,先用勞務費墊付輔料費,剩餘部分發農民工工資;有的包工頭拿到勞務費後故意剋扣,甚至一走了之,造成農民工工資難以及時足額髮放。

  (二)用工主體不合法,導致勞動合同簽訂主體缺失

  目前,建築勞務隊伍“有資質無人員、有人員無資質”現象較為普遍。註冊成立勞務企業必須納稅,而建築勞務分包利潤率很低,另因勞務企業資質標準較高,組建難度大,致使目前建築市場上承攬工程的大多數勞務隊伍沒有取得合法資質。大量無合法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公司和包工頭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尤其是一些承攬工程的包工頭直接從社會上招募農民工或從農村家鄉帶出一批親朋好友,更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導致農民工勞動合同不規範。同時,由於無組織的零散用工無法實行有效管理,致使少數包工頭有機可乘,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給工資追討工作帶來很大困難。

  (三)行業特殊性和企業、農民工缺乏積極性,導致勞動合同簽訂率低

  一是建築業用工具有階段性和臨時性,建築業農民工具有很強的流動性,這給簽訂勞動合同帶來困難。企業與農民工多以口頭協議代替書面勞動合同。二是大部分企業認為,簽訂勞動合同對農民工的隨意性流動不能加以制約,還必須為農民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這樣會增加用人單位的管理成本。三是農民工自身文化素質偏低,維權意識不強,認為沒有必要簽訂勞動合同,或擔心要求籤訂合同會影響工作機會的獲得。因此,雙方對簽訂勞動合同都缺乏積極性。

  企業與農民工對參加社會保險的積極性不高

  建築業企業普遍沒有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一是企業參加社會保險會相應提高勞動力成本,粗略計算幾項保險全部參加後,將使勞動力成本提高30%左右。目前,建築業企業,特別是勞務企業利潤很低,社會保險推行起來非常困難。二是農民工務工收入不高,除保證自身生活外,幾乎全部用於提高家庭生活條件和家人的教育、醫療等各項支出,難以承擔各項保險費用,參保熱情不高。三是建築行業農民工流動性強,工作單位、地點變動頻繁,社會保險異地接續尤其是跨省、市接續問題難以解決。

  建議

  (一)大力發展勞務企業,規範用工行為

  積極引導、扶持勞務隊伍成立法人形式的勞務分包企業。一是與有關部門協商,在稅收政策上對勞務企業進行扶持,一定時期內適當減少稅種,降低稅率。二是適當降低勞務企業資質標準。對目前包工頭形式勞務隊伍中具備一定資質條件的,要鼓勵其註冊為勞務企業,獲得依法用工權。三是嚴格市場準入制度,加強勞務用工管理。勞務分包工程必須由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承擔,禁止包工頭式用工。對將工程發包給包工頭的,應視同為企業直接用工,企業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並履行用人單位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二)積極推進勞動合同制度

  勞動保障、工會等部門應聯合下發檔案,提出具體措施,指導和督促企業與農民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並針對各行業特殊的用工模式和農民工臨時性、流動性的就業特點,研究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針對當前勞動合同內容不全面、不規範問題,對完善勞動合同內容提出具體明確的要求。對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逐項加以說明,特別是對勞動報酬條款,必須明確工資支付標準、支付形式和支付時間等內容。制定適合農民工特點的勞動合同示範文字,促使農民工和企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三)規範工資支付行為

  一是對企業依法推行工資月支付制度,對因特殊情況執行月支付有困難的企業,在徵求同級工會組織或職工代表同意後,可在近期實行按月部分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做法,但標準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二是實行工資優先支付制度。到位的工程款或勞務費必須優先用於支付農民工工資。三是實行發包方對工資支付情況負有監督義務的制度。嚴禁包工頭代領、代發農民工工資。四是全面實行工資保障金制度,預防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

  (四)制定切實可行的農民工參保辦法

  企業要根據要求,為農民工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為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農民工發生工傷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及時對其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證農民工按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要從當前社會保險的實際情況和農民工的.實際需求出發,積極研究農民工參加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的辦法,逐步推行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制度。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報告2

  按照《州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2020年度全州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現負責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完善機構、落實責任

  為全力作好負責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專案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專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縣扶貧開發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設在專案辦,由專案辦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日常事務,並按照局分工落實電站、扶貧專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責任人。切實保障電站移民工程和扶貧工程農民工工資支付按時按期支付到位。

  二、結合核心指標、開展自查

  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設單位按照我縣根治欠薪目標考核指標認真開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對根治欠薪材料報送、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登記評價、在建工程專案總包企業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在建工程專案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工程款和人工費分離撥付、欠薪導致農民工到州、省、京越級上訪、因欠薪引發30人以上群體突發事件、因欠薪引發極端事件並造成嚴重後果、工程專案有無欠薪案件辦結等核心指標情況進行梳理和自查。經自查存在問題如下:

  1、未按規定向當地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或提供金融機構保函。

  2、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執行不到位,缺少農民工實名臺賬,退場時間等。

  3、未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考勤表執行不到位。

  4、編制工資支付表並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本人簽字執行不到位。

  5、施工總承包單位沒有實行施工現場維權資訊公示制度。

  三、結合專項行動、加強根治工作

  根據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工作要求,對未按規定執行的,及時督促落實,對排查出的欠薪問題以限時解決,確保農民工及時足額拿到工錢,實現元旦、春節基本無欠薪,將“兩清零”目標落到實處。為實現“兩清零”目標,根據近期自查問題採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督促在建工程專案總包企業向當地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或金融機構保函。

  2、在建工程專案總包企業以安排勞資專員按規定完善了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臺賬。

  3、在建工程專案總包企業以安排勞資專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完善了農民工考勤表執行制度。

  4、在建工程專案總包企業以按要求編制農民工工資表,嚴格執行了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制度。

  5、在建工程專案總承包企業以按規定實行施工現場維權資訊公示制度,在現場製作了維權公示欄,按月將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資發放進行了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省、州、縣對根治欠薪相關會議精神及今冬明春農民工保障服務行動工作方案,將加強涉及移民安置工程專案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督查工作,切實督促用工單位按照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規定將農民工工資全額即時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產生上訪、纏訪、鬧訪事件的發生。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報告3

  根據x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建立xxx縣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要求,園區管委會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安排企業辦、規劃建設辦,對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工作進行了全面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近年來,上游工業園區管委會始終將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作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政治任務,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縣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有關政策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創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機制,全力予以抓緊抓實抓好,有效杜絕了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了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了工業園和諧穩定大局。

  一、採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

  工業園管委會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將其作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親自抓、嚴格管,在園區經濟工作會議、信訪維穩工作會議等會議上多次安排部署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相關工作。

  20xx年,工業園管委會建立了轄區企業欠薪工作臺賬,每月底更新一次資料,每季度由分管勞動保障的領導組織企業辦、規建辦工作人員對轄區內企業和建築單位例行檢查,涉及勞動用工企業119戶(其中:建築企業8戶),涉及農民工2000人,未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集訪、鬧訪問題。對存在欠薪行為的20戶用人單位,約見企業主要負責人,並下發整改通知單,及時糾正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

  (二)開展對用人單位落實勞動合同、非法使用童工等專項行動,全年新籤補籤勞動合同350餘人,被檢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集體合同簽訂率達到86%以上。糾紛資訊4起。

  (三)妥善處理欠薪引發的上訪事件和過激討薪事件。

  工業園管委會和縣勞動監察部門、信訪部門緊密配合,迅速行動,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妥善處置了喜亞藥業、渝澳紡織、鑫威門業、鵬飛紡織、林皓門業、百皇門業、永明紡織等拖欠員工工資引發的30餘起上訪事件,追償農民工工資800餘萬元。

  (四)加強制度建設,構建長效機制。

  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管理。進一步修訂完善了《xxx縣上游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勞動保障突發事件處置預案》,企業辦和規建辦設立了值班電話,接受電話投訴舉報和突發事件應急指令,有效預防和合理處置欠薪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維護了社會大局穩定。20xx年,共接待欠薪引起的上訪30餘批2000餘人次,處理群體性應急事件12起。

  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是社會轉型發展中的頑疾,社會牽涉面廣、治理難度大,儘管我區採取了多種辦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困難和問題:一是上游工業園區由於編制限制,無專職人員搞勞動保障工作,勞動保障工作長期處於被動狀態,勞動保障應急事件處置、群體性的事件應急值守、日常檢查和專查工作都受到一定程度影響。二是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移交難。由於“公檢法”部門認識上的差距和個別法規政策規定的不一致,造成園區提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辦理困難重重。三是由於園區企業經營規模普遍較小,部分企業經營慘淡,企業管理層受文化因素、經濟實力限制,缺乏對法律法規的敬畏,法律紅線意識淡薄,欠薪事件時有發生,經調解後,常常不能兌現承諾。

  建議增加勞動保障編制,進一步完善勞動保障組織機構;對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公檢法”應協調配合,抓住一二個典型案件從重從快處理,有效遏制欠薪案件的發生;加強對企業主要負責人的法制教育,強化法制意識,進一步推進勞動保障工作法制化。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報告4

  根據《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督查的通知》檔案精神要求,現將我局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自查彙報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

  我局認真貫徹落實《通知》檔案精神,高度重視,精心安排,充分認識解決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性,積極預防和處置突發性和群體性的事件,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由我局主要領導組織召開專題會議,下屬7個事業單位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參加會議,傳達會議精神。

  二、工作具體措施

  為了能讓農民工按時、足額領取工資,我局在工程施工、劃撥款時採取瞭如下措施:

  1、成立了農民工工資落實小組,專門調查、協調、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糾紛等問題;設立了綠色通道及意見箱,農民工有意見或事情可以直接投訴。

  2、用工單位與我局下屬單位簽訂不拖欠農民工資的承認書,承認絕不出現施工單位拖欠民工工資現象;敦促用工單位開設專門賬戶專人專管,保證工程款的專款專用;採取“舉證責任倒置”辦法,即由用工單位舉證,用人單位拿不出工資發放證據視為欠薪。

  3、規範施工單位用工和工資支付行為,推進勞動合同制實施,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都依法訂立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4、建立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定期(在節假日結點實行日報,平時實行週報)向勞動保障部門報送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每次劃撥工程進度款後,我局安排專人透過電話或者到施工現場,透過與農民工現場交流,瞭解民工工資的發放情況;每次劃撥工程進度款時,由施工單位提交蓋鮮章的民工工資資金流向證明;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由施工單位釋出竣工公告,且在15日內無民工工資、機械材料等糾紛,再支付工程尾款。

  5、建立農民工工資保障金預留制度,我局在施工單位繳納的保證金中預留一定數額作為民工工資保證金,以保證農民工工資不因單位資金狀況被拖欠。

  6、建立聘請的短期流動農民工相關記錄臺賬,我局下屬單位如區園管處,根據農民工動態臺賬由單位財務科現場發放農民工工資,不經過中間流程,確保了工資能夠按時、足額髮放到每位農民工手中。

  透過以上措施,我局未發生一起拖欠工程專案民工工資情況。

  三、存在的問題及下步工作打算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歷來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們將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拖欠民工工資作為首要工作來抓。在處理過程中,對拒不支付民工工資的專案部,暫停支付專案工程款並將其企業列入黑名單,以後不得參與市政相關專案的招投標,保證農民工能按時拿到工資,維護社會的穩定。及時瞭解企業農民工資的支付情況,做好預防工作,同時,要求勞務企業及時準確地上報專案負責人及聯絡方式等基本情況,做好記錄,一旦發現有拖欠民工工資的情況,能夠及時聯絡,便於調查處理。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報告5

  當前,在城鎮化加快推進的大背景下,農民工群體的工資支付、社會保障和城市融入等問題已越來越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近年來,市住建局積極完善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長效管理機制,妥善處理工資拖欠和糾紛事件,農民工工資拖欠情況已有根本性好轉,但逐步呈現多樣性特點。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去年來我市農民工工資糾紛的基本情況

  我市累計施工面積1700萬平方米,同比增長13%,新開工面積489萬平方米,同比下降14%。在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趨緊、企業資金鍊較為緊張的不利情況下,去年以來我局共受理工地農民工上訪事件103件,同比下降38%,涉及民工1812人,同比下降7%,工資金額889萬元,同比下降50%;“中秋”、“國慶”等節日實現零上訪,春節期間也僅有零星上訪事件,改變了以往重大節日堵門、堵路、堵政府的局面;拖欠行為已大幅減少。

  由於對施工企業採取了有效的制約措施,施工單位也從根本上提高了重視程度,當前單純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形已越來越少,但卻呈現多樣性的特點。經整理分析,去年以來的103件農民工上訪事件主要可分為以下幾類:

  1.因建設業主工程款不到位等原因引發拖欠的18起,佔比17%;

  2.施工承包企業和專業承包隊因訂立協議不明確,在工程後期發生結算糾紛的30起,佔比29%;

  3.以討要農民工工資為藉口,實為向建設業主催要工程款的17起,佔比17%;

  4.由於施工企業管理漏洞,致使小包工頭攜款逃逸,農民工工資無處著落的5起,佔比5%;

  5.小包工頭和農民工以欺騙方式,虛假簽發結算單子,聯合向政府部門施壓進行惡意討薪的9起,佔比9%;

  6.其他因素事件24起,佔比23%。

  由於對政府專案早作打算,並積極和施工企業溝通,去年以來政府投資專案並未發生較大規模的集訪事件。而一些私營投資建設專案由於片面壓低工程造價,共出現5起農民工反覆上訪事件:

  1.太倉市山海建築有限公司承建的太倉鴻潤漂染有限公司車間(新區),因承包負責人逃逸引發農民工集訪。

  2.太倉市傅氏機械有限公司車間(港區)因承包負責人逃逸引發農民工工資糾紛。

  3.江蘇弘盛建築公司承建的蘇州鋼領置業有限公司廠房(港區),因甲方資金投入未及時跟上引發農民工集訪。

  4.由太倉世豪投資有限公司投資開發,江蘇通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中高檔住宅專案江南水郡(璜涇鎮),因甲方資金未及時跟上引發農民工連續上訪討薪。

  5.太倉恆升建設有限公司承建的鎮安息堂工程,因企業管理不到位,未及時發放農民工工資引發連續上訪事件。

  目前上述事件已經多次協調處理得以解決,未造成惡劣影響。

  二、當前的主要措施和手段

  去年以來,我局在成立“局矛盾糾紛調解委員會”,建立“工資告知牌”、“工資發放計酬手冊”和“工資預留戶管理辦法”三項制度,構建勞資管理員網路,推進農民工業餘學校建設等措施的基礎上,重點加強了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加強了預留戶資金使用。共收繳農民工工資預留戶資金8107萬元,動用資金170萬元,有效解決了因建設方資金緊張造成的工資延遲發放問題。

  二是加強了部門聯動調處。加強了與區、鎮的聯動配合,共同協調處理轄區內發生的農民工上訪事件,合力解決矛盾糾紛。

  三是加強了節前隱患排查。在元旦、春節等節前提前下發通知,要求企業開展自查自糾,並結合質安監大檢查抽查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督促施工單位提前進行支付,確保工資按時足額髮放至農民工手中。四是加強了拖欠責任追究。對發生農民工較大規模集訪、纏訪的企業透過工程建設誠信管理平臺採取了更為嚴格的通報、招投標限制和清退等制約措施。

  三、進一步加強農民工工資管理的舉措和建議

  1、合力加大對惡意拖欠行為的處罰力度。

  農民工工資糾紛涉及到住建、人社、公安、信訪、總工會等多個部門,各單位應各司其職、加強配合、形成合力,重點突出國慶、春節等節假日前的清欠檢查,把拖欠行為遏制在萌芽狀態。對小包工頭逃逸、向政府部門施壓逼討工程款和惡意欺詐等行為將進行嚴肅查處,利用誠信管理平臺採取嚴厲限制措施,發生惡劣事件的堅決清退出本地建築市場。

  2.全面加強對區鎮“bt”專案的監控把關。

  當前區、鎮按“bt”模式操作的建設專案較多,此類專案工程量大、資金要求高,有的建設單位因資金不足拖欠工程款並波及農民工工資。因此需對其進行嚴格管控,全面執行專案建設可行性論證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透過政府聯席會議確定按“bt”模式操作方可進行,並從批文立項、二證一書、施工許可證等環節進行嚴格把關。在施工企業選擇上,應充分挑選技術水平高、社會信譽好、資金實力強、有較高資質的企業。同時在施工過程中加強跟蹤監督,一旦遇到資金壓力問題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提前化解矛盾。

  3.逐步試點推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

  當前,南京、常熟等城市已在省內率先開展了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試點工作。我市也可逐步試點推廣該項工作,透過實名制管理督促施工企業按時支付工資,並避免分包企業截留農民工工資,同時有效解決發生糾紛後農民工“舉證難”的問題,利用資訊化手段從根本上破解農民工工資糾紛難題。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報告6

  按照天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20xx年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自查總結工作的通知》檔案的精神,現將我局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保障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組織實施責任明確

  嚴格按照要求成立了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分管領導,落實專人負責制,做到管轄範圍內各專案有具體負責人。

  由專人負責檔案的管理工作,定期瞭解轄區內農民工工資拖欠狀況,並按照縣聯席會(天資管[20xx]6號)檔案要求,做好本行業或屬地記憶體在建設工程用工單位的“一戶兩牌三表”等相關材料的收集報送工作,並要求在建工程專案完善健全“一戶”(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賬戶)“兩牌”(工資支付公示牌、勞動保障維權告示牌)“三表”(用工備案表、考勤表、農民工工資支付表)制度。

  二、落實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及拖欠情況

  水務局各專案建設單位在辦理開工之前,按規定分別繳納不低於工程專案合同價5%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水務局災後重建工程施工單位無拖欠農民工工資。僅有一個常規專案和作為主管單位的城房重建專案有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現彙報如下:

  1、水務局153號宿舍樓(業主自建房)按合同約定已支付工程款75%,結餘20%待工程驗收後支付,該工程拖欠民工工資、材料款共計10多萬元,並給材料供貨方、民工約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

  經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將結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掛靠的施工企業,層層轉包,沒有一點經濟實力,我局多次組織進行協調,為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業主委員會超合同,又預支了工程款10萬元,解決民工工資。但該工程10月結近掃尾時,施工方又拖欠門窗材料款、貼磁磚材料及民工工資10多萬元,由於施工方言而無信,導致與供貨方約定的時間沒到,就寫信訪件,要求支付門窗材料款、貼磁磚的材料及民工工資等問題。現協調後施工方承諾驗收後支付門窗材料款、貼磁磚的材料及民工工資。

  2、“十三五”規劃農村飲水專案共拖欠民工工資約80萬元,其中:

  一標土建專案由陝西省三秦建設集團總公司組織實施,拖欠民工工資約10萬元。

  二標福建華城水利水電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資約70萬元。我局已將工程款按進度支付給施工方,當時該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達80%,履約保證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將款項支付給民工。拖欠民工工資至今,經我局多次協調,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資。

  三、積極協調拖欠工資事宜

  作為水利建築專案主管部門,我局積極主動做好農民工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協調處理本行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做好專案農民工工資支付的監督檢查工作,防止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發生,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髮放。對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及時協調處理農民工欠薪舉報投訴。制定“元旦”、“春節”(“兩節”)期間水利行業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方案,認真履職、密切配合,廣泛開展水利專案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並報縣聯席辦備案,確保“兩節”前後農民工工資零拖欠目標任務的實現。

  我局將繼續加大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檢查力度,對在建專案逐一進行清理核實,並對有問題的企業進行督促整改,確保農民工按時發放。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報告7

  一、高度重視,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

  我局歷來高度重視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多次發文要求各縣(區)水務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明確各縣(區)水務局為本縣(區)水利建設專案包保責任單位,要求一把手作為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認真組織研究分析本地區農民工工資拖欠的突出問題,明確牽頭協調和處理解決的責任人,限定解決時限,限定兌付期限,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問題得到及時妥善處理,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要求各縣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並要求向社會公佈舉報投訴電話,以便接受群眾監督。

  二、迅速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

  根據《妥善處理農民工工資拖欠上訪問題的通知》(保辦電〔20xx〕9號)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統中認真開展了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專項檢查活動,以《切實做好春節期間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緊急通知》(保水電〔20xx〕2號)檔案,專門對該項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縣區水利系統均已完成了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專項檢查。各縣區對本區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專案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數、掌握情況,積極開展協調解決工作。對專案各施工企業、勞務隊伍的用工情況、簽訂協議情況、農民工工資結算、支付情況進行了認真排查,透過排查,進一步核實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開通了拖欠民工工資投訴舉報電話號碼,在各標段、各工地進行公佈,認真調查核實每一起投訴和舉報,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解決一起。要求各縣區要按照合同約定,加強工程驗收和計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結算支付進度,加強對施工單位財務監管力度,督促及時清算支付材料款、裝置租憑費、農民工工資等費用。

  三、建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

  要求各縣區對施工單位可能出現無法及時償還欠款或不能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施工單位,採取約談其專案經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責令其限期解決拖欠工資、費用等問題;對於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企業,在招標過程中要按照施工企業信用評價規則的要求,在其信用評價得分中扣除相應分數;對於惡意拖欠、引發重複上訪、拖欠情節嚴重的施工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其給予信用評價降級,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設市場從業單位黑名單。以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單位懲處力度,落實責任,建立水利系統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

  四、今後的努力方向

  為了切實維護好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努力構建和諧社會,促進水利事業的發展,我局將繼續加大監督力度,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

  (一)建立長效機制,以專項檢查活動為契機,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和諧的勞動關係,防止非正常上訪事件的發生。

  (二)提高認識,加大落實力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歷來是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們將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專項檢查工作的落實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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