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制度條例(通用9篇)

安全教育制度條例(通用9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教育制度條例,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教育制度條例 篇1

  為保證安全生產,使職工熟悉和自覺遵守安全生產中的各項規章制度,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凡新進或調換工種的工人,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並簽定安全承諾書後,方準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主管部門的培訓班,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三、要結合各特定季節、節假日,進行不定期的針對性的安全教育,並建立教育、考核檔案。

  四、班組做好“三上崗”、“一講評”班組安全活動,並做好記錄。

  五、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有:

  1、貫徹黨和國家關於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和規定。

  2、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3、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施工現場各項規定、制度。

  4、施工生產中危險區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及預防措施。

  5、施工現場消防知識和法制知識。

  6、執行入隊教育、現場教育、崗位教育等三級教育。

  安全教育制度條例 篇2

  1、學校有關交通安全的教育活動,由學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指導,由學校交通安全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2、學校及時制定交通安全教育計劃,健全交通安全教育網路,做到有過程、有檢查、有成效。

  3、教導處要指導教師結合各學科教學,有機滲透交通安全知識。

  4、德育處應充分利用學校宣傳陣地,對學生加強交通安全常識教育。

  5、總務處及時添置並維護好學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有關設施。

  6、班主任積極利用晨會、班會、班級板報等途徑,有效開展教育活動。

  7、學校定期邀請交警來校指導安全教育工作,作交通安全方面的講座。

  8、學校對師生學習和執行交通安全法規的情況開展檢查評比,並將結果納入教師工作質量考核。

  9、學校重視學生家庭安全教育環境的營造,加強家校聯絡,爭取家長配合,形成人人參與交通安全教育活動的社會氛圍。

  安全教育制度條例 篇3

  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事關教育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安全教育意見與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領導機構

  成立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解決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組長:趙禎

  副組長:林大雙

  成員:李濤何小紅馮學林賀珏清王建茹謝華瓊胡波

  二、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安全意識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食品衛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自然災害安全教育、預防觸電、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活動安全知識教育、校外活動安全教育、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生活中各類安全常識教育等。尤其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樓道安全、防火安全,緊急情況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時的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教育。

  三、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1、教師會。利用例會、教師安全專題會、暑期教師會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技能培訓。

  2、學校集會。一般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全校學生集會,總結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注意事項。

  3、專題報告會。邀請有關部門來校作專題安全知識報告。

  4、班會。各班利用班會,結合本班實際,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

  5、板報、圖片展覽、安全教育光碟等多種形式,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技能。

  6、體育課、綜合實踐活動課、理化生實驗課。課前有關教師必須進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項教育。

  四、安全教育職責

  (一)團隊工作職責

  1、利用櫥窗、板報、教師會等多種形式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

  2、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依法執教,熱愛學生,面向全體,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進行學生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

  4、學生離校及時播放安全提示。

  5、每學期做一次交通安全、法制等教育報告。

  6、每學期舉辦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圖片展覽。

  7、每學期舉行一次交通法規、法律常識、消防知識、安全知識為內容的知識競賽或講座。

  8、每學期組織觀看一次安全知識教育錄影片。

  9、定期指導或召開安全教育專題班會、團會。

  (二)教務處職責

  1、有計劃地組織開展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

  2、教育教師遵循教育規律,遵紀守法,依法執教,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教育教師注意實驗課、室外課的規範操作和安全管理。

  (三)班主任職責

  1、班主任是班級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要充分利用班會活動等不失時機地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並詳盡記錄。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

  2、每週班會,要及時總結上週安全工作,指出存在問題,對今後安全注意事項提出明確要求。把安全教育作為班會的重要內容之一。

  3、每學期開學、放假、集會、實踐活動前都要對學生進行全面細緻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教職工職責

  1、平時和在課堂教學中滲透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保護能力。

  2、利用綜合實踐活動課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訓練安全防護技能。

  安全教育制度條例 篇4

  一、維護幼兒安全的原則

  1.防患於未然,加強預見性。

  2.組織有序,穩定幼兒情緒。

  3.提供充分與足夠的活動時間與空間。

  4.教育與信任並重,處理好“收”與“放”的關係。

  二、安全管理與教育的內容和方法

  在班級保教管理中,應注意結合幼兒的年齡特點,進行適當的安全教育,增強其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1.玩具的安全

  ①杜絕使用危害幼兒安全的玩具,如邊緣鋒利的玩具、容易破損或斷裂的玩具、用有毒材料或塗料製成的玩具等,小班避免給幼兒提供體積較小或豆類的玩具。

  ②教會幼兒玩玩具的方法,尤其是戶外大型玩具,應讓幼兒掌握遊戲常規。對於需成人指導才能玩的玩具,一定要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

  ③注意玩具的維修和保管。如要定期給玩具消毒,對殘舊的玩具要及時修理或丟棄,避免某些尖銳物體刺傷幼兒的手指。

  2.活動安全

  ①在使用剪刀等危險性工具時,要注意教幼兒掌握操作技能、要領。如,將剪子交給別人時,要把剪刀的尖端握在手掌心,將剪刀柄遞出去,以防刺傷別人。剪刀用畢要合好,放歸原處。不能拿著剪刀亂跑。

  ②除非特別規定,不準幼兒玩弄電源插座、插頭、電線,不能玩火柴、打火機等。

  ③不隨便吞吃非食物的東西,不把錢幣、玻璃球等小東西含在嘴裡。

  ④使使用者外活動器械要遵循正確的運動技能和方法,遵守活動規則,不得做任何危險的動作。如,爬攀登架時要抓緊護欄,不相互推拉。

  ⑤走路奔跑時要注意四周,不猛跑、猛停,要會躲閃,防止和同伴碰撞。

  ⑥上下樓梯靠右邊走,不能與同伴相互推拉、擠。

  ⑦不把頭伸到陽臺、窗臺、護欄外面,不攀爬樓梯護欄。

  ⑧不玩帶刺或有尖角的物品,不把這些東西帶在身上。

  ⑨戶外遊戲時,不遠離集體。要整理好衣著,繫好衣釦,鞋帶,以免活動時絆倒發生危險。

  ⑩團體排隊戶外活動時,要確認並緊跟前面的小朋友,不掉隊,不隨便離隊。教師應有二人隨行,一前一後照顧幼兒,並隨時清點人數。

  3.交通安全

  ①引導幼兒學習認識交通標誌,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在街上亂跑;橫穿馬路不慌張,注意看清左右有無行車,才可以過馬路。

  ②乘車時,幼兒不可將頭、手伸出車外。在車上不得大聲喧譁,不在車上玩耍和跑動,要扶好車把,以免發生危險,不玩弄車門和車窗。按順序上下車,不可相互推擠。

  ③教師要隨時關注本班幼兒情況加強安全意識,注意安全防範,及時發現並消除危險隱患。

  不得讓幼兒單獨離園,不能讓陌生人接走幼兒。

  4.著裝安全

  ①幼兒著裝要舒適、安全,避免穿太長的裙子、太大的衣服,以免影響幼兒活動,且易絆倒,發生意外。

  ②教師不能穿太短、太窄、太長的裙子,以及太高的高跟鞋,以免當幼兒發生意外時,影響教師及時採取保護措施。不能留長指甲或佩帶影響教學的飾品。

  5.防火安全

  ①幼兒園要按消防部門的要求配備足夠的消防裝置,有足夠的安全通道。

  ②每個班應貼出一張安全通道示意圖,並組織教職工熟悉通道及消防和緊急事故電話。

  ③幼兒園應預先擬定緊急狀況疏散計劃,並讓幼兒實際演習,以應付失火、地震等緊急狀況。可透過比賽(遊戲)的方式進行,教師聽見緊急訊號後迅速帶幼兒離開教室集中到室外空地(操場等)。這種練習每學期舉行一次。

  安全教育制度條例 篇5

  1、加強領導。建立由校長任組長,由副校長、安保處主任、相關處室負責人、班主任為成員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工作。

  2、教育學生飲水飲食要注意衛生,預防食物中毒。

  3、教育學生右側通行,走人行道,路上不搶道,不玩耍打鬧,注意交通安全。

  4、各班主任要教育學生課間活動不追逐打鬧,不違反規定在樓梯處亂跑,不在樓上趴窗外望。不玩危害他人的玩具,不準在校園內燃放鞭炮。

  5、安全教育的時間可確定在校會、班會、晨會中,可在集體組織的活動之前,也可滲透在各科教學之中。

  6、財產管理確定專人負責,財務檔案由主管會計負責,現金由出納員負責。各辦公室的資料、物品、裝置均由各個教研組長或辦公室主要負責人負責。教室一切物品、裝置由班主任負責。

  7、後勤處設有校舍、裝置檢查記錄,每月檢查一次,若發現有危險應及時停用或維修,特別是夏季汛期,要提前做好防洪、防澇工作,確保師生安全。

  8、放學時各班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提前或延遲放學,且以班級為單位站排隊放學,由負責老師組織,一律透過學校正門或指定出口。

  9、嚴禁學生在馬路上學騎腳踏車或摩托車上路。

  10、值日教師要認真負責,非學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非本校及本校人員的機動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或穿行學校。經許可進入學校的車輛要按規定路線行駛,不得影響學校教育教學活動。

  11、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周圍從事有毒、有害和汙染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

  12、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依傍學校圍牆或房牆構築建築物。不允許在學校門前和兩旁設定停車場、擺攤設點、堆放雜物。

  安全教育制度條例 篇6

  一、成立交通安全村宣傳教育工作組,負責全村村民及在校學生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二、每學期交通安全村宣教組應深入學校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形式:

  1、展板進學校;

  2、分班級(或年級)給學生上交通安全課。

  三、每季度對村民進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形式:

  1、分村民組透過村民大會以會代訓;

  2、宣傳車流動宣傳;

  3、有線電視字幕宣傳、定期更換宣傳欄內容並保證標語的整潔、清晰。

  四、做好各種宣教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五、積極做好各管理組及其他成員之間的交通安全協調工作。

  安全教育制度條例 篇7

  為搞好我校安全教育工作,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的原則,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常規安全教育。

  每週一利用晨會時間開設安全教育課,對學生進行交通、防火、防盜、防觸電、防溺水、防暴力等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自我防範意識。平時應做到安全教育天天講,學生傷害時時防。

  二、專題安全教育。

  定期開展安全專題教育,利用校園廣播、牆報、板報、學習園地等進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召開集會,由學校領導或聘請交通、公安等部門工作人員做加強安全工作專題報告。

  三、應急安全教育。

  如遇暴雨、颶風、冰雹等惡劣天氣或其他突發事件,應及時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自我防範能力。

  四、家長安全教育。

  召開學生家長會,向家長宣傳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彙報班級、學校的安全工作情況,要求家長切實配合學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五、本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安全教育工作,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應把安全教育工作擺上重要議程,與學校的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評比,同落實。

  安全教育制度條例 篇8

  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省、市、區學校安全教育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校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和各班主任。

  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學校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學校校級領導、中層是分管工作的具體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管理的具體責任人。學校制定各類人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將學校安全工作的各個環節細化,`落實到崗到人。

  2、學校經常採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並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未到校,班主任必須及時與家長溝通並及時上報,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製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5、未經學校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校外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遊、秋遊、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配班教師負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應合理使用交通工具,並與有資質的運輸企業簽訂安全協議。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等、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透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遊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範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範的知識和本領,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三、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各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人是實臉員和學科教師),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四、加強學校其他工作的學生安全管理

  (一)、教育管理。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強化領導職能。

  2、學校每學期期組織1~2次安全、衛生、防疫知識講座。

  3、班主任每學期組織家長進行一次安全、衛生、防疫知識講座,並和家長簽好《安全手冊》。

  4、學校、班級每學期出2~3期有關安全、衛生、防疫知識的板報。

  5、老師必須遵守課堂教學的各項規範進行教學活動,確保學生安全。上課期間,老師不得離開學生。

  6、體育課上,老師要遵循學生的身理及心理特點進行教學,並關注學生的身體狀況,採取相應措施,防止意外情況發生。杜絕“放羊”現象。同時,要經常檢查體育器材、場地等方面的安全效能。

  7、科學、美術、勞技等使用有危險性學具的學科教學,一定要謹慎有序地組織好學生的活動,嚴格要求學生按照要領和規程進行規範操作,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8、嚴禁學生攀爬學校的樓層護欄,上、下樓梯要靠右行走,不擁擠、不推攘,不在各樓層的通道、走廊追逐、奔跑、打鬧。不要攀上門窗打掃衛生或做其他事情。不得進入校園的施工地帶,嚴禁攀爬圍牆出、入校園。

  9、加強師生的心理疏導工作,定期開展心理輔導講座。

  10、堅持安全情況的登記制度和上報制度。

  11、完善安全、衛生、防疫的考核方案,堅持對相關部門和教職工進行考核,獎懲兌現。

  (二)、門衛管理。

  1、所有人員憑證件進出校門。自覺服從門衛和值勤人員的管理,任何人不得強行進出校門。

  2、家長接送學生憑連心卡在中午休息或課餘時間進入學校。家長確實有緊急情況需要在上課時間進入校園,要徵得老師或門衛的`同意,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校園。

  3、門衛對外來辦事人員、參觀人員要熱情接待,問明來意,並徵得學校領導同意後方可進入校園。

  4、小商販、推銷等閒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內,門衛室不許滯留閒人、留宿客人。

  5、嚴禁攜帶各種兇器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進入校園;攜帶公物出校門者,須持有關部門簽發的出門證,經門衛檢驗核實方可放行。

  6、非出、入校的時間,門衛不得隨意放學生出入。

  7、夜間和節假日要加強校園巡視,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

  (三)、出勤管理。

  1、嚴格執行請假制度。學生請假外出,須有老師或生活老師開具的離校證明。

  2、班主任和值勤教師要時刻關注學生(尤其是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況,發現缺席現象及時查明原因並找到學生。如在20分鐘內找不到學生,及時向領導彙報。值周領導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妥善處理,並作好記錄。

  3、各科任教師必須清楚所任班級的學生人數,並在每節課(包括活動課、輔導課等)之前檢查一下人數。如發現無故缺席的現象,及時查明原因並向班主任彙報。

  4、各班選派一名學生為安全委員,及時向老師彙報班級的出缺勤情況,凡是有請假的,班主任必須有記載。

  (四)、裝置管理。

  1、各班主任負責檢查本班教室和衛生區內的裝置安全效能,各專用教室的教師負責檢查自己分管教室的設施裝置的安全效能,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彙報。堅持安全小組每月一次的安全檢查、校安工程記錄及部門安全週報的工作制度。

  2、配備一定的消防器材,確定專人管理。

  3、禁止學生隨意玩弄電器裝置和進入配電間。所有配電箱都要上鎖並張貼明顯警示標誌。發現電器裝置有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和上報,保證安全效能良好。

  4、嚴格實驗室規程,加強化學試劑等物品的管理。提取劇毒物品和危險藥品時,必須有二人以上的老師同時在場。

  5、各班、各室在不需要用電、用水時要及時關閉,離校時必須關鎖好門窗電器。

  (五)後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後勤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為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2、後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欄、固定設施、水電、電杆、樹木等進行檢查並作記錄,保證樓道的照明,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採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

  3、每學期採購或為教學提供的裝置、儀器物資要有規定和安全係數,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要追究採購人員的責任。

  4、後勤處要負責全校學生的飲用水供應,要重視飲用水衛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衛生疾患的發生。

  (六)集會、出操的安全管理

  1、學校集會、出操應由學校行政值日、執周教師和體育教師專人負責樓道安全、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出操的紀律安全。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責任人是當堂課教師),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按指定安排的座位或站隊有序進場,由該堂課教師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七)不可預見災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後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不得組織中小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八)、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絡轄區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值日教師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可疑人員或事物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4、成立由青年教師組成的護校隊,由安保處組織護校隊在上、下午放學和週末時間密切巡視校園周邊環境,處理發生事件。

  5、教育學生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6,門衛不得隨意將閒雜人員放入校園。

  (九)、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動師生,開展“衛生防病月”活動,認真搞好學校境衛生、教室衛生、及個人衛生。根除傳染病病源。堅持“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的衛生制度。

  3、採取多種形式,加強衛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校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對學校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學校周邊的飲食攤點進行檢查,凡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攤點要堅決取締。

  (十)、食堂、小賣部管理。

  1、食堂、小賣部工作人員必須定期體檢辦理健康證。身體狀況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從事飲食工作。

  2、嚴格執行食堂、小賣部有關操作規範,切實作好消毒工作,搞好環境衛生和個人衛生工作。徹底消除廚庫、倉庫和配食間的食品安全隱患。

  3、嚴禁採購和加工腐爛、變質的食品原料,禁止家禽類活動物進入食堂。易腐食品應低溫儲存,隔夜食物不宜再用,應作廢棄處理。

  4、食堂、小賣部應作好消防工作,注意安全自查。

  5、未經食堂、小賣部的主管人員批准,其他人員嚴禁入內。

  6、食堂、小賣部負責人主要主動和員工溝通,積極採納員工正確的意見和建議,對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要及時整改。

  (十一)、住校生宿舍管理。

  1、未經管理人員和生活老師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進入學生宿舍。

  2、值周領導、班主任和寢室長隨時檢查寢室安全;學校每學月組織一次安全自查,發現問題隨時整改。

  3、值班老師和門衛應加強夜間的巡邏工作,切實保障學生安全。

  4、宿舍非開放時間,學生不得隨意進入宿舍逗留。晚上學生進入宿舍後不得隨意離開。不得帶非住校生進入學生宿舍,更不得留宿外人。

  5、禁止學生在宿舍裡點明火、抽菸、搞無意義的活動;禁止私拉電線或使用學校提供以外的電器。

  6、所有住校學生在非規定的時間內出入校門,必須向門衛出示有效手續,服從統一管理,確保安全。

  安全教育制度條例 篇9

  為了強化學校安全工作,進一步明確責任,特制定安全責任制度如下:

  一、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各項安全工作。

  二、校長安是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負總責。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和分管具體工作的人員負直接責任。

  三、學校門衛要忠於職守,嚴格入門登記制度,不經過學校領導同意,外來人員一律不得入內。對於因責任心不強和翫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要承擔主要責任。

  四、保安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坐班,維護好學校秩序,保證校內人員和財產安全。

  五、總務處要定期檢查全校的門、標誌牌和體育設施等,保證學校正常教學安全。遇到災害性天氣,負責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減少損失。對於因工作不力造成的損失、學生傷害事故,要追究其賠付責任。

  六、國際兒童節校內電工必須定期檢查校內用電設施,確保學校正常、安全用電。對於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要承擔主要責任。

  七、學校認真執行《食品衛生法》,嚴格監督檢查學校的衛生工作。食品工作人員要定期查體,定期檢查學校周圍商店的進貨渠道,杜絕“三無”產品。從食品的採購、運輸、儲存、留驗,到學校是否符合衛生標準,從業人員是否符合衛生要求等每個環節實行完整的過程監控。對於違反規定,造成事故者,要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八、工作人員要提高安全意識,作好防範工作。嚴格進貨渠道。認真作好防火、防盜、防投毒工作。對於責任不強造成的事故,要承擔主要責任。

  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人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對於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連帶責任。

  十、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負有對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教育的內容要記錄在案,發現學生有異常現象應時教育或報告,特別是對於厭學、逃學甚至輟學的學生要隨時掌握其動向並記錄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確立安全資訊員,以便及時掌握情況。對輟學的學生要配合學校做好教育工作,並讓家長簽字。班主任對於本班學生在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責任。任課教師對在上課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十一、學校制定安全應急預案,舉行校內活動到校外活動要做到人員、措施、預案、責任全落實。

  十二、學生家長要對學生離校期間的安全負監護責任,對於監護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學生家長負全部責任。

  十三、學生不得違反學校規定禁止騎機動車輛上學,如果騎機動車輛上學,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自己負全部責任。

  十四、學校師生、家長要嚴格遵守簽定的目標責任書的規定,切實增強安全意識,保護好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以上條款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賠償、暫緩晉職等處分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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