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補貼發放自查報告

津補貼發放自查報告

  在現實生活中,報告與我們愈發關係密切,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內容的完整。你所見過的報告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津補貼發放自查報告,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津補貼發放自查報告1

  根據《高度重視認真做好規範津貼補貼工作》相關要求,按照昆明市科技局統一部署,我單位高度重視,結合單位實際情況,認真開展津貼補貼發放情況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沒有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情況,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津貼補貼專案和標準情況

  1、我單位自XX年起執行績效工資制度,嚴格按《昆明市市級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相關規定正常發放津貼補貼,無自行新設津貼補貼專案,無自行提高其他津貼補貼標準和擴大實施範圍情況,無自行擴大有關經費開支範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發放津貼補貼、獎金,發放有價證券、實物或報銷相關費用等。

  2、我單位無

  “小金庫”、非稅收入現象;無利用“小金庫”和非稅收入發放津貼補貼情況。

  3、我單位人員津貼補貼嚴格按照批覆的相應職級津貼補貼標準執行,退休人員工資於XX年起由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發放。

  4、對已發放的屬於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檔案規定的專案、標準和實施範圍執行,無違規情況。

  5、嚴格《昆明市市級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有

  關規定發放改革性補貼,無出臺新的改革性補貼和獎金制度。

  二、規範後的津貼補貼資金來源及發放辦法。

  我單位發放津貼補貼所需資金均由財政撥款,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並依法代扣代繳職工繳納的醫保、失保、工傷、生育、公積金和個人所得稅等。

  三、津貼補貼會計核算情況。

  嚴格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的通知》(財庫48號)的規定設立津貼補貼會計科目,無在其他科目核算發放津貼補貼情況。

津補貼發放自查報告2

  為規範津補貼工作成果,防止發津貼補貼現象發生,打好規範津貼補貼工作基礎,根據財政部清理規範津貼補貼辦公室通知,我單位迅速行動起來,針對嚴格執行公務員的工資政策,規範後的公務員津補貼實施情況進行細緻、徹底地自查,現將自查自糾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嚴密組織

  領導高度重視,專門成立規範公務員津補貼專項自查工作領導小組,指定專人具體辦理並負責反饋。為紮實抓好這項工作,還制訂了具體工作方案,明確自查自糾工作的指導思想、責任和要求,確保自查自糾工作落到實處。

  二、嚴格執行,規範到位

  按照檔案的要求,認真對照規範工作總體要求,對我單位規範津貼補貼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從自查情況看,我單位自從實施規範津貼補貼以來,沒有違反規範津貼補貼各項規定,做到應歸併的專案一律歸併,應取消的一律取消,應執行的政策規定嚴格遵照執行。具體執行情況如下:

  (一)按規定要求設定津貼補貼專案和標準

  規範津貼補貼實施後,我單位嚴格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設定津貼補貼專案,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標準和範圍,按職級發放,其中,正科級1人、副科級2人、副主任科員1人。經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設津貼補貼專案,提高津貼補貼標準的情況。

  (二)按規定方法核算津貼補貼

  嚴格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有關核算辦法>的通知》(財庫[20xx]48號)的規定設立專門賬薄,對發放給職工的工資、地方(部門)津貼補貼及其他個人收入進行會計核算,並在部門決算中單獨反映。

  (三)按規定形式發放津貼補貼

  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津貼補貼,不發放現金,並依法代扣代繳職工應繳的個人所得稅、醫療保險費等費用。

  三、提高認識,確保長效

  以此次自查自糾為契機,強調要正確領會省、市、縣關於嚴肅紀律確保公務員的工資制度改革順利進行的精神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上級的決策部署上來,嚴格執行公務員的工資改革方案和實施辦法,嚴肅財經紀律,鞏固和進一步規範津貼補貼工作成果,把每一步規範工作和進一步規範工作結合起來,建章立制規範管理,逐步形成我單位規範津貼補貼工作長效機制,確保將規範工作順利向前推進,取得實效根據縣上級有關部門下發的《關於開展規範津貼補貼工作實施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要求,行政領導高度重視,及時進行了安排部署,向辦公室下發了開展規範津貼補貼自查情況的通知,現將有關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開展情況

  行政領導高度重視開展規範津貼補貼實施情況自查工作,及時成立了規範津貼補貼實施情況自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財務副主席馬思仁擔任,成員由其他人員組成。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確保了此項工作的有序開展。

  (一)關於津貼補貼專案及標準的發放情況

  一是嚴格執行統一的津貼補貼發放標準。20xx年以來,嚴格按照縣有關部門要求的關於津貼補貼的統一標準和實施範圍,認真稽核和發放各項津貼補貼,無擴大發放津貼、獎金、福利和有價證券及實物的情況。嚴格按照有關檔案要求,發放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艱邊津貼,誤餐補助以及紀檢津貼等各項津貼補貼,做到了津貼補貼嚴格按規定的標準和範圍發放。

  二是不存在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情況。在津貼補貼的發放中,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核實津貼補貼專案、標準和資金來源,對納入清理範圍的津貼補貼專案,經認真抽查,尚不存在。也不存在利用“小金庫”或違反規定利用非稅收入等發放津貼、補貼的情況,更不存在超範圍、超標準、擅自發放津貼補貼的現象。三是嚴格執行津貼補貼發放政策。上級有關部門關於改革規範工作的方針政策明確、思路清晰、重點突出、統籌兼顧、方向明確,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和現實可操作性。嚴格遵循中央的決策和部署,嚴肅紀律要求,凡屬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專案,均嚴

  格按發放標準和規定範圍執行,不存在超標準或降低標準執行的情況,達到了規範的目的。

  四是對於保留的改革性津貼補貼。在清理歸併津貼補貼工作中,我單位嚴格執行國家和市級以上有關部門的政策,該保留的保留,該歸併的歸併,該清除的清除,做到了不提高、不降低、不擴大、不縮小、不增加不減少。其需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由會計核算中心代扣代繳,不存在發放現金或不繳納個人所得稅現象。

  (四)設立“小金庫”方面

  開展“小金庫”清查是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一項重要工作。不斷加大對帳外資金和“小金庫”的清查工作力度,規範非稅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著重從規範票據臺帳,嚴格執行財經制度,截止目前,尚未發現擅自設立“小金庫”的情況。

  二、自查結果

  經對照檢查,我單位能夠嚴格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標準、範圍發放津貼補貼,不存在超標準、超範圍情況,沒有擅自增發津貼補貼的行為。

  三、規範津貼補貼保障措施

  今後,我們將嚴格執行《關於開展規範津貼補貼實施情況自查工作的通知》的檔案精神,採取措施進一步規範津貼補貼工作。首先制

  定了各項制度,不準以任何藉口、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在國家統一工資政策之外新設津貼補貼、獎金專案,一律不準提高現有津貼補貼、獎金水平,一律不準以現金或其他任何形式發放新的福利,一律不準瞞報、漏報津貼補貼核實情況;其次定期對我單位各項津貼補貼及時進行稽核和清理。將清理規範津貼補貼管理工作推向新的程序。

津補貼發放自查報告3

  根據縣紀委、人社、財政等要求自查年底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問題的通知精神,我局領導高度重視,專題會議研究部署自查工作,局主要領導牽頭,分管領導督辦,安排專人開展自查清理,現將本局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公務員津貼補貼及績效工資執行情況

  我局按照全縣統一部署,分步驟逐步規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的津補貼,依據每位職工的職級,其中,正科級2人(其中正科級實職1人,正科級非領導1人)、副科級1人、科員1人,嚴格按照分步出臺的執行標準,經縣人社部門審批後統一發放公務員津貼補貼。並且以銀行代發的形式發放津貼補貼,不發放現金,依法代扣代繳職工應繳的個人所得稅、醫療保險費等費用。我局所屬事業單位16人嚴格按照縣人社局審批的標準執行專技人員工資標準,基礎性績效工資每月隨工資按時發放,獎勵性績效年底經縣人社局審批後集中發放。因此,不存在超標準、超範圍發放公務員津貼補貼的問題。

  二、檔案達標單位獎兌現情況

  我局自XX年獲得省一級檔案管理單位稱號,按照有關檔案規定,可以計發一個月工資標準的檔案達標單位獎。巴紀發17號檔案規定檔案達標單位獎屬於暫時保留的獎勵性補貼。因此,我局本年12月份一次性兌現了全域性在職職工一個月工資標準的檔案達標單位獎。

  三、文明單位建立獎兌現情況

  我局自XX年起獲得州級最佳文明單位稱號,按照有關檔案規定,可以計發一個月工資標準的文明單位建立獎。巴紀發17號檔案規定文明單位建立獎屬於暫時保留的.獎勵性補貼。因此,我局本年12月份一次性兌現了全體職工(含退休職工)一個月工資標準的文明單位建立獎。

  四、考核合格工資兌現情況

  按照全縣統一規定,幹部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以計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考核合格工資,我局在本年12月份嚴格按照職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兌現了一個月的考核合格工資。

  五、住房公積金執行情況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有關檔案(恩施州公積金管委會4號)精神,我局按照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12%的標準繳納住房公積金。

  六、其他改革性補貼兌現情況

  按照全縣統一規定,幹部職工可兌現XX年物業補貼人平200元,住房補貼150元,通訊補貼100元(科級幹部200元),交通補貼220元。我局在本年度內按月隨工資直達兌現了住房補貼、通訊補貼,交通補貼,XX年物業補貼在在本年12月份一次性給予補發。

  總之,我局在本年度內除兌現上述津貼補貼以外,沒有發放任何形式的補貼、獎金、實物,正確把握省、州、縣有關精神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上級的決策部署上來,嚴格執行方案和實施辦法,嚴肅財經紀律,鞏固規範津貼補貼工作成果,堅決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六條意見”和縣委“四不準”的規定,健全完善單位內控制度和審批制度,從嚴控制“三公經費”的規模和水平,加強預算支出管理,確保資金使用效益,保證資金安全和幹部安全。

津補貼發放自查報告4

  按照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審計局聯合下發的《關於開展規範機關津貼補貼實施情況自查工作的通知》(青紀發〔20xx〕26號)檔案要求,我委結合自身實際,對規範津貼補貼實施情況進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領導,責任落實

  我委領導高度重視此次自查工作,專門召開了全委開展規範機關津貼補貼實施情況自查的工作會議,成立了機關規範津補貼實施情況自查工作領導小組,形成由主任任組長,副主任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機構,並由行政管理部具體負責自查工作,制訂工作方案,明確自查工作的指導思想、責任和要求,並做好資訊反饋,確保了自查工作的落實。

  二、認真自查,不走過場

  按照檔案的要求,對我委20xx年全年規範津貼補貼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從自查情況看,我委自從實施規範津貼補貼以來,沒有違反規範津貼補貼各項規定,做到了規範有序,合規合法。具體執行情況如下:

  (一)按規定要求設定津貼補貼專案和標準。

  自20xx年11月我委成立以後,我委嚴格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設定津貼補貼專案,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標準和範圍。經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設津貼補貼專案,提高津貼補貼標準等情況。

  (二)按規定形式發放津貼補貼。

  以銀行卡(折)的形式發放津貼補貼,不發放現金,並依法代扣代繳職工應繳的個人所得稅、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不存在自行出臺併發放值班費、加班費,自行設立獎勵專案向職工普遍發放資金,使用工會會費、福利費向職工個人普遍發放津貼補貼、有價證券、實物及其他福利等情況。

  (三)按規定方法核算津貼補貼。

  嚴格按照省、市、區相關規定設立津貼補貼會計專案,對發放給職工的工資、地方(部門)津貼補貼進行會計核算,未在其他科目核算發放津貼補貼。

  (四)不存在違規設立“小金庫”的行為

  三、強化認識,務求實效

  我委以此次自查自糾為契機,認真學習貫徹中央、國務院、省、市、區關於規範津貼補貼工作的總體要求,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上級的決策部署上來,嚴格執行機關工資改革方案和實施辦法,嚴肅財經紀律,鞏固規範津貼補貼工作成果,防止出現“先清後亂”甚至“邊清邊亂”的現象,完善各項規章制度,逐步形成我委規範津貼補貼工作長效機制,確保將規範工作的取得成效。

  清理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自查報告

津補貼發放自查報告5

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

  根據《關於印發〈開展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福利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XX〔20xx〕X號)檔案,我單位高度重視,對照檔案要求,迅速召開會議、組織相關人員開展自查自糾,認真清理、及時清退。現將自查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提高認識,積極部署相關工作

  按照方案要求,我單位立即組織全體幹部職工召開專題會議,統一思想認識,明確目標任務,準確把握專項整治工作的總體要求;並組織相關人員重點學習《開展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福利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等相關政策檔案,確保正確領會方案要求,全面清查整治內容,切實履行檢查責任。積極部署專項整治各項工作,明確責任要求,嚴格按時間節點完成任務。

  二、按照要求,全面進行自查自糾

  針對方案各項整治內容,我單位認真清理了20xx年至20xx年各項津補貼、各項獎勵,發現存在如下幾點違規問題:

  1、20xx年度精神文明獎包含了崗位津貼,共計XXX元,已組織幹部職工予以清退;

  2、20xx年度精神文明獎包含了崗位津貼,共計XXX元,已組織幹部職工予以清退;

  上述清退款合計XXXX元,已於20xx年X月X日上繳財政專戶;

  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我單位不存在違規發放政府性獎勵、違規超上限繳納公積金、違規發放密碼崗位津貼以及違規購買商業保險問題。

  三、常抓不懈,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今後,我單位將進一步強化職工思想意識,嚴格執行津補貼、福利和獎勵發放政策,做到依法依規、發放有序。

XXXXXX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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