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宣傳的演講稿

關於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宣傳的演講稿

  篇一: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宣傳演講稿

  各位老師,同學們:

  你們好。一年一度的暑假馬上就要來臨了,想必同學們一定很期待這一隻屬於你們的假期。假期,同學們有的可能會外出旅遊度過,有的可能會在家附近度過,但不管怎麼樣度過,大家都會和交通打交道,和交通打交道,自然就離不開坐車,騎車,步行等交通方式。然而就在這看似簡單的交通方式,卻蘊藏著巨大的危險。下面讓我們大家來看一組統計的資料:2010年1月9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統計,2009年,我國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其中死亡67759人,受傷275125人,直接經濟損失9.1億元。以去年的資料計算,我國每7分鐘就有1人死於交通事故,而每2分鐘就有1人因交通事故受傷。遠的我們暫且不說,就拿我們官窯轄區來說吧,交通安全形勢也不容樂觀,今年1至6月份,官窯就有12人死於交通事故。所以我們說“交通事故猛於虎”“路口如虎口”這一點也不為過。這樣看來,今天我就非常有必要在這裡和大家探討一下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識了。

  下面,我就中小學生應掌握或在生活中應注意的六個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識與大家分享。希望同學們牢記一首歌“天堂裡有沒有車來車往”的教訓,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自覺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交通警察的勞動,服從指揮,做一名品學兼優的好學生。

  一. 認識紅綠燈。

  大家都知道在繁忙的十字路口或中心崗臺都懸掛著紅、黃、綠三種顏色交通訊號燈,這就是紅綠燈,但紅綠燈有什麼作用呢?

  (1)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

  (2)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車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3)紅燈亮時,禁止車輛、行人通行;

  (4)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那麼在道路上設定紅綠燈有什麼作用呢?它可以將車輛和行人根據不同的時段進行分隔,確保在一個時段內通行的車輛和行人不與其它方向通行的車輛和行人發生衝突,從而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你們設想一下,如果沒有紅綠燈,路口會出現什麼樣的情況?不是四面車輛阻塞路口,就是發生交通事故,小小一個紅綠燈,在我們的生活中起著非常重要指揮交通的作用,今年6月份官窯轄區一共發生四宗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四人死亡,其中有三宗就是因違反交通訊號,衝紅燈造成的,所以我們在出行的過程中一定要嚴格遵守紅燈停綠燈走,這樣才能儘可能地減少事故的發生,從而保證我們的人身安全。

  二、車輛的慣性和我們中小學生必須知道的內容

  在一般情況下,車輛在行駛中,如遇到危險情況,駕駛員踩剎車減速或停車就可能避免交通事故。但是,遇到緊急或突發情況,如行人或騎車人在車輛臨近時橫穿馬路,儘管駕駛員採取緊急剎車的措施,也難免發生撞車、撞人的事故。同學們,你們都知道慣性的原理,駕駛員從發現危險到採取緊急剎車到汽車完全停止,需要兩個過程,即“制動停車過程”和“制動停車距離”。這就如同你在奔跑中突然停下來,還受慣性的作用,不由自主地向前衝幾乎一樣。汽車行駛速度越快,慣性就越大,制動停車距離越長。因此,汽車不是一剎車就能停止的。檢測結果表明,當汽車以每小時40公里的速度行駛行進時,從司機發現情況急剎車到制動有效,車會向前繼續行駛18.82米遠,才能停住:而在雨、雪天氣,由於路面較滑,會向前繼續行駛達24米。

  在日常生活中,有許多人既不懂得車輛慣性的道理,又在思想上存在“車不敢撞人”錯誤認識,於是便毫無顧忌地在行駛著的汽車前橫過馬路,結果被汽車撞倒了。這種案例在我們身邊時常出現,特別是農村公路和小學生更為突出。今年8月16日,一名花季少女抱著“車會讓人”的意識肆意橫穿公路,結果被一輛大貨車避讓不及而魂斷車輪之下,真是令人扼腕痛惜!同學們,懂得了汽車效能後,我們在橫穿馬路時,一定要“東瞧瞧、西望望”,始終做到“寧停三分、莫爭一秒”,要知道,與疾駛的機動車趕時間就等於是在“與死神共舞”。另外,遇到轉彎的車輛時,我們不能靠車輛太近,以免被車尾撞倒。

  三、腳踏車使用常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文規定:未滿十二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腳踏車。同學們,當你已達到法定的騎車年齡,準備騎腳踏車時,你必須認真學一學交通法規,掌握安全騎車要領。當你已經掌握騎車技術,可單獨騎車時,你還應該掌握以下幾條安全騎車規則:

  1、在非機動車道內按順序行駛,嚴禁駛入機動車道。在沒有劃分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行駛,就儘量靠右邊行駛(最好距路邊邊緣線

  1.5米以內),不要在公路中間行駛,不要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不要雙手離把、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更不能逆向(在路左邊)行駛。2003年2月13日(春節氣氛還未散盡),我省某中學學生柳某、周某下晚自習 後,騎車在大道上互相追逐、逗打,結果被迎面疾駛的機動車撞倒,緊隨其後的機動車因採取措施不力竟直接從兩位鮮活的軀體上碾過,造成周某死亡、柳某嚴重受傷(雙腿截肢),似錦前途因此而徹底葬送。

  2、騎車至路口,應主動地讓機動車先行,遇(紅燈)停止訊號時,應停在停止線以外(不得超越停止線)。嚴禁越線闖紅燈。遇有陡坡或冰雪路段以及剎車失效時要下車推行。

  3、騎車轉彎前,要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左轉彎前伸出左手示意。同時要選擇前後無來往車輛時轉彎,切不可在前後有來往車輛進突然猛拐,爭道搶行。

  4、腳踏車在道路上停放,應按交通標誌指定的地點和範圍有秩序的停放。在沒有設定交通標誌的路上停放也不要影響車輛、行人的正常能行。

  5、在大、中城市市區或繁華道路上,不準騎腳踏車帶人。同學們,腳踏車作為你們上、下學的重要“夥伴”,希望你們經常請父母對腳踏車檢查、修理,確保它們處於良好狀態,並牢記以上行車規則。要知道“高高興興上學去、平平安安回家來”是你們父母最大的期望,同時也是我們最大的心願!

  四、中小學生乘車的基本常識:

  乘車,重點談一下乘坐摩托車。現在可以說,家家戶戶都有摩托車,我們佛山也是摩托車人均擁有量最多的地區之一,在座的每個同學也都乘坐過摩托車。首先,駕駛和乘坐摩托車都應當戴安全頭盔。為什麼要戴安全頭盔。你們想一想。人家開汽車的、坐汽車的,人是坐在駕駛室內或車輛內,是鐵包住肉,還有安全帶、安全氣囊的'保護。而坐摩托車的呢?是肉體包住鐵,萬一發生交通事故,受到傷害的自然是乘坐摩托車的。還是拿我們官窯轄區來說吧,今年6月份發生的四宗死亡事故中,其中就有三宗的死者是駕駛摩托車的。在我們平時處理的交通事故中,摩托車事故佔到了八成。人只有一個腦袋,而且腦袋是最重要的,戴這個安全頭盔就是要保護人的神經中樞---頭部。因此,同學們要是乘坐摩托車出門,一定要戴好安全頭盔,同時,也要提醒家人戴好頭盔。

  乘坐摩托車時應當正向騎坐,不能倒坐、側坐,就是說坐摩托車時,應當象騎車一樣跨坐在摩托車的後座上,同時用雙手抱緊前面駕車人的腰部。這樣,人就和摩托車結合成一個整體,車輛才不會搖來晃去的。同時要注意的是在乘坐客運車輛或其他機動車輛時,身體不準露出車窗,不準向車外拋灑物品,乘坐小車時坐在第一排時還要系。

  篇二: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宣傳講演稿

  隨著經濟的發展,交通也日益繁忙,道路上行駛的車輛也越來越多,人們在道路上的活動也相對比較頻繁。同學們每天都在學校讀書,恐怕還不知道,不學習交通法規,或者違反交通法規將造成什麼後果?其實我們大家在日常生活中看見的交通事故或者交通堵塞,都是因為一些人違反了交通法規所造成的,就我們對交通事故的統計來看,。也就是說在我們巴南區幾乎每三天就要因為交通事故死亡一人,死亡無論對自己、對家人、對社會,都是一種損失,都會對家庭、對社會都會帶來一定的負擔,造成一些不穩定的因素,如果家庭中有一個因為交通事故死亡,可能這個家庭就會因此而破碎,如果這個人沒有死亡,殘疾了,他的生活來源也會給社會、家庭帶來負擔。每年因交通事故造成至少上千萬的損失。可見交通事故的危害性有多麼嚴重。特別是中小學生活潑好動,自控能力差,時間和空間觀念較模糊,遇意外情況易驚惶失措,再加上近年來中小學生出行人數逐年上升,乘坐的交通工具也日益增多。交通事故上升,在全國近2億中小學生中,近年來包括交通事故在內的各種傷亡事故中,非正常死亡率高達萬分之一!孩子們以風華正茂的生命為代價,向人們敲響了交通安全的警鐘!所以今天我希望大家認真聽我講,認真學習交通法規,從今以後增強交通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在知道了學習他的重要性後,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些基本的交通常識。首先我們在道路上行走要在馬路兩旁高出路面的地方行走,因為這是人行道,車輛是不會開到這上面來的,因此在這上面行走是非常安全的,有的同學可能要問,我要到馬路對面怎麼辦呢?大家可以看見在馬路上間隔不遠的地方就有一條條白色的直線劃成的走廊,這就是人行橫道,我們橫過馬路,就應該在這上面走,在這上面走其他駕駛員就會讓我們;在劃有這種線的地方,有可能還設有紅綠燈,紅燈表示不能走,綠燈表示可以走;在人多、車多的地方,還專門為行人架設了人行天橋或者地下通道專供行人橫過馬路,來實現人車分離的目的。有時在馬路上可能很遠都沒有人行橫道線怎麼辦?這時我們應該先觀察自己的左邊是否有來車,再看右邊有沒有來車。在沒有來車或者來車較遠的情況下才能透過。一定不能透過猛跑的方式來過馬路。在有護欄的地方是不允許在公路上走的,更不能翻越護欄來橫過公路,或者倚坐在護欄上。

  下面我舉一些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的例子以及怎樣才能預防這類事故的發生。

  第一,就是我們在橫過馬路的時候經常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主要是由於大家在這個年齡階段,對速度和距離的感知能力有限,有的同學在橫過馬路的時候,看見有車來往,比如距離自己還有6、7米遠,認為自己跑快一點就能夠透過,其實你們那又車子跑得快呢,還有的同學以為汽車會停下來讓你,就算汽車會停下來讓你,但是汽車有一定的速度,有慣性,駕駛員看到你到採取措施還得要一定時間。根據專家分析:駕駛員從發現你要橫過馬路的情況將這一情況傳輸到大腦至少需要三秒鐘,大腦向腳下達踩剎車的指令有需要三秒鐘,踩下剎車到輪胎完全抱死又要三秒鐘,這時車子的慣性還要使車子溜一段距離,我們計算一下如果一輛車子以40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從他發現到汽車完全停下來至少要九十幾米遠。因此我們在橫過馬路的時候,一定要遵循“一停、二慢、三透過”。也就是說先要停下來,再看一看左右有無來車,沒有來車或者來車距離自己比較遠再迅速透過。其實等一下也耽擱不了多少時間,如果觀察周圍的交通狀況莽撞的橫穿公路,一但發生事故可能就要耽擱你一輩子。

  第二種情況,就是大家在下車後,可能要到馬路對面,有的同學就直接從剛下這個車的車頭穿出去,然而後面的車就因為你剛下這個車擋住了視線而看不見你,當他看見你時再採取措施就來不及了。還有你剛下這個車的駕駛員,因為座位比較高,你在他的車子前面走,他也是看不見你的,他車輛啟動時也容易把你撞傷,所以,大家下車後一定要等到車子走了後再走,平時也不要在車子周圍玩耍。因為如果你在車輛前面或者下面,粗心的駕駛員一但沒有看到你盲目的啟動車輛就很容易把你撞到。

  第三種情況,也就是我們大家去乘車的時候,看見馬路對面就是我們將要乘坐的車輛,又怕它突然開走了,就突然從馬路這邊跑過去,這樣很容易忽視周圍來往的車輛,衝出去就容易被撞。遇到這種情況我們不要著急,一定要看左右有無來車,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能過馬路,這班車走了還有下一班。還有我們在乘車的時候一定要到車站去。如果不到站乘坐,駕駛員就可能違章停車來裝你,他又怕pol.ice來了,糾正到他的違章行為,他就邊走邊上,這樣也很容易把你從車上摔下去。同時也容易造成交通堵塞。還有大家下車的時候也要到站再下。下車的時候一定要等車子停穩了後,再從座位上站起來,再準備下車。有的售票員為了趕時間還沒到站就可能把車門開起喊你準備好下車,但是在你站起的時候,車子又準備停的同時由於人的上半部分仍有向前的慣性,下半部分由於車子在制動與車又保相對靜止,這樣人就容易向前撲到。這兒我舉一個例子,在1999年4月21日,在漁洞酒家車站就是由於售票員車還沒停穩就將車門開起,結果一個老太婆就下車的時候摔倒在地,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受傷的例子更是數不勝數。還有我們在乘車的時候,頭、手一定不要伸出窗外,以免被其他來往的車輛掛傷。在其他省份還發生過將頭伸出車窗把頭掛掉的案例。

  第四種情況,就是我們有的同學在馬路上騎腳踏車、溜滑板,在我們這個年齡階段,由於對時間和空間的估計,對車子的控制能力,自身的力量都是有限的。因此我們國家明文規定十二歲以下的兒童嚴禁在道路上騎腳踏車、三輪車。這裡可能一些同學有十二歲,你們可以騎車上路,但是我也想給大家一些警示:騎腳踏車嚴禁搭人,騎車不能左右搖擺,有的同學為了展示自己的“高超技術”在道路上騎車雙手脫把,孰不知要是路面上有一塊石頭或者有一個坑,不是要把你摔一筋斗。我們國家對腳踏車上路也是有一定規定的,不是你想怎麼騎就怎麼騎,具體的就是腳踏車駕駛人不準雙手離把,攀附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不準牽引車輛或被其他車輛牽引,不準並行,相互追逐或曲折行駛,轉彎要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下陡坡要下車推行等等。最重要的是我們一定要遵循靠右通行的原則。這裡我舉一個例子,在1999年10月10日的晚上巴縣中學的一女同學下晚自習後騎車回家,靠到左邊行駛加之自己沒有燈光,結果被對面駛來的一輛中巴車撞到在地,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自己負事故全部責任。這樣的悲劇我希望再也不要發生。因此我們平時那些學車的同學一定要到人比較少的、寬廣的操場、廣場去學,不要到公路旁的租車行去租車到街上騎。

  第五種情況,就是有的同學喜歡踢足球、打籃球,在放學的路上也在踢、也在打,有時可能球滾到馬路上去了,又怕球被車子壓壞,而不顧周圍來往的車輛,衝出去就撿,這樣也容易被撞。有時同學們還在向過往的車輛拋石子,這個石子有可能被反彈回來把自己打到,要是把人家打傷了也要找你賠償,因此我們千萬不要在馬路上亂拋石子。有的同學有時在馬路上打鬧、互相追趕,這些都非常危險。

  另外,我要針對我們李家沱的特色談一下。在李家沱三輪車特別多,有的同學可能要問三輪車多與我們又有什麼聯絡呢?我想問一下,在座的有幾位沒有三輪車呢,有的同學可能自己家裡也有,在這裡我想談一下三輪車的危害性,讓大家引起重視。首先就三輪車本身來說,他只有三個輪胎坐地因此穩定性比較差,特別是左右轉彎的時候,速度稍快就容易翻倒。三輪車外面是一層塑鋼做的,這種東西一點都不經撞,一但發生事故人就容易受傷,稍重一點就造成殘疾。第二就是在我們李家沱三、四千輛三輪車多數都沒有駕駛證行駛證,這些開三輪車的既沒有經過駕駛培訓,又沒有學習交通規則,開三輪車在道路上左右亂穿,看見前面的車走得慢越過黃線也要超車,見人招手就掉頭,乘客說轉彎就轉彎,根本不顧周圍的來車,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有一些下肢殘疾的人他們經過考試為了方便他們,我們發放了駕駛證和號牌,讓三輪車作為他們的代步車,這些人有時可能從事運營來拉客,但是這些人由於自身身體的因素他們對車子的控制能力或多或少都又一定侷限性,比如一個右下肢殘疾的人他踩剎車肯定要慢一些。我們李家沱有一個沒有左手的人在開三輪車,不知有同學做到過這個車沒有,你們說這一隻手怎麼開。第三從我們的統計來看三輪車發生事故基本上都是自己的主要責任以上。他們車輛既沒保險,自身又沒有賠償能力,你自己坐他的車,自己受了傷他又賠不起,還不是你自己拿錢去醫院看病。就在去年7月16日在林峰大酒店一個叫李智榮的駕駛他的三輪車拉著一個乘客違章左轉結果被對向駛來的一箇中客車撞了車上的那個乘客腰椎骨折,這個李智榮將三輪車賣了都還不夠賠醫療費,還不是乘客自己要拿錢來治療。

  因此,我希望大家今後都不要坐三輪車了,比較近的地方就走一下路,當鍛鍊一下身體。 最後提醒大家的是如果我們遇到交通事故,一定要記住事故車輛的號牌,車型(大客車、貨車、小轎車、摩托車),以及車輛顏色,還要即使報警,我們的報警電話是122,遇到傷員要撥打120,遇到事故大家要幫忙搶救,要敢於說出事故真相。希望大家透過今天的學習,從今以後能夠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每天都能平平安安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同時希望大家把今天所學的回家講給父母聽,讓大家一起來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營造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