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初中國旗下講話稿:樹立法制觀念

12月初中國旗下講話稿:樹立法制觀念

  在生活中,我們需要用到講話稿的情形越來越多,講話稿包括人們在工作場合當眾發表的口頭講話文稿,和參加各種社會活動所發表的講話文稿。那麼講話稿一般是怎麼寫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12月初中國旗下講話稿:樹立法制觀念,歡迎閱讀與收藏。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大家上午好! 我是七一班

  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樹立法制觀念 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上週星期五是12月4日,是我國的法制宣傳日,今年法制宣傳日的主題是:“弘揚憲法精神,推動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我國是一個法制國家,依法治國是我國的基本方略。法制宣傳教育的重點就包括我們未成年人,因為我們未成年人由於年齡和經歷的限制,辨別是非的能力不強,容易做出一些違反紀律和法律的.事情,同時,我們自身的合法權益也容易受到侵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對於在學校接受教育的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學生,學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互相配合加以管教;對極少數犯有嚴重錯誤或多次犯錯又屢教不改的學生,要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包括: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勒令退學和開除學籍。無力管教、管教無效的嚴重違法行為,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同學們,國有國法,校有校規,我們常常講要遵紀守法。可見,遵紀是守法的基礎。違紀和違法之間沒有不可逾越的鴻溝。在此,我特別向同學們提出幾點要求:

  1、認真學習《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大馮中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用校紀校規約束自己的行為。愛護校園內的一切公用設施,如:安全出口指示牌,若因為被故意破壞而發生意外,破壞人要承擔道德的和法律的責任,後果嚴重的要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2、認真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們大家要知道,法律是一把雙刃劍,他既規範和約束我們的行為,同時也是我們的保護傘,當我們在校內外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如被敲詐勒索時,應及時告訴父母或老師,甚至可以打電話報警,用法律武器來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3、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懂得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在做任何事情的時候,頭腦一定要清醒,千萬不能“一失足成千古恨”,要學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同學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我們應真正做到“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當文明學生,做守法公民,時刻以道德和法律為準繩,規範自己的言行。讓我們攜起手來,一起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維權,共創和諧、美好的校園。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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