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科創職業學院招生章程的範文

重慶科創職業學院招生章程的範文

  第一條 學校名稱:重慶科創職業學院(國標程式碼:14173)

  第二條 辦學屬性及層次:學院是20XX年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備案,由重慶市教委主管的民辦普通全日制專科院校。

  第三條 學院地址:重慶市永川區昌州大道西段28號

  郵政編碼:402160

  第四條 辦學條件

  學院佔地812.02畝(其中自有產權392.1畝),建築面積26.54多萬平方米(其中自有產權24.68萬平方米)。現有普通高職在校學生5459人,所有在校學生近1萬人,教職工662人(不含兼職教師)。其中,專任教師408人,具有副高以上職稱128名(含高階工程師、高階經濟師等高階技術職稱),研究生以上學歷118人,“雙師素質”教師225名。校園建有現代化的教學樓、綜合實訓大樓、理工大廈、科技大廈、學術報告廳、圖書館、塑膠籃球場、足球場和別墅式高檔學生公寓,教學和生活設施完善、功能齊全。各類教學科研儀器裝置總值6078.21萬元。校內圖書館藏書56萬冊,電子圖書44萬餘種,電子期刊1.2萬餘種。學院建有1000M校園主幹網,建有與開設專業相適應的校內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學院下設資訊與機電工程學院、汽車工程學院、建築工程學院、工商管理學院、技能培訓學院、藝術系等院系。

  第五條 招生計劃

  20XX年我院面向重慶、四川、雲南、貴州、新疆5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詳細說明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公佈的資料為準。

  第六條 錄取規則

  1.遵循德、智、體全面衡量,公平競爭,公正選才的原則錄取考生。

  (1)錄取順序:實行順序志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填報我院的進檔考生,如第一志願生源不足,錄取非第一志願上線考生;實行平行志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執行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規定。

  (2)錄取專業確定辦法:按照志願優先原則安排專業;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可調配到其他缺額專業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比較相關科目成績(文史類考生比較“語文+外語”的總分,理工類考生比較“數學+外語”的總分)。

  (3)加降分要求:對於符合國家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加分和降分條件且報考我院的進檔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後的總成績降序排列,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藝術類(美術)專業認定各省(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統考成績,文化成績總分和專業成績總分均達到省(直轄市)劃定錄取分數線者,我校按專業成績排名,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名,擇優錄取。

  2.體檢要求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3.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新生入學後公共外語為英語。

  4.各專業原則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七條 專業、收費及退費

  各專業學費嚴格按重慶市物價局最終核定標準執行。工商企業管理、保險、國際經濟與貿易、採購與供應管理4個專業每學年學費7800元;電子資訊工程技術、應用電子技術、數控技術、機械製造與自動化、模具設計與製造、計算機應用技術、資訊保安與管理7個專業每學年學費8200元;市場營銷1個專業每學年學費8500元;電氣自動化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2個專業每學年學費8600元;會計、建築工程技術(工程質量與安全方向)、建築工程技術(施工資訊化方向)、汽車營銷與服務(汽車保險理賠方向)、汽車營銷與服務(汽車維修方向)、軟體與資訊服務(軟體測試工程師方向)、軟體與資訊服務(軟體工程師方向)7個專業每學年學費8800元;汽車製造與裝配技術1個專業每學年學費8900元;建設工程管理(建築工程管理方向)、建設工程管理(市政工程管理方向)、機械製造與自動化(3D列印技術方向)3個專業每學年學費9000元;物聯網應用技術、軟體技術(遊戲軟體技術方向)、軟體技術(智慧手機軟體應用技術方向)3個專業每學年學費9500元;動漫製作技術(三維動畫方向)、環境藝術設計、藝術設計3個專業每學年學費10000元;工業機器人技術1個專業每學年學費11000元。

  住宿費每學年800—1200元(不含公寓式住宿);代收費每學年600元(自願原則,據實收取、多退少補)。

  退費,因故退(轉)學者,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重慶市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渝價〔2005〕487號)檔案規定計退剩餘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八條 新生報到

  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新生未經錄取院校同意,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九條 畢業證書頒發

  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註冊的重慶科創職業學院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條 助學措施

  1.獎學金:在校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未試點省市除外)、國家助學金、社會助學金、特困補助,也可申請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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