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資訊統計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河南資訊統計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繼續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有關規定,為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進一步規範學院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河南資訊統計職業學院,國標程式碼為13885;省級程式碼為6186。

  第三條學校型別:經國家教育部批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主辦的全日制公辦專科院校。

  第四條河南資訊統計職業學院辦學層次為大專,學制三年。

  第五條學校地點:河南省鄭州市。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學院成立由院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有關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規定、實施細則,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學院成立由院紀檢書記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實施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招生計劃按照省教育廳稽核批准的計劃數執行。

  第九條招生計劃主要有兩個公佈渠道: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佈;二是由學院透過招生簡章和招生資訊網等形式向社會公佈。

  第四章錄取原則

  第十條 1、錄取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2、學院錄取新生的基本條件:(1)教育部頒發的《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條件;(2)全國文化統考且成績達到省劃定的錄取分數線。3、對所有進檔考生,根據本人專業志願及我院招生計劃,按考生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所報專業計劃額滿,對服從調劑的考生按照分數高低的原則調劑到生源不足的專業,對不同意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所有專業男女不限,文理兼收。4、藝術類專業考生錄取辦法:藝術類專業錄取使用省統考成績,文化、專業分數上線後,按專業分數從高到低錄取。5、專業錄取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和衛生部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新生入校後,學院將進行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徇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所交學費不予退還。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二條收費標準:學院各專業嚴格按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聯合下發的豫發改辦[20**]232號檔案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

  文科類專業3300元/年;理科類專業3600元/年;藝術類專業5600元/年;住宿費400元/年或600元/年;教材費600元/年(多退少補)。

  第十三條獎勵和助學政策。學院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獎勵措施。同時,對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學崗位;優秀學生享受在校生獎學金政策。

  第六章 畢業文憑

  第十四條凡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核及格或修滿規定的學分,由我院頒發教育部統一電子註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任何機構和個人以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我院將依法追究其責任。希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學院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鑫苑路5號 郵編:450008

  聯絡電話:0371-86121628(傳真) 86129628

  學院網址:http://www.hnisv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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