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科創職業學院招生章程細則

重慶科創職業學院招生章程細則

  第一條 學校名稱:重慶科創職業學院(國標程式碼:14173)

  第二條 辦學屬性及層次:學校是經教育部批准備案、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專科院校。

  第三條學院地址:重慶市永川區昌州大道西段28號

  郵政編碼:402160

  第四條 辦學條件

  學院佔地1313畝,其中獨立產權844畝,建築面積近42萬㎡,其中校舍面積21.6萬㎡。現有高職在校生4200餘人,教職工925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職稱81名(含高階工程師、高階經濟師等高階技術職稱),博士9名,研究生62名,雙師素質教師181名。校園建有現代化的教學樓、學術報告廳、圖書館、科技大廈、理工大廈、先進的機械數控實訓中心、通訊與電子實訓中心、土木建築實訓中心、汽車實訓中心、計算機實訓中心、工商實訓中心、塑膠籃球場、足球場和別墅式高檔學生公寓,教學和生活設施完善、功能齊全,各類教學科研儀器裝置總值近5000萬元。校內圖書館藏書35.7萬冊,電子圖書30餘萬冊,期刊700餘種。學院建有100M校園主幹網,建有與開設專業相適應的校內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學院下設機電工程學院、資訊工程學院、工商管理學院、技能培訓學院、緯創學院、建築工程系、藝術系外語系等八個院系。

  第五條 錄取規則

  1.遵循德、智、體全面衡量,公平競爭,公正選才的原則錄取考生。

  (1)錄取順序:實行順序志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填報我院的進檔考生,如第一志願生源不足,按志願順序優先原則擇優錄取進檔考生;實行平行志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高考總成績優先原則擇優錄取進檔考生。

  (2)錄取專業確定辦法:採取志願優先原則。對同一志願投檔的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全面考量確定錄取專業。對報考專業計劃已滿且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可調配到其他缺額專業錄取。

  (3)加降分要求:對於符合國家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加分和降分條件且報考我院的進檔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後的總成績降序排列,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藝術類(美術)專業認定各省(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統考成績,文化成績總分和專業成績總分均達到省(直轄市)劃定錄取分數線者,我校按專業成績排名,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2.體檢要求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3.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新生入學後公共外語為英語。

  4.各專業原則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六條 專業、收費及退費

  收費按重慶市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執行。數控技術專業每學年學費6500元;工商企業管理、金融保險、國際經濟與貿易、採購供應管理、服務外包五個專業每學年學費6900元;電子資訊工程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模具設計與製造、機械製造與自動化、應用電子技術、自動化生產裝置應用、汽車營銷與維修、汽車定損與評估、汽車製造與裝配技術、計算機網路與安全管理十二個專業每學年學費7200元;建築工程技術、軟體外包服務、遊戲軟體、測繪工程技術四個專業每學年學費7800元;物聯網應用技術、新能源應用技術專業每學年學費8000元;動漫設計與製作、藝術設計專業每學年學費8200元。

  住宿費每學年8001200元(不含公寓式住宿);代收費每學年600元,據實核算、多退少補。

  退費按照渝價[20xx]487號檔案規定執行。

  第七條 新生報到

  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新生未經錄取院校同意,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八條 畢業證書頒發

  由我院錄取的高職專科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准予畢業,頒發經教育部電子註冊,國家承認學歷的重慶科創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九條 助學措施

  1.獎學金:在校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未試點省市除外)、國家助學金、社會助學金、特困補助,也可申請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

  3.國家資助政策詳見《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

  第十條 聯絡方式

  電話:(023)4983957549839069

  E-mail:[email protected]

  學院從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工作,請直接與我院招生辦公室聯絡。否則,出現任何後果,學院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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