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關於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學院全日制普通專科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制訂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高校全稱和校址

  高等學校全稱: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國標程式碼為14431)

  高等學校英文名稱:Zhejiang Vocational Collegeof Special Education

  主校區地址:杭州市西湖區留和路527號(杭州小和山高教園區)

  第三條辦學層次:普通專科(高職)

  第四條辦學型別:公辦高等職業學院

  第五條頒發證書學校: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頒發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六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集體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作為學院招生常設機構。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招生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章,具體負責學院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八條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全程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的制訂以社會人才需求、學院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為依據。各專業招生計劃,經校長辦公會討論審定,報省教育廳批准後執行。在具體執行過程中,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核准,可以根據生源情況適當調整分專業計劃。

  第十條招生負責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招生生源計劃報(送)到省教育考試院,並按規定時間向社會公佈。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院負責、考試院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普通高考錄取和盲人單獨考試考生的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十三條男女比例:男女不限。

  第十四條錄取具體方式:對於進入我院最低投檔線的考生,專業志願按先分數後等級的方式進行錄取。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在專業錄取過程中,若出現總分相同的情況,分數優先順序如下:普通高考專業、盲人的康復治療技術專業按:語文、數學、外語;其他單考單招殘疾學生招生按:專業技術、語文、數學。

  普通高考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規定加分投檔,學院按加分後的總分進行專業投檔。

  第十七條身體健康要求:除《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一條規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不能錄取外,報考我院的.考生在體檢方面有具體的要求。色弱;色盲;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訊號燈、幾何圖形者等均不能報工藝美術品設計、數字媒體設計專業。嗅覺遲鈍限報中西面點工藝專業。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全聾、斜視、口吃等限報特殊教育(手語翻譯方向)專業。詳情請參照浙江省考試院公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學院將在新生入學後三個月內進行復檢,複檢不合格者將予以退學。

  第五章學費標準及獎助學金政策

  第十八條學院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按浙江省高校收費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學院現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康恩貝獎學金、新生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萬向助學金、勤工儉學等多種獎勵和助學政策。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條招生諮詢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571-86994572 ?0571-86452702 ?15356655570

  聯絡人:沈老師、陳老師

  傳真:0571-86452702

  招生QQ:1785468488

  聯絡地址:杭州市西湖區留和路527號

  郵政編碼:310023

  E-mail地址:[email protected]

  學院網址:http://www.zjtjx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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