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願填報應根據各高校招生章程來填報

高考志願填報應根據各高校招生章程來填報

  高等學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學校向社會公佈有關資訊的主要形式,是其開展招生工作、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高等學校的招生章程一般包含以下內容:總則、學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等須註明),層次(本科、高職專科),辦學型別(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學校、公辦或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高等專科學校或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等),學習形式、招生組織機構、招生專業、人數和收費標準,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錄取規則、附則,聯絡電話、網址等。其中的錄取規則對考生來說特別關鍵,其中列出了錄取原則、限制條件或優惠條件。譬如是否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志願級差和專業級差、對加分優惠政策的`執行,對單科成績的要求,男女生比例,專業對身體條件的要求,獎貸條件等,對考生是否填報該校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各高等學校應將招生章程公示,學校在招生錄取中以已定的錄取規則為依據,不能另加附帶條件。考生在填報志願前一定要仔細閱讀,以免造成無謂的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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