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的提出和處理

議案的提出和處理

  想必大家都聽過議案吧,那麼,議案的提出和處理有什麼要求不?今天,CN人才公文網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是議案的提出和處理,供大家閱讀參考。

  議案的提出:

  首先,要掌握法律上的要求。這是說,代表提出的議案要符合法律的規定。從有關法律規定看,代表提出的議案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法定要求:一是主體要合法。代表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人數提出議案,代表人數達不到法定的要求是不能提出議案的。二是事項要合法。代表提出議案的內容必須是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的事項。具體事項如下:(1)保證憲法、法律、法規,以及上級和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決定遵守和執行的重大措施;(2)本級計劃、預算執行的重大事項,以及預算外資金使用的計劃安排的事項;(3)本地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4)要求改變或撤銷本級人大常委會不適當的決議和決定;(5)要求撤銷本級人民政府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6)保護全民和集體所有財產、公民的合法財產和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婦女權利等的重大事項;(7)授予地方榮譽稱號的事項;(8)要求本級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本級政府、法院、檢察院有關專項工作報告和開展執法檢查的事項;(9)法律規定的屬於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職權範圍的其他事項等。不能作為代表議案提出的事項主要是:(1)“一府兩院”職權範圍內的事項;(2)政黨、團體、企業事業組織職責範圍內的事項;(3)不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法令和政策規定的事項;(4)其他不屬於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職權範圍內的事項等。同時還需注意的是,有的雖然是屬於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職權範圍內的事項,但在條件和時機不成熟時,也不要作為代表議案提出來。三是格式要合法。作為一個完整的代表議案,必須由案由、案據和議案三個方面的內容構成,這是代表議案不可缺少的三個要件。

  其次,要掌握做法上的要求。這是說,代表要掌握提出議案正確的方法。具體地說,要做到以下幾點:一是要在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提出議案。代表提出議案的內容必須是屬於人大職權範圍內的事項,其他事項都不能作為議案提出。二是要在調查研究、認真準備的基礎上提出議案。代表應當把參加視察和專題調研等的過程,作為醞釀、起草議案的過程。對視察和調研中瞭解和掌握的情況,要進行認真分析、比較和篩選,在經過充分調研和認真分析後才能提出高質量的.議案。三是要在積極爭取社會力量的幫助下提出議案。代表要積極爭取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參與做好議案工作,使提出的議案必要性、針對性、可行性更強。四是要在共同負責的原則下提出議案。提出議案的領銜代表可以提前嚮應邀參加聯名的代表分別提供議案文字,使其經過認真審閱,全面瞭解議案的內容後,再簽名附議;有條件集體討論的,可以組織集體討論,取得一致意見後,再簽名提出,以體現對提出的議案共同負責的原則。五是要在統一的格式下提出議案。代表提出的議案要按照統一的格式提出,即要按照大會秘書處統一印發的代表議案專用紙上所列專案和要求,認真填寫,並親筆簽名,一事一案書面提出,同時還應提供議案的電子文字。六是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議案。代表應當在大會主席團規定的提出議案具體的截止時間之前提出議案,超過具體截止時間提出的代表議案,可以留待下一次人大會議處理,不宜由當次的大會主席團直接改作代表建議處理。

  第三,要掌握工作上的要求。這是說,在客觀上要為代表提出高質量的議案提供必要的條件和幫助。一是要加強履職培訓學習,幫助代表瞭解和掌握提出議案的具體要求。部分代表來自基層,他們對如何提好議案往往不夠熟悉和了解。要透過加強代表的履職培訓和學習,讓代表充分認識提出議案是代表的法定權利和應盡職責,增強提好議案的責任意識,同時使代表充分知曉和掌握提出議案的規定和要求,引導代表提出規範性、針對性、可行性比較強的議案。二是要拓寬聯絡群眾渠道,使代表所提議案能更好地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要透過更加經常、更加規範地組織代表進社群、走訪選民或選舉單位等聯絡群眾的活動,使代表更廣泛地傾聽群眾呼聲,瞭解群眾所思所盼。在此基礎上,經過歸納整理、分析加工,提出符合實際情況,符合人民群眾意願,能解決人民群眾普遍關心或反映強烈的問題的議案。三是要積極開展各項活動,使代表提出的議案能更好地貼近中心、切合實際。要透過認真組織代表開展小組活動和專題調研、會前集中視察等活動,以及組織安排“一府兩院”向代表通報工作情況和邀請更多代表參加人大常委會的執法檢查、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等,讓代表更好地瞭解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和重大舉措,瞭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各項工作開展情況。在組織代表開展視察、調研活動時,還應組織代表進行討論,集思廣益,相互啟發。四是要搞好與部門的對接,使代表提出的議案能更好地解決本地的實際問題。在上級人大召開會議前,應當透過座談、走訪等形式,組織本地的上級人大代表與本級政府的有關部門進行交流,讓他們直接瞭解本地經濟社會發展中需要上級機關解決的問題,然後再由他們以議案的形式向上級人大提出。

  議案的處理:

  首先,要認真做好代表議案的立案工作。做好這方面的工作是正確處理代表議案的重要一環。一是認真做好代表議案的初審工作。大會秘書處議案組應當對代表在主席團規定的截止時間前提出的議案,進行認真整理、分析和分類,對不符合要求的代表議案,要主動與提出議案的代表進行聯絡溝通,建議或者幫助代表進一步修改完善後再提出;或者請代表改作建議提出。二是起草好代表議案處理意見的報告。大會秘書處議案組要在對代表議案進行初審和充分聽取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起草好關於代表議案處理意見的初步報告,並在該報告中明確提出是將代表議案列入大會議程進行審議,還是交本級人大常委會在大會閉會期間進行審議,或者先交有關的專門委員會或者人大常委會有關的工作委員會進行審議研究的具體意見。三是開好大會秘書長會議。召開由大會秘書長、副秘書長和相關負責人參加的大會秘書長會議,對關於代表議案處理意見的初步報告進行討論和修改,形成提交大會主席團審議的正式報告。四是開好大會主席團會議。大會主席團在對關於代表議案處理意見的報告進行認真審議的基礎上,決定是將代表議案列入大會議程進行審議,還是交本級人大常委會在大會閉會期間進行審議;或者決定先交有關的專門委員會或者人大常委會有關的工作委員會進行審議並提出意見,再由主席團決定是將代表議案列入大會議程進行審議,還是交本級人大常委會在大會閉會期間進行審議。

  其次,要認真做好列入大會議程的代表議案的處理工作。現在召開人大會議時,代表提出議案的數量都比較多,將代表提出的議案全都列入大會的議程進行審議,是不現實、不可能的。因此,每次人大會議可以視情況,選擇一、二件比較成熟的代表議案列入大會的議程進行審議。一是做好向大會作說明的工作。代表議案由大會主席團決定列入大會議程進行審議後,大會秘書處議案組要協助提出議案的領銜代表做好向大會全體會議作關於議案有關問題說明的工作,為代表更好地審議代表議案提供幫助。二是組織好對代表議案的審議。應當以代表團或者代表小組為單位,組織全體代表對代表議案進行認真審議,同時有關的專門委員會或者人大常委會有關的工作委員會要認真收集整理代表的審議意見,在此基礎上提出關於代表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三是修改議案或起草決定草案。根據代表的審議意見和關於代表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大會秘書處議案組要協助有關的專門委員會或者人大常委會有關的工作委員會對代表議案進行修改和完善,或者起草關於代表議案的決定草案,為大會表決透過代表議案作好準備。四是開好大會主席團會議。由有關的專門委員會或者人大常委會有關的工作委員會向主席團會議作關於代表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同時將代表議案修改稿,或者關於代表議案的決定草案一併提交主席團會議進行審議。經主席團決定後,再將代表議案修改稿,或者關於代表議案的決定草案提交全體代表進行審議。五是搞好代表議案的表決。根據代表的審議意見,在對代表議案修改稿,或者關於代表議案的決定草案再次修改後,由主席團決定,提交大會全體會議進行表決,以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透過。在交付大會表決前,代表要求撤回的,經主席團同意,對該代表議案的審議和表決即行終止。六是根據代表的審議意見對代表議案進行相應的處理。有時代表在審議中對代表議案爭議較大。對於代表認為代表議案有重大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可由主席團提出並經大會全體會議決定,授權本級人大常委會在大會閉會期間審議決定,並報本級下次人大會議備案;或者交由本級人大常委會在大會閉會期間進行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再提請本級下一次的人大會議進行審議。

  第三,要認真做好交本級人大常委會在大會閉會期間審議的代表議案的處理工作。一是認真做好代表議案的交辦工作。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應當在大會結束後,按照代表議案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將代表議案交人大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議或者人大常委會有關的工作委員會研究,並對辦理工作提出明確具體的要求。二是認真起草代表議案審議結果或處理意見的報告。人大有關的專門委員會或人大常委會有關的工作委員會,要及時對代表議案進行分析研究,並針對代表議案提出的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充分聽取各有關方面的意見,特別是要加強與提出議案代表的聯絡溝通,邀請他們參加相關活動,充分聽取和吸收他們對代表議案處理的意見,並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關於代表議案的審議結果或者處理意見的報告。該報告經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討論研究後,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透過。三是認真做好審議和表決工作。人大常委會會議要安排充裕的時間,組織常委會組成人員對人大有關的專門委員會或者人大常委會有關的工作委員會提交的關於代表議案的審議結果或者處理意見的報告,進行認真審議,並邀請提出議案的領銜代表列席會議,充分聽取其對代表議案處理的意見。在此基礎上,由人大常委會全體會議表決透過關於代表議案的審議結果或者處理意見的報告。該報告通過後,應印發下次人大會議。四是認真做好對代表議案處理意見的落實工作。人大常委會表決透過的關於代表議案的審議結果或者處理意見的報告,主要是對如何處理代表議案提出意見。這說明該報告通過後,並不是代表議案的辦結,而是還要繼續認真抓好關於代表議案處理意見的落實工作。(1)提出辦理情況的報告。對於人大常委會審議透過的關於代表議案的審議結果或處理意見的報告,無論是交由人大有關的專門委員會或者人大常委會有關的工作委員會具體辦理的,還是交由“一府兩院”具體辦理的,都要抓緊做好辦理工作,並在規定的期限內向人大常委會提出目標明確、方案周密、措施紮實、操作可行的辦理情況的報告。(2)審議辦理情況的報告。對於承辦機關提出的辦理情況的報告,主任會議應及時提請人大常委會會議進行審議。經審議,如果對辦理情況的報告不同意的,原承辦機關應當重新辦理,並在規定的期限內向人大常委會提出重新辦理情況的報告。在人大常委會審議承辦機關辦理情況的報告和重新辦理情況的報告時,應邀請提出議案的領銜代表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聽取意見。代表議案辦理情況的報告應當印發下次人大會議。(3)加強對辦理代表議案情況的督查。人大常委會及人大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可以採取視察、聽取彙報、專題詢問等方式,加強對承辦機關辦理代表議案情況的督促檢查,推動承辦機關把代表議案的辦理工作落到實處。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