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工廠規章制度(精選13篇)

安全生產工廠規章制度(精選13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生產工廠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安全生產工廠規章制度 篇1

  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公司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裝置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裝置、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梯、電氣裝置、機械裝置、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鎮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專案、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並將整改落實情況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採取強制性防護措施,並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3)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安全監督部門要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助儘快解決。

  (5)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因此而釀成不良後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公司安全員及其它操作人員發現隱患,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藉口推諉。

  2、一般隱患必須在當日整改,重大隱患視情況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3、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必須全額保證。所需原料裝置採購部門必須全力配合採購。

  4、整改後必須經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或企業安全管理員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廠長、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確保有資格上崗。

  2、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職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並保證職工有資格上崗。

  4、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5、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複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複審一次。

  五、生產場所及裝置安全措施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2、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3、在生產場所內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

  4、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5、不得將生產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6、公司內所有的生產裝置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安全生產工廠規章制度 篇2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稽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檔案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裝置、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後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裝置各部位緊韌體是否脫落或鬆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裝置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裝置;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裝置;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裝置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程式:

  (1) 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的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為:

  1) 傷亡事故發生後,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或者逐級報告企業負責人。

  2) 企業負責人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

  3) 企業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按系統逐級上報;死亡事故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企業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重大死亡事故報至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勞動部門。

  4) 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業應當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2) 依據《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式規定》的規定,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報告制度為:

  1) 重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必須以最快方式,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和事故發生地的市、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檢察、勞動(如有人身傷亡)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單位屬於國務院部委的,應同時向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2) 事故發生地的市、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建設部報告。

  3) 重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按1)所列程式和部門逐級上報。

  4) 重大事故書面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專案、企業名稱;

  ② 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③ 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④ 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⑤ 事故報告單位。

  (3) 依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的規定,對於建設工程特別重大事故的報告要求如下:

  1) 特大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後,必須做到:

  ① 立即將所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並報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

  ② 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本條①項所列部門。

  2) 涉及軍民兩個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後,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當地警備司令部或最高軍事機關,並應當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上述單位。

  3)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接到特大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向國務院作出報告。

  4) 特大事故報告應當包括的內容同“重大事故書面報告應當包括的內容”

  安全生產工廠規章制度 篇3

  (一)安全生產檢查,包括日常檢查,本部門檢查,專業檢查和月度檢查以及季節性檢查,每次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

  (二)公司建立由分管領導和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檢查組織體系,切實加強領導,做好檢查工作。

  (三)公司級安全檢查,由分管領導負責,結合月度生產特點,在全公司內進行以"查思想、查紀律、查制度、查領導"四查為主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同時,分管安全的領導組織各車間和各部門的負責人,每月應至少進行一次。

  (四)對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並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於物質技術條件,當時不能解決的問題,應採取臨時安全措施,並定出計劃,按期完成。

  (五)日常檢查是指各部門和生產班組在日常工作中進行的涉及安全等方面常規性檢查,此項檢查應做到隨查隨改,無法整改的問題立即上報整改。本部門檢查是指各部門和生產單位在組織日常工作過程中進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此項檢查每週至少應進行一次,由部門主管負責組織。

  (六)每年對鍋危險物品、廠房建築、運輸車輛以及防火、防爆和防塵防毒工作分別進行專業檢查。

  (七)公司和各部門視氣候特點及季節變化,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電,防風、防凍、保溫等工作,可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

  (八)專業檢查和月度檢查,日常檢查和部門檢查可分別結合進行。

  (九)公司對重大專案整改,應實行《隱患整改通知書》的辦法。

  《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內容包括:隱患專案,整改意見和整改期限。通知書由安全部門填寫,經分管領導簽署發出。屬於哪一級組織整改的交該單位的負責人簽收,並負責處理,通知書要存入檔案備查。

  安全生產工廠規章制度 篇4

  1、目的

  規範本公司安全生產的變更管理,消除或減少由於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過程中工藝技術、裝置設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

  2、編制依據《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範》。

  3、職責

  3.1變更申請人負責填寫《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

  3.2各部門負責歸口部門的變更稽核。

  3.3總經理負責變更的審批。

  3.4變更的稽核部門負責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

  4、工作程式

  4.1變更分類

  4.1.1工藝技術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原料介質變更;

  2)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重大變更;

  3)工藝裝置的改進和變更;

  4)操作規程的變更;

  5)工藝引數的變更;

  6)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的變更等。

  4.1.2裝置設施變更包括以內容:

  1)裝置設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設施的變更;

  3)更換與原裝置不同的裝置或配件;

  4)裝置材料代用變更;

  5)臨時的電氣裝置變更等;

  6)監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7)計算機及其軟體的變更。

  4.1.3管理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 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變化;

  2)人員的變更;

  3)管理機構的較大變更;

  4)管理職責的變更;

  5)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4.2變更申請人填寫《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說明變更及其技術依據,並對變更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領導簽字認可。

  4.3申請變更部門將《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報至管理部,管理部負責人對變更的情況進行稽核。

  4.4申請變更部門將《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報至總經理,進行變更審批。

  4.5變更審批後,變更申請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變更的實施。

  4.6變更實施前,變更的實施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後實施變更。

  4.7變更稽核部門對變更的實施結果進行驗收。

  5、相關制度《風險評價程式》。

  6、相關記錄

  6.1變更申請表。

  6.2變更驗收表。

  安全生產工廠規章制度 篇5

  為減少生產事故,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規範廠區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防範事故的能力,保證員工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各職能部門和全體員工。

  二、職責

  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制度的執行和監督;

  三、工作內容及要求

  1、人員管理

  (1)全體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強防火、防盜、防自然災害的安全意識。

  (2)工作時間,職工要按規定穿戴整齊保持端正整潔。夏季禁止袒胸赤膊、穿拖鞋進入廠區。

  (3)進入廠區,外來人員會客(來訪)需進行證件登記。

  (4)工作時間,禁止在車間門口及廠區主幹道兩旁聚集逗留。

  (5)酔酒後禁止上崗。

  (6)外來人員進入廠區時參照執行。

  2車輛管理

  (1)非生產

  車輛禁止進入生產區域。

  (2)所有車輛(包括業務單位的貨運車輛)要按指定區域停放,禁止堵塞廠區交通;禁止停放在廠區車間門口及標識的禁停區域。

  (3)廠大門外兩側50米內禁止停放任何車輛。

  3、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1)必須將安全生產工作列入辦公會議的重要議事日程,不定期的根據上級有關安全的規定、要求對廠區安全生產形勢進行研究部署。各分管領導在彙報工作的同時,必須認真彙報各管轄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2)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會議由廠長負責召集,彙報分管工作內的安全生產工作,針對發現的安全生產問題,研究部署下階段的工作任務。

  (3)各分管領導要根據分工系統內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不定期召開本分管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確定安全工作重點,明確安全生產目標。

  (4)生產部門作為企業具體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機構,要根據本企業安全工作重點、上級部門的統一部署,不定期的召開車間的安全生產會議,做到及時上傳下達,不延誤時間。

  4、安全培訓制度

  一、公司安全教育

  (1)對新入廠員工,在進廠時進行安全教育,使新員工瞭解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注意事項,樹立遵章守紀安全第一

  的觀念。

  (2)每年進行一次安全培訓,學習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安全防火、安全用電、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知識,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預防事故的發生。

  (3)結合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標語、板報、會議、事故總結等不同形式,讓員工明白事故發生的原因和預防事故的措施,從中認真吸取教訓,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4)不定期的學習外地經驗和重大事故通報。

  二、新工藝、新技術的培訓

  在新工藝、新技朮、新裝置、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培訓合格後,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三、安全生產評價管理制度

  (1)廠主管部門及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不定期的對各基本生產車間、重點生產崗位進行安全生產檢查。透過檢查發現事故隱患,責令其及時整改。並定期對車間、班組進行安全生產評價,總結經驗教訓,杜絕事故發生。

  (2)廠生產主管部門對車間、班組及重點崗位的安全生產評價要與職工的經濟利益掛鉤,以鼓勵職工積極參加全面、全員、全過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努力實現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

  四、禁止煙火

  (1)所有人員廠內生產區域禁止吸菸,不亂攜帶和使用火種。

  (2)對於廠區內爆品,倉庫應在醒目位置標明“嚴禁煙火”警示標識;如有必要可派專人看守。

  (3)廠區內明火作業需向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申請,申明動火原因、地點及安全防護措施,安全監督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及稽核,確認有必要動火且安全防護措施合格的,允許同意後,方可動火。

  (4)廠區內禁止焚燒樹葉、垃圾,冬季禁止使用電火爐或者其它限制級裝置取暖。

  (5)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地點要經安全領導小組審定,原則上不影響生產現場的正常操作,便於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並防止於特製箱內,有明顯標識。消防設施執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管理。

  (6)貫徹“以防為主,以消為輔”的方針,積極採用先進的防火,滅火技術,建立健全保衛義務消防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加強防火檢查和滅火器材管理。

  五、應急體系

  (1)全體員工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指導方針。

  (2)各職能部門要把預防事故發生、控制事態發展和減少事故損失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環節和重要任務。

  (3)公司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小組”,以下簡稱“應急小組”由公司生產廠長和副廠長擔任組長,其它職能部門和相關人員組成。發生

  意外時“應急小組”必須優先開展搶救生命,最大限度避免意外擴大並於第一時間報告總經理。

  (4)為體現預防為主的原則,“應急小組”負責日常安全生產排查、監督,負責聯絡各相關職能部門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管理和廠區安全隱患的排除工作。

  安全生產工廠規章制度 篇6

  為實現公司各項指標完成、為確保鑄造生產順行,為保證職工生命財產安全,鑄造車間制定以下生產管理制度:

  一、進入生產現場必須勞保穿戴齊全,行走需走安全通道、安全橋,不走危險區域、不走不熟悉的環境,不亂摸與自己無關的裝置和開啟按鈕。

  二、嚴格執行公司人力資源部下達的請假、休假制度,事假提前請假,病假必須出具市級醫院病例證明,無故不上班一律按照礦工處理。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在工作時間內睡崗、玩手機,和做與本崗位無關的事情,如果發現,每人次按50元考核,遲到、早退每次按10員考核。

  三、機長作為本班組第一責任人,對於生產組織,人員安排,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人員勞動積極性,事故處理等全盤指揮協調,有事故必須落實責任人和處理意見,提出整改措施。

  四、生產前準備工作必須做到位,並仔細落實,如因準備不到位造成生產事故,對機長嚴加考核,每次不少於100元,由機長落實給責任人。

  五、每月車間按照各班組的產量、收得率、事故率、裝置執行情況、廢坯量、現場文明生產等指標評定優良差等,作為本月評定標準發放獎金,再由機長按照本班組人員出勤情況和勞動積極性、事故多少分配獎金,不能平均分配。

  六、車間安排的臨時任務必須認真完成,如有扯皮推諉,嚴加考核。每次50元。

  七、對於本崗位所使用裝置,試行崗檢合一,認真檢查和維護,如因檢查不到位造成生產事故或裝置損壞,除分廠考核以外,車間也有考核。

  八、認真做好節能降耗工作,對連鑄區域內所有備品備件、物料、不損壞不浪費,發現一次按損壞或浪費程度嚴加考核。

  九、交接班必須是對口交接,對於生產狀況、裝置執行情況、現場文明生產都仔細檢查和對接,一旦交接清楚,所有責任有下班承擔。

  十、定尺制度必須嚴格執行,接班對上班定尺認真校正,保證定尺在規定範圍內,如下班發現上班定尺不在標準範圍,技術部追查考核由上班承擔,車間也追加考核每次100元。

  十一、車間所有衛生區,包括2#、3#大門口及路面衛生,每班必須打掃,保持乾淨,並拉入交接班,發現不乾淨,每次考核當班100元。

  十二、二冷室維護、檢查,按照甲乙丙班,各自負責一二三流,確保二冷室水條校正、噴杆、噴嘴、輥子完全達到使用要求,二冷室無廢坯、雜物。每個班保證二冷室門前衛生乾淨,物料擺放整齊,燈具齊備按指定位置掛放。如有違反此規定,考核責任班組100元一次。

  十三、臺下,火切工割鋼坯必須避開輥子,不能人為損壞輥子,停機後對輥子和機架上的粘鋼、粘渣及時清理乾淨,確保裝置無負荷執行,認真做好裝置潤滑監督,如果發現裝置缺油,及時報告機長,有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十四、保證鑄坯斷面平整,不能有切斜、噴號工必須將爐號、支數對應清楚,不能混號、噴錯號,如有違反,按每支20元考核。

  安全生產工廠規章制度 篇7

  1.目的:

  為加強對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提高生產設施執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確保設施安全、穩定、長期滿負荷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內的生產設施。

  3.職責:

  生產部為本制度的具體落實部門,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為日常監督部門。

  4.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內容:

  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生產設施執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4.1生產設施選購

  4.1.1必須堅持“安全高於一切”的生產設施選購原則,要求做到生產設施執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和環境的安全。

  4.1.2生產設施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蒐集資訊(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生產設施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後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准實施。

  4.1.3安裝、除錯、驗收、建立檔案等。

  4.2生產設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生產部門制定安全操作規程、開停車方案、裝置停修吹掃方案。

  4.2.2生產部門制定生產設施維護保養計劃,裝置定期檢查和考核記錄。

  4.2.3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2.4生產部工務負責員工培訓。內容包括生產設施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4.2.5特種裝置的操作人員應持有有效的操作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

  4.3生產設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嚴格執行本制度,由生產部工務人員負責檢查落實。

  4.3.2生產設施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生產設施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4.3.3為了便於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由生產設施管理人員確定生產設施“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生產設施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4.3.4預檢預修,是確保生產設施正常運轉,避免發生事故的有效措施。生產設施管理人員根據生產設施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週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生產設施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生產設施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安全生產工廠規章制度 篇8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強化各級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風險意識,落實安全責任,嚴格考核和獎懲,維護正常的安全生產作業秩序,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最大限度的防止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獎懲管理。

  3、職責

  3.1 公司安全委員會為每個部門設定當年的安全指標;

  3.2 安全環保質監部負責各部門上報事故的統計;

  3.3 公司安全委員會根據公司發展適時提出安全激勵措施;

  3.4 各部門根據以下獎勵細節,向公司提出獎勵要求;重大獎勵事項,由安全環保質監部門提出書面報告;

  3.5 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可以向本部門提出對有關人員的獎勵建議,經領導批准後按規定執行;

  3.6發生事故的部門,由公司根據本制度進行處罰,全公司範圍內通報處罰結果。

  4、具體獎勵與處罰辦法

  4.1 獎勵

  4.1.1 對個人的獎勵: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公司根據具體情況,給予100~1000元的獎勵

  4.1.1.1 本職工作認真負責,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和執行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完成安全生產考核指標,成績顯著者;

  4.1.1.2 積級參與安全生產管理,對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有關部門評審,確有較大價值並收到實效者;

  4.1.1.3 查出或排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傷亡、火災、爆炸、裝置停產、主要裝置損壞等事故,成績顯著者;

  4.1.1.4 及時制止或糾正了嚴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避免重大事故者;

  4.1.1.5 為改善勞動條件,發明或改進安全防護裝置和職業衛生設施,效果顯著者;

  4.1.1.6 在發生重大火災、爆炸事故及其它重大事故中,臨危不懼、奮勇搶救,措施得力,成績突出者;

  4.1.1.7 對安全生產工作有其他特殊貢獻者的獎勵由公司安全委員會研究決定。

  4.2 處罰

  4.2.1 管理處罰

  4.2.1.1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部門,扣罰該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的當月獎金:

  a.不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不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

  b.不按規定建立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c.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專案不進行職業安全和職業衛生“三同時”而投產使用的;

  d.按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標準進行考核達不到合格標準的;

  e.對有關組織或部門查出的重大隱患,拖延或拒不整改的;

  f.不制定本部門的應急救援預案;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未進行及時處理或隱瞞不報的; g.由於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

  h.不參加安全例會,又不請假者。安全例會遲到者,扣安全責任獎50元/人。

  4.2.1.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扣除其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當月安全責任獎的50%,扣除管理崗位其他責任人員當月安全責任獎:

  a.不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安全生產日常管理或不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導致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混亂;

  b. 未按規定對新職工(包括外協人員、臨時工、民工等)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c.對本單位的各種安全裝置、設施的管理(包括建立臺帳、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等)和檢測檢驗不到位;

  d.不按時組織安全檢查、安全活動和應急預案演練,各種安全記錄不齊全;

  e.不按期完成事故隱患的整改;

  f.各車間不按規定每週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會議內容記錄不全的;

  g.發現職工違章作業,不及時糾正制止的。

  4.2.2 違規處罰

  按照《勞動紀律管理條例 》和《安全責任考核獎懲細則執行》。

  4.2.3 事故處罰

  4.2.3.1 發生一起輕傷事故,扣除事故責任部門當月安全責任獎總額的10~20%;

  4.2.3.2 當年累計發生三起以上輕傷事故的,從第三起事故起(含第三起),每發生一起扣罰事故責任單位當月安全獎總額的30~50%;

  4.2.3.3 發生事故(各類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不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對事故責任單位扣罰當月安全責任獎總額15~25%;造成嚴重後果的,對事故責任單位扣罰當月安全責任獎,同時對瞞報、謊報或延期上報事故的責任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扣罰當月安全獎的300%;

  4.2.3.4 發生責任事故每重傷1人,扣除責任部門當月安全責任獎總額的100~300%(注:上級的處罰單獨執行)。

  4.2.4 罰款處置

  4.2.4.1 對扣罰工資的處罰,由人保部根據各職能部門提交的處罰通知辦理;

  4.2.4.2 其他罰款由各職能部門出據罰款單進行扣罰,罰金直接交財務管理部門,交款人要及時將交款憑證交相關職能部門備案。不按時交納或拒交者,按有關規定從工資中扣除。

  安全生產工廠規章制度 篇9

  1 目的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確保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持續合規性、充分性、有效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證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評審和修訂管理。

  3 引用檔案

  《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

  4 職責

  (1)安保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評審、修訂工作。

  (2)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審批工作。

  (3)安保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操作規程的釋出工作。

  (4)各部門、班組負責制定本部門、班組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並適時修訂。

  (5)公司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織負責對相關制度、規程評審、修訂的參與與監督。

  5 內容與要求

  5.1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訂

  (1)安保部組織有關的專業部門制訂公司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並送達相關部門進行會籤,徵求修改意見。

  (2)安保部根據會籤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3)審批稿經分管安全的領導稽核後,由總經理審批,釋出實施。

  5.2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評審與修訂

  5.2.1 評審

  (1)評審的頻次

  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①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廢止、修訂或新頒佈時;

  ②公司的管理機構或體制發生重大調整時;

  ③公司的生產活動、服務發生重大變化時;

  ④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或其他情況下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的缺陷時;

  ⑤當上級管理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⑥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複性事故原因時,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⑦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材料時;

  ⑧當生產設施新建、改建、擴建時;

  ⑨其他相關事項。

  (2)評審組織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本著制訂部門組織相評審的原則。

  (3) 評審內容:

  ①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②與公司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③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④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評審輸出

  ①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製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②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5.2 修訂

  5.2.1 修訂頻次

  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1)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佈時;

  2) 當公司歸屬、體制、規模發生發生重大變化;

  3) 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4) 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裝置發生變更時;

  5) 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 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7) 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複事故原因,發生制度性因素時;

  8) 其它相關事項;

  5.2.2 修訂組織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後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瞭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5.2.3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發放、使用、保管和回收,嚴格執行公司檔案控制程式,保證各相關崗位和人員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5.2.4 修訂依據

  (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結果。

  (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5.2.5修訂後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籤手續,最後由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主任審批後,修訂版釋出實施。

  5.2.6 安全生產製度終止執行

  安全生產工廠規章制度 篇10

  一、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意義

  俗語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規章制度就是企業的規矩。沒有健全而嚴格執行的規章制度,企業是管不好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則是企業規章制度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保證生產活動順利進行的手段。同時,沒有健全和嚴格執行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企業的安全生產也是搞不好的。

  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要透過規章制度去體現。透過實現規章制度,可以有條不紊地組織生產;可以從制度上促進廣大勞動者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係,真正做到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服從安全。同時,勞動者按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生產作業,可以把安全工作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緊密聯絡起來,使“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到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各個環節。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內容

  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可分為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工業衛生三個方面。

  安全生產管理方面制度,包括安全總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檢查、傷亡事故報告、各類事故管理、特殊區域內施工審批制度、勞動保護設施管理、安全值日製度、安全生產競賽辦法、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管理辦法、基本建設專案和技術改造專案的三同時(即主體工程與勞動安全衛生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審查驗收管理等。

  安全技術方面的規章制度,包括電氣安全技術、壓力容器安全技術、鍋爐安全技術、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建築安全培訓施工安全技術、消防管理、危險場所的安全技術管理、容器內作業、高空作業、企業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培訓、考核、發證、持證作業等)、各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工業衛生方面的規章制度,包括塵毒監測、防塵防毒措施、防塵防毒裝置的維護管理、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的統計報告、防暑降溫管理、保健食品制度等。

  三、安全生產責任制

  鑑於安全寓於生產之中,企業的每一個工作人員都從不同的角度為企業的生產經營擔負責任,每個人盡責的好壞直接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的成效。同樣,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企業的每一個工作人員又必須對安全生產擔負責任,每個人盡責的好壞直接影響企業的安全生產。因此,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是中心內容,是企業崗位責任制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安全生產責任制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企業各級負責生產和經營的人員,在完成生產或經營任務的同時,對保證職工安全與健康負有重要的責任。二是各職能部門的人員,對自己業務範圍內及有關的安全生產負有相應的責任。三是所有工人對自己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安全生產工廠規章制度 篇11

  安全生產值守制度

  鎮政府建立24小時安全生產值班值守制度,落實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確保全天候電話暢通,並做好值班記錄。

  (二)嚴格值班紀律,當班期間鎮政府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安全監管人員必須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

  (三)在重要時段、節假日、汛期和易發自然災害的季節,實行每天24小時坐班值班。

  (四)值班人員(含帶班領導)必須堅守崗位。當班期間不得擅自離崗,特殊情況確需離開的,須經請示值班領導審批,並指定相關人員代班。

  (五)值班人員需切實履行值班職責,接到重大事故隱患、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向帶班領導和區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每年組織“安全生產月”、“安康杯”和安全講座等活動,在職工、群眾中大力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典型和經驗,開展事故案例講解,提高廣大群眾的安全生產觀念和認識。

  (二)適時組織相關人員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群、進家庭,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五進”活動,努力營造安全生產濃厚氛圍。

  (三)加強公共安全宣傳教育設施建設,在企事業單位辦公樓前、公眾聚集場所設定安全生產宣傳欄,在主要道路、街區等明顯位置設定永久性宣傳標牌,在企業生產車間出入口等處設定安全生產宣傳欄或安全警示標牌,在生產經營場所設定危險、危害因素告知欄,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上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四)積極組織有關人員參加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題培訓。每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監管人員、有關職能部門、村(居)委安全生產資訊員和直屬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培訓班,培訓覆蓋面要達到90%以上。督促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按要求參加培訓,持證上崗率要達到95%以上。指導轄區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三級培訓”制度,積極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處置制度

  (一)鎮政府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落實人員,明確職責,統一指揮。轄區相關單位必須主動配合、積極協助,提高救援能力。

  (二)按要求制定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相應的應急救援隊伍,落實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每季度開展1次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並根據實際情況不斷修改完善應急救援預案。

  (三)建立預警制度,加強事故發生預測預警工作,定期對重大危險源和重點部位進行分析和評估,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資訊要及時進行預警。

  (四)轄區內發生死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交通事故除外)或3人及其以上重傷事故或較大涉險事故時,接報後要在第一時間向上級政府和安全監管部門報告,鎮政府主要負責人迅速(一小時內)趕赴事故現場,並在事故處置過程中,每小時不少於1次續報。

  (五)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需要,決定啟動本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及時安撫受害者家屬,妥善處理善後事宜,確保社會穩定。

  安全生產工廠規章制度 篇12

  一、總則

  為遵守國家關於《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對公司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和公司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重大危險源的確定:

  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標準對公司生產、儲存、使用的危險化學品進行辨識,我公司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數沒有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本公司沒有重大危險源。

  三、重大危險源的管理職責:

  1、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並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2、本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為安健環質團隊,負責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3、公司重大危險源的使用管理部門為生產部,具體實施單位為聯悅氣體。

  四、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

  1、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工作與本單位的安全評價一齊進行,安全評估報告的相關資料在安全評價報告中體現,一般狀況不單獨進行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

  2、在本單位的安全評價報告中,無重大危險源。

  五、重大危險源的備案:

  安健環質團隊應在完成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或者安全評價報告後15日內,填寫重大危險源備案申請表,連同重大危險源檔案材料,報送贛州市蘿崗區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六、重大危險源的場所和裝置管理:

  1、建立裝置管理檔案,按國家的管理規定辦理特種裝置使用登記和定期檢測檢驗。2、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操作規程。

  3、定期巡檢,發現問題即時處理;

  4、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

  七、附則

  1、本管理制度若與國家法律法規不符時,按國家規定執行。

  2、本制度由安健環質歸口管理。

  3、本制度解釋權在贛州聯悅氣體有限公司。

  4、本制度自批准釋出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工廠規章制度 篇13

  第一條

  為使班組安全日活動更有實效,真正達到幹部員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組安全活動日製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部門必須開展以班組、站隊為單位的安全日活動,每週一次,每次不少於五十分鐘,一般活動時間為每週五下午。安全日活動時間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條

  活動內容

  1、學習安全生產檔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知識,總結一週的安全生產情況,提出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的對策和要求。

  2、結合上級下發的事故通報,組織分析、討論事故原因和預防措施,舉一反三,吸取教訓。

  3、根據事故預案和操作規程的要求,進行生產異常情況緊急處理能力的培訓和演練,定期開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護能力的訓練。

  4、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操作法等安全知識的學習和考試。

  5、進行安全座談,就安全管理和隱患整改等內容提出合理化建議等。

  第四條

  安全日活動要做到有領導、有內容、有記錄(即班組安全活動記錄),基層單位領導和安全員要對記錄進行檢查和簽字,並寫出評語。安全管理部門要定期檢查。

  第五條

  部門領導必須參加班組安全日活動,公司、廠的處室以上領導也要定期參加基層班組的安全日活動,具體規定為:

  1、公司領導每季度參加一次。

  2、公司處室領導及廠領導每兩月參加一次。

  3、各廠處室領導每月參加一次。

  4、原則上各有關領導要參加所承包關鍵裝置要害部位的班組安全日活動。

  第六條

  要充分發揮班組兼職安全員的作用,落實班組安全員的安全職責,提高活動效果。

  第七條

  安全管理部門要做好日常檢查和考核,並將其納入經濟責任制考核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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