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辦公室規章制度(精選22篇)

安全生產辦公室規章制度(精選22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生產辦公室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生產辦公室規章制度 篇1

  第一、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開一次部門或班組以上安全生產分析會,總經理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三、部門每月召開一次班組以上安全工作例會,由經理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四、班組每週召開一次班組安全工作例會,班組長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第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年的四大節日前對市場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來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電專項安全大檢查。

  四、對市場內危險性較大的重點部位定期進行巡檢,原則上每月檢查一次。

  五、定期進行市場巡查,對市場進行動態監管。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經濟文化活動中,要在活動前和活動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七、做好市、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安排的其他檢查工作。

  八、安全生產大檢查必須由領導帶隊,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技術人員參加,確保檢查效果。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經營投入保障制度

  為了保證公司的安全經營,公司每年支出專項資金,配備安全設施,加強安全管理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專項資金用於安全經營改造,專款專用,不準減少或挪為它用。

  二、對於各項費用必須按照制度、預算和審批手續支出,並由財務部門申報,審批後方可實施。

  三、安全設施資金投入範圍:

  1、完善、改造安全防護裝置、設施支出。安全裝置、設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監控、通風、防汛、調溫、防火、滅火等設施裝置;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其它與安全經營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裝置正常執行保障資金: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和維修,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洩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經營專項費用用於其它安全技術事項:

  1、安全經營宣傳、教育和培訓;

  2、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3、其它保障安全經營的費用。

  第四、安全生產工作檢查、考核、獎懲制度

  一、安全生產工作實行逐級檢查、考核。

  二、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層層簽訂責任書,每月將責任書落實情況逐級上報,對安全事故不瞞報。

  三、公司對部門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工作檢查,部門對班組每週進行一次安全工作檢查,安全班組對成員每天進行考核。

  四、公司對部門及部門對班組考核以目標責任的完成情況和交付任務完成情況為依據。

  五、檢查、考核情況以書面形式彙總於公司,並在安全生產會議上公佈。

  六、每半年對安全生產工作總結以此為依據開展考核。

  七、檢查考核結果與安全獎懲制度對應並在當月或年終獎中體現。

  第五、北方汽配城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管理制度

  一、新員工教育

  1、凡新入公司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2、公司安全教育。由總經理辦公室安排,保衛處等其他部門配合共同組織實施,教育內容有:黨和國家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公司的基本概況和重點部位分部情況及注意事項;一般安全知識和公司安全工作總則。

  3、部門安全教育。由部門經理主管負責,教育內容有:商城基本概況;重點部位、特殊裝置、特殊工種及防護措施;各部門安全制度規定及安全要求;安全事故教訓和危害。

  4、班組安全教育。由各班組長負責進行,教育內容是:本部門運營工作及安全規章制度,各種安全事故案例的經驗和教訓。

  5、安全教育時間:公司安全教育一般為一週,部門安全教育為一天。

  每年以創辦安全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安全意識。由物業部組織實施。

  二、全員教育

  各部門每月至少一次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班組每天晨會時教育內容要緊密結合本崗位工作的具體情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分析本崗位存在的問題及產生根源,擬定採取措施;上級安全運營檔案、典型事故經驗教訓等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各自實際需要,不定期的進行。

  三、日常教育

  對職工進行同常安全教育是貫徹營運權過程的經常性工作,由各部門、班組根據各自的工作性質和特點,結合營運工作等不同的階段和任務的輕重緩急,考慮不同季節的氣候變化,工作環境及人員變化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多形式、多渠道、多層次、針對性的安全教育,不斷培養和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防範素質。

  四、重大節假教育

  公司每逢節假同期間,由各部門、班組負責人根據公司要求,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制定出節假同期間的安全保護方案,確保營運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複審

  凡符合國家特種作業範圍內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參加當地安全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複審。根據需要由公司主管部門組織,對各種特種作業人員不定期的進行專業技術教育、培訓、稽核。

  六、對商戶的安全教育

  對商戶的提高安全消防意識由物業部門負責,市管人員必須對商戶進行安全教育,做好防護措施。

  七、事故教育

  對發生事故和事故苗頭的責任人由其部門、班組負責,暫停其工作,對其進行事故分析(原因、教訓),防止事故重複發生的措施等方面的教育。

  八、商場物業部門組織各級領導班子進行安全專項培訓,加強各級安全責任人的安全意識。

  九、公司結合市消防支隊在進行大型的滅火應急疏散演練,並在“11.9”消防日和消防安全月,透過授課、觀看火災案例警示片等形式對員工進行培訓,做到培訓有計劃、有內容、有總結、有受培訓人員簽字,由物業部和人事部(總經辦)共同組織實施。建立完善公司、部門、班組的安全教育檔案,每次教育培訓必須要有記錄,並妥善儲存。

  第六、北方汽配城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執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自覺服從公司安全保衛處的管理,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經營的關係,確保給商戶提供一個安全經營的良好環境。

  二、嚴格遵守與公司簽訂的安全經營目標管理責任書的條款,各部門的簽約責任人即為各部門的安全責任人,對經營區的安全經營切實負起責任。對本單位的員工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每月不得少於一次,並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公司應對本單位員工的安全教育負責,制訂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將安全經營的責任落實到人。

  三、切實做好公司的安全防範工作,確保本單位無隱患事故,無火災事故。自覺做到不擠佔消防通道,消防前室,防火捲簾下嚴禁堆放商品及其它物品。滅火器材落實專人維護、管理,確保處於完好狀態。員工要掌握防火、滅火的基本知識,人人會使用消防器材。

  四、加強防火工作,嚴格對火種的管理。餐飲單位要教育、督促廚房間員工在操作時要掌握火候,人離灶臺時必須關閉煤氣灶。餐飲單位必須每半年對油煙管道徹底清洗一次,確保不積油汙,以消除火災隱患。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廚房問油鍋必須配備滅火毯。

  五、市場所有工作人員及商戶必須時刻注意消防安全,嚴格遵守商城的安全管理,針對行業的特點,切實落實防火、防盜的責任制。

  六、各單位嚴禁在禁菸區吸菸,不得亂拉亂接電源,不得擅自使用電熱器材。

  七、嚴格對固體酒精等易燃物品的管理。要集中保管,要設有專門倉庫儲存,專人負責,營業場所禁止存放。

  八、經常對本部門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公司保衛處發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必須認真對待並限時整改,確保萬無一失。

  第七、北方汽配城重大事故整改制度

  一、檢查出屬本部門內部整改的隱患,由責任人負責落實“三定”原則,組織整改和驗收

  二、檢查出需要有關部門協助整改的隱患,有責任人直接與有關職能部門聯絡,有關職能部門要認真研究,及時予以答覆和安排整改。

  三、檢查發現的隱患因受條件的限制不能馬上整改時,由責任人採取臨時安全措施,落實人員監控,進行跟蹤檢查。

  四、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失職,發生事故負直接責任,並予以追究和嚴肅處理:

  1、檢查發現隱患後,責任人不組織整改或無正當理由拖延整改。

  2、整改人員不按責任人的要求進行整改。

  3、職能部門接到隱患通知後不研究、不答覆、不安排整改。

  五、對於發現在短時間內即可發生重大事故的隱患,各級應立即報請領導批准,停止工作,進行整改。整改後應及時報請有關事故隱患主管負責人組織驗收。

  六、對由於及時發現和報告重大隱患事故,避免了重大事故的發生,積極整改消除了重大隱患事故的,要給予部門或個人獎勵。對隱瞞事故隱患的,對重大事故隱患既不整改又不採取防範監控措施,導致事故造成危害的,視情況輕重,給予部門或個人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北方汽配城安全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

  1、安全設施正常使用管理由專職安檢員負責,專職安檢員每日檢查安全設施的使用情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由專職消防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檢視執行記錄,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裝置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物業管理部門負責實施,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洩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對市場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市管人員定期巡查各商戶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有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二、治安監控裝置

  1、監控裝置系統發生故障時,做好登記,及時報告值班領導並按值班領導指示辦理。

  2、對一般的裝置故障,能自己除錯解決的自己解決,不能解決的報請專業維修部門及時維修。

  3、保持裝置的清潔衛生,每週對外接的監控探頭進行清潔擦拭一次,確保監控圖象效果,對監控探頭內出現的不衛生等影響使用效果時,不可擅自拆卸擦拭,報請專業人員處理。

  4、堅持每季請專業人員進行一次系統的維護,確保機器裝置的正常運作。

  5、監控室內要設定滅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發生火情時,應立即斷掉電源開關,火勢較小時可使用滅火器,禁止使用水滅火,火勢較大失控時,通知消防部門滅火併及時撤離現場人員。

  三、公司基礎設施

  1、公司的電梯由省特種裝置年檢中心每年檢測一次,消除隱患,使裝置在正常狀態下執行。

  2、公司所有電梯由廠家售後服務部負責同常的維護和保養,每月兩次定時維修保養,給裝置定期補給裝置所用“油、液’’

  3、實行崗位操作持證上崗制度。

  4、做好裝置各種維修記錄,按使用說明進行定期保養。

  第九、財務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遵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並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防止破壞,保證在自己的工作範圍內不發生火災事故和刑事案件。

  二、準確填寫列印各項收費單、帳單和發票,及時準確收妥商戶應付的費用,保證不錯收、漏收,做到不誤收。

  三、加強現金及內部代金券的管理,不隨意存放。錢箱抽屜要隨開隨關,交款時要裝入提包,不得明拿,不放大量現金,及時存到銀行。

  四、仔細檢視支票和使用者的有關證明,萬元以上金額須經銀行證實,防止詐騙事故。

  五、每日營業中的業務要當面點清,做到票款與帳單核對相符,如有一般性差錯,必須執行“長繳短補”的規定,並如實彙報,不得以長補短。

  六、按照正確方法使用收銀機、打字機、驗鈔機和電話等裝置,注意控制好電源,專用電源不得外借或他用,裝置、線路發生故障要及時報修。

  七、嚴格執行消防規定,熟悉消防器材的配置情況和使用方法。

  八、每日下班前,要親自清點現金、票證並送交到指定地點,離崗前要仔細檢查崗位環境,確保無火種,並保持必須電源,關掉其它無關電源,拔掉無用裝置的插銷。

  第十、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一、特種工上崗須持國家相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資格證書,嚴禁無證上崗。

  二、人事部對應聘特種工人員相關證件要驗明真偽,確保證件真實有效。

  三、特種工證件到期要按規定到相關部門稽核換證,嚴禁超期使用。

  四、特種工上崗要按規定配戴勞動防護用品。

  五、特種工要按規定參加公司及相關部門組織的專業培訓。

  第十一、叉車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細則,以確保叉車執行安全。

  二、適用範圍

  適用公司叉車工及相關人員。

  三、職責

  1、叉車工負責叉車使用和日常檢查。

  2、維修工負責叉車潤滑油新增、一般故障排除和250小時、500小時的保養。

  3、使用部門負責叉車工的排程、管理。

  4、裝置部負責公司所有叉車的外協維修以及監督管理。

  5、人力資源部負責叉車工的技能培訓工作。

  四、程式

  1、叉車工要求

  (1)叉車工必須經培訓並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後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2)未經公司的安排,叉車工不準擅自教他人駕駛叉車。

  (3)叉車工不準酒後駕車。

  (4)叉車工駕車要穿著整齊,不得赤膊、穿拖鞋開車作業。

  (5)叉車工不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如駕車去食堂吃飯、出去買東西、幹私活、非規定工作範圍內未經部門負責人認可的幫忙等。

  2、駕駛前檢查

  (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貨叉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2)檢查各油路系統所有管子、接頭是否有洩露。

  (3)檢查發動機油、液壓油、柴油及冷卻液等液位是否在允許範圍內,檢查電解液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增添後方可使用。

  3、駕駛規定

  (1)原則上規定專車專人使用,未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叉車不得開出廠門。

  (2)啟動叉車前,先檢查制動踏板是否處於鎖定狀態,控制桿是否處於中位。

  (3)啟動叉車時,應先進行預熱,等預熱指示燈滅了之後再啟動,啟動後,立即鬆開點火鑰匙。再次啟動應隔1分鐘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應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安排處理。發電機起動約20秒鐘,平穩執行後,再開動叉車。

  (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看清反觀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亮轉向燈,慢行並鳴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反觀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方能行駛。

  (5)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若下斜坡坡度較大的,叉車應後退行駛並控制好車速。

  (6)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痺大意。在出入交叉口、門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並鳴喇叭;在潮溼、光滑、凹凸不平的地面上行駛或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或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嚴禁超載行駛、高速行駛,以保證行車安全。

  (7)行車時,叉車工應拒絕他人上車,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8)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先把貨叉降低至離地面100-300mm距離並熄火後才能離開叉車。

  4、裝卸規定

  (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若貨叉上的貨物很高,影響前進的視野,叉車應後退行駛;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高度的貨物。

  (2)不要直接運送鬆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垛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裝置、易滑動之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後方可提升。

  (3)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後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後前傾。

  (4)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人一定要站在放有垛板的貨叉上才可工作,不準直接站立在貨叉上作業。

  (5)叉車工朝人推進貨物時,應鳴喇叭,等對方應聲,再慢慢推進,不準盲目朝人推進貨物。

  (6)卸下的貨物應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指定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影響其他車輛或行人通行的地方。

  (7)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嚴禁貨叉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貨叉下面嚴禁站人。

  5、停放要求

  (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在地面,並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2)停放後將控制桿放在中央位置,並鎖定製動踏板,拔出叉車點火鑰匙。

  6、保養規定

  (1)注意保養工作,定時定期進行保養。

  (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報警燈亮、異常聲音等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安排處理。叉車工不得私自拆修。

  (3)叉車工每週至少清洗叉車外表一次,各部位所需機油、液壓油、柴油、電解液及冷卻液等應及時補充加足。具體參見附件&1t;叉車保養規範>

  7、叉車工及相關人員,若違反上述規定,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批評或經濟處罰。

  第十二、北方汽配城消防規章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每年對全體員工和商戶進行兩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採取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並對經營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戶進行重點培訓,提高安全消防意識。

  四、對專職消防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五、工作人員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並存檔。

  六、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火災的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效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安全生產辦公室規章制度 篇2

  安全生產檢查分類

  1、安全人員日巡檢查。

  2、職工崗位檢查,班組日檢查,車間周檢查,企業月檢查。

  3、企業每月安排一次安全大檢查。

  安全檢查內容

  1、安全檢查工作,應運用系統工程,編制“安全檢查表”,對照進行檢查。

  2、安全檢查由安全員組織各科室,車間領導參加,認真查思想、查組織領導、查管理、查現場、查落實措施等內容。

  事故隱患整改

  1、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分類進行登記存檔,做到邊檢查邊整改,並及時下達“整改通告書”,限期整改。

  2、事故整改要做到整改率100%。

  考核

  1、加強安全人員巡迴檢查考核,有記錄、有統計,對查出的違章違紀現象要按“崗位責任制嚴格考核”。

  2、對下達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未按期解決應按違章處理,對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責任。

  3、發揮全體員工對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監督作用,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安全生產辦公室規章制度 篇3

  一、注塑車間安全生產通則:

  1、裝置正常運轉時,除注塑機前安全門、控制面板外,嚴禁接觸裝置任何部位。

  2、任何生產異常的處理必須等待在裝置停止運轉後方可進行。

  3、各裝置必須建立專人負責制(定人定機制),未經裝置安全培訓,並經取得操作資格,不得操作該裝置;故障維修由車間指定人員進行,非指定人員不得進行維修操作。

  4、按操作規程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裝置,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5、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操作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各類裝置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如有損壞,必須及時報修,待修復後才能使用。

  7、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並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8、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長頭髮要紮起來,不準披髮,不準穿背心、短褲或裙子,不準穿拖鞋。

  9、使用電動工具前必須檢查電線、插頭、塑膠外殼有無破損。

  10、更換氣接頭時關閉氣源,防止接頭飛出傷人。

  11、維持通道暢通,在通道內嚴禁長時間作業或堆放工件。

  12、裝置使用完畢必須關閉電源,注塑機PC料保溫時例外。

  二、注塑機安全生產須知:

  1、注塑機半自動正常生產時,只有如下動作可以進行:

  a開啟前安全門

  b取出產品和料杆

  c關閉前安全門

  如需要額外動作,必須經技術員確認屬正常生產必須動作,方可作業。

  2、除此以外的任何動作,必須在手動狀態下,關停油泵後進行;涉及電氣的,還必須關閉電源,比如工作可能接觸射嘴及熔膠筒時,必須關閉電源,以策安全,清理工模或調整任何機械零件之前,必須切斷電源;

  3、裝置自動報警時,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從裝置範圍內撤出,切換到“手動”狀態。

  4、發生緊急事件(人身事故,裝置、模具突然發出異常響聲)時,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並大聲求援。

  5、機器運轉時,嚴禁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入關閉的安全門內;把手伸入模具前先將安全門開啟;檢查、修理時如上半身進入兩模板中間,應關掉油泵;無論什麼場合,整個身體進入兩模板時都應先切斷電源。

  6、機器運轉時,必須關閉後安全門,必須使用前安全門來控制模具的開鎖模。

  7、機器運轉時。除注塑機操作者外的任何人接觸注塑機前,必須通知注塑機操作者調到手動狀態,關停油泵。特別是多人協同作業時,任一方有異常動作前,必須通知協同人員,得到確認後方可作業。

  a注塑機操作者就是操作注塑機進行生產、除錯的人,可能是擋車工,頂崗人員,也可能是除錯人員。

  b異常動作:除第一條款列出的動作之外的動作。

  8、分別在手動、半自動狀態下,檢查拉開安全門能否切斷油泵和電源。

  9、檢查緊急停止按鈕是否有效,按下時能否切斷油泵和電源。

  10、保證裝置及裝置周圍無油、無水,保障行走安全。

  11、發現注塑機的異常情況(漏油、電線損壞、電器插頭損壞等等)及時向班長或技術員報告。

  12、拆除噴嘴時必須採取防護措施,避免高溫原料、氣體飛濺燙傷。

  13、清理阻礙物或移動料斗時,請勿操作此機。

  14、對空注射時,關閉前後安全門,並且任何人不得站在料筒兩側,以免為膠料射出損傷遺憾終身。

  15、機器長期停用後再開機,必須檢查安全裝置(如機械鎖、安全門行程開關及液壓鎖等)正常後才能執行該裝置。

  16、維護作業時,切斷主電源,掛上“禁止通電”牌,執行前,確認機械按規定連線。

  17、當射臺向前移動時,不可用手去清除從射嘴漏出的熔膠,以免傷手。

  18、料斗裡必須放有磁力架,防止混入金屬異物而損壞注塑裝置。

  19、檢查、修理時如上半身進入兩模板中間,應關掉油泵。

  20、無論什麼場合,整個身體進入兩模板時都應先切斷電源。

  21、任何安全裝置的改動都是不允許的,安全裝置損壞的狀態下不得開動裝置生產。

  22、生產高溫產品(模溫高於120度的)必須使用厚棉布手套。

  三、模、油溫機安全生產須知:

  1、電源必須使用規定的電壓(220V/380V/415V/50/60Hz)。

  2、不得使用狀態不明的導熱油。

  3、電源線必須使用指定的規格品,防止造成過熱、電壓下降,發生事故或故障。

  4、請務必將本機的接地端子與接地線相連線。

  5、凡用於連線裝置的所有的軟管及其他裝置,必須要耐熱120℃,耐壓1000kpa(10kgf/cm2)。

  6、軟管的安裝請按照軟管的製造商的指示進行。特別注意要絕對遵守最小彎曲半徑。附屬軟管的連線,請參照所附錄的軟管配管要領書。

  7、由於本機(包括外部接續的閥門類及配管類)運轉時會產生高溫,請不要直接用手去觸控。另外,運轉後由於餘熱仍有高溫。在本機及配管溫度未下降到40℃以下,請不要觸控。

  8、不要用溼手觸控控制箱,否則可能會引起觸電事故。

  9、在進行維修作業時,請穿著防護用品。

  10、如有異常發生,在零件沒有更換前,請不要使用本裝置。

  11、請定期更換導熱油,當發現導熱油呈黑綢狀時請務必更換。

  12、使用中如發現排水不暢或冷卻效果差,請立即清洗電磁閥或檢查冷水出入口有無阻塞。

  四、機械手安全生產須知:

  1、機械手在注塑機上安裝牢固。

  2、操作人員不得進入機械手臂作業範圍。

  3、維修前請關掉電源。

  五、烘箱安全生產須知:

  1、在主機周圍1米內不得放置易燃物品。

  2、設定溫度一定要參考原料之乾燥溫度,配合實際經驗進行設定。

  3、烘箱高溫,必須佩帶防護用品,防止燙傷。

  4、散落烘箱內的原料,必須及時清除。

  5、清理、修理烘箱時,必須關閉電源。

  6、每2小時檢查1次烘箱是否正常運轉,記錄溫度。

  六、粉碎機安全生產須知:

  1、在開機前確保料斗與網架關閉,安全螺絲必須擰緊。

  2、轉動刀片極鋒利且能引起傷害,特別是在轉動時。

  3、在開關料斗網架時,易發生事故。

  4、該機電盒處高壓危險。

  5、該機是由傳動帶傳動的,不要讓傳動帶碰到衣服、身體。

  6、在機器維修保養時,必須關閉主開關和控制開關,等待刀片靜止不動。

  7、不要去掉防護裝置。

  8、如果料斗粉碎室中還有未被粉碎的物料,就不能停機,因為重開機時,餘料會造成馬達過載。

  七、行車安全生產須知:

  1、電動單梁起重機(俗稱行車)須由專人操作,操作者須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2、開車前應進行試車,試車是在無載荷的情況下,檢查各運轉機構、控制系統和安全裝置是否靈敏、準確、安全可靠;檢查吊鉤,吊索是否牢固,外觀無破損。

  3、電動單梁起重機在起吊工件時,工件的重量應在吊鉤、吊索及電動單梁起重機允許的範圍內。

  4、不得沿主樑方向斜吊工件。

  5、不得在有火災危險、爆炸危險的介質中工作以及用來吊運熔化金屬和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6、吊裝工件行走過程中,工件以稍離地面為宜。

  7、電動單梁起重機在吊運工件行走過程中,工件下面嚴禁站人。

  8、嚴禁將工件吊起後,操作人員離開操作現場,行車無人管制。

  9、工作完畢,電動單梁起重機應停在規定位置,升起吊鉤,切斷電源。

  安全生產辦公室規章制度 篇4

  一、市場所有從事石材生產、經營和儲存的商家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本廠法人或與市場簽訂租賃合同的乙方代表擔任本區域的第一安全責任人。

  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三、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四、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五、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上,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六、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裝置,以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取得專業資質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並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誌,方可投入使用。檢測、檢驗機構對檢測、檢驗結果負責。

  七、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築物內,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誌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封閉、堵塞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

  八、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十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十二、生產區域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特別是未成年人)。來訪客人應由本單位專職人員陪同,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進場參觀、考察等;工作場地一律不允許穿拖鞋;商家負有監管本單位員工小孩的責任。

  以上管理制度,由重慶履泰實業有限公司監督執行,市場經營者應無條件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不認真整改或拒絕接受檢查整改的,市場管理方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上報相關職能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安全生產辦公室規章制度 篇5

  總則

  1、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公司管理範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3、安全生產貫穿於施工生產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

  4、各部門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係,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5、公司主要負責人、各車間主要負責人、各班組組長是本公司、本車間、本班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別對其所轄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6、公司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並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7、公司工會組織應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8、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援、督促各有關部門或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9、公司應採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10、公司鼓勵和支援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11、公司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12、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

  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1、為充分發揮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作用,做好對各單位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訂,公司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2、公司每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全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對本年度的安全生產規劃及安全生產工作進行部署。

  3、各車間每週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組織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制定對事故隱患的整改措施,並落實整改。

  4、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對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產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籌、協調、指導公司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5、各部門必須堅持使各級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化,經常化,並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確保使每次會議都有一定的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的實質問題。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為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必須加強各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公司對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實施綜合管理,並行使監督檢查職能。

  3、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應納入本公司培訓教育年度計劃和長期規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以充分保證,經費從公司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4、公司應採取會議、板報、標語、印發宣傳品、圖片展覽、安全知識競賽、專場教育講座等多種形式,做好對職工的安全教育。

  5、公司應健全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安全教育檔案由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安全專管員)負責實行分級管理。

  6、公司主要負責人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接受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各級安全管理人員任職期間,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120學時,其它管理人員不得少於24學時,一般作業人員不得少於40學時。

  7、新進場工人必須接受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三級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四十學時。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安全專管員)組織實施。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各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各班組長組織實施。

  8、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可上崗。

  9、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後重新上崗時,必須透過相應的車間及班組級安全教育。

  10、公司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裝置、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專項安全教育和培訓。

  安全生產檢查及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為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的發生,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加強各級安全生產檢查。

  2、安全生產檢查的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生產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教育培訓、查安全防護、查機械裝置、查操作行為、查勞保用品使用、查傷亡事故處理等為主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制度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半年組織進行一次。

  車間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檢查和重點抽查為主,以查處“裝置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季度組織進行一次。

  班組安全檢查應以經常性安全檢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為主,以查處“操作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週組織進行一次。

  各級檢查都應對檢查情況及時予以通報,並將檢查結果作為安全評比的主要依據。

  5、公司及各車間班組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大型機械裝置、施工用電、壓力容器等專業性或重大危險專案的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公司及各車間班組應根據生產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

  7、各級安全檢查結束後,要認真全面系統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並將整改、複查情況及時反饋到檢查部門。

  8、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但有整改條件的隱患專案,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專案、定時間、定人員和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給車間、凡車間能整改的不推給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給上級主管部門)限期整改。

  9、企業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除採取有效防範措施外,應書面向企業隸屬的直接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並抄報上一級行業主管部門。

  10、對物質技術條件暫時不具備整改的重大隱患,必須採取應急的防範措施,並納入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

  11、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都應將檢查出的隱患和整改情況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重大隱患及整改情況應由安全技術部門或安全管理人員彙總並存檔。

  設施、裝置的維護、保養和檢測制度

  1、公司的安全裝置、特種裝置(包括行車等)由公司統一管理並負責對其實施監督。

  2、公司做好安全裝置、特種裝置的進場組織、安裝除錯、拆卸退場及日常檢查、維修、保養工作,負責向當地裝置監督、檢驗部門進行報檢、報驗,未經當地裝置監督、檢驗部門許可和驗收合格的安全裝置和特種裝置不得投入使用。

  3、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三定”原則,做好對現場安全裝置和特種裝置的管理,所有從事與安全裝置與特種裝置作業有關的操作、維修保養等人員均必須由公司統一派遣,禁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4、公司應做好對現場安全裝置和特種裝置的日常安全管理,並對其安全執行實施監督,不得以任何藉口支援或強迫安全裝置和特種裝置操作人員違章作業。

  5、公司應把對外租裝置的管理納入到本單位的安全管理中,不允許以租代管、以包代管。

  危險作業現場管理制度

  1、公司及各車間班組必須加強對危險作業的管理。

  2、施工前,應對作業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並認真對作業場所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確保安全防護措施到位,安全裝置靈敏可靠。

  3、臨時用電必須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其安裝、拆除、維修必須由專業電工完成,搬運、移動用電裝置,必須切斷電源並做妥善處理後進行,停用的機械裝置必須切斷電源並鎖好開關箱。非電工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裝置。在潮溼、危險場所作業,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4、各種氣瓶的運輸、儲存、使用,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有防火、防爆、防曬、防劇烈震動措施,距離明火10m以上。

  5、在強腐蝕、放射性場所作業時,必須保持防護設施的安全、有效;鍋爐、壓力容器安裝、維修作業時,必須加強通風。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必須免費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帶、使用。嚴禁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按規定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2、公司應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

  3、公司採購、發放和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是具有《國家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勞動防護用品生產條件資格認可證》和《安全鑑定證》的產品。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協同材料管理部門認真做好對新購勞動防護用品的驗收,杜絕假冒、偽劣勞動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

  4、從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和保管好勞動防護用品,確保勞動防護用品在使用期內防護效能完好。

  安全生產辦公室規章制度 篇6

  一、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樹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嚴格執行(企業安全管理標準),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切實保證生產安全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國營建築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裝置使用監督管理規定)、(省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安全監督檢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僅限於總承包工程及其所屬企業單位及人員遵照執行。

  三、公司生產部是所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歸口管理部門。其工作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和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制度、標準。

  2、做好日常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總結、改進、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3、堅持深入施工企業監督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的落實及方案的執行。監督控制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指標,並負責進行考核。

  4、指導工程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瞭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監督解決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隱患和不能保證進行安全生產活動的行為,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級安全值班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參加總承包工程審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對貫徹執行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6、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7、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配合主持並組織實施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8、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嚴重險情有權暫停施工,並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9、對違反相關安全制度、標準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法規等不安全行為規定的,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按規定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或報請有關領導進行處理。

  10、安全員由生產部負責歸口管理。負責實施對所屬單位及專案工程進行幫助指導、檢查監督。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製度、標準要求,監督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目標、措施的完成。

  (2)參與審查所負責監督單位和工程專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並檢查實際執行情況。

  (3)堅持深入施工現場監督檢查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檢查落實安全防護、腳手架搭設、機械裝置使用、電氣線路佈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標準規定,發現隱患及時進行幫助解決。

  (4)協助基層單位做好對施工現場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建立文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達標等工作。

  (5)指導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安全生產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監督,指導各項安全達標工作資料的完成和做好相關活動的記錄。

  (6)會同企業技術負責人,對腳手架搭設、模板安裝拆除、基坑支護按專項標準進行驗收評定;對臨時用電、機械操作、起重吊裝等特殊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7)有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及嚴重的不安全行為有權制止,並及時報告主管部門下達停工指令。

  (8)參與配合或接受所在單位的安全事故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登記、統計、分析、報告,要求事故單位提出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並督促檢查其落實情況。

  (9)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先進經驗。

  (10)服從業務主管部門的領導,對所擔負監督的生產安全狀況和安全行為規定檢查負責。

  四、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是保證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標準的執行落實,除了要抓好嚴格的管理外,還要堅持不懈的加強巡迴監督檢查,隨時瞭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不斷改進和提高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1、職能部門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條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外,還要做好組織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其檢查結果作為對所屬生產單位進行評比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按每季度必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要有黨政工團等相關部門和有關領導參加;共同檢查、同時整改、及時消除隱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對每次的檢查情況做好記錄。

  2、職能部門要對總承包工程階段安全達標情況進行全面控制、檢查。其主要是工程開工前的安全生產條件、地下部分(含基礎)施工完安全生產條件,主體工程質量中檢前的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申請和機械裝置、機具安全檢驗、裝修階段過程檢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級評價申報等階段的安全檢查達標。對每一階段的達標檢查通過後,方可蓋章同意申請上報政府監督部門。否則,專案經理應承擔所造成的全部責任,將對專案經理及公司相關領導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3、所屬各企業單位對安全檢查人員所提出的安全隱患問題,必須及時解決處理,按限期認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安全員對檢查發現的安全問題隱患,要書面通知專案經理或公司主管部門及相關領導,幫助專案經理出主意想辦法、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進行處理,並監督落實。專案經理不得無理由拒絕整改。

  五、獎勵與懲罰是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管理中的一項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實行強化管理對減少事故及隱患的發生、降低事故頻率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1、經濟獎勵與懲罰除了按各企業(內部經濟責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關(企業管理標準)要求執行外,還應對安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有突出貢獻成績或違反企業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行為,分別給予獎勵和懲罰。

  2、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突出,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榮譽和獎勵;

  3、凡能認真執行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標準,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做出顯著成績的;

  4、凡在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有重大發明、安全技術防範措施改進成效顯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大傷亡事故發生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者;

  6、對有違反安全生產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經教育勸阻不改、行為惡劣的給予處罰或處分;

  7、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

  8、翫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發現事故險情,即不採取措施又不及時報告的而發生事故的;

  10、發生事故不能保護現場,隱瞞不報、虛報、故意拖延報告或嫁禍他人的;

  11、對批評或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12、不執行或執行不力又不及時對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隱患問題和違反重點治理安全達標要求的;

  13、對各級管理部門下發各種形勢安全隱患問題通知單或停工單後,不能認真組織、按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單,又給企業或單位帶來不良影響的;

  14、下達的各項安全考核指標和確立安全生產達標專案及建立文明施工現場要求,不能實現或給企業帶來不良影響或直接妨礙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要求的;

  15、在施工過程中,不注重安全生產,直接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紀律行為之一的,對當事人及當事人所在區段、工種的管理直接負責人分別進行同等處理,對違反紀律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

  安全生產辦公室規章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管理,規範公司各單位生產秩序,防止事故發生,保護職工人身安全。結合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是本公司職員工,必須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公司領導和安全處分級管理的原則,實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

  第四條安全處對本公司各單位安全工作實施綜合協調,對本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實施相應監督管理,對相關職能部門,履行職責的情況實施監督。

  第二章安全管理職責

  第五條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建立或審定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各生產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執行情況。

  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審定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先進事蹟與獎勵辦法。

  4、組織安全大檢查,並對不安全生產問題進行研究,制定改進方案,督促按計劃實施。

  5、參加對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6、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監督

  7、採取有效措施,不斷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和安全生產環境。

  8、定期組織和領導全面安全生產檢查。

  9、每月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分析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彙總不安全隱患,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10、檢查和指導副職及下屬單位領導分管範圍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第六條負責宣傳“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對企業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對新員工及時組織入廠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分配到班組。

  第三章安全檢查

  第七條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與檢測,並實施考核,保證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的實現,保證安全標準化的有效實施

  第八條檢查程式

  1、安全檢查的內容:安全檢查物件的確定應本著突出重點的原則,對於危險性大、易發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產系統、部位、裝置、裝置等應加強檢查。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軟體系統和硬體系統,具體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處理。

  2、安全檢查的實施要求:公司每月開展一次綜合性安全大檢查。安全處組織,參加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及安全員,檢查結果由安全處彙總形成安全通報,隱患整改情況記入《安全檢查隱患整改臺賬》。

  3、檢查結果的處理:檢查結果應及時上報公司分管副總及總經理,對檢查中發現的潛在不安全因素,安全處應立即令其對不安全隱患進行整改,整改後對其複查。

  第四章安全生產獎懲

  為了強化安全管理,充分調動職工安全生產的能動性、主動性和積極性,杜絕違章違紀現象,減少工傷事故的發生,公司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做到獎懲分明、重獎重罰。

  第五章安全例會管理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全體成員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佈置下一步安全環保重點工作及應採取的措施,提出公司下一步安全生產工作目標。

  第六章安全事故管理

  1、人身事故:企業在冊職工在生產區域內發生的生產操作有關的傷亡事故(包括隱性中毒事故)

  2、裝置事故:由於各種原因構成採礦機械、動力、電器、儀表、運輸裝置及管理、建築物等損失的事故;

  3、生產事故:生產事故:因違反工藝流程、崗位操作規程和指揮失誤造成裝置損壞以及停電、停水、停風等原因造成停產等事故

  第七章安全生產檔案管理

  安全生產檔案要編寫詳細的目錄分檔存放,以便於查閱。要逐步實現安全檔案的標準化、規範化、現代化管理。

  第八章勞動保護用品管理

  1、職工領取到防護用品後,上崗工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使用。

  2、工作服必須保持整潔無破損,嚴禁在腰間、袖口扎繩子、鐵絲等物品。

  3、特殊工作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4、對生產噪音、粉塵、有毒氣體的部門要配置防護罩,防護眼鏡、防護口罩和防毒口罩。

  5、各(車間)的安全員每日要對現場職工勞保用品佩戴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未按規定佩戴的,對當事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6、防護用品的管理實行主管和組長的逐級領導,安全處要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其使用情況,發現違規的要進行嚴格考核。

  第九章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在特殊工種操作證或臨時操作證規定的本工種作業專案範圍內進行作業,嚴格執行其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章安全警示管理

  為了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促進企業,加強現場安全生產順利進行,及時削除現場安全隱患,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附則:為了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進一步提高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水平,加強安全警示標誌的管理,達到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確保、生產順利開展。

  安全生產辦公室規章制度 篇8

  1、在安全生產、安全防火工作中,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原則,各級責任人應嚴格遵守執行責任制,對違章操作和不安全因素及時治理整頓,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2、企業法人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為第一安全責任人,各部門經理、生產車間主任為第二責任人,直接從事技術專業、機械操作和有關人員為第三責任人。

  3、公司定期舉行安全會議,佈置和檢查安全衛生工作。有效的利用班前會議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

  4、定期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工作服,要求穿工作服上崗,繫好袖口、領口、褲口,避免出危險。

  5、對劇毒、易燃等危險品,檢驗科應由專人保管,並做好記錄,註明用途、領取數量、日期等。

  6、特殊工種不經過培訓不得獨立操作。

  7、要求公司所有人員必須參保意外傷害險,一旦出險有所保障。

  8、切實作好衛生工作,根據工作崗位的不同劃分衛生責任區,定期檢查,並作為員工考核的指標。

  9、在生產車間內不允許有汙染飼料物質,如菸蒂、繩頭、廢塑膠紙等;同時要保持生產區的衛生整潔。每天生產前和生產後要打掃作業區的衛生。

  10、生產區要求光線充足,無有害動物,無蟲害,通風良好,地面清潔,無垃圾積存、無積水、門窗玻璃清潔完好。

  11、生產區內嚴禁吸菸和帶入生活及其他與生產無關的用品等。

  12、職工宿舍、食堂和綠化帶的衛生由專人負責清理。

  13、每月或每季度,定期進行一次大掃除,確保員工有一個乾淨整潔的工作環境。

  安全生產辦公室規章制度 篇9

  為進一步加強生產管理,適應公司銷售需要,在降低消耗減少成本的前提下,生產保質保量的飼料產品,根據生產需要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原輔料進廠制度

  1、原料的採購,要以國家《飼料衛生標準》及相關規定為依據,制定本公司的原輔料採購標準,按標準有計劃地購入。

  2、原料進廠後,及時通知化驗室,進行抽樣化驗,根據不同原料化驗相應的營養指標。化驗結果一式三份送總經理、品管部、生產部,由品管部負責人決定是否入庫。

  3、入庫時要求質檢員逐包抽樣進行感官檢查,如色澤、氣味、雜質、水分等。

  4、入庫後,倉庫保管員要進行科學庫存保管。

  (1)防潮防溼。堆放原料時,應放在木架製成的防潮貨架上,垛堆不能太高太大。每垛之間要有一定間距。

  (2)要經常通風,以降低溫度與溼度,防止發生黴變。如有異常一定要仔細檢視,然後採取措施。

  (3)出入庫記錄時應仔細認真,每月由財務、採購共同稽核、立檔。

  二、生產加工制度

  1、生產科有關領導要全程指導和監督,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

  (1)與其他部門密切配合,組織好本部門的職工,確保生產系統的正常運轉;努力提高產量,為公司增加效益;保質保量的完成各項生產任務。

  (2)搞好各方面的團結,關心職工生活,帶領職工積極參加各級組織的有益活動。

  (3)監督實施各種記錄,並做到清楚、準確、無誤;如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主管領導,並提出分析意見。

  (4)督促實施各種裝置的檢修,保證生產裝置完好、正常運轉。定期派人對生產裝置進行保養。

  2、員工必須遵守廠裡的各項規章制度。

  (1)配電室、化驗室、鍋爐房、倉庫均為生產重要崗位,必須持有國家頒佈的行業證書才能上崗。

  (2)嚴格遵守上崗考勤制度,認真記錄上崗考勤表,員工遲到、早退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無故不上崗超過半個工作日的按曠工處理。

  (3)一律不準在工作崗位上會客或將無關人員、親友帶入崗位。車間人員離崗時必須先向班長請假,得到允許後才可離開。

  (4)公司一切生產場合包括生產車間、倉庫等和院內嚴禁吸菸。關於喝水、吸菸、吃飯時間廠內必須作明確規定。

  (5)如遇產品旺季,產品需求量增大,公司裝置生產能力白班生產無法滿足需求。生產部根據實際情況報請總經理批准,開設夜班生產,有關人員應服從安排。

  3、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

  (1)嚴格抓好生產質量管理,嚴格按照生產工藝流程組織生產,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對配方絕對保密,對內必須核對好方能生產。

  (2)加工車間所用原料要質檢員稽核是否正確,並要嚴格按配方要求的比例進行投料,投料量不可擅自改動。

  (3)稱料時,要透過保管員準確領料,然後進行批次逐一精確稱量、分桶盛裝,一批稱好後,送往混合機料臺,準備混合。

  (4)加工過程要嚴格按工藝要求進行。

  (5)包裝時要求稱量準確,不可缺斤少兩,計量誤差不超過50克,封口要規範整齊,要實行專人專管。

  (6)生產過程中,每天要定點取樣化驗產品,不合格產品不得出庫,並認真作好記錄。

  (7)作好投料單、成品入庫單,並由生產科進行稽核。

  三、成品入庫與出庫制度

  1、要按產品類別分別存放到貨架上,界限分明。

  2、入庫後保管員要定時檢視,經常檢查通風防潮情況,以防變質。

  3、產品出廠要嚴格把關,發現異常的產品禁止出廠。

  4、成品包裝袋進廠時,要檢查印刷、尺寸、重量、裡襯、縫合口等是否符合標準,使用時要再次檢查。

  5、有出口入庫記錄時應仔細認真,每月由財務、採購共同稽核,並存入檔案。

  四、重大質量事故處理制度

  1、如發生質量事故,認真填寫質量事故報告,對質量事故的原因進行分析,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產品質量意識不可鬆懈。

  2、品管、技術部門嚴格監控,發現問題立即上報,要追究原因,及時處理分析。

  3、使用者使用本公司產品如發生意外事故,要查其原因,如屬使用不當責任自負;如屬質量原因,透過權威技術監督部門嚴格簽定,如屬我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我方負責。

  4、所有質檢記錄、處理報告應由專人管理,並立檔備案。

  安全生產辦公室規章制度 篇10

  一、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意義

  俗語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規章制度就是企業的規矩。沒有健全而嚴格執行的規章制度,企業是管不好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則是企業規章制度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保證生產活動順利進行的手段。同時,沒有健全和嚴格執行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企業的安全生產也是搞不好的。

  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要透過規章制度去體現。透過實現規章制度,可以有條不紊地組織生產;可以從制度上促進廣大勞動者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係,真正做到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服從安全。同時,勞動者按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生產作業,可以把安全工作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緊密聯絡起來,使“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到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各個環節。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內容

  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可分為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工業衛生三個方面。

  安全生產管理方面制度,包括安全總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檢查、傷亡事故報告、各類事故管理、特殊區域內施工審批制度、勞動保護設施管理、安全值日製度、安全生產競賽辦法、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管理辦法、基本建設專案和技術改造專案的三同時(即主體工程與勞動安全衛生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審查驗收管理等。

  安全技術方面的規章制度,包括電氣安全技術、壓力容器安全技術、鍋爐安全技術、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建築安全培訓施工安全技術、消防管理、危險場所的安全技術管理、容器內作業、高空作業、企業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培訓、考核、發證、持證作業等)、各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工業衛生方面的規章制度,包括塵毒監測、防塵防毒措施、防塵防毒裝置的維護管理、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的統計報告、防暑降溫管理、保健食品制度等。

  三、安全生產責任制

  鑑於安全寓於生產之中,企業的每一個工作人員都從不同的角度為企業的生產經營擔負責任,每個人盡責的好壞直接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的成效。同樣,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企業的每一個工作人員又必須對安全生產擔負責任,每個人盡責的好壞直接影響企業的安全生產。因此,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是中心內容,是企業崗位責任制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安全生產責任制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企業各級負責生產和經營的人員,在完成生產或經營任務的同時,對保證職工安全與健康負有重要的責任。二是各職能部門的人員,對自己業務範圍內及有關的安全生產負有相應的責任。三是所有工人對自己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安全生產辦公室規章制度 篇11

  為了更好的規範車間工作人員的行為,也更好的防止車間的安全,特制定本規章制度,望車間工作人員遵照執行。

  一、總則

  1、車間主任對給排水車間的安全工作負主要責任。

  2、車間主任編寫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督促檢查執行。

  3、成立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小組(成員由副主任及工段長組成)。

  4、安全員負責對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督促檢查、員工安全培訓並建立健全各類安全臺帳,及時把檢查情況、隱患排查情況、培訓情況彙報安環處。

  5、車間負責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臺帳。

  二、安全生產製度

  1、新入廠員工和來廠培訓人員,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生產現場。

  2、員工家屬、兒童及無關人員不經批准不得進入生產區。員工進入崗位前,必須按規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帶好勞動保護用品。

  3、員工在班前和班中不準喝酒,發現帶酒味上班者,應立即停止其工作。

  4、車間要害部位:鍋爐房、主控室、油庫、配電站等,非本崗位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5、2米以上(含2米)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並派專人監護。

  6、特種裝置的管理要落實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裝置或工具,未經批准,不準動用。

  7、嚴禁非電氣人員接電源或從事電氣裝置、線路、開關的檢修、操作等工作。

  8、行燈和機器裝置上照明的電壓不得超過36伏。槽罐、溝道、潮溼場所使用的照明燈為12伏,絕緣必須良好。

  9、各種裝置、工具開動或使用前,要經過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可靠後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時下方嚴禁站人。

  10、各種防護裝置、訊號、標誌、儀表、指示器等,要經常檢查、效驗,保證齊全、完好、靈敏、可靠。

  1、嚴格執行工藝指標,按工藝規程和操作法進行操作,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制度。大型裝置的檢修和倒換實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的制度。

  2、裝置執行中,擦洗和加油時不準觸動轉動部位。

  3、檢修(檢查)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檢修制度和有關操作規程。在非動火區內動火時必須按規定辦理動火證。

  4、生產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裝置安全,或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等緊急情況時,操作人員有權先停車後報告。

  5、人人有權拒絕違章指揮,人人有權制止違章作業。

  6、裝置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備可靠,電氣裝置和線路的接地(接零),絕緣必須良好,否則不準使用。

  7、車間和倉庫內的門窗必須安裝牢固,並經常檢查、維護。

  8、為保護地下的電纜、管道和構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動土施工時,必須按動土(動工)安全規定到有關部門辦理動土許可證,待批准後方可施工。

  9、腳踏車必須放入規定的車棚中,嚴禁進入生產區內。

  三、下列場所非操作人員不許逗留

  1、掛有危險標誌的地方。

  2、進行起重作業的場所。

  3、在進行電焊、氣焊的場所。

  4、在進行檢修、安裝或高空作業的地方。

  5、正在運轉的裝置附近。

  6、有倒塌危險的建築物、土石方作業的溝、坑、孔、洞近旁。

  7、廠內生產區動火要按規定辦理動火許可證。

  8、在XX、易爆區域內工作時,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

  9、除發生火警、火災外,各種消防用具,器材和設施,未經領導同意,不準隨便動用。

  10、高壓線下,嚴禁站人和堆放物品。

  1、酸鹼儲罐區,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工作人員卸酸鹼和使用酸鹼時,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嚴禁私自發放酸鹼。

  2、油泵房和油管區嚴禁吸菸、嚴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機,非工作人員不準入內,未經批准不準放油,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電工從事電氣作業。

  2、禁止非木工動用電鋸、電刨。

  3、禁止非焊工從事焊接作業。

  4、禁止非機動車駕駛員動用車輛。

  5、禁止在廠內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廠內焚燒雜草、垃圾。

  7、禁止在廠內及生產場所吸菸。

  8、禁止攜帶引火物及發火物進入危險場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進入交叉作業區。

  10、禁止未系安全帶登高作業。

  五、檢修作業十不修

  1、檢修任務不明確不修。

  2、沒有安全防範措施不修。

  3、帶壓裝置不修。

  4、帶電裝置不切斷電源不修。

  5、不切斷有害物質來源不修。

  6、危險物質裝置不經過處理不修。

  7、容器內部作業分析置換不合格不修。

  8、裝置結構和效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執行的裝置不修。

  10、空中懸掛裝置無牢靠措施不修。

  六、動火作業六大禁令

  1、動火證未經批准,禁止動火。

  2、不與生產系統可靠隔絕,禁止動火。

  3、不清洗,置換合格,禁止動火。

  4、不消除周圍XX物,禁止動火。

  5、不按時做動火分析,禁止動火。

  6、沒有消防措施,禁止動火。

  七、進入裝置、容器的八個必須

  1、必須申請、辦證,並得到批准。

  2、必須進行安全隔絕。

  3、必須切斷動力電,並使用安全燈具。

  4、必須進行置換、XX。

  5、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6、必須佩帶規定的防護用具。

  7、必須有人在器外監護,並監守崗位。

  8、必須有搶救後備措施。

  八、生產區十四不準

  1、加強明火管理,生產區內不準吸菸。

  2、生產區內不準進入未成年人。

  3、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幹私活、離崗或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5、不準使用汽油等XX液體擦洗裝置、用具和衣物。

  6、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準進入生產崗位。

  7、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裝置不準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裝置、工具不準動用。

  9、檢修裝置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停機檢修後的裝置,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用。

  1、未辦高空作業證,不帶安全帶,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

  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準作業。

  3、未安裝觸電保護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不準使用。

  4、未取得安全作業證的不準獨立作業;特殊工種人員,未經取證,不準作業。

  九、處罰規定處罰的目的是懲前毖後,保證維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準,保障車間和員工的權益。

  1、在禁菸區內吸菸者,罰款200元,嚴重者承擔一切後果。

  2、進入生產車間不戴安全帽者,罰款50元,員工操作裝置時不準戴手套進行操作。

  3、上班後,不佩戴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罰款60元。

  4、在工作崗位上睡覺者罰款50元。

  5、在上班期間看與生產業務無關的書籍、報紙,罰款20元。

  6、上班時間無故串崗、離崗或幹私活者罰款50元。

  7、上班遲到或早退超過5分鐘,作曠工半天處理。

  8、出勤未簽到按曠工或事後請假處理。

  9、請假、公出未辦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十、工作懈怠,不按規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罰款50元(視情況嚴重性可做行政紀律處分)

  1、無故拒絕工作安排、指令,罰款50元(視情況嚴重性可做行政紀律處分)。

  2、違反安全規定或其行為危害他人安全,罰款50-200元。(嚴重可做行政紀律處分)。

  3、偷盜車間的財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門處理。

  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暢通,未經同意不得動用消防器材(特殊情況下除外)違者罰款50元。

  5、上班時酗酒者,罰款200元人。

  6、無故損壞車間裝置、附件者按原值賠償。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式和公示程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安全生產辦公室規章制度 篇12

  (1)協助單位負責人組織推動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並切實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制度。建立並保持實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定期評價,持續改進。

  (2)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生產理念,充分發揮每個人的積極性、創造性;不斷增強員工發現危險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消除隱患,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3)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與及時修改體系檔案、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並對這些檔案、制度、規程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4)彙總和審查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按期實現。

  (5)參與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專案的設計審查、施工監督、竣工驗收,督促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按“三同時”原則執行。

  (6)經常地、有計劃地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負責實施新員工入廠安全教育;配合地方、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搞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7)協助管理者組織好日常的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督促和協助解決。發現重大隱患時,有權指令先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管理者研究處理。

  (8)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進行傷亡事故的登記、統計、分析、報告,做好事故的預測、預報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並督促按期實現。

  (9)協調解決基層反映的在其職責範圍內無法解決的問題,在資金、技術、政策方面提供保障條件,免除其後顧之憂,努力當好基層的“配角”。

  (10)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職業病和各種職業危害情況的調查、分析、報告工作,建立單位職業危害、職業健康檔案,針對職業危害情況研究和實施防治措施。

  (11)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發給個人防護用品(具)、保健食品和清涼飲料,並指導從業人員正確使用。

  (12)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勞逸結合。搞好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13)及時提出企業需要解決的有關生產安全的科研課題,協助單位科研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科研工作。

  (14)不斷深入基層推進"6s"活動,進行調查研究,掌握基層單位貫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績效檢查要涵蓋各個方面,及時糾正基層安全管理偏差,持續提高基層的管理績效,促進基層安全管理體系化、程式化、科學化。

  (15)總結和推廣基層安全生產先進經驗。會同工會組織選拔、培訓安全生產積極分子,指導和支援他們開展群眾監督檢查活動。

  安全生產辦公室規章制度 篇13

  1.目的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確保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持續合規性、充分性、有效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證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標準評審和修訂管理。

  3.引用法規、標準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

  4.職責

  4.1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評審、修訂工作。

  4.2公司安委會主任長負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審批工作。

  4.3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操作規程的釋出工作。

  4.4各部門負責制定本部門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並適時修訂。

  4.5公司工會組織負責對相關制度、規程評審、修訂的參與與監督;

  5.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訂

  5.1安全生產部組織有關的專業部門制訂公司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送達相關部門進行會籤,徵求修改意見。

  5.2安全生產部根據會籤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5.3審批稿經分管副總稽核後由總經理審批,釋出實施。

  6.評審與修訂

  6.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評審

  6.1.1評審的頻次: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6.1.1.1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廢止、修訂或新頒佈時;

  6.1.1.2公司的管理機構或體制發生重大調整時;

  6.1.1.3公司的生產活動、服務發生重大變化時;

  6.1.1.4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或其他情況下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的缺陷時;

  6.1.1.5當上級管理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1.1.6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複性事故原因時,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6.1.1.7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材料時;

  6.1.1.8當生產設施新建、改建、擴建時;

  6.1.1.8其他相關事項。

  6.1.2評審組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本著制訂部門組織相評審的原則。

  6.1.3評審內容

  6.1.3.1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6.1.3.2與企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6.1.3.3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6.1.3.4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6.1.4評審輸出

  6.1.4.1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製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6.1.4.2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6.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

  6.2.1修訂頻次: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6.2.1.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佈時;

  6.2.1.2當公司歸屬、體制、規模發生發生重大變化;

  6.2.1.3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6.2.1.4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裝置發生變更時;

  6.2.1.5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2.1.6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6.2.1.7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複事故原因,發生制度性因素時;

  6.2.1.8其它相關事項;

  6.2.2修訂組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後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瞭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6.2.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發放、使用、保管和回收,嚴格執行公司《檔案控制程式》,保證各相關崗位和人員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6.2.4修訂依據:

  6.2.4.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6.2.4.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結果。

  6.2.4.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6.2.5修訂後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籤手續,最後由安委會主任審批後,修訂版釋出實施。

  6.2.6安全生產製度終止執行 因特殊原因,終止執行的安全生產製度,按原審批程式申請批准終止執行。

  安全生產辦公室規章制度 篇14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強化各級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風險意識,落實安全責任,嚴格考核和獎懲,維護正常的安全生產作業秩序,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最大限度的防止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獎懲管理。

  3、職責

  3.1 公司安全委員會為每個部門設定當年的安全指標;

  3.2 安全環保質監部負責各部門上報事故的統計;

  3.3 公司安全委員會根據公司發展適時提出安全激勵措施;

  3.4 各部門根據以下獎勵細節,向公司提出獎勵要求;重大獎勵事項,由安全環保質監部門提出書面報告;

  3.5 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可以向本部門提出對有關人員的獎勵建議,經領導批准後按規定執行;

  3.6發生事故的部門,由公司根據本制度進行處罰,全公司範圍內通報處罰結果。

  4、具體獎勵與處罰辦法

  4.1 獎勵

  4.1.1 對個人的獎勵: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公司根據具體情況,給予100~1000元的獎勵

  4.1.1.1 本職工作認真負責,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和執行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完成安全生產考核指標,成績顯著者;

  4.1.1.2 積級參與安全生產管理,對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有關部門評審,確有較大價值並收到實效者;

  4.1.1.3 查出或排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傷亡、火災、爆炸、裝置停產、主要裝置損壞等事故,成績顯著者;

  4.1.1.4 及時制止或糾正了嚴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避免重大事故者;

  4.1.1.5 為改善勞動條件,發明或改進安全防護裝置和職業衛生設施,效果顯著者;

  4.1.1.6 在發生重大火災、爆炸事故及其它重大事故中,臨危不懼、奮勇搶救,措施得力,成績突出者;

  4.1.1.7 對安全生產工作有其他特殊貢獻者的獎勵由公司安全委員會研究決定。

  4.2 處罰

  4.2.1 管理處罰

  4.2.1.1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部門,扣罰該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的當月獎金:

  a.不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定,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不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

  b.不按規定建立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c.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專案不進行職業安全和職業衛生“三同時”而投產使用的;

  d.按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標準進行考核達不到合格標準的;

  e.對有關組織或部門查出的重大隱患,拖延或拒不整改的;

  f.不制定本部門的應急救援預案;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未進行及時處理或隱瞞不報的;

  g.由於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

  h.不參加安全例會,又不請假者。安全例會遲到者,扣安全責任獎50元/人。

  4.2.1.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扣除其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當月安全責任獎的50%,扣除管理崗位其他責任人員當月安全責任獎:

  a.不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安全生產日常管理或不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導致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混亂;

  b. 未按規定對新職工(包括外協人員、臨時工、民工等)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c.對本單位的各種安全裝置、設施的管理(包括建立臺帳、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等)和檢測檢驗不到位;

  d.不按時組織安全檢查、安全活動和應急預案演練,各種安全記錄不齊全;

  e.不按期完成事故隱患的整改;

  f.各車間不按規定每週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會議內容記錄不全的;

  g.發現職工違章作業,不及時糾正制止的。

  4.2.2 違規處罰

  按照《勞動紀律管理條例 》和《安全責任考核獎懲細則執行》。

  4.2.3 事故處罰

  4.2.3.1 發生一起輕傷事故,扣除事故責任部門當月安全責任獎總額的10~20%;

  4.2.3.2 當年累計發生三起以上輕傷事故的,從第三起事故起(含第三起),每發生一起扣罰事故責任單位當月安全獎總額的.30~50%;

  4.2.3.3 發生事故(各類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不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對事故責任單位扣罰當月安全責任獎總額15~25%;造成嚴重後果的,對事故責任單位扣罰當月安全責任獎,同時對瞞報、謊報或延期上報事故的責任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扣罰當月安全獎的300%;

  4.2.3.4 發生責任事故每重傷1人,扣除責任部門當月安全責任獎總額的100~300%(注:上級的處罰單獨執行)。

  4.2.4 罰款處置

  4.2.4.1 對扣罰工資的處罰,由人保部根據各職能部門提交的處罰通知辦理;

  4.2.4.2 其他罰款由各職能部門出據罰款單進行扣罰,罰金直接交財務管理部門,交款人要及時將交款憑證交相關職能部門備案。不按時交納或拒交者,按有關規定從工資中扣除。

  安全生產辦公室規章制度 篇15

  1 目的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確保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持續合規性、充分性、有效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證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評審和修訂管理。

  3 引用檔案

  《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

  4 職責

  (1)安保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評審、修訂工作。

  (2)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審批工作。

  (3)安保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操作規程的釋出工作。

  (4)各部門、班組負責制定本部門、班組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並適時修訂。

  (5)公司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織負責對相關制度、規程評審、修訂的參與與監督。

  5 內容與要求

  5.1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訂

  (1)安保部組織有關的專業部門制訂公司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並送達相關部門進行會籤,徵求修改意見。

  (2)安保部根據會籤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3)審批稿經分管安全的領導稽核後,由總經理審批,釋出實施。

  5.2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評審與修訂

  5.2.1 評審

  (1)評審的頻次

  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①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廢止、修訂或新頒佈時;

  ②公司的管理機構或體制發生重大調整時;

  ③公司的生產活動、服務發生重大變化時;

  ④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或其他情況下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的缺陷時;

  ⑤當上級管理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⑥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複性事故原因時,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⑦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材料時;

  ⑧當生產設施新建、改建、擴建時;

  ⑨其他相關事項。

  (2)評審組織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本著制訂部門組織相評審的原則。

  (3) 評審內容:

  ①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②與公司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③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④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評審輸出

  ①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製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②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5.2 修訂

  5.2.1 修訂頻次

  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1)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佈時;

  2) 當公司歸屬、體制、規模發生發生重大變化;

  3) 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4) 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裝置發生變更時;

  5) 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 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7) 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複事故原因,發生制度性因素時;

  8) 其它相關事項;

  5.2.2 修訂組織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後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瞭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5.2.3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發放、使用、保管和回收,嚴格執行公司檔案控制程式,保證各相關崗位和人員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5.2.4 修訂依據

  (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結果。

  (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5.2.5修訂後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籤手續,最後由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主任審批後,修訂版釋出實施。

  5.2.6 安全生產製度終止執行

  安全生產辦公室規章制度 篇16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係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部門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第一章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是(姓名)職務,主要工作職責是: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佈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並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並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第二負責人(姓名)職務,主要工作職責是:

  1、佈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後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髮、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並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效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佈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三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貨物運輸的流程圖:(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編制)

  一、貨物裝載:

  1、貨物要堆碼整齊,捆紮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2、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3、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後,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嚴密,綁紮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鬆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1、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2、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解除安裝

  1、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2、當車輛停穩熄火後方可卸貨。

  3、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4、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後返回。

  注意:如公司是從事集裝箱運輸或是其他型別的運輸,則需按實際的情況編制這一章節。(此為註釋性內容,企業實際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字不需此內容)

  第四章應急預案及事故處理

  一、發生交通事故後、肇事駕駛員應迅速報告交警部門和公司負責人,在處理機關人員未到達前,應主動做好事故後果的搶救工作及保護好現場。

  二、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資訊後應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助處理。對重大事故還要會同公司其他負責人做好善後工作。

  三、肇事駕駛員在處理事故現場後在四十八小時內應寫出書面檢查報送公司相關負責人。

  四、對肇事駕駛員應根據其事故性質、責任和認識、表現,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警告、吊證及追究賠償等處理。

  第五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出車前和收車後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範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2、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並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3、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4、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5、定期跟車送貨,瞭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第六章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管理

  1、將駕駛員資訊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2、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3、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瞭解情況。

  4、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後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二)車輛管理

  1、將每輛車的資訊登記在冊。

  2、定期做車輛的維護:

  (1)車輛維護的原則。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車輛維護的方式。車輛維護作業,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圓、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範圍。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維護主要作業範圍如下: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

  二級維護:由專業維修工負責執行。以檢查、調整為主,並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

  季節性維護可結合定期維護進行。

  車輛二級維護前進行的檢測診斷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或小修專案,結合二級維護一併進行。

  強制維護。車輛的維護必須遵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行。各級維護作業專案和週期的規定,必須根據車輛結構效能、使用條件、故障規律、配件質量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

  安全生產辦公室規章制度 篇17

  總則

  一條為了改善公司生產中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的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二條公司必須樹立“安全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由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總體負責,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來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因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理。機構與職責

  四條公司應該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來總體組織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委會應該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檢查和監督生產安全,調查處理發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定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任命,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七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幹部職責:

  1.經常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生產情況時,有權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進行研究處理。

  2.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3.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檔案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4.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工作。

  6.彙總和審查安全生產的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計劃執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並督促其進行實施。

  8.做好資訊反饋工作,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要馬上進行上傳下達。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八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稽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檔案時,必須使其符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要求。

  九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十條各生產單位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十一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時,要及時報告領導,並迅速予以排除。

  十二條各機樓(房)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裝置、工具的安全。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裝置的維護和勞動場所的安全

  十三條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正確進行使用並且經常進行維護和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十四條引進國外裝置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生產要求。

  十五條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裝置;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裝置;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

  十六條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措施。

  十七條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線要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危險的處所,必需要有安全保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十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溼、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十九條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明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電信線路的設計與維護

  二十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要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步操作規程》。

  二十一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並經常檢查,定期維護。

  二十二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杆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杆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進行安全確定後,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訊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電梯

  二十三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守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二十四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檔案、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二十五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二十六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執行。

  二十七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二十八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僱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二十九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執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三十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效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三十一條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職業體檢。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三十二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三十三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的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業。教育與培訓

  三十四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三十五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進行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檢查和整改

  三十六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應不少於三次;各生產單位每季度檢查應不少於二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裝置的操作者應每天進行檢查。

  三十七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三十八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後,在勞保經費專案中列支。獎勵與處罰

  三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四十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四十一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設立了健全的安全生產機構,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四十二條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裝置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裝置(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並組織實施)。

  四十三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十四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四十五對事故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並可進行行政處分。

  四十六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准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於企業裝置、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四十七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萬元,不滿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0萬元,不滿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00萬元的事故。

  四十八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後需要歇工個工作日以上,但低於國際標準的05日,並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於重傷事故範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超過國際標準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四十九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誌,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製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5天以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五十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後,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後,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併送交安委辦。

  2.因公駕車肇事者,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況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並進行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五十一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翫忽職守、濫用職權、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五十二條事故原因查清後,如果各有關方面對於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五十三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幹部、職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翫忽職守論處:

  1.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4.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裝置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裝置的。

  7.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五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五十五條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牴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安全生產辦公室規章制度 篇18

  安全生產值守制度

  鎮政府建立24小時安全生產值班值守制度,落實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確保全天候電話暢通,並做好值班記錄。

  (二)嚴格值班紀律,當班期間鎮政府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安全監管人員必須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

  (三)在重要時段、節假日、汛期和易發自然災害的季節,實行每天24小時坐班值班。

  (四)值班人員(含帶班領導)必須堅守崗位。當班期間不得擅自離崗,特殊情況確需離開的,須經請示值班領導審批,並指定相關人員代班。

  (五)值班人員需切實履行值班職責,接到重大事故隱患、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向帶班領導和區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每年組織“安全生產月”、“安康杯”和安全講座等活動,在職工、群眾中大力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典型和經驗,開展事故案例講解,提高廣大群眾的安全生產觀念和認識。

  (二)適時組織相關人員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群、進家庭,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五進”活動,努力營造安全生產濃厚氛圍。

  (三)加強公共安全宣傳教育設施建設,在企事業單位辦公樓前、公眾聚集場所設定安全生產宣傳欄,在主要道路、街區等明顯位置設定永久性宣傳標牌,在企業生產車間出入口等處設定安全生產宣傳欄或安全警示標牌,在生產經營場所設定危險、危害因素告知欄,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上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四)積極組織有關人員參加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題培訓。每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監管人員、有關職能部門、村(居)委安全生產資訊員和直屬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培訓班,培訓覆蓋面要達到90%以上。督促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按要求參加培訓,持證上崗率要達到95%以上。指導轄區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三級培訓”制度,積極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處置制度

  (一)鎮政府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落實人員,明確職責,統一指揮。轄區相關單位必須主動配合、積極協助,提高救援能力。

  (二)按要求制定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相應的應急救援隊伍,落實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每季度開展1次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並根據實際情況不斷修改完善應急救援預案。

  (三)建立預警制度,加強事故發生預測預警工作,定期對重大危險源和重點部位進行分析和評估,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資訊要及時進行預警。

  (四)轄區內發生死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交通事故除外)或3人及其以上重傷事故或較大涉險事故時,接報後要在第一時間向上級政府和安全監管部門報告,鎮政府主要負責人迅速(一小時內)趕赴事故現場,並在事故處置過程中,每小時不少於1次續報。

  (五)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需要,決定啟動本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及時安撫受害者家屬,妥善處理善後事宜,確保社會穩定。

  安全生產辦公室規章制度 篇19

  根據撫寧區教育局建立“平安校園”的要求,確保做到無火災、無刑事案件、無重大責任事故、無造成社會影響事件、無師生違法犯罪,校園及周邊秩序良好,保證建立“平安校園”工作順利進行。為使我校安全工作規範、有條理,提高廣大教職工的責任意識,特制定我校安全生產製度。

  一、學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簽訂中心學校與我校、學校與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2、責任範圍根據各教職工的崗位職責而定,崗位職責所示崗位工作的區域、崗位工作的物件即為該崗位的安全責任範圍。該崗位對“範圍”內的安全負有直接責任。凡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者,可直接追究其責任。

  3、學校領導、教職工因故“換班”、“離崗”須徵得有關領導同意,否則在此期間的安全責任自負。

  4、各教職工在“範圍”內發現安全隱患,且無力整改的,應及時與學校、上級主管部門聯絡,以求迅速消除隱患。對隱而不報者,後果自負。

  5、對破壞事故現場或設法推卸責任者,一經查實,從嚴處罰。

  6、本責任制與各教職工年終考核掛鉤,具體可根據損失情況給予各級行政處罰,嚴重者追究民事、刑事等法律責任。

  二、學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

  1、學校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各有關安全方面責任落實到人。定時和不定時督促檢查安全措施和學生遵守安全規則情況,把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2、學校做好治安、防暴、防盜、防火工作;

  3、加強檢查,嚴防玻璃、磚石等高空墜落,在第一時間內消除所發現的危房、危牆、危樹等各種危險隱患;

  4、抓好用電安全,消除學校不安全的用電和不合理的電器安裝

  5、學校應配齊必備的急救藥品;

  6、抓好衛生管理和督促檢查,嚴防食物中毒和細菌性痢疾等腸道傳染病的發生;

  7、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講座,並進行板報,各班每週必須有一節課時間進行安全教育;

  8、學校要嚴格安全值日製度,值班老師必須按時到崗,加強巡視,認真履行職責。

  三、學校基礎建設專案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建施工方針,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2、基建施工單位必須是有資質的單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

  3、基建施工過程中必須以學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則上應在學生不在校的情況下施工,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做好防範措施,不得讓學生進入施工區域。

  4、基建施工過程中,對民工的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不得隨意進出教學區,學校要做好防盜工作。

  5、學校後勤部門要經常檢查督促施工質量,保證施工的安全

  四、學校基礎設施、裝置管理、檢查和維修制度

  為了確保學校財產和教師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及時發現校園內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改善學校辦學條件,搞好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檢查制度。

  1、查內容:學校設施安全,課堂活動、校內外活動場所安全。

  2、查現場,查隱患為主。查裝置以及相應安全衛生設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校內路面是否暢通,出入是否有秩序,教室內電器設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風情況,消防設施、學生飲用水是否符合安全衛生規定。

  3、查管理、查制度:檢查負責人是否重視安全工作,安全制度是否落實。

  4、查事故處理:發生事故是否及時報告,是否按"三不放過"要求找出事故原因,嚴肅查處,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5、整改措施:對於出現的問題,相關責任人必須在第一時間整改,把問題控制的最小程度,預先排除安全隱患,防止出現更大的險情,堅決危險事故的發生。

  五、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為全面落實安全責任,明確目標,加強管理,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推進我校教育事業的穩步發展,有效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1、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負責全面協調指揮,各相關責任人負責所分管工作,分工責任、齊抓共管、強化安全職責。學生在校時間的安全工作由各班的班主任老師負責,班主任老師為第一負責人。學生在課堂裡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師負責,科任老師為第一責任人。學生在課外活動中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和體育教師負責。各班、各課、各部門發生事故,必須在三十分鐘之內向校長室或領導小組成員報告。

  2、處理安全事故,要按學校分級管理的原則。學校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報告鎮政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時學校應組織、指揮、排程現場的搶險救助工作並保護好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學校領導應及時趕赴現場主動參與組織搶險救助工作。

  3、凡發生師生有死亡,或較大直接經濟損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主管部門,並在12小時內附上文字報告,報告內容必須明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以及經濟損失狀況。

  4、處置事故現場最高負責人擔任指揮,並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搶險組、搶救傷員組,維護現場秩序警戒組、善後處理組,後勤保障組等,以確保搶險、救助工作有序進行,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5、安全事故發生後,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要根據現場條件和自身能力對事故作最好的應急處理。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在應急處理後要以最快速度報告校長室。學校要做好相關現場保護工作。事故調查必須採取“四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沒有追究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任何學校或個人不得違反規定,隱瞞事故調查。

  6、為了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學校加強對重、特大事故的隱患排查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隱患,學校要建立檔案,逐級上報,並制定防範監控方案,確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隱患得到及時消除和有效監控,從而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7、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合同責任人在最短時間內對事故作深入調查分析,寫出詳細的書面報告,呈校長參考。校長及時召集有關人員對事故作進一步調查分析,確定事故性質。校長召開有關會議,根據有關規定,對事故相關人員作公正處理,並加強對責任人和當事人的教育。處理結果備案歸擋並在教職工大會上公告。

  8、對安全事故採取漠視、退避、推諉或掩蓋的,要給予嚴厲批評,並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理。

  六、學校消防管理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室、辦公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滅火器、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七、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會議制度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使校園安全工作做到組織嚴密,措施到位,責任明確,特制定本制度:

  1、每星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例會時間為星期一下午。

  2、安全工作例會時間在半小時左右,安全例會每星期一次,特殊情況可改不可丟。

  3、對上週出現的問題,制定相應補救措施,責成專人具體落實。

  4、對下週的安全工作部署,做到責任明確,分工負責,提前佈置,督促落實,事後監督檢查。

  5、對例會部署的工作,責任人必須保質保量完成。

  6、安全例會不流於形式,人人能發現學校不安全隱患,安全周彙報記錄有對不安全隱患的改善辦法。達到安全工作例會的實效性。

  八、具有較大危險的場所、部位安全檢測、監控管理制

  1、課間值班。

  2、設一名學校領導帶班,具體負責監督檢查值班情況。

  教師輪流值班。

  值班教師要認真負責,按時到崗,下課鈴響之前到達值班位置,疏導學生,上課後方可離開。

  帶班領導要經常監督檢查教師值班情況,確保有人值守。

  3、體育活動場所

  老師組織學生體育活動,要認真檢查體育裝置,對已損壞,不符合要求的裝置,嚴禁學生使用,並及時報修並出示警示標誌。

  開展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活動要領,做好示範、指導以及防護工作,運動前做好各項準備活動。

  老師不得指導學生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學生不準離開老師自行開展有危險的活動,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在體育活動中老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因組織指導過錯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事故老師要負責任。

  不要強行讓學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運動。

  九、安全工作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為全面落實安全責任,明確目標,加強管理,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推進我鄉教育事業的穩步發展,特制定學校安全工作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1、安全工作獎懲

  安全保衛值班人員不按時到崗者記遲到,遲到超過30分鐘者記曠工1節,脫崗1小時以上記曠工2節。

  安全保衛值班人員不在規定地方值班,視為脫崗,如遇特殊情況須自行調換,要提前向帶班領導彙報,不調換,不值班視為脫崗。

  校內公共財物丟失或損壞追究:直接責任人、帶班領導、值班教師、保衛人員、有關人員的責任,並原價賠償,公物賠償視其情節按比例共同負擔。

  較大責任事故,應及時上報教育局或派出所,除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外,仍按上述規定處理。

  對忠於職守、圓滿完成所分付工作的,給予晉職、晉級、評優等優先資格。

  對舉報安全事故隱患屬實者,予以獎勵。

  獎懲標準由各學校根據自身情況制定。

  2、責任追究制

  安全工作在明確責任部門和具體負責人的同時,各校在每學期開學初和各部門以及具體負責人簽訂責任狀,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及時完善保障措施,減少一般事故,避免重複、類似事故,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發生,實行責任追究制,視事故的性質,給予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學校衛生管理制度

  1、每年學校組織全體學生進行一次體檢(不得收費)。建立學生體質健康卡片,納入學生檔案。

  2、對體檢中發現學生有器質性疾病的,要及時通知家長,做好轉診治療。

  3、加強對學生個人衛生、環境衛生的管理。

  4、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加強飲用水衛生和飲食衛生管理,辦好學生膳食,加強營養指導。

  5、把健康教育課納入教學計劃,保證開設健康教育課。

  6、要配合保健所做好學生近視眼、弱視、沙眼、寄生蟲、營養不良、貧血、脊柱彎曲等學生常見病的群體預防和矯治工作。

  7、認真貫徹執行傳染病防治法律、法規,做好急、慢總結,並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和保密知識教育。

  3、每逢節、假日前要對本部門、組內的安全設施進行檢查,落實安全措施。

  4、上報範圍:①財物安全的各種隱患、危險源。②影響師生學習、工作的其他校外隱患、危險源。

  5、受理部門:正常工作時間,校園內涉及財物安全的隱患、教學安全的隱患涉及其他安全的向學校領導彙報;非正常工作時間,向值周值日教師、校門口保安人員彙報。

  校外的、重大的或即將發生的隱患,應及時將情況向學校或有關社會職能部門彙報,並能在穩妥可靠的前提下采取一定的防範措施。

  6、操作程式:師生髮現各種安全隱患、危險源,可口頭或書面向學校或主管部門彙報。

  學校和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應詳細詢問有關情況,做好登記工作,並提出初步意見。同時判斷隱患、危險源性質、程度,合理處置。

  校內一般安全隱患,在自己職權範圍內的,應及時整改,及時排除隱患。非自己職權範圍內的,應及時將有關材料轉有關職能部門處置;校內重大安全隱患、危險源,應在受理後24小時內向校長、中心學校彙報;校外安全隱患向學校彙報的,由校長同有關方面彙報、協商解決。

  7、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應關注並經常研究隱患排除和危險預防工作,組織開展安全月(周)、安全宣傳教育、隱患集中清查等活動,提高師生安全自覺性。

  8、不盡事項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完善解決。

  十二、學校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應到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定點經營單位或取得縣勞動行政部門認可的勞保用品定點經營單位去購買勞保用品。新購的勞保用品應由後勤組織相關人員驗收合格後方能入庫。入庫的勞保用品,倉庫應妥善保管。嚴禁採購、發放、使用假冒偽劣產品。

  2、發放勞保用品是為了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而採取的一種防護措施,不同於福利待遇。

  3、領用勞保用品的員工應按按照勞保用品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勞保用品。學校應不定期對勞保用品的使用和配備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使用勞保用品者,不得遺失或有意損壞,否則,按情節輕重給予賠償。調換工作、調出者,應按規定辦理移交或上繳,否則,按價扣款。

  5、學校應經常檢查勞保用品的質量,保證安全有效。

  十三、學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有計劃的做好領導幹部和師生安全培訓工作,按時參加有關部門的安全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2、開展對學生安全知識教育、自護自救演練活動。

  3、對教職工開展群眾性安全知識競賽、評比、娛樂活動,提高安全意識、安全救災和安全事故防治能力。

  4、普及安全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教育,強化大眾化的安全“三不傷害”的意識宣傳教育工作。

  5、透過開展安全知識教育課堂、看電影、圖展、幻燈和模擬預防事故演習等多種活動形式,定期對師生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注重對新生入校安全知識培訓。

  6、學校要做好對師生安全知識教育資料積累、歸類整理、收整合冊、出教材的工作。

  安全生產辦公室規章制度 篇20

  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是依靠職工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形式,利用這種形式可以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方針、政策和法規,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督促落實安全規章制度,發現不安全因素,獲取安全資訊,消除事故隱患,交流經驗,推動安全工作,促進安全生產。

  一、檢查要求

  1、安全檢查的基本任務是: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督促整改,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2、安全檢查應貫徹領導檢查與群眾檢查相結合的原則,檢查包括職工自查、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夜間抽查和日常檢查。

  3、安全檢查必須有具體計劃、明確的目的、要求、內容,制訂《安全檢查表》。認真做好檢查記錄,由相關的責任人簽字後留存,做到邊檢查、邊整改,並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二、檢查形式與內容

  1、日常檢查分崗位從業人員自查和管理人員巡迴檢查。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執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迴檢查。各級管理人員應在各自的職權範圍內進行檢查。每月不得少於一次。

  2、專業檢查分別由各專業部門的主管領導組織本系統人員於進行。內容主要是對壓力容器等特種裝置、危險化學品、電氣裝置、機械裝置、安全裝置、特種防護用品、運輸車輛及消防設施、防火、防爆、防塵、防毒、危險源的檢測監控情況等工作。

  3、季節性檢查由安全領導機構組織各部門管理人員進行,其中:春季安全大檢查,以防雷、防靜電、防汛為重點;夏季安全大檢查,以防暑降溫、防颱風、防汛為重點;秋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為重點;冬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防爆、防凍保暖、防滑為重點。

  4、綜合檢查分車隊、部門二級,由企業負責人組織安全領導機構進行以查思想、查領導、查紀律、查制度、查隱患為中心內容的檢查。每年不得少二次。

  5、節假日檢查:成立春運、國慶等節假日值班人員為班底的安全檢查小組,負責節假日期間公司的生產安全。以查隱患為主,重點是車輛停放場所和物品放置是否符合安全規定;檢查物資的儲存狀態;節假日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情況。

  6、各種檢查均應編制相應的安全檢查表,按檢查表的內容逐項檢查。內容包括:檢查時間、檢查地點、檢查的專案、檢查人、查出的問題或無問題的記錄、被檢查部門或人員的簽字等。

  三、隱患的整改

  1、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對查出的隱患要定人、定措施及時整改,除現場整改外隱患整改後須複查整改情況並要有複查記錄。

  2、查出的隱患不能及時整改的,檢查人員必須及時向安全領導機構或管理部門彙報情況,制定相應的陷落措施和整改計劃,限期進行整改。

  3、對政府管理部門查出的安全隱患,須按整改要求進行整改,並將整改情況及時向檢查部門反饋。

  4、除一般事故隱患外,隱患整改要制訂整改方案。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採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四、制度的保障

  公司每年應當在安全管理經費中列支足夠的資金保障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整改的開展。公司法人應深入到基層,瞭解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情況,定期地組織相關人員分析研究安全生產中的難點和突出問題,制定隱患排查治理的措施和方案,推動各項制度、規定和措施落到實處。

  安全生產辦公室規章制度 篇21

  一、現場要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切實加強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管理,確保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各級施工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操作工人必須熟悉和掌握“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和本工種“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否則,不得參加施工。

  三、認真堅持安全自檢制度,搞好隱患整改,並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

  四、新入場及變換工種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經過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五、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按時複審,持有效證件上崗操作。

  六、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帶,高空作業必須繫牢安全帶,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七、施工現場內嚴禁穿高跟鞋、拖鞋、光腳作業;嚴禁穿裙子和喇叭褲;嚴禁爬架子和乘坐吊盤上下。

  八、施工中的“四口”(即樓梯口、電梯井口、予留洞口、通道口)“五臨邊”(沿未安裝欄杆的陽臺周邊、無外架防護的屋面周邊、框架工程樓層周邊、跑道(斜道)兩側邊、斜料臺的外側邊)必須有嚴密、牢固的安全防護措施,任何人不許改動和破壞。

  九、現場的機電裝置、電動工具、供電設施由持證電工操作,嚴禁非電工操作。

  十、一切機械和垂直運輸機械、起重機械的安全防護及保險裝置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嚴禁非機械人員隨意開動機械裝置。

  十一、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嚴格按規定保管和使用。

  十二、塔吊、井字架(龍門架)的安裝和拆卸,安全網的支掛,供電設施的安裝,線路架設,必須有拆裝或安裝拆除方案,嚴格驗收,並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使用。

  十三、現場道路要暢通,料具堆放要整齊、安全。危險部位和場所應設圍欄及設定安全標誌牌。

  十四、現場內的鍋爐及壓力容器要按有關規定嚴格處理。

  十五、非施工人員不的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安全生產辦公室規章制度 篇22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充分運用科技手段對車輛執行動態進行監控,以提高行車安全管理水平,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及企業《行車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管理

  1.公司新購車輛必須安裝行業管理部門認可並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其中GPS必須符合《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技術要求》(JT/T794-20xx)的衛星定位裝置要求,並接入全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保證車輛監控資料準確,確保裝置正常執行、監控有效。

  2.行車記錄儀、GPS系統裝置的選型、審批、安裝、管理統一由安全部門負責,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日常使用、維修、管理工作。

  3.公司應實行二級監控管理制度,一級監控中心由本市有資質的資訊服務公司負責監控。

  4.公司應加強對車輛的動態管理,記錄執行過程中駕駛員的操作和車輛的執行情況,以提高駕駛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安全責任心,從而降低事故率,確保運輸生產安全有序。

  5.一級監控中心負責對公司所有車輛的執行情況進行監控、抽查,以監督各車輛的工作有效性。

  6.透過GPS系統對公司所有車輛的車速、執行情況、行駛線路等動態進行監控,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與車輛取得聯絡,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7.二級監控中心應配備專職或兼職資訊管理員,具體負責實時監控、資料採集、整理、記錄、分析工作,並建立基礎臺帳。根據現場檢查、抽查、駕駛員報告的故障資訊,督促、指導駕駛員及時維修。

  8.經常與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監控部門聯絡,及時掌握操作要領和更新相關的軟硬體,促使裝置不斷升級最佳化。及時培訓駕駛員掌握操作要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9.公司每月對車輛行車記錄儀進行一次資料採集,並填寫車輛行車記錄儀檢查情況,對車輛最高車速、平均車速、停車記錄、超速記錄、疲勞駕駛等記錄進行檢查、等級,發現異常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建立動態監控工作臺帳。

  10.為確保GPS車載系統通訊、定位始終有效,GPS車載電話費、資訊服務費應及時支付,以防欠費而造成停機。

  11.公司將GPS車載電話設定內部互通,報警裝置確保有效。無故不得撥打GPS車載電話,不得佔用GPS監控系統從事其他工作。

  12.每天透過GPS監控對車輛車速、執行情況、行駛路線等進行監控,定期傳送有關安全行車、天氣變化、道路狀況等簡訊訊息,並填寫車輛GPS系統監測情況。發現車輛超速、偏離正常行駛路線等現象的,立即以簡訊提醒,及時糾正、消除交通違規違法等異常現象。

  13.在GPS“日查”、行車記錄儀“月採”中發現駕駛員有違規、違法行為的,應立即報告,如連續出現違規違法行為的,要書面報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教育、處理工作。車輛發生事故應及時分析車輛行車記錄儀“事故疑點”和GPS系統的有關資料,為查清事故原因提供科學依據。

  14.透過裝置查詢、現場巡查等方式經常性地對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工作狀況進行檢查,始終保持裝置處於正常工作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和監控中心聯絡,並做好維修記錄。特殊情況未能及時修復的須在維修記錄上書面說明原因,並儘快拿出處理辦法。

  15.公司對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裝置主要連線線介面處封上標籤,任何人不得擅自撕毀封籤,因維修保養需要損壞封籤的,資訊管理員應在裝置維修保養完成後及時重新貼上標籤。

  16.車輛轉讓過戶、報停、報廢,資訊管理員將做好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的拆機保管工作,長期報停車輛,及時辦理GPS車載電話停機手續,車輛啟用時及時予以恢復。

  二、車輛駕駛員應履行的職責: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行駛中按照《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範》的要求安全駕駛,杜絕各類違規違法現象。

  2.駕駛員必須在“出車前、行車中、回場後”經常性地對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工作狀況進行檢查,確保裝置執行正常,發現故障或工作不良,應立即報修,一時無法修復的,應向資訊管理員反映,確保系統正常執行。

  3.嚴禁駕駛員私自修理、故意破壞和拆、撥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裝置各部件;嚴禁擅自修改有效引數值;嚴禁它物覆蓋GPS天線;嚴禁重物堆壓裝置;清潔時使用乾毛巾、防止儀器受潮損壞。

  4.駕駛員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注意觀察車輛行車記錄儀及GPS顯示器,及時瞭解各種資訊,調整駕駛操作,嚴禁利用車載電話與外界人員聊天、說笑及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如需使用車載電話時,駕駛員應選擇安全停車區域,待車輛停放安全後,方可接聽和撥打電話。

  5.車輛在維修保養過程中需要電焊等作業的,駕駛員須關閉電源開關,切斷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的供電電源。因車輛維修需要將GPS終端裝置、行車記錄儀拆裝時,駕駛員有義務提醒修理人員輕拆輕放,必要時報告資訊管理員和監控中心由專業人員拆裝。

  三、處理辦法:

  1.公司將確保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正常工作,列正當理由停機的,公司將書面向上級監控中心說明情況,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管理責任。

  2.公司將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管理、檢修、資訊管理員、車輛駕駛員、現場管理人員的工作納入考核範圍,對造成系統無法正常工作運轉的責任人,在批評教育的同時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不按時“日查”、“月採”的,接報或發現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故障未能及時聯絡維修的,未能在工作日內發現車輛行車記錄儀內在故障及其它有無上述辦法規定的行為,應對責任人給與警告,按公司制定規章制度給與一定經濟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應調離崗位。

  4.不按規定使用、管理、保修等原因導致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不能正常工作時,除要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外,還要相應經濟處罰。

  5.遲到,瞞報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故障的駕駛員,故意使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處於間斷失效狀態的,對負有責任的駕駛員給予解聘處理。

  6.因故意損壞而導致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無法正常工作的,發生事故導致責任認定被動,加重公司損失的部分由責任人承擔,對負有責任的車輛承運駕駛員給予解聘處理,裝置受損的修復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7.車輛發生事故等原因而使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受損失時,駕駛員按“行車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承擔賠償責任。車輛的GPS系統、行車記錄儀故障或事故修復費用均由駕駛員承擔。

  8.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在監控時,發現駕駛員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按有關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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