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學校醫務室藥品管理制度(精選17篇)

中學學校醫務室藥品管理制度(精選17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中學學校醫務室藥品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中學學校醫務室藥品管理制度 篇1

  為了完善學校醫務室藥品的管理制度,規範校醫在藥品儲備、採購、使用、整理等方面的工作程式,確保藥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從而提高學校醫務室的管理與服務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1、藥品的採購須嚴格按照藥品採購程式辦理。由校醫列出本學期所缺藥品的採購清單,附上上個學期的過期藥品清單,交由主管副校長審批,之後交由校長審批,最後由校醫到國有大藥房購買。

  2、藥品購買回來後將電腦小票單裝訂在專用冊子上,並標記好藥品資訊(包括價格、數量、購買日期、藥品過期日期等)並附上購買藥品發票的影印件,藥品發票原件應交財務入賬。藥品要分類存放在學校藥品專門存放的安全地方,妥善儲存,避免變質和丟失。

  3、學校醫務室儲備藥品、醫用用品、消毒用品等只用於全校學生、教職工在校時突發感冒、發燒(學生髮燒均不予處理,教職工發燒38℃以上不予處理)、咽喉炎、胃腸炎、腹痛、腹瀉、消化不良、皮炎、扭傷、皮膚損傷、結膜充血、輕度中暑、輕微燙傷、皮膚過敏、蚊蟲叮咬等疾病較輕程度時臨時使用,離校後仍需到醫院診治;較重病、慢性病則必須直接到醫院診治、處理,以保障師生身體健康,更好的學習和工作。

  4、藥品按規定使用。

  ①教職工及教職工在本校就讀子女發藥一次不超過一天劑量,不允許開“人情藥”。教職工和學生用藥必須在校醫的知道下,由校醫按量發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發藥時注意批號、保質期,看清藥品是否變質才能發放,教職工本人需簽名登記。

  ②不建議給學生口服藥,必要服藥時只給學生一次藥量,校醫要對學生講清服用方法,所採取處理措施應簡單記錄在簡易門診本上。

  ③學生實踐活動或教職工外出活動時校醫室不予備藥。

  5、過期藥品的處理須嚴格按照過期藥品處理程式辦理。每學期整理一次藥品。先由校醫清點出當年已過期藥品,列出過期藥品的名稱、數量清單,交由主管副校長及校長審批後,銷燬過期藥品,以保證藥品使用安全。每學期過期藥品清單登記在專用冊子上。

  中學學校醫務室藥品管理制度 篇2

  1、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診療時穿工作服,無菌操作時戴口罩,保持衣冠整潔。

  2、搞好室內外環境衛生,確保室內明亮、整潔、物品存放有序。

  3、嚴格執行無菌操作規程,做到一人一針一管。

  4、嚴禁重複使用一次性醫療用品,一次性醫療衛生用品使用後毀型、消毒,按照規定使用情況登記。

  5、體溫表、壓舌板、手術器械等必須按照規定消毒,診療室定期紫外線消毒,實施高壓消毒。

  6、定期更換器械浸泡消毒液,過氧乙酸,金星,康靈等不超過七天,戊二醛不超過3-4周,鑷子等必須2/3浸泡在浸泡液中。消毒物品必須貼標籤。

  7、發生傳染病時及時做好終末消毒,以防交叉感染。

  8、汙水汙物不得隨意排放,應按規定消毒、焚燒或深埋。

  中學學校醫務室藥品管理制度 篇3

  1、門診做到病人隨到隨診,對需要出診及上門服務的病人,不得無故推諉。

  2、對老弱殘及困難群眾實行優先照顧,診治費用給予一定優惠。

  3、廉潔文明行醫,熱情服務、尊重病人隱私權和知情權,工作認真負責。

  4、出診及上門服務時不得應用青黴素、鏈黴素等易過敏藥品。

  5、對診斷不明,疑難及危重病人應及時轉診,不得截留,以確保安全。

  6、認真做好門診、出診登記工作,必須使用縣衛生局統一印製的醫療文書。看病必須記歷給病人。

  7、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及各種診療操作常規。

  8、工作時儀表端正,應穿工作服,不吸菸,不參賭。

  中學學校醫務室藥品管理制度 篇4

  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有關藥品法律法規。

  2、必須在縣衛生局規定範圍內購進藥品、並儲存發票、做好登記、嚴禁在藥販手中購進藥品。

  3、藥品種類不得超出縣衛生局或藥監局核定的範圍,應與所開展的業務相適應。

  4、自覺接受醫政、藥政有關監督人員的監督檢查。

  5、執行藥品入庫驗收制度,嚴禁購銷“三無藥品”不得自行加工配製製劑。

  6、定期檢查藥品質量,嚴禁使用偽劣和過期失效、黴爛變質藥品。

  7、堅持合理科學用藥,不得濫用抗生素。

  中學學校醫務室藥品管理制度 篇5

  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管理法》

  2、執行疫情報告制度,發現甲、乙類疑似傳染病,應及時報告當地衛生院或縣疾控中心。

  3、嚴格執行疫源地處理制度,對傳染病人應隔離治療,並對病人排洩物及物品進行消毒。

  4、切實做好消毒隔離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5、協助上級業務部門開展各種預防接種工作。

  6、嚴禁私自購買狂犬疫苗等生物製品進行預防接種。

  7、嚴禁違規診治性病、肺結核病等傳染病。

  8、積極開展預防傳染病衛生宣教,參與農村改水改廁技術指導。

  中學學校醫務室藥品管理制度 篇6

  1、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有關衛技考核制度。

  2、接受衛生行政部門或相關單位舉辦的各種繼續教育上崗培訓。

  3、積極參加上級指令的集中業務學習和各種知識更新理論講座。

  4、積極參加行業管理的各種例行會議。

  5、刻苦學習,不斷更新知識,鑽研業務,努力提高服務水平。

  6、必須參加全科醫學教育培訓,取得上崗資格。

  7、無故不得缺席衛生行政部門舉行的各種業務考核及考試。

  中學學校醫務室藥品管理制度 篇7

  1、宣傳執行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完成上級管理部門和單位指令的各項初級衛生知識。

  2、指導群眾開展以“除害滅病”為中心的愛國衛生運動。

  3、義務宣傳各種衛生科普知識。

  4、開展傳染病防治,協助搞好計劃免疫。

  5、協助搞好婦幼保健和計劃生育工作。

  6、做好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治和危重疑難病的轉診工作,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7、按要求收集並上報各項初級衛生保健資料,提供有關資訊。

  8、積極配合,服從上級管理部門和單位的業務指導、監督檢查。

  中學學校醫務室藥品管理制度 篇8

  1、必須由具有藥品經營資格的藥品批發企業配送,並留存有效的《藥品經營企業》資質證明。

  2、購進藥品必須對藥品的內外包裝、標識、外觀性狀進行檢查。並有真實完整的驗收記錄,驗收記錄和陪送清單包存至藥品有效期後一年。驗收時發現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藥品予拒收。

  3、藥品存放符合其效能要求,有避光、通風、防潮、防黴、防汙染等措施。陰涼處存放藥品控制在20度以下,常溫存放藥品控制在30度以下,藥房相對溼度控制在45—75%,每天做好溫溼度監測記錄。

  4、藥品做到分類陳列並有分類標誌,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藥與外服藥、易串味藥與一般藥品分開存放,如有不合格藥品應單獨存放,並有紅色“不合格”標誌。

  5、定期檢察所有藥品質量並做好藥品養護記錄,發現不合格藥品要做好登記,及時報損、銷燬。

  6、藥品實行效期管理,先進先出,近期先用,效期一年內的藥品要有明顯標誌,並做好記錄。

  7、憑處方調配藥品,嚴格稽核處方,詳細交代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項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8、不得使用過期、失效、變質、汙染等不合格藥品。

  9、隨時收集藥品不良反應,並填寫《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填報內容真實、完整、準確,隨時或每季度集中向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報告,其中新的或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應於發現之日起15日內報告,死亡病例即使報告。

  中學學校醫務室藥品管理制度 篇9

  為了加強學校的藥品管理,確保藥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特制定學校藥品的保管、採購、檢查制度。

  1、採購藥品前必須制定採購清單,經學校領導同意,由校醫購買,並報學校備案。

  2、校醫務室藥品應由各類證件齊全的醫藥公司統一代購,不得從私人或非正常渠道進藥。

  3、購買時要檢查藥品的合格證,出廠日期及有效期,避免購入假冒偽劣藥品。

  4、做好藥品的購進記錄登記。

  5、設立專門存放專櫃,根據藥品的品種與性質分別定位存放。(特殊藥品按管理使用辦法保管使用)做到標記明確。藥品的存放必須通風、乾燥、避光,嚴防藥品發生潮解、黴變,規範進藥渠道,不進偽劣藥品。要保持藥品櫃的乾淨整潔,藥品必須擺放整齊,不能隨意擺放,做好藥品防潮、防壓。

  6、學生用藥必須在醫生的指導下按量購藥,並做好登記。

  7、定期清點,檢查藥品,防止積壓、變質、過期藥品、黴爛變質藥品應及時清理報損。

  8、各種醫藥衛生器械要放置整齊,重大器械每年檢核一次,發現損壞及時登記、修理,經常使用的器械定期保養。藥品、器械一般不予外借,不斷補充完善醫務室的藥品配備。

  中學學校醫務室藥品管理制度 篇10

  1.藥品購進必須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從資質符合法寶要求的單位購進。

  2.購進藥品應有合法票據,並建立購進驗收記錄,做到票、賬、物相符。購進票據和記錄應載明品名、劑型、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家、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進日期等內容。

  3.購進票據和記錄應儲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於2年。

  4.購進進口藥品,要索取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加蓋紅色印章的《進口藥品註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影印件。

  5.驗收藥品要仔細查驗藥品外觀性狀、數量和藥品內包裝、標籤、說明書等。整件包裝應有產品合格證。

  6.藥房藥品應按劑型分類存放,不得著地存放。不合格藥品放置於色標為紅色的不合格品區。

  7.要根據藥品特性,將其存放於符合藥品儲存條件的環境中。冷藏(2~10℃)、陰涼(0~25℃)、常溫(0~30℃),相對溼度保持在35~75%。

  8.藥房要配置防潮、防黴、防蟲、防鼠、防火等設施。

  9.每日上午8:00、下午2:30定時記錄藥房溫溼度。如超出規定範圍,要及時採取調控措施,並予記錄。

  10.按月對所有藥品進行檢查養護,並做好養護記錄。

  中學學校醫務室藥品管理制度 篇11

  一、藥劑科應在監督管理部門和院藥事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全院的藥品採購、儲存、保管和供應工作,其它科室和個人不得自購、自制、自銷藥品。

  二、藥庫由專人管理,應設定藥品保管員及藥品採購人員負責藥品的採購、驗收、保管工作。庫房保管採購人員應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專業技術知識,嚴格執行相關的法律法規。

  三、藥品採購必須在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下向證照齊全的生產、經營批發企業進行採購,選擇藥品質量可靠、服務周到、價格合理的供貨單位,藥劑科必須將供貨單位的.證照影印件存檔備查。

  四、藥品採購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藥品管理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按照藥品招標的中標目錄和本院基本用藥目錄採購藥品,保持相應庫存量,以滿足臨床用藥需要。

  五、採購藥品要根據臨床所需,結合醫院基本用藥目錄、用藥量及庫存量制定採購計劃。採購計劃交藥劑科主任初審,然後報監管部門和主管院長稽核同意後方能進行採購。新品種必須由所用臨床科室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報藥劑科,藥劑科再交監管部門和主管院長簽字審批後方可採購。

  六、採購進口藥品時,必須向供貨單位索取《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並加蓋供貨單位的印章,採購特殊管理的藥品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七、在採購活動中,應堅持優質、價廉的原則,不得采購“食”、“妝”、“消”、“械”等非藥保健品及無批准文號、無有效期限、無廠牌、無註冊商標等藥品進入醫院。對不符合質量標準和有關規定者不得采購入庫。不得向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購置中、西藥品

  八、採購藥品必須執行質量驗收制度。如發現採購藥品有質量問題要拒絕入庫,對於藥品質量不穩定供貨不及時的供貨單位要停止從該單位採購。

  九、庫房購進調出藥品必須建立真實、完整的購銷記錄,如實反映藥品進出庫情況,嚴禁弄虛作假。

  十、強化藥品採購中的制約機制,嚴格實行採購、質量驗收藥品付款三分離制度。庫房保管員、採購人員必須每月向監管部門彙報本月採購藥品的品種、數量、渠道、金額、庫存等情況。藥劑科必須每年向院領導、監管部門、院藥事委員會彙報本年度採購藥品的品種、數量、渠道、金額、庫存等情況。院領導、監管部門、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定期對藥品採購渠道、藥品質量、藥品管理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中學學校醫務室藥品管理制度 篇12

  1、效期藥品是根據有關規定,表明有效期限的藥品。

  2、加強效期藥品的管理師保證藥品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個部門要安排專業的人員負責效期藥品的管理,防止藥品過期失效而造成損失。

  3、對於效期藥品,庫房根據需要有計劃的採購,藥房也應該根據臨床使用情況適量領用,即防止缺貨,又防止積壓。

  4、採購和領用藥品要查驗效期,凡有效期在六個月內的藥品,不得驗收入庫,特殊情況須經科主任批准。

  5、藥品上架陳列、堆垛碼放要按照效期遠近存放,並根據藥品性質和貯藏要求分類儲存,科學養護。藥品出庫和調劑要遵循“先進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號發放”的原則。

  6、庫房、藥房在每個季度末進行盤點時要檢查藥品的效期,建立效期藥品登記簿,而且易於辨識。對於效期藥品實施動態監控。凡有效期在六個月內的藥品納入監控範圍,懸掛狀態標示,每月清點乙烯,三個月之內的納入重點監控範圍。

  7、臨近效期藥品處理流程:

  ①庫房存有接近三個月的藥品可退庫,或更換新批號,或與臨床科室聯絡。採取措施,近期藥品在規定期限內使用完。在效期藥品登記簿中登記處置結果。

  ②病區臨近效期又暫不用的藥品,直接到藥房調換遠期批號或退回病房,由處置記錄。

  ③臨近效期的庫房藥品和藥房退回的近效期的藥品,由藥庫負責處置。

  ④藥庫對於有效期六個月內的藥品及時與銷售公司取得聯絡,適時調換;對於市場經常脫銷的藥品,要保留合理庫存,以免造成浪費。

  8、藥品在有效期限內發生變色、變質或其它質量異常情況的,不得調劑使用。藥品一旦超過有效期限,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封存,按規定作報廢處理。

  9、因工作失職,至藥品過期失效造成損失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部門或者責任人經濟處罰。

  中學學校醫務室藥品管理制度 篇13

  為規範醫院藥品採購管理,保證臨床用藥安全、合理、有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特制訂本院藥品採購管理制度如下:

  1、醫院藥劑科是唯一授權從事醫院藥品採購業務的部門。其他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從事藥品採購業務。

  2、採購藥品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有關規定稽核經營(生產)企業的相關證照,不得從無經營資質的企業購進藥品。

  3、藥品採購渠道必須經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審批確定。

  4、醫院藥品網上採購必須經過《山西省藥械採購平臺》進行採購。

  5、所採購藥品必須為醫院正式引進的品種,臨時急救藥品除外。新引進藥品應符合醫院新藥引進規則。

  6.所購藥品應及時如實填寫入庫單。採購人員、入庫驗收人員均應在購藥發票上簽名,並經科主任稽核後辦理財務手續。

  中學學校醫務室藥品管理制度 篇14

  1.藥劑科確保按《醫院基本用藥目錄》及時供應臨床所需藥品。

  2.每月藥品供應計劃,應根據用藥基本狀況、不同季節發病,由藥庫人員編定計劃,並經藥劑科主任稽核後,報請院長或主管業務副院長批准執行。

  3.計劃批准後,影印二份。一份送醫藥公司,作為合同供應計劃,一份存藥劑科儲存。

  4.及時組織供應臨床急救藥品及特殊用藥品。

  5.採購藥品堅持按基本用藥目錄和供藥計劃,依有關規定的定點採購質優價廉藥品。

  6.採購藥品,以保證藥品質量為原則,堅決杜絕購進非醫療性用品及假冒偽劣、過期藥品。

  中學學校醫務室藥品管理制度 篇15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落實藥庫安全管理責任制。在藥劑科負責人領導下,由藥庫管理員負責

  2、非藥庫工作人員嚴禁進入庫房。

  3、熟悉藥品存放品種、做到按種類存放整齊,易燃易爆的品種分別存放危險品庫。

  4、特殊藥品實行專人專櫃管理,帳物相符。

  5、藥庫內嚴禁煙火,並設定標誌。

  6、藥庫內裝置按規定安裝,不得私拉亂接電線。

  7、不得任意挪動拆卸損壞庫區內消防器材。

  8、藥庫工作人員須瞭解消防知識,並會使用消防器材。

  9、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如有變化及時向保衛部門彙報。

  10、藥庫工作人員做到每天認真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彙報和通知相關部門領導。

  11、下班前認真檢查安全。關好門窗、水電、鎖好安全門。

  12、藥庫值班人員須堅守崗位,忠於職責。

  13、提高警惕,發生案件立即報告相關部門,保護好現場。

  中學學校醫務室藥品管理制度 篇16

  1、藥房和庫房內嚴禁吸菸,嚴禁帶火種,房外設定明顯的防火標誌。

  2、藥房的通道和出入口不準堵塞,要保持通暢。

  3、藥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貴重物品要與一般物品分開儲存,牆距、燈距、頂距、柱距必須符合防火規範。

  4、未經許可,無關人員禁止進藥房,如工作需要,要經藥房人員許可並帶領。

  5、藥房內嚴禁使用電熱器具,禁止亂拉臨時電源和照明線。

  6、藥房禁止存放易燃物品。

  7、藥房內嚴禁一切明火,如需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手續,並經批准方可動火,有專人看守。

  8、藥房人員每天下班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切斷電源並應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9、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維護保養消防器材。

  中學學校醫務室藥品管理制度 篇17

  為規範醫院相關工作人員在藥品使用過程中的行為,保證臨床用藥的安全、合理、經濟,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構建和諧的醫患關係,根據《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處方管理辦法》、《陽江市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範》等相關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醫生:應根據病人診斷結果為病人選擇合適的藥物,嚴禁醫生開大處方、亂開貴重藥品,實行大處方登記跟蹤制度。對不合理用藥的大處方,給予醫生業務警示,並處以一定的經濟處罰。

  二、藥學技術人員:應認真稽核處方,準確調配藥品,正確書寫藥袋或貼上標籤、包裝;向患者交付處方藥品時,應當對患者進行用藥交待與指導。藥學技術人員調劑處方時必須做到“四查十對”,認為存在安全問題時,應告知處方醫師,請其確認或重新開具處方,發現藥品濫用和用藥失誤,應拒絕調劑,並及時告知處方醫師,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發代用藥品,對於發生嚴重藥品濫用和用藥失誤的處方,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按有關規定報告。

  三、護理人員:應做好最後把關工作,發現有不合理使用或其他失誤的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並作處理。對規定必須做皮試的藥物應認真執行。患者出院帶藥,一律由護理人員代領送到床前,並詳細介紹藥品名稱及服用辦法。

  四、抗菌素的使用管理:要根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實施細則,明確各級醫師非限制使用、限制性使用和特殊使用的許可權,嚴格處方行為,落實分級管理要求。同時要建立健全醫院促進、指導、監督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的管理和評價制度,將藥物的合理應用納入醫療質量和綜合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規範醫師的用藥行為。

  五、特殊藥品的使用:

  1、有麻醉處方權的醫生才可開具麻醉的藥品、第一類精神的藥品處方。

  2、處方的調配人、核對人應當仔細核對麻醉的藥品、第一類精神的藥品處方,簽名並進行專冊登記,對不符合規定的麻醉的藥品,第一類精神的藥品處方,拒絕發放。

  3、每張處方的麻醉的藥品、第一類精神的藥品數量不得超過規定的要求。

  4、麻醉的藥品注射劑型僅限於醫療機構內使用或者由醫務人員出診至患者家中使用。

  5、醫院使用放射性藥品必須符合國家放射性同位素衛生防護管理的有關規定。

  6、醫院供應和調配醫療用毒性藥品,憑執業醫師的正式處方。調配處方時,由配方人員及具有藥師以上職稱的複核人員簽名蓋章後方可發出。如發現處方有疑問時,須經原處方執業醫師重新審定後再進行配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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