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保安員管理制度

學校保安員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保安員管理制度 ,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保安員管理制度 1

  為了加強校園安全防範,切實保障學校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

  和公共財產的安全,結合學校實際,設立校安全辦,由陶大春同志負責,現有專職保衛人員4人,陳家軍、李金富、周建、張勇,其中陳家軍為保安隊隊長,具體負責校園內的安全保衛工作。對保安隊的人員,安全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瞭如下管理制度:

  一、儀容儀表

  1、保安人員上崗時間要求穿制服,佩戴保安標誌和攜帶保安警具等,堅持做到整潔大方。

  2、保安人員上崗期間不準喝酒,要集中注意力,保持舉止端莊,處理問題時要在認真分析的基礎上公平果斷處理。

  3、保安人員不準留長髮、怪發,不準染髮,不準留長鬍子、長指甲。

  4、保安人員值班時必須徹底打掃值班室和校門口衛生,保證值班室和校門口的乾淨整潔。

  5、凡未著裝上崗、酒後上崗者,每次扣5.00元。

  二、 外來人員進出管理

  1、保安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忠於職守,工作中既要堅持制度又要熱情接待,語言要文明,不準打、罵外來人員。

  2、外來人員經學校有關領導批准並且登記後方可行。

  3、學生家長進校時(實行封閉式教學,學生上課時家長一律不得進入),問清事由協助家長找到有關人員並做好進出時間記錄。

  5、所有車輛(包括教職工車輛)一律停在指定停車處。外來車輛未經允許嚴禁駛入校園。所有車輛在在出校時,要嚴格檢查車上的物品,如果有學校的其他物品,要經學校行政同意後方可放行,並做好記錄。

  6、學生出校門必須有班主任和學校行政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否則不得放行,如需家長到校接送的,必須等家長到校後方可放行。如遇私自從大門出校的學生必須及時制止其出校,並及時與值周行政取得聯絡。否則保安人員要負直接責任。

  7、中午放學及晚自習下課後,對離校的走讀生必須仔細核對出入證,出入證照片和本人一致方可放行。如有矇混過關的學生應及時報告值周行政,如因保安疏忽而導致住校學生離開校園後發生意外,值班保安人員應承擔直接責任。

  8、保安人員必須對當天的外來人員以及車輛進入情況做好記錄,辦理交接手續時必須做好籤字記錄。

  凡私自放學生出校、外來人員不登記者,每人次扣10.00元

  三、護衛巡邏制度

  1、白天主要巡邏校園內每一個角落和校園周邊環境,檢查教室、辦公室、食堂等場所的門、窗、路燈是否完好,檢查校園周邊有無安全隱患,做到隨時發現,隨時解決,自己不能解決做好記錄並且及時上報學校總務處。

  2、夜間巡查要做好隨身攜帶警用器具及照明燈具,不定時巡查,夜間巡查每晚不少於兩次。且要記錄好巡邏的時間和線路。

  3、保安人員要做好每天的巡查檢查記錄。

  4、保安人員要做好每天的清場工作。

  凡未按時巡邏、未如實填寫巡查記錄者,每次扣5.00元,未認真做好清場工作,每次扣5.00元。

  四、考勤制度

  1、學校保安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

  2、保安人員不準隨意離開學校。

  3、值班期間發生異常情況要及時上報學校,不得緩報、瞞報。如有緩報、隱瞞本人要互相關責任。

  4、值班期間不準會客,不準打牌,嚴禁留宿非本校人員。

  5、由值周領導負責考核工作,校級幹部和安辦主任負責抽查,凡是違反上述規定,學校將做出相應處理。

  凡上崗期間離開學校、發生異常情況不及時上報學校者,每次扣5.00元。

  宏緣鄉九義校安保人員工作考核表

  第 周 值周領導: 時間:

學校保安員管理制度 2

  一、 專業形象與禮儀

  1、 著裝規範

  (1) 按時上下班,著統一制服、深色皮鞋,佩戴保安標識、上崗證;

  (2) 按季節和場合著規定的保安制服,不得混穿制服;

  (3) 保持制服乾淨、整潔,不留長髮、鬍鬚、長指甲,不得染髮;

  2、 站位站姿:

  (1)按崗位要求進行站位,不得隨意變化位置;

  (2)站位時昂首挺胸、面帶微笑,展示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

  (3)站位時不得長時間接打手機,不相互聊天;

  (4)站姿規範,不得有備手、叉腰,、抖動雙腿等不文明舉止;

  3、 器械規範:

  (1)鋼叉、警棍平時固定擺放在門房顯眼位置,不得隨意變化位置;

  (2)警戒站位時鋼叉、警棍、催淚瓦斯必須拿在手中或隨身攜帶;

  4、 文明用語:

  (1)工作中不逞強、不抖狠,善於化解矛盾;

  (2)接待時表現大方得體,有禮有節;

  (3)熟練使用“文明用語五句話”:(敬禮)您好,請問您找誰?/請您出示證件,請登記/請稍等,我幫您聯絡/請進;或本人不在,請您下次再來/請您慢走!

  二、 人員出入管理

  1、 管理制度上牆:

  (1)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應整齊懸掛在值班室;

  (2)校園管理制度有:《學校安全管理制度》《保安員職責》《人員出入管理制度》

  2、 師生上學、放學時的站位:

  (1)提前半小時站於大門兩側警戒,並密切關注大門附近安全情況;

  (2)警戒時必須手持警具,提高警惕,隨時做好應急反應;

  (3)發現可疑人員或事件時,及時報告,並按預案積極妥善處置。

  3、 上課期間人員出入管理:

  上課期間學校大門必須上鎖,所有人員出入嚴格登記,內容包括:姓名、單位(班級)、出入事由、出入時間、聯絡人姓名。

  (1)學生:上課期間不允許出外,如遇特殊原因(如生病等)需外出,必須由班主任通知保安,並上交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存檔,在登記簿上詳細登記;

  (2)本系統人員:上級領導來校檢查工作,先由保安向學校領導請示,經確認後登記放行;

  (3)外來人員:

  學生家長來校辦事,須在校外等待下課,由家長與班主任聯絡並登記家長及學生的基本資訊,由班主任確認後通知保安放行;

  其他來校辦事人員,須與學校領導或老師聯絡,由領導或老師親自到門衛處確認後帶領進校;

  嚴禁社會閒雜人員進校。

  三、 校園安全巡視

  1、 巡查時間區間:

  上課期間每隔2小時巡查一遍校園,每次一人交替進行;夜間值 班人員每隔2小時巡查一遍校園。

  2、 巡查範圍及內容:

  (1)在巡查時要重點檢查:校園圍牆、教學樓、操場等重點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2)在巡查時要檢查:消防、水電器材的放置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是否有損毀現象,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使學校能夠及時進行更換或修復;

  (3)責任區衛生管理:保持責任區衛生,無明顯垃圾、異物或亂堆亂放的物品;

  四、 緊急情況應急處理

  1、 外來突發事件:學校外發生突發事件時保安必須堅守崗位,在 第一時間向學校、大隊領導及公安機關報告,並做好應急準備。

  2、 校內突發事件:校內發生突發事件時保安在保證大門安全的'前 提下,首先要趕到現場判明情況,協助學校領導處理;必要時報警和報告大隊領導。

學校保安員管理制度 3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預防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保安保衛工作條例等規定,制訂學校《保安制度》。

  1.保安上崗期間必須著統一服裝,佩帶標誌。

  2.保安必須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值班期間不準在室內外進行娛樂活動,違者建議給予警告處分。

  3.安保人員定時檢查學校的所有校舍設施、周邊環境,對存在的隱患、火災等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隱患,並及時報告學校。

  4.建立保安定時巡邏制度。實行二十四小時保安輪值制。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好交接班登記工作。

  5.非本校人員進入學校要有正當理由,並辦理登記手續。

  6.學生上學、放學時進出校門,保安要嚴格把關,在校門口做好檢查工作,保證學生安全。來往車輛服從保安管理,按指定地點停放,注意安全,以防意外。

  7.建立重大情況報告制度,發生重大情況,在積極、迅速處理的同時,由學校具體落實,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

  8.保安要文明執勤,對保衛工作不負責任,使學校財產損失、失竊,發生重大案件的,視情節輕重,按國家有關法律給予處罰。

學校保安員管理制度 4

  為加強學校保安員管理,明確保安員崗位職責,規範保安員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保安員應忠於職守,遵紀守法,著裝整齊,文明執勤,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二、學校保安員堅持優質服務,自覺維護學校的聲譽。

  三、學校保安員必須熟練使用學校的各種消防器材,愛護學校公物。

  四、學校保安員要嚴格執行學校的規章制度,尊重領導、師生,服從管理。

  五、學校保安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工作,維護學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以及學校的裝置設施安全。保安員要認真落實安全防範措施,維護校園治安秩序。一旦發現問題或遇突發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確的判斷和處理,及時向主管部門和領導報告,防止各種意外發生。

  六、學校保安員要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認真交接值班情況,填寫值班記錄並簽名。

  七、學校保安員不在崗位上睡覺、喝酒、吃檳榔,不離崗、脫崗,不在崗位上會客或辦私事。

  八、學校保安員要加強校內四周以及各樓層的巡查。

  九、對車輛的管理:

  (1)本校教職工和家屬的車輛出入,要認真做好登記。

  (2)正常上課期間對外來人員必須問清工作單位、姓名及事由後聯絡被訪人,經允許後先登記再請其進入;如遇直接來找校領導的陌生人員,必須與相關領導聯絡確認後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單位工作人員來我校檢查、指導工作,應及時報告校長辦公室或與相關處室聯絡,並指引來訪人員進校,指揮其車輛按要求停放。

  (3)其它無關人員及車輛一律不許進入學校。進入學校的車輛要引導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嚴禁其車輛亂停;出入學校的外來車輛(特別是貨車)要嚴格檢查,出校的物品必須經校領導同意(批條)方可放行。

  十、被訪人不在學校,要婉言拒絕其進入學校。

  十一、學生正常上課期間因事須離校者,要檢視並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簽字的請假條,然後予以放行;否則,值班保安員承擔一切責任。

  十二、學校保安員要搞好保安室及周邊衛生,要積極協助學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運、張貼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員有事,必須請假,經同意後才許離校,未經同意或自理崗位者做曠工處理,請假後不按時歸隊的做曠工處理,累計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動離隊處理。

  十四、保安員不服從管理,頂撞主管人員或校領導,或散佈謠言、惡意中傷他人的;保安員觸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的,直接開除出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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