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區預算業務管理制度依據

學區預算業務管理制度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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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區預算業務管理制度

  為了規範和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公用經費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率,保證各學校正常執行,根據有關財經法規和會計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一、財務管理的主要目的

  1、按上級相關檔案精神合理編制學校預算。2、嚴格按有關收費政策規範收費。(如作業本費等代收費專案)。3、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4、防止國有資產流失。5、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6、對學校經濟活動實施有效的控制和監督,嚴格履行“專款專用”。7、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及時、真實、客觀地反映學校財務狀況,為學校及上級部門進行管理與監督提供依據。

  二、管理體制及崗位設定

  1、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財務全部納入學區進行統一核算和管理。

  3、各學校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設定財務機構及相關崗位,成立學校理財小組。

  三、預算管理

  建立健全預算編制制度,嚴格按預算辦理各項支出。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科學合理的編制預算,經學校教代會透過並上報學區審批,學校根據預算安排好用款計劃,學區根據用款計劃實行全面

  監控,以確保收支平衡。

  預算編制的原則:按輕重緩急原則搞好基礎設施建設,減少不必要的浪費。

  四、收入管理

  1、各學校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各類收入。各項收入均須按規定納入學校賬戶進行統一核算和管理,不得隱匿、轉移、截留、挪用和私設小金庫。收到現金必須及時、足額存入學校銀行統一帳戶,不得坐收坐支,杜絕私存,任何資金都不得在財務管理體制外迴圈。

  2、學校所有收入都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監製的統一票據,財務人員應加強對票據的管理,設定票據使用臺賬,負責票據的購領、登記和核銷工作,票據作廢時寫“作廢”字樣,連同存根一起儲存,不得撕毀。

  3、預算外收入嚴格遵守“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及時上繳財政專戶。

  4、嚴格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規範學校收費行為,禁止亂收費。學校的收費專案和標準必須按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需要增加的收費專案或調整收費標準應按物價部門、財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申報,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

  五、支出管理

  1、公用經費可以支出的`範圍:教學業務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教學資料、印刷、水電、郵電、取暖、交通、

  差旅、儀器裝置、圖書資料、教學軟體、購置等費用;房屋、建築物及儀器裝置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2、用於教師培訓的經費按學校公用經費總額5%安排。

  3、各校要按輕重緩急,統籌兼顧的原則合理安排公用經費支出。一是開展教學業務與管理活動;二是開展實踐、實習、文體活動;三是維護學校運轉必須的水、電、郵電、印刷、交通、差旅等日常費用;四是房屋、建築物及儀器裝置維修維護;五是裝置、儀器、圖書資料等物品購置。

  4、學校對房屋建築物、附屬設施及教學裝置進行維修,要編制預算,各校伍佰元以上、兩仟元以下的購置、維修專案,要報學區審批。三仟元以上購置、維修專案,須呈報教育局同意後,方可實施。工程完工後要申請驗收和決算審計。

  5、專項經費支出,必須嚴格執行專款專用的原則不得挪作它用,並實行獨立核算,按實列報。

  6、學校經費不準開支的範圍:不準用於人員津貼、補貼、獎金等;不準用於基本建設投資;不準用於償還債務;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標準,不準用於購買菸酒禮品等費用支出;教師培訓費不準用於公款旅遊、休假、療養等與教學無關的支出。

  7、加強學校現金的管理

  學校使用現金應符合人民銀行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進行使用,不屬於現金開支範圍的業務,應透過轉賬辦理。不準虛列支出套取現金,不

  準坐收坐支,及時報帳。報帳會計按時間順序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帳目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年度終了後,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應作為會計檔案歸擋。

  8、各項經費支出參照標準

  (1)辦公費36%,主要用於辦公、會議、水電、郵電、教師用書及報刊費、微機耗材等支出;

  (2)取暖費21%,主要用於取暖費用等支出;

  (3)差旅費3%,主要用於教師出差等支出;

  (4)培訓費5%,主要用於教師培訓等支出;

  (5)維修、購置費30%,主要用於儀器裝置、文體裝置、圖書資料及其它裝置的購置,房屋、建築物各類裝置的人工材料費及零星基建工程支出;

  (6)其它支出5%,除上述支出外,如臨時聘用人員、廚師工資、垃圾清運費;

  六、財務報批制度

  1、依據《會計法》規定,中小學在公用經費支出中所得會計原始憑證必須具備;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和編號,接受憑證單位名稱、業務內容、數量、單位、單價和金額,填制單位名稱和財務專用章,經辦人簽字,內容真實完整。

  2、各種合法合規的憑證原則上由經辦人簽字,分管負責人複核證明,學區領導稽核列支。校長經手的原始憑證必須由分管負責人(副校長、教導主任或總務主任)複核證明,

  再由學區領導審批。

  3、差旅費報銷必須認真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出差補助具體標準按照《中共涼州區委辦公室涼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武威市市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執行。

  4、會議費使用要求

  (1)學校承辦教育局、學區、校際之間的會議和教研活動,以及校內的大型活動會議,會議費用須憑會議通知、會議人員簽到冊報銷。

  (2)學校內部自行召開的會議,不能報銷會議費用。

  5、學校大宗物品採購

  學校教育儀器裝置等大宗物品需經教育局統一集中採購的專案,應在每年1月和6月底之前將採購專案計劃上報鄉學區,由鄉學區集中彙總後,由上級部門按照有關採購方式和程式組織進行集中採購,費用由學區統一從各校賬戶上支付。若學校自行採購,在政府採購目錄範圍內的資產要嚴格執行個案採購制度,採購時報相關部門批准,學區憑政府採購審批表予以報銷。

  7、教師培訓費使用要求

  根據區教育局規定,教師培訓費支出不得低於公用經費的5%,並主要用於教師培訓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住宿費和資料費等。校長、教師外出培訓學習須附教育局通知或相關檔案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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