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幼兒園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幼兒園的任務為解除家庭在培養兒童時所受時間、空間、環境的制約,讓幼兒身體、智力和心情得以健康發展。下面小編為大家分享幼兒園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參考借鑑。

  一、考勤細則

  (1)工作時間

  1、 教職工每天工作八小時。(不含突發性活動如開例會等)

  2、依幼兒園工作需要,各部門人員進行輪流值班。

  (2)病事假審批:

  教職工請假一日內(含),由副園長審批,請假三日內(含),由園長審批。超過規定時間報董事長辦公室批准。出勤統計由會計負責。

  (3)考勤執行:

  每日上、下班教職工由本人打卡進行考勤,考勤期間未打卡或在崗者,視為曠工。

  (4)臨時性任務:

  經園務會透過的臨時加班任務,按正常上班記錄考勤。

  (5)公 假:

  1、公假不影響考勤。

  2、以下情況為公假:

  ① 因工作需要領導批准參加的學習及開會。

  ② 在本園工作滿三年,符合晚婚育的'婚假、產假。

  ③ 國家法定的公假以國家規定為準,本單位適用。

  (6)、遲到、早退:

  1、教職工遲到、早退1-10分鐘每次扣月基本工資10%,遲到、早退11-20分鐘每次扣基本工資20%,遲到、早退21-30分鐘每次扣月基本工資30%;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者,取消當月評優資格,取消當期調薪資格。

  2、遲到早退31-60分鐘每次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1天工資;教職工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每次作曠工1天處理,扣除3天工資。曠工一次,取消當期評優資格,取消當期調薪資格。不能在當天遲到後補請假,否則酌情視為曠工。

  (7)、病 假:

  1、一天以上病假須出具鎮級以上醫院有效證明,經過園領導同意,按園辦發文執行。

  2、病假時間從假條之日起,公休日、節假日在內。

  3、除急診外,上班時間看病不予准假。

  (8)、事 假:

  1、必須由本人親自處理之事可請事假,事假必須提早一日向園長遞交事假單,經批准後,方可離園,否則不予准假。

  (9)、曠工:

  1、凡無故不上班或未經批准自行離崗者均為曠工。

  2、曠工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脫崗,按自行離職處理。

  3、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併發警告單。

  4、連續曠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作自動離職處理,行政辦將提議園長給予辭退或除名,解除與幼兒園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再結算工資。

  (10)、調班:

  教職工因並因事倒班或調休須經園長批准。

  (11)、考勤兌現:

  1、事假期間內不發工資、不享受當月全勤獎。

  2、參照出勤情況,結算薪金。

  二、打卡考勤制度

  1、幼兒園園長以下教職工上下班必須打卡,由幼兒園規定專職人員負責監督。

  2、規定穿園服的時候(每週一—週四及集體活動時)教職工一律穿園服打卡。

  3、任何教職工不得代人或委託他人打卡,違者將紀律處分。

  三、考勤管理的處罰規定

  1、教職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當日確有按規定出勤),一次扣月基本工資10%,二次則扣月基本工資20%,以此類推。

  2、教職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由部門主管書面確認證明,須在月底前呈交報告解釋原因,否則不予受理。

  3、如因外出公差等特殊原因未打卡者,可寫出書面報告由部門主管簽名認可;但特殊情況每月不得超過五次,超過五次者,報園長審批。

  四、教職工考勤表

  (一)教職工考勤表作為每月結算教職工工資的一項重要依據。

  (二)行政辦每月必須按規定時間填報教職工每月的出勤情況,包括每月補休、法定假期、無薪假、年假或其它,將上月之《教職工考勤表》報送行政辦財務處。

  五、本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如有與現行《教職工手冊》相沖突,以本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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