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考勤制度(15篇)

學校考勤制度(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考勤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考勤制度1

  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過行政會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師每天堅持上下午簽到制度,時間為預備鈴響前後各10分鐘,若有特殊情況不能準時,必須在簽到時間內向值周行政說明原因,由行政籤原因,杜絕他人代簽,未簽到或代簽的扣5元/人次。

  2、政治學習,業務培訓、集會,教學等活動,遲到、早退10元/人、次;事假20元/人、次(不超過一天),教學時間如遇病、事假,相應調整的課時補助累計扣除;缺席40元/人、次,相應課時按40元/人、節累計扣除(不超過一天)。

  3、病假要持縣級及以上醫院證明。

  4、出公差,由工會主席及時公佈。

  5、教師坐班時間必須在教學區的教室,辦公室,學生寢室,從事教育教學活動,否則,參照上述1——2執行。

  6、本制度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學校考勤制度2

  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鄉各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1、考勤的內容包括對教職工的出勤、缺勤、遲到、早退、擅離崗位等情況的考核和記載;任課教師上課、輔導時間到位情況,集體活動參加與否的考核和記載。

  2、中心校的考勤由各部主任負責實施,各村小的考勤由校長負責實施。堅持工作人員簽到和分管領導上班時間巡視、檢查制度;

  二、請假

  1、教職工因事請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請假一天,由分管領導審批;請假二天以上,由分管領導同意後,報業務校長審批。事假一天收30元。

  2、教職工因病請假,應持縣級醫院診斷證明辦理請假手續,審批辦法與事假相同。病假一天原則收10元,50歲以上教師病假免收,對因病假給工作造成的損失能在短時間內個人努力彌補的免收。

  3、婚假10(包括星期天),產假為半年。

  4、教職工直系親屬或依靠其贍養的非直系親屬逝世,準於5天假期處理喪事。外地教職工,酌情另給往返時間。

  三、曠工及其處理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認定為曠工;

  1.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沒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

  2.假期屆滿後未到崗位工作,又沒有辦理續假手續者;

  3.請假事由與實際情況不符者;

  4.雖然辦理了請假、續假手續,但未得到領導批准擅離職守者;

  5.學校集會、集體活動、勞動拒不參加者。

  (二)曠工處理

  1.曠工一次罰100元,每學期曠工累計一週者,取消評先晉級資格,並給予紀律處分。

  四、獎勵

  考勤收款用於獎勵出滿勤教職工。

學校考勤制度3

  為嚴肅教學紀律,提高教學質量,經學校研究決定:試行“應城一中坐班考勤制度”。

  一、考勤物件:全體教職員工。

  二、考勤內容:坐班考勤與課堂考勤。

  三、坐班考勤辦法:坐班考勤實行彈性與基本時間坐班相結合。教師的坐班實行彈性,行政教輔人員規定基本的坐班時間。

  1、教師坐班:教師保證每天4個鉤的考勤,高三教師全天候坐班。

  2、行政教輔人員坐班;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為基本坐班時間。

  3、教師坐班考勤由年級處當日值班人員分早、中、晚時段巡查核對。教師課堂考勤由年級處當日值班人員和各班值日學生核對後確定。

  4、行政教輔人員由校行政辦值日人分上、下午規定的時間考核。

  四、獎懲辦法。

  1、全勤獎:教師每月完成100個鉤,又無缺課現象,可享受全勤獎。行政教輔人員完成每天的基本坐班時間,無曠工現象,可享受全勤獎。

  2、處罰:教師每月累計少於100個鉤,全勤獎只發一半或不發,教師無故曠課一節,除扣除一節課的平均津貼外還扣除全勤獎,一月無故曠課累計達五節者,不發當月課時津貼。事假和病假按天數扣除課時津貼。

  行政教輔人員:每月累計少於100個鉤,全勤獎只發一半或不發。無故曠工半日,扣除當天的課時津貼,一月無故曠工累計五天,不發當月的課時津貼。事假和病假按天數扣除課時津貼。

  五、年級處每月向學校報送教師坐班和課堂考勤表。

  辦公室每月向學校報送行政教輔人員考勤表,彙總後核實每個教職員的當月津貼。

學校考勤制度4

  一 考勤

  1、公假:凡因公事(含產假)請假,培訓內容自行後補。公假不記入獎懲範圍。

  2、事假:凡因事請假者,須具備請假條,並經校本培訓領導組組長同意後,記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參加培訓學習,須持醫院證明並出具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後,記病假一次。特殊情況(如急診等)除外。

  4、遲到:培訓學習兩次點名後未到者,記遲到一次。

  5、早退:學習中提前退場者,記早退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6、曠工:無故缺席不參加培訓學習者,缺席一次記曠工一次。

  二 培訓考勤

  每學期公佈一次,學年度累積計算。教師出勤情況與學校年度考核等級和學校獎懲制度掛鉤。

  三 培訓

  學習時,全體參培人員不做與學習無關的事(不說話、不開小差),關閉一切通訊工具,認真聽講,認真筆記。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培訓任務。

學校考勤制度5

  為加強校風建設,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同學們的學習時間,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考勤規定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凡早讀、正課、課間操、自習課、勞動及學校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均屬於考勤之列。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的學生,應辦理請假補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不到校者作曠課論。上課鈴響後才進教室者視為遲到,在下課前擅離課堂(或現場)視為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算曠課一節。

  3。學生請病假,走讀生需家長證明,住校生應有校醫或醫院證明,2天以內報學生處批准。3天以上報分管領導批准。學生因病來不及請假者,由家長電話向班主任請假,並及時到學生處登記,在回校後當天內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請假批准後,所有假條存根及證明由班主任儲存。

  4。學生無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應和家長取得聯絡,超過1天報學生處備案協查。

  二、考勤管理規定

  每班設立考勤本,每節課(及學校安排的各項活動)由班長或班主任指定班幹部登記,學生考勤情況每週由學生處統計公佈一次。學期結束時,將學生考勤情況,填入學生成長檔案冊和學生成績通知書。

學校考勤制度6

  為確保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充足的教學時間和工作時間,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體教師都要自學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課,按時坐班辦公,按時參加會議及其他集體活動,不得無故缺勤。為此,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望全體教師自覺履行並監督執行。

  一、請假制度:

  1、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上班、下班,不遲到、早退。

  2、教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持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急診出示相關醫院的證明,緊急情況,可用電話請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須持本人所寫請假條,向校長請假,經批准後方能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如遇特殊情況,一時無法辦到,則三天內須補辦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

  3、教師因公外出開會學習或因個人學歷進修請假,一般應提前3天將通知原件交由校長籤批意見。無特殊情況,個人學歷進修一般不代課,教師按換課的原則事先將自己的課務安排落實好。因公外出的課務安排依上兩者結合處理。

  4、凡請假者必須在離校前交出本學科教材、備課本等相關資料,指明教學進度,以便教導處排課。

  5、零星病假及事假離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情況下,一節課時間內的,向值日校委請假,一節課時間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6、如教師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手續不完備而擅自離崗的,以曠工處理。

  7、婚、喪、產假,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婚、喪、產假均作病假論。

  8、早操、集會、學習,教師都要到場(特殊情況除外),集體活動和公益勞動都要參加,否則按假論,違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論處。

  二、獎罰規定:

  1、曠工一天扣績效考核積分5分,

  2、曠課一節扣績效考核積分2分,對上課遲到、早退、溜堂者,每次扣績效考核積分1分,超過10分鐘的按曠課一節論。

  3、事假每天扣積分績效考核0.5分,病、婚、喪、產假,只記入出勤考核,不做扣分處理。

  4、一學期結束,考勤累計無請假、曠課、曠班、遲到、早退現象,視為全勤,並計入量化考評,學期末評先評優優先考慮。

  三、考勤操作:

  1、考勤採用簽到制,每天兩次,第一次為上午8:00前,第二次為下午3:30後,教師到值日校委處簽到。任何人不得請人代簽,代簽作缺勤處理。

  2、值日校委按月輪換。(具體見安排表)

  3、考勤人員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值勤情況,作出詳實的記錄材料。

  4、考勤結果按每週統計一次,並予以公佈,教師對公佈結果,如有疑問,有權核查考勤的原始記錄材料。

  5、全體教師,有權監督值勤和統計人員。值勤或統計人員必須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6、值勤人員必須按要求,履行值日職責,每天至少檢查兩次,除上課外,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值勤。

學校考勤制度7

  為維護正常的教學工作秩序,向過程管理要質量,特制定該規定。

  1.教師考勤基礎分為0分,考勤物件為索廟中學全體教職工。考勤領導,原則上白天由兩名領導一塊考勤。

  2.開會必到。曠會—8分,請假-4分,遲到、早退-2分。上級開會,曠會扣款10元,(以上級考勤為準。)年級會、教研會、師生大會均按例會記分。

  3.上午、下午預備鈴後,除門衛人員外,一律到教導處門前親自簽名。遲到記-2分,不籤或代簽視為礦工。

  1.上午、下午上課、早晚自習輔導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習按要求輔導一節得2分,辦公一節得1分。不準私自調課或讓課,自習經值班領導允許調換的記1分,未經允許的扣被替人員4分、應課人減2分,自覺維持紀律的記1分。

  2.上午、下午辦公時間必到,上午四節、下午三節,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連續曠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課請假-2分/節,辦公請假-1分/節。

  4.保衛人員、宿舍管理人員值班期間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請假-2分,曠一個班(指24小時)得-60分,請假得-28分。

  5.課間操、學生集會、集體活動、勞動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請假-1分。週一及重大節日升旗,全體教師必到,記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請假-1分。(小孩未滿1週歲的女教師可以不參加)。產假返校第一學期,辦公時間不抽查。上課、輔導、有事必到。

  6.體育教師早操、課間操必到,履行各自責任,照看所擔年級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請假得-1分。按時帶操、組織運動隊、球隊等得2分。

  7.非正式出勤時間,保持與學校聯絡,隨叫隨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請假得-14分。

  8.廣播室安排好兩操放音工作,失誤一次扣負責人2分。

  9.凡因公出差、請假需經校長批准,並告知值勤領導。參加會議、培訓、學習者需出示上級書面通知,由年級主任調好課後方可離崗。否則視為曠工。

  10.請假手續:請假者需親自持請假條由年級主任簽字,並調好課後,向值班領導請假;超過兩節課(含兩節)需先向校長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11.考試及各級開會等重大集體活動,請假、曠工者,扣分加倍。

  12.考勤統計每週公佈,學期末進入綜合考評。

  13.說明:女教師晚婚晚育者,產假4個月,一般為56天。教師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親屬喪假5天。

  本規定解釋權歸校委會。

學校考勤制度8

  為維護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一、考勤

  (一)考勤的內容包括對處室工作人員的出勤、缺勤、遲到、早退、擅離崗位等情況的考核和記載;任課教師上課、輔導時間到位情況,集體備課、集體活動參加與否的考核和記載。

  (二)處室工作人員的考勤,由黨政辦公室負責實施。既堅持工作人員本人簽到、簽退(禁止代簽)

  又堅持上班時間巡視、檢查制度;任課教師的考勤由值班領導負責實施。

  (三)儘快建立電子監控系統,提高考勤工作效率。

  二、請假

  (一)教職工因事請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請假三天以內,段長同意後報主管領導審批。請假三天以上,段長及主管領導同意後,由校長審批。

  (二)教職工因病請假,應持醫院診斷證明辦理請假手續,審批辦法與事假同。

  (三)婚假15天(包括星期天)。凡領到準生證的晚育教職工(23週歲以上),產假為半年。

  (四)教職工直系親屬或依靠其贍養的非直系親屬逝世,準於5天假期處理喪事。外地教職工,酌情另給往返時間。

  (五)假期屆滿,應及時辦理銷假手續。如需延長假期,應辦理續假手續。

  三、曠工及其處理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認定為曠工;

  1.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沒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

  2.假期屆滿後未到崗位工作,又沒有辦理續假手續者;

  3.請假事由與實際情況不符者;

  4.雖然辦理了請假、續假手續,但未得到領導批准擅離職守者;

  5.佔用工作時間外出代課或搞其他營利活動者;

  6.雖在業餘時間外出謀利而影響正常工作,師生反映強烈,不聽勸阻者;

  7.學校集會、集體活動、勞動拒不參加者。

  (二)曠工處理

  1.任課教師缺課一節,按曠工一天計算,除扣發當天課時津貼外,另罰一節課的課時津貼,並給於批評教育。

  2.處室工作人員,簽到、簽退每缺一次,或讓別人代簽,扣發相應的崗位津貼外,另罰一次同數額津貼,並給於批評教育。

  3.集會一次不參加,扣發獎金5元。

  4.月曠工累計一週者,停發本學期全部獎金及津貼,取消評先資格,並給予紀律處分。

學校考勤制度9

  每學期開始,學生報到後班主任指派班長開始考勤。

  1、考勤分上課考勤、早晚自修考勤、活動考勤。

  2、上課考勤除點名冊外,課後班長應將班級日誌交任課教師簽字。早、晚自修考勤班長應如實報告本班學生出勤情況。班長對學校、班級安排的活動要進行有效出勤人數的記錄。班長對考勤情況應及時向班主任作好彙報。

  3、學生在學習期間不得遲到、早退、無故曠課,請事假應履行請假條手續,請病假必須有醫院證明。請假條應事前遞交班主任,如班主任不在可交當天行政值班人員。一天內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報學生處批准,假期結束後應及時向班主任銷假。對無故延長假期的按曠課處理,非特殊情況事後不予補假。

  4、班主任要督促檢查班長的考勤記錄,考勤做到及時、公正,不徇私情,對經常曠課的學生,班主任應將其違紀情況及時彙報學工處,給予必要的處理,以警示他人。

  5、建立學生缺勤違紀周公布制度。

學校考勤制度10

  桃花店學校教師考勤制度

  1、全體教職工在正常的教學時間內,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和無故缺席。

  2、每天實行上、下午點名制,當預備鈴聲結束時開始點名,所有教師必須到辦公室集體點名,不按時到者視為遲到,遲到一次扣0?5分。

  3、上班期間,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借公辦私,若有急待解決的事務,可與值班領導班子口頭請假,但時間不得超過一節課。違者視為早退,一次扣0?5分。

  4、上班期間,不準做任何與教學無關的私事,違者一次扣0?5分。

  5、學校工作人員,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要有請假條),待學校審批後方可離校,否則視為曠課。若曠課半天扣1分,有課者每節另扣2分。

  6、不經教導處批准而私自調課,雙方都以曠課論處,發現一例各扣1分。

  7、教師因事請假規定:

  (1)事情確需本人具辦,可為事假,否則視為曠課。

  (2)半天由教導主任批准;

  (3)一至兩天的由校長批准;

  (4)一週以內必須請示中心學校批准;

  (5)超過一週的由縣教育局批准。

  無課事假半天扣0?5分,一天扣1分,以此類推。有課者必須自行安排好課程,課程不扣分,否則每節課另扣2分。

  8、因病短期治療視為事假,因確實連續住院治療兩天以上者經核實視為特殊病假,不扣分,但需持醫院證明。

  9、校領導因公辦事、開會,課程由教導處安排,每節課給代課教師人民幣3元。

  10、特殊病假照顧

  (1)教職工子女結婚,照顧四天假。

  (2)教師雙方父母病故給予四天假,其他直系親屬傷喜事給予兩天假。

  (3)女性嚴格按上級檔案規定照顧產假一學期(出示準生證)。

  (4)參加自學函授考試,根據考試所需的時間予以批假,不予扣分。

  (5)面授者,本人所授課程由教導處統一安排,不扣分,但授課者每節課所補助的課時津貼由參學者自負。

  11、全學期出滿勤者,在教師綜合評估的基礎上另加2分,並做為教師評優、評先、晉升優先條件之一。

  此制度從本學期點名之日始執行。

學校考勤制度11

  為發現和培養優秀教師,著重和保護教師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教師職業信心,形成目標一致、互相學習、彼此支援、共同成長的優秀教師群體。特制定本校校本培訓考勤考核制度。

  1.考勤

  ①公假:凡因公事(含產假)請假,培訓內容自行後補。公假不記入獎懲範圍。

  ②事假:凡因事請假者,須具備請假條,並經校本培訓領導組組長同意後,記事假一次。

  ③病假:凡因病不能參加培訓學習,須持醫院證明並出具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後,記病假一次。特殊情況(如急診等)除外。

  ④遲到:培訓學習兩次點名後未到者,記遲到一次。

  ⑤早退:學習中提前退場者,記早退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⑥曠工:無故缺席不參加培訓學習者,缺席一次記曠工一次,無故曠工三次者視為不合格。

  2.培訓中老師要認真聽、認真記,同時加強自學,積極參加讀書研討等活動。學校定期、不定期抽查教師學習筆記,考核是將學習態度作為成績參考。

  3.每位教師每學年開一節校內公開課;能運用多媒體教學手段進行教學;能讀若干本教育類書刊(有讀書筆記);寫一篇教育教學論文(案例)或小結。

  4.培訓結束時,應及時完成相關作業和培訓調查,作好自我小結和自評。

  5、在校外參加培訓,要憑學分卡到負責人處登記學分。

  6、學期結束前兩週要做好學分自評,再交教研組考評,最後由考核小組考評。

學校考勤制度12

  為努力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推動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一、出勤方面:

  1、全體教職工必須參加每週一的升降旗儀式遲到按半天曠工記錄,曠到按1天曠工記錄。

  2、全校教職員工必須按作息時間表上下班,考勤執行簽到制度:不準代簽、補籤。上下班、晚自習遲到、早退5分鐘按一小時曠工記錄,遲到、早退10分鐘按曠工半天記錄。擅自離崗1小時按曠工1天記錄。

  3、任課教師上下課期間,遲到、早退5分鐘,按一小時曠工記錄,遲到、早退10分鐘,按曠工半天記錄,無故不上一節課,按一天曠工記錄。教案未超一週備課,缺一節扣當日工資(累計計算)。未完成進度計劃、缺一節課扣當日工資(累計計算)。作業量缺一次,不按時批改作業一次,扣半天工資(累計計算)。聽課記錄缺一節,按半天曠工記錄(累計計算)。不服從組織安排、無理取鬧、影響惡劣者,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4、早讀、晨會、晚自習、政治學習、黨員學習、業務學習、每週總結會、集體活動、年級組活動、教研組活動遲到、早退一次按1小時曠工記錄,無故不參加者按1天曠工記錄,集中學習期間必須關閉手機。

  5、夜間,治保會值班人員、警衛室值班人員、鍋爐房值班領導曠到按曠工1天記錄。

  二、假類方面:

  (一)1、護理假——教職工每學年度護理假為15天(超15天者,按事假計算),(教職員工夫婦、子女、親生父母生病臥床住院必須出示戶口影印件、住院證明書才能批准護理假)。2、事假——事假一天扣25

  元。3、曠工一天扣二天工資。4、婚假——大齡青年婚假為30天,再婚者婚嫁為5天。5、產假——生育第一胎產假為120天(產假以新生兒出生證明的出生日期為準,如孕婦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兒出生前15天列入產假,其餘提前休息的時間一律按事假計算,包括住院),丈夫護理假為15天。生育第二胎產假為90天(產假以新生兒出生證明的出生日期為準,如孕婦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兒出生前15天列入產假,其餘提前休息的時間一律按事假計算,包括住院),丈夫護理假為5天。6、子女婚假——子女婚假為7天。7、喪假——喪假為7天(另加往返路程天數)。

  (二)經學校和區計生委納入本年度計劃准予生育的婦女、如有意外流產情況,按規定休息15天(不扣工資)。未批准納入計劃的婦女,懷孕並做流產手術者一律按曠工記錄。婦女上環按規定休息3天、取環按規定休息1天為準(必須出示醫院證明)。

  (三)1、住院治療——需要住院治療必須出示區級以上人民醫院住院單方可住院治療、急性疾病、意外傷害可隨時隨地住院治療,慢性疾病必須在暑假期間住院治療(如需要轉院,必須到上一級醫院住院治療,不得在同等級醫院住院治療,如出現轉同等醫院住院治療按事假記錄)。住院治療以入院至出院日期為準(不扣工資)。重大疾病出院後,需要休養必須出示所住醫院住院部證明,修養期間為按醫院批假天數為準。

  2、長期病假——因病長期休息扣全額工資的30%,發放全額工資的70%(必須出示地州級以上醫院的病殘鑑定證明書)。

  3、短期病假——短期病假只准3天(有我校醫務室出示的疾病證明書,在我校醫務室醫治,不扣工資,除外不準予短期病假)。

  (四)課外輔導員每學期補假10天;學前班特護課外輔導員、醫務人員每學期補假為12天;清潔工作人員、餐廳工作人員、鍋爐房工作人員每學期補假為15天(不扣工資,不和考核掛鉤)。

  三、培訓學習方面:

  1、學校納入計劃統一培訓、學習人員,按培訓學習對待(按經常上班對待)。

  2、參加大、中專、本科函式班的學員參加考試、論文答辯,按培訓學習對待(按經常上班對待)。

  3、參加自考、成人高考等計劃外脫產學習者扣全額工資30%,發放全額工資70%。

  4、參加全國統一高考並錄取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四、執勤方面:

  1、考勤人員必須提前半小時到位,教學樓當日考勤表下午7:30以前交到教務主任處。後勤人員考勤表當晚12:00前交到總務主任處。

  2、考勤人員不得違反考勤制度,發現一次按曠工1天記錄,扣考核分5分並在校委會上做檢討。

  3、教務主任負責統計專任教師考勤,總務主任負責統計後勤人員考勤,德育處主任負責統計全體教職員工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晚自習、年級組活動、教研組活動、集體活動及每週總結考勤,教務處、德育處、總務處主任在每週教職工大會上公佈本週考勤情況並在公示欄上公示(各科室主任不按規定時間公佈、公示按半天曠工記錄)。

  五、違規違法方面:

  1、體罰、變相體罰、排擠及侮辱學生,造成惡劣影響者待崗一個月,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2、教研組組長在不按規定不合格教案、缺課時教案上簽字,缺一節教案按半天曠工記錄(累計計算)。

  3、違反學生安全事故目標管理責任書者:(1)遲報、瞞報者按曠工一天記錄。(2)管理不善、遲報、瞞報而造成嚴重後果(出現學生離校出

  走、出現交通事故、出現意外傷害)負法律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醫療費、賠償費),並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3)因工作失誤造成嚴重事故出現人員傷亡者負法律責任並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批假許可權:

  全體教職工1天以內事假由各科室主任審批;任課教師7天以下假類由主管教學副校長審批;後勤工作人員及課外輔導員7天以下假類由後勤副校長審批;7到15天各類假類由校長審批;15天以上假類上報教育局審批。

  備註:和靜縣第四中學考勤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教師法》,計劃生育相關條例,根據我校實際情況,於20xx年12月20日第一屆第一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透過並正式使用。經20xx年12月17日第一屆第二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第一次修改並使用。

學校考勤制度13

  組織紀律是自由民主的基礎和保障,為了使學校各項工作有序、高效、務實地開展,實現既定辦學目標,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1、教師實行彈性坐班制。

  2、職工實行坐班制。如臨時有事需要暫時離開工作崗位的,須向校辦口頭請假。未經批准擅自離崗的將扣除本月一定金額的工資。

  3、實行書面請假制度。首先到辦公室領取請假條(一式兩份)並填寫;請假一天以內,由小學部或中學部批准,請假1天以上,由校長室批准;批准後,請假條交辦公室和教務處各一份以便考勤記錄及功課調整。

  4、嚴格會議考勤。參加會議者須按時到會,無故遲到者扣10元錢,無故缺席者扣20元錢。因故不能到會者,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並獲得批准。

  5、學校組織的各類培訓、業務學習等參照第4條。

  6、辦公室負責具體的考勤工作,考勤記錄將作為學年考核參考並與獎金直接掛鉤,體現獎懲。

學校考勤制度14

  為規範學校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促進教學質量的提高,使全校教職員工(包括聘用人員)自覺遵規守紀,結合我校實際並參照教育局教師管理有關規定,學校制訂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歸屬及物件

  1.按照學校規定,依下表對相關人員進行考勤。

  考勤人員

  考勤場合

  考勤物件

  教務處

  教師坐班、上課

  全體教師

  政教處

  “六到崗”考勤(值周組長點名)

  班主任、值周人員

  到崗履職情況

  生活老師、保安

  辦公室

  開會、升旗、集體活動、臨時性工作

  全體教師

  非教學崗位、處室工作人員的簽到、各類請假的`統計

  校 長

  考勤校務會議參會人員、抽查考勤學校幹部

  考勤總負責人:支部副書記

  2.考勤人員應每日如實記錄出勤情況,考勤不得任意塗改,如需修改,塗改處需經相關處室主任或副校長簽字方可有效。

  二、請假類別及時限

  (1)法定假期

  1.婚假。假期7天。

  2.喪假。父母直系親屬死亡的,可請假3~7天。

  3.女教職工產假。

  ① 正常生育給予基本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② 分娩難產的,在基本產假外增加15天;

  ③ 多胞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④ 女教職工懷孕流產的,可給予不少於7天的產假。

  ⑤ 女教職工所休產假,包括產假期間的寒暑假、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女教職工休產假,不影響其工資和政策性福利待遇,不影響晉級、評職、評先等。

  (2)病假

  教職工患病需要休病假的,應有醫院診斷證明書、病歷、疾病檢查報告單、醫療發票等,住院治療的還應有醫院證明書、出院證明書、住院期間醫療發票等,按照批假許可權由學校主要領導簽署意見。病假期間的工資和其它的待遇按照有關政策執行。病休人員不得從事有經濟收入的活動,否則視為曠工處理。

  (3)事假

  教職工事假採取“累計”的辦法計算,一年內不超過15天(工作年限不滿5年的不得超過7天),在規定期間內工資照發。超過規定時間的,扣除當日工資(計算方法:月工資除以21.75天)。

  三、批假許可權

  1.教職工請假1天以內由分管教學副校長批准,自行調好課,並將調課結果告知教務處,如是班主任,須同時向分管政教的副校長請假,並安排好班務;2天以上的請假由校長批准。

  2.副校長和中層領導請假由校長批准。所有老師的會議請假由校長批准,杜絕簡訊請假,請假批准後要將請假結果報告給考勤處室。

  3.半個月以上請假必須提供詳盡的請假理由,經學校行政辦公會討論同意後方可請假,否則視同曠工對待。

  四、請假手續

  1.凡需請假者須寫出書面請假條連同有關證明,經有關領導批准,交由辦公室存檔,並辦理了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離校。因突發事件本人不能親自請假者,應委託他人代替履行請假手續,經批准方為有效。

  2.三天內的所有病事假、外派學習、因公出差,要自行調課,並將調課的結果報告教務處。不調課“甩包袱”走人的,發生問題追責請假人。調課需經雙方同意後,才將該節課的責任歸屬代課的老師。超過三天的公務活動、病事假可向教務處申請調課。

  3.請假結束後,要到學校辦公室、教務處(或政教處)銷假,接手相關工作。

  五、考勤結果處置

  1.按照學校要求,考勤結果依以下方式處置。

  考勤結果:

  處置方式:

  執行處室:

  全期滿勤按照規定發放工資

  辦公室履行了手續的法定假期、病事假

  一年內累計不超過15天(工作年限不滿5年的不得超過7天),在規定期間內工資照發辦公室

  超過規定期限的法定假、事假、病假

  超過規定期限的法定假、事假、病假

  一年內不超過15天(工作年限不滿5年的不得超過7天),超過規定時間的,扣除當日基本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改革性津補貼、獎勵性工資扣除辦法:超過天數不足一個月按照一個月計算,超過一個月不足兩個月,按照兩個月計算,依此類推。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如若自身患有重度疾病(1.癌症;2.長期住院治療;3.長期用藥臥床不起;4.重度精神病患者;5.醫院界定需要隔離治療期間的病患;6.生活不能自理……),且有醫院診斷證明和醫藥發票憑證,不能正常上班,按照實際情況,校委會討論透過,不扣除工資;

  如若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和緊急事件時(如直系親屬重病需要照料陪護、家庭發生天災人禍需要緊急處理),且經學校討論研究同意後,每年可以申請不超過15天的假期,履行請假手續,方可請假,不扣除工資。

  課堂考勤

  曠課(在校未上課),每節次扣款30元,扣0.2分

  教務處

  上課遲到、早退,每節次扣款15元,扣0.1分

  值日值周

  未到崗扣除15元,遲到、早退扣除5元。

  政教處

  7天以內扣除基本日工資;連續曠工7天或者曠工達到10天不足15天的除按照規定扣發其基本日工資外,停發半年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15天不足30天的按規定扣發其基本日工資外,停發全年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年內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由學校按有關規定作出辭退或解聘處理意見,並上報教育局。

  2.考勤制度每月執行一次,由各考勤處室按照制度將扣除的款項交到會計室,由會計室扣除相關缺勤人員工資。考勤執行不到位,造成制度流於形式,由校委會考核相關處室及分管領導。

學校考勤制度15

  1、各學校要建立考勤冊,一律實行簽到制。每星期要將出勤情況總結公佈,對一學期內曠工、遲到、早退次數較多的教師,要給予一定的懲罰,對每學期內曠工三天以上者,不能當選模範,在職稱崗位評聘中扣分。對出全勤的教師給予表彰獎勵,並做為評模和競聘的重要依據。聯校檢查教師空堂的,公辦教師罰10元,同時罰中心校長2元。連續兩次檢查空堂加倍處罰,通報全鎮。

  2、聯校所有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工作時間,實行全日坐班制。未經聯校批准,不得擅自停課,否則按曠工論處,扣發工資。

  3、嚴格請假制度,教職工請假要嚴格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內向中心校長請假,兩天以上者向聯校請假,到期要及時消假,否則按曠工論處。凡因病不能堅持工作者或事假較長者,每月扣除300元(重病號除外)。有病有事到期不能上班者,應續假,不辦理續假手續,視為曠工。婦女產假按計劃生育條例執行,超假者按前項處理。教職工本人結婚或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給假七天,假期工資照發。

  4、嚴格會議制度,凡聯校組織的各種會議和各種活動,教師要按時參加,要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更換與會人員,違者按曠工對待(遲到、早退三次視為曠工一天),扣發當天工資。

  5、學校所有工作人員要樹立以校為家的思想。嚴格執行作息時間,按時到校盯崗,上班時間不準空堂,不準外出,不準回家,不準閒談,不準做與本工作無關的事,不準影響他人工作,不喝酒,對遲到、早退、曠工者按前4條執行。如有違犯,給予嚴肅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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