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處理制度及措施

校園欺凌處理制度及措施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校園欺凌處理制度及措施,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校園欺凌處理制度及措施1

  為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加強法制教育,建設平安和諧校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檔案和通知精神,經學校研究,決定製定我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落實有效措施,加強對此類事件的預防和整治,從而切實維護文明和諧的校園秩序,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人身及財產安全:

  一、透過各種形式開展專題教育

  ①國旗下講話,向學生宣講什麼是校園欺凌、校園欺凌的危害,並告知學生如何預防方法及發生校園欺凌的緊急應對。

  ②主題班會,透過主題班會深入開展討論、分析“面對校園欺凌,我們該怎麼辦?”。

  ③透過校園網、宣傳欄等平臺加強宣傳和教育。

  ④透過“家校溝通平臺”加強宣傳教育和家校聯絡。

  ⑤專題講座,邀請派出所法制副校長來校開展專題講座,進行宣傳教育,讓學生了解校園欺凌的危害及後果。

  ⑥召開教職工會議,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

  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

  ①及時制定《實施方案》,指導預防校園欺凌的宣傳教育和校園欺凌應急處理;

  ②安保處及時制定《“校園欺凌”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部門、相關人員“校園欺凌”處置的職責。

  ③校長、安保處組織校委會人員參加專題會議,學習《行政人員值班制度》,明確職責,強化責任意識,做到“誰當班誰負責”、“誰首接誰負責”,杜絕相互推諉、不聞不問、甚至聽之任之的現象。做好應急處置和彙報。如情況緊急,可直接向當日總值班或校長彙報,在當日總值班或校長指導下進行應急處置或報警;如情況失控,緊急聯絡校園安保人員,第一時間進行隔離、疏散,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和惡化;如發生人員傷害,視情況可先報120並組織緊急救護,後彙報。

  三、加強預防,防患與未然。

  ①加強行政值班和校園巡查工作,重要時間(早上上學、中午午休、放學後至晚自習前、晚自習後)、重要場所(操場、食堂、校園商店、宿舍樓、實驗樓、教學樓)的巡邏和檢視,並做好相關記錄。

  ②督促學校安保人員加強校園巡視,採購巡視記錄儀;加強對安保人員的培訓考核,將巡視的頻率和發現、制止突發問題納入考核和獎懲。

  ③在部分重要場所增加高畫質監控攝像頭,對已有的非高畫質攝像頭進行部分更換,從技術上提高防範、發現、制止校園欺凌事件的能力。

  ④加強學校督導人員督導和巡視,對發現的苗頭性問題及時上報保衛處和學工處。

  ⑤督促宿管人員加強宿舍管理和巡視,提高巡影片率;同時要求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認真負責,透過校園監控發現校園內的學生打鬥及欺凌事件,要求加強與宿管、巡邏保安、行政值班人員的聯絡和溝通。

  ⑥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強家校溝通和聯絡,發現苗頭問題及時提醒,並共同教育。

  ⑦向學生公佈學校“校園欺凌”救助電話。

  ⑧利用教職工會議、班主任會議、校行政會議等加強宣傳教育,明確全體教職員工的全員育人職責和要求。

  ⑨充分利用心理諮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發現校園欺凌的苗頭或存在的問題,並及時跟進解決,防止事態惡化。

  四、及時處理,教育懲戒。

  對已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安保處應及時調查處置,根據學籍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由學校或受欺凌學生及其監護人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校園欺凌處理制度及措施2

  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16]22號)要求,特制訂《江蘇省大豐中等專業學校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望全校教職員工和學生嚴格執行。校園欺凌是指:發生在學校校園內、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學校的教育活動中,由老師、同學或校外人員,蓄意濫用語言、軀體力量、網路、器械等,針對師生的生理、心理、名譽、權利、財產等實施的達到某種程度的侵害行為,都算校園欺凌(暴力)。

  一、治理目的

  透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治理範圍

  在校生,在校園內,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上、放學途中。

  三、領導小組

  組長:各班班主任

  四、校園欺凌專項整治責任

  1、開展教育。各責任人在各自的責任範圍內,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加強預防。各責任人在各自的責任範圍內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諮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公佈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並明確負責人。

  3、及時處理。各責任人在各自的責任範圍內,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4、監督指導。各責任人在各自的責任範圍內,要加強對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指導和檢查。學校督導室要對學校的專項治理全程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與第一責任人、各責任人溝通,做好記錄,必要時向大豐教育局督導部門報告。

  5、班主任責任:班主任直接與學生接觸,最能及時把握學生動態,一要利用一切可能機會,對學生加強安全法制教育,把欺凌行為遏制在萌芽之中;二要深入到學生中,及時瞭解學生中發生的欺凌事件和行為,及時處理,及時向校部責任人彙報。

  五、獎懲

  學校將對不負責任,翫忽職守,造成不良後果的欺凌事件的責任人在評比、晉升、績效等方面,根據學校考核制度予以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報上級紀檢部門、司法機關予以處理。對在教育、預防、發現、處理校園欺凌事件等方面有突出表現的責任人,根據學校考核制度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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