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選37篇)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選37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為規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提供者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是本單位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要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餐飲服務活動,採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範圍依法經營,並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對所生產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二、餐飲服務單位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明確食品安全責任,落實崗位責任制。

  三、配備食品安全管理員,落實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為規範餐飲服務許可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公示、從業人員健康證明、食品安全知識合格證等證照管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許可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公示應懸掛或擺放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餐飲服務單位名稱、地址、負責人及許可專案應與實際情況和營業執照相符。新建、擴建、改建餐飲服務單位,按規定程式申領餐飲服務許可證。

  二、各種證照不得轉讓、塗改、出借、倒賣、出租。

  三、由專人負責管理單位各種證照,按相關法規規定按時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等證照審驗、變更、換髮手續,避免持過期失效證照。在領取變更、延續後的新《餐飲服務許可證》時,應當將原《餐飲服務許可證》交回發證部門。

  四、《餐飲服務許可證》遺失的,應當於遺失後60日內公開宣告《餐飲服務許可證》遺失,向原發證部門申請補發。《餐飲服務許可證》毀損的,憑毀損的原證向原發證部門申請補發。

  五、餐飲服務經營地點或者場所改變的,應當重新申請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

  六、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戴、從業人員培訓合格證和健康證明覆印件交主管部門統一儲存,以備檢查。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為規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採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各崗位重點環節食品安全檢查,每週1-2次對各環節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並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三、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四、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獎懲等規定處理。

  五、各種檢查結果記錄歸檔備查。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為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發生,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經營者應依法制定並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關注社會食品安全預警提示,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二、製作冷盤、燒滷熟肉、生食海產品、西式糕點、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較高風險食品,必須有相應許可類別、備註專案,並應嚴格按照專間要求進行操作。禁止超許可範圍經營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規模聚餐活動。

  三、在製作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應保證來源合法安全,禁止加工經營《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食品。

  四、加工經營過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與熟食品接觸,成品、半成品、原料應分開加工、存放;員工要經常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應消毒手部,發現有發熱、咳嗽、腹瀉等症狀及化膿性皮膚病者,應立即暫停其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場所清潔,避免昆蟲、鼠類等動物接觸食品。

  五、凡是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應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應對其表皮進行清洗消毒,或剝去果皮後食用。蔬菜烹調程式:一洗二浸三燙四炒。使用禽蛋前應先清洗、消毒外殼。

  六、熟制食物應燒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製品以及海產品,外購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須徹底加熱,中心溫度應高於70℃。 貯存熟食品,要及時熱藏(60℃以上)或冷藏(10℃以下),如在常溫下儲存,應於出品後2小時內食用。

  七、禁止使用河豚魚、毒蘑菇、發芽馬鈴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及原料,餐飲服務單位禁止使用亞硝酸鹽。

  八、豆漿、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應按要求煮熟燜透,謹慎提供貝類、海螺類以及深海魚的內臟,有效預防豆漿、四季豆、瘦肉精等中毒。

  九、外部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食品加工及售賣間,加強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員工職業道德素質。

  十、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迅速組織患者到正規醫療機構救治,同時於2小時內上報主管部門,停止生產銷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現場,積極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為規範餐廳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保持餐廳環境整潔。紗窗、紗門、紗罩、門簾、風幕、滅蠅燈等設施運轉正常,鼠、蠅、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過國家有關要求。保證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設施運轉正常。

  二、必須使用消毒後的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擺臺上桌。做好檯面調料、牙籤、檯布、餐巾、餐具等清潔衛生工作,及時更換破損的調料盒、檯布、餐巾、餐飲具等。

  三、供顧客自取的調料,應當符合相應的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並做到及時更換,防止過期、黴變。

  四、擺臺後或有顧客就餐時不得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應收回保潔。

  五、端菜時手指不得接觸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觸客人餐具。

  六、取冰塊時應用工具,不用時應懸掛或放置於消毒水內。製冰機用水應經過淨化處理。

  七、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須及時回收清洗消毒,最好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八、刀、叉、茶杯、酒杯等不得用檯布或抹布擦拭。

  九、食品上桌距開餐時間不超過2小時。

  十、當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應立即撤換該食品,並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十一、備餐櫃內不得放置與開餐無關的物品及個人用品。工作結束後及時做好檯面、地面等的清掃整理工作。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食品安全檔案有專人負責,專櫃保管,隨時備查。

  二、檔案做到分類歸檔儲存,每件檔案應有編號、目錄以便於查詢。

  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監督意見書、取樣記錄、檢驗報告、處罰文書及本單位建立的各項管理制度、日常檢查記錄、獎懲意見等及時歸檔。

  四、檔案內容:

  檔案1:行政許可:單位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時提交的申請報告、申請書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接受憑證、受理通知書、驗收報告;

  檔案2:書面資料:各項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及場所預先核准名稱、平面圖、負責人身份證影印件;

  檔案3:日常監督資料,包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衛生監督意見書、取樣記錄、檢驗報告、處罰文書、本單位從業人員健康證明、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等影印件及各項記錄;

  檔案4:索證資料,即所購食品、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相關產品的供貨商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7

  為規範食品標籤及食品貯存管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制度。

  一、標籤上需強制標示的內容。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籤,標籤應當標明下列強制標示內容:

  (1)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

  (4)保質期;

  (5)產品標準代號;

  (6)貯存條件;

  (7)所使用的食品新增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8)生產許可證編號;

  (9)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二、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標誌、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貯存預包裝食品。

  三、銷售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四、食品和食品新增劑的標籤、說明書、包裝,不得含有虛假、誇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診斷功能;食品和食品新增劑的標籤、說明書應當清楚、明顯,容易辨識,所載明的內容與實際相符;食品生產者對標籤、說明書、包裝上的聲稱承擔法律責任。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的標籤,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8

  為進一步推動食品安全責任落實,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等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約談。

  二、約談要通報違法違規事實及其行為的嚴重性,剖析發生違法違規的原因,告知整改的內容和期限,督促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等。

  三、凡被約談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將被列入重點監管物件,其約談記錄載入被約談單位誠信檔案,作為不良記錄,與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和企業信譽等級評定掛鉤,並且兩年內不得承擔重大活動餐飲服務接待任務。

  四、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依法從重處罰,直至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並向社會通報。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9

  為強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是餐飲服務單位法定代表(負責人)或者由餐飲服務單位授權,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質,對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並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的正式從業人員。

  二、大型以上餐館(含大型餐館)、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食堂)、供餐人數500人以上的機關及企事業單位食堂、餐飲連鎖企業總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及承擔重大活動接待任務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設定獨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門,並至少配備1名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上述六類以外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如無條件,可以配備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不得同時在2個以上(含2個)餐飲服務提供者從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四、餐飲服務提供者在食品安全管理員發生變動後,應當在10天內將新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名單向《餐飲服務許可證》原發證機關備案。

  五、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是

  (1)身體健康並持有效健康證明;

  (2)具備相應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知識和工作實踐經驗;

  (3)持有效的培訓合格證明,並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培訓。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掌握下列知識:

  (1)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範;

  (2)常見的食品汙染因素及其預防控制措施;

  (3)食源性疾病的預防處理原則;

  (4)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要求;

  (5)餐飲服務其他相關食品安全要求。

  七、食品安全管理員的主要職責包括:

  (1)組織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培訓檔案;

  (2)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檔案,督促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提出工作崗位調整意見並督促落實;

  (3)對食品(含原料)、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採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採購記錄和食品新增劑貯存、使用進行管理;

  (4)組織制定本企業食品安全檢查計劃,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食品加工製作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的執行情況定期進行檢查並記錄、存檔,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為應及時制止並提出處理意見;

  (5)對場所環境衛生和餐廚廢棄物處理進行管理;

  (6)所在單位發生疑似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時,及時將事故發生情況報告當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採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配合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7)積極配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開展的監督檢查工作,並如實提供有關資料或資訊;

  (8)其他保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有關的管理工作。

  八、食品安全管理員應當每年至少參加1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培訓。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年繼續教育培訓時間應當不少於40學時。

  九、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食品安全管理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對12個月內連續3次被不同餐飲服務提供者因履行職責不到位而解聘的食品安全管理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登出其食品安全管理員資質。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為規範食品新增劑安全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新增劑應專人採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櫃儲存。

  二、由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新增劑採購。採購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和食品新增劑安全相關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鑑別常識。餐飲服務單位主要負責人與負責食品新增劑採購和餐飲加工配料的人員分別簽訂責任書。

  三、採購食品新增劑,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新增劑生產經營單位採購,實行定點採購,並應當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新增劑安全內容的採購供應合同。對採購的食品新增劑應當索取並留存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檔案以及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應者名稱、供應日期和產品名稱、數量等內容。採購進口食品新增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新增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影印件。

  四、入庫前,庫管人員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括檢查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並建立食品新增劑專用採購臺賬。食品新增劑入庫應當如實記錄食品新增劑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單位、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

  五、建立食品新增劑專用使用臺賬。食品新增劑出庫使用應當如實記錄食品新增劑的名稱、數量、用途、稱量方式、時間等,使用人應當簽字確認。食品新增劑的購進、使用、庫存,應當賬實相符。

  六、設立專櫃貯存食品新增劑,並註明“食品新增劑專櫃”字樣,盛放容器上應標明食品新增劑名稱。

  七、食品新增劑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配備精確的計量工具,嚴格按照包裝標識標明的用途用量或國家規定的用途用量稱量後使用,杜絕濫用和超量使用。

  八、食品安全管理員、廚師長定期檢查食品新增劑採購、索證索票、臺賬記錄、貯存及使用等情況。

  九、食品新增劑專用採購臺賬、使用臺賬以及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等要妥善保管,不得塗改、偽造,儲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為規範餐飲服務投訴受理管理,及時解決消費者投訴舉報事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對消費者提出的投訴,應立即核實,妥善處理,並且留有記錄,實行首接負責制。

  二、接到消費者投訴食品感官異常或可疑變質時,應及時核實該食品,如有異常,應及時撤換,同時告知備餐人員做出相應處理,並對同類食品進行檢查。

  三、如有疑似食物中毒人員進行投訴的,應按《食品安全事件故應急處置方案》進行處理。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為規範餐飲服務餐廚廢棄物處置工作,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設廢棄物專用容器,與加工用容器有明顯的區分標誌。

  二、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在有蓋的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防止汙染食品、食品接觸面、水源及地面,防止不良氣味或汙水的溢位,清除後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三、廢棄食用油脂必須按《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四、廢棄食用油脂應存放在標有“廢棄油脂專用”字樣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專人負責管理。

  五、廢棄食用油脂只能銷售給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六、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單位要建立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時間、數量、處理方式、收購單位、聯絡人、電話、收貨人簽字等情況,並長期儲存備查。

  七、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餵養畜禽,不得隨意傾倒、排放廢棄食用油脂。

  八、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為規範食品採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採購記錄行為,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新增劑及食品相關產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一次性餐巾紙、洗滌劑、消毒劑等)採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採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鑑別常識。

  二、採購食品、食品新增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採購,並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應者名稱、供應日期和產品名稱、數量、送貨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採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採購供應合同。

  三、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採購時,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檔案影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四、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次或長期採購時,應當查驗並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影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五、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採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六、從農貿市場採購的,應當索取並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採購的,應當查驗並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影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七、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採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採購的,應當索取並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影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八、採購乳製品的,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檔案影印件。

  九、實行統一配送的,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索取並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檔案,建立採購記錄;各門店應當建立並留存日常採購記錄;門店自行採購的產品,應當嚴格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採購記錄制度。

  十、批次採購進口食品、食品新增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新增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影印件。

  十一、採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影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影印件)。

  十二、食品、食品新增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採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並建立採購記錄。採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

  十三、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檔案和進貨記錄,不得塗改、偽造,其儲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十四、不得采購《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不得銷售的食用農產品。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為規範食品、食品新增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貯存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裝置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定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汙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定。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三、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牆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並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四、冷藏、冷凍櫃(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1cm)、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範圍要求。

  五、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六、散裝食品應盛裝於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七、除冷庫外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設施。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為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二、餐飲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進行臨時健康檢查。

  三、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四、建立每日晨檢制度。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員,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掌握從業人員健康狀況,並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戴,主管部門留存影印件,以備檢查。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為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培訓,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按照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訂的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計劃,組織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標準、加工操作規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加強誠信守法經營和職業道德教育。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接受不少於40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集中培訓。

  四、培訓方式採取集中講授和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五、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為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髮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應戴口罩。

  二、從業人員操作前應洗淨手部,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手部受到汙染後應及時洗手。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洗手並消毒:

  1、處理食物前;

  2、使用衛生間後;

  3、接觸生食物後;

  4、接觸受到汙染的工具、裝置後;

  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涕後;

  6、處理動物或廢棄物後;

  7、觸控耳朵、鼻子、頭髮、面部、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後;

  8、從事任何可能會汙染雙手的活動後。

  四、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更換專用工作衣帽並佩戴口罩,操作前應嚴格進行雙手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消毒。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五、 不得將私人物品帶入食品處理區。

  六、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菸、飲食、打鬧或從事其他可能汙染食品的行為。

  七、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為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工作人員上班時間統一著單位配發的工作服,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式樣。

  二 、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製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

  三、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四、從業人員上衛生間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

  五、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

  六、每名從業人員不得少於2套工作服。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為規範餐飲服務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淨,動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產品原料應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處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乾淨,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禁止將未經清洗的蔬菜、水果帶入操作間。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的操作檯、用具和容器要有明顯標誌並分開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汙染,與原料分開存放,並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於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應按照加工操作規程,在規定時間內使用。易腐爛變質食品應儘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後應及時使用或冷藏。

  七、用於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於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汙染。

  八、加工結束及時清潔地面,水池、操作檯、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機械裝置清洗乾淨,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鏽、板不黴、整齊有序,及時清理垃圾,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九、在專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內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布。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0

  為規範餐飲服務烹調加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於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裡生,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覆煎炸使用。

  三、烹調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在清潔操作區涼透後及時冷藏,並標註加工時間等。

  四、不得將回收後的食品經加工後再次銷售。

  五、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種工具、容器標識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加工後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後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六、菜品用的圍邊、盤花應保證清潔新鮮、無腐敗變質,不得回收後再使用。

  七、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乾淨。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擦淨。按規定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理抽油煙機罩。

  八、工作結束後,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乾淨,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乾淨,不留殘渣、油汙,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九、加工後的成品應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1

  為規範餐飲服務生食海產品加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生食海產品應設定專用操作場所。

  二、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三、從事生食海產品加工的人員操作前應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時佩戴口罩。

  四、用於生食海產品加工的工具、容器應專用。用前應消毒,用後應洗淨並在專用保潔設施記憶體放。

  五、加工操作時應避免生食海產品的可食部分受到汙染。

  六、加工後的生食海產品應當放置在密閉容器內冷藏儲存,或者放置在食用冰中儲存並用保鮮膜分隔。

  七、放置在食用冰中儲存時,加工後至食用的間隔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2

  為規範餐飲服務備餐及供餐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非備餐間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備餐間。操作人員進入備餐間前應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時應戴口罩。

  二、每餐(或每次)使用前應進行空氣和操作檯的消毒。在無人工作時開啟紫外線燈消毒30分鐘以上,並做好記錄。

  三、使用專用的裝置、工具、容器,用前應消毒,用後應洗淨並保持清潔,操作時應避免食品受到汙染。

  四、供應前應認真檢查待供應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供應。

  五、用於菜餚裝飾的原料使用前應洗淨消毒,不得反覆使用。

  六、在烹飪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3

  為規範餐飲服務食品留樣工作,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食堂)、超過100人的建築工地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和超過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應留樣。

  二、留樣的採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用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冷藏冰箱。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裝置,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三、留樣的食品樣品應採集食品成品,不得特殊製作。

  四、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於清洗消毒後的密閉專用容器內,防止樣品之間汙染;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於100g。

  五、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汙染,貼好食品標籤,待留樣食品冷卻後,放入專用冷藏冰箱內,並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稽核人員等。

  六、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疾病控制機構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不得影響或干擾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4

  為規範餐飲服務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工作,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設定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專間及裝置,清洗消毒裝置設施的大小和數量應能滿足需要。

  二、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水池應使用不鏽鋼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製成,不易積垢並易於清潔。採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採用人工清洗熱力消毒的,至少設有兩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飲具使用前應洗淨並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不得重複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四、餐飲具做到當餐回收,當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頓、隔夜。

  五、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嚴格按照“除殘渣、鹼水(或洗滌劑)刷、清水衝、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嚴格按照除殘渣、鹼水(或洗滌劑)刷、清水衝、藥物泡、清水衝、保潔的順序操作,並注意要徹底清洗乾淨,防止藥物殘留。

  六、消毒後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

  七、消毒後的餐飲具及時放入保潔櫃密閉儲存備用。盛放消毒餐飲具的保潔櫃要有明顯標記,保潔櫃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保潔櫃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採購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營業執照影印件、消毒合格憑證。

  九、清洗消毒餐飲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

  十、洗刷消毒結束,及時清理地面、水池衛生,及時處理泔水桶,做到地面無積水,池內無殘渣、泔水桶內外清潔。

  十一、定期檢查消毒裝置、設施是否處於良好狀態,採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十二、專人做好餐飲具清洗消毒及檢查記錄。

  十三、洗滌劑、消毒劑應存放在專用的設施內。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5

  為規範餐飲服務食品用裝置、設施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佈局裝置、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汙染。

  二、配備與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裝置或設施。主要設施應易於維修和清潔。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定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於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定滅蠅設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幹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採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

  五、食品處理區應採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溼和汙濁空氣。

  六、用於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裝置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黴。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汙染。

  七、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檯、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並有明顯標識。

  八、貯存、運輸食品,應具有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裝置、設施,配備專用車輛和密閉容器,遠端運輸食品須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封閉式冷藏(保溫)車。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九、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裝置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十、用於食品加工操作的裝置、設施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6

  為規範餐飲服務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接觸食品的容器、包裝材料等應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要求。

  二、接觸食品的容器應易於清洗消毒、便於檢查,避免因潤滑油、金屬碎屑、汙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汙染。

  三、接觸食品的容器、包裝材料與食品的接觸面應平滑、無凹陷或裂縫,內部角落部位應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汙垢等的聚積。

  四、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包裝材料,應分開擺放和使用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識;原料加工中盛放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的容器,應分開擺放和使用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識。

  五、所有食品容器,不宜使用木質材料,必須使用木質材料時應不會對食品產生汙染。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7

  一、按照食品衛生法,檢查食品原料的衛生質量,保證食品原料新鮮。

  二、 食品加工做到先洗後切,冰凍的肉、禽、水產品在常溫下要徹底解凍。

  三、食品做到分池清洗,葷菜食品不能放在蔬菜池中清洗,清潔廚房用具的水池必須與清洗食品的水池分開。

  四、嚴格執行生熟分開,廚房容器和用具(刀、砧板、湓、筐、抹布等)均做好生熟標記,不得混用。每天使用後洗刷乾淨,用前消毒。

  五、炊事員要鑽研烹調技術,主動聽取教師、保育員及幼兒對伙食、點心的意見,根據幼兒的特點做到切菜細緻,注意花色品種及色香、味和營養元素的調配,增強幼兒的食慾,保證幼兒有足夠的營養。

  六、加工食品必須加熱充分,大塊食品的中心溫度需達70°c以上,防止外熱裡生。

  七、幼兒的菜不能燒的太硬或太生。夏天做到(飯、菜、湯、茶)”四冷“,冬天做到(飯、菜、湯、茶)“四熱”,保證幼兒吃飽、吃好。

  八、食品在烹飪後至出備餐間前不超過2小時。

  九、保持廚房清潔、整齊、乾淨、如有雜物應及時清理。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8

  1、採購後發現不合格或有懷疑食品原材料(索證材料不齊的、感官質量不好,無合格標的,生產廠名,出產日期)立即退回供貨商或生產廠家。

  2、食品原材料在儲存中發現有黴變或超過保質期,應立即報後勤主管,銷燬。

  3、不合格食品原材料處理後應及時做好記錄(產品名稱、數量或重量,生產廠家,處理原因等)。

  4、對不合格食品原材料的處理過程,應有2人以上在場,並分別簽署經手人,證明人姓名。

  5、食堂自身製作的產品,發現有不合格現象時,參照本制度1至4點的規定。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9

  為加強霞嶺村幼兒園食品衛生管理,落實食品原料的溯源規則,保障食品衛生安全水平,保障全體幼兒及教職工身體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定專職人員負責食品索證及臺賬記錄工作。

  二、進行採購索證和進貨驗收的食品包括:①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調味品、米麵及其製品等);②食用農產品(如蔬菜、水果、豆製品、豬肉、禽肉等);③食品新增劑(如亞硝酸鹽、酵母、色素等);④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必須索證的其他產品。

  三、到證照齊全的生產經營單位或市場採購,並現場查驗產品衛生狀況和包裝、標識,購買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品。

  四、從固定供應商採購食品時,索取並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與供貨商簽訂保證食品衛生質量的合同。

  五、採購食用農產品時,索取銷售者或市場管理者出具的購物憑證。

  六、採購生豬肉時,查驗確認為定點屠宰企業屠宰的產品及檢疫檢驗合格證明,並索取購物憑證。採購其他肉類查驗檢疫檢驗合格證明,並索取購物憑證。

  七、採購的食品在食品入庫或使用前要核驗所購食品與購物憑證,符合後經驗收人員簽字認可後入庫或使用,對驗收不合格的食品註明處理方式。

  八、妥善保管索證的相關資料和驗收記錄,不塗改,不偽造,其儲存期限不少於食品使用完畢後6個月。

  九、嚴格執行成品48小時留樣及登記工作。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30

  1、從業人員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症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3、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31

  一、食品購銷臺賬上詳細登記產品名稱、供銷單位、購銷數量、產品批次、保質期限和相關證件是否齊全,並儲存一年以上備查。

  二、有專人負責管理,做好臺賬記錄。

  三、及時處理已過期或接近保質期的食品。

  四、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抓好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進貨和成品供應臺賬;食品批發零售企業抓好各類食品進貨、驗收;餐飲業抓好糧、油、肉、蛋、水產品、蔬菜、調味品等容易發生汙染的食品驗收。

  五、食品零售業,餐飲業服務單位應固定供貨單位並定期到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或供貨單位考察,瞭解其衛生狀況。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32

  根據國家的《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和《食品衛生規範》的相關法規、為保證食品衛生安全,預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及時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原因,採取有效的救治措施,實行食品留樣制度。

  1、提供給師生員工食用的每樣食品都必需由專人負責(非食品加工人員)留樣。

  2、留樣的食品樣品應採集在操作過程中或加工終止時的樣品,不得特殊製作。

  3、每餐、每樣食品必須按要求留足100g,分別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防止被汙染。

  4、留樣食品冷卻後必須用保鮮膜密封好(或加蓋)並在外面標註品名、加工時間、加工人員、留樣時間(xx月xx日xx時),及時存放在專用留樣冰箱內,冷藏條件下5℃左右,不得冷凍儲存。

  5、留樣冰箱為專用裝置,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非留樣食品,冰箱必須上鎖。

  6、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時間到滿後方可倒掉。

  7、留樣食品存放、處理都必須按照衛生監督機構的要求詳細記錄,不得塗改。

  8、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衛生監督機構進行調查處理工作,不得有留樣樣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實的留樣樣品.影響或干擾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33

  一、加強幼兒園日常食品衛生安全管理

  1、落實食品衛生安全責任制:結合本單位實際,指導分管人員指定食品衛生安全防範年度目標和措施,並認真組織實施,每月分析進展情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學期末及年終將安全各種情況向全園教職工彙報。

  2、強化食品衛生安全意識: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涉及全園各部門,要做到經常教育,警鐘常鳴,強化食品衛生安全意識,加強幼兒一日生活中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始終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3、食品衛生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措施的完善:幼兒園要建立健全各部門食品衛生安全制度;建立食品衛生安全檢查制度;食物、藥品等採購、使用、保管、管理制度;幼兒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預警方案,堅持宣傳教育、嚴格執行,並對執行情況不定期檢查、督導。

  4、注重食品衛生安全,避免事故隱患:幼兒園應為幼兒創設食品衛生安全的生活環境,避免事故的發生。一日活動中避免開水、一餐兩點的燙傷。

  5、加強幼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與食品衛生安全教育,增強幼兒食品衛生安全意識,掌握食品衛生安全常規,從而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二、嚴格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

  1、凡幼兒園購買的食品、食物一定要把好食品衛生安全關,與供貨單位簽定雙方合同。杜絕"三無"食品進園。食品供貨單位必須做到三證齊全(食品衛生許可證、食品檢驗合格證、經營許可證)。

  2、幼兒園食堂工作人員(包括臨時工)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

  3、幼兒園食堂應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並保持室內外環境的整潔。有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昆蟲和起孳生條件的措施。

  4、餐具、炊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炊具、用具使用後洗淨、保潔。

  5、儲存食品的熟事間必須安全、無毒、保潔,使用前要消毒,防止食品的汙染。食品倉庫儲存的食物必須在保質期內供應給各班。

  6、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城市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7、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對人體安全無害。

  8、食堂工作人員必須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必須洗手,穿著整潔的工作衣帽,分發食品必須使用專用的工具。

  9、做好每餐每樣留樣食品的記錄,包括食品樣源、食品名稱、留樣時間等,以備檢查。留樣食品一般儲存24小時,進餐者如無異常,即可處理留樣的食品;如有異常,立即封存,送食品衛生安全部門查驗。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34

  為了避免幼兒園食堂發生火災或傷害事故,預防造成食品汙染事故的發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發生,保證幼兒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一、健康自查

  1、凡患有皮膚切割傷、皮膚病、化膿性創傷、上呼吸道炎症、腹瀉、口腔疾病者或其他傳染性疾病,禁止從事食品加工操作工作。及時上報部門負責人,離崗治療,痊癒後持痊癒證明及保健醫檢查合格方可重新上崗。

  2、環境和個人衛生工作。環境整潔無油汙,室內無老鼠、蟑螂、蒼蠅和蚊子。個人衣帽整潔,不留長指甲及佩戴首飾,勤洗澡洗頭。

  二、食品原材料自查

  1、食品採購、驗收自查。採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黴變生蟲、汙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籤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製品加工食品。防止三無食品原材料進入廚房,以防誤食或由於加工不當而引起食物中毒。

  2、採購記錄自查。按記錄表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等相關內容。

  三、儲存自查。

  1、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10釐米、離牆10釐米存放於貨櫃或貨架上。

  2、散裝食品應盛裝於容器內,並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

  3、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儲存。用於儲存食品的冷藏裝置,須貼有明顯標誌(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樣等)。

  4、肉類、水產類分櫃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櫃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5、易腐食品應低溫冷藏。

  6、廚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鹼、小蘇打、明礬、硫黃去汙粉、清潔劑、食品新增劑、髮色劑等應分類專門貯存,禁止與其它物品特別是食品混裝。

  7、劇毒品(包括殺蟲劑)禁止進入倉庫和廚房。

  四、裝置自查。

  1、冷藏裝置的數量應滿足生熟分開存放的要求,並保持食品安全所需的冷藏溫度,冷藏裝置應定期除霜、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冷藏室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

  2、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裝置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汙染。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3、廚房內裝置執行要正常,用後要清潔,無原材料殘留。

  五、安全自查。有專人負責,下班前,應將所有的電源切斷。

  1、廚房電器、機械安全操作流程上牆。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

  2、食堂要配備足夠的消防裝置,符合消防要求,在保質期內。對所有的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定期組織對所有的消防設施的檢查。

  3、火源管理,燃氣灶及連線管、電熱裝置安全檢查。

  4、隨時消除油漬汙物,將易燃物品置於遠離火源的地方。

  5、禁止一切非廚房人員進入操作場所。

  6、設定專用刀具櫃和刀具架,上班時專人定點使用,下班後集中存放保管。

  7、爐灶操作人員在烹製、運送食品過程中,應避免直接接觸高溫炊具爐具,必要時,應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熱,以防燙傷灼傷。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35

  為規範餐飲服務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接觸食品的容器、包裝材料等應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要求。

  二、接觸食品的容器應易於清洗消毒、便於檢查,避免因潤滑油、金屬碎屑、汙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汙染。

  三、接觸食品的容器、包裝材料與食品的接觸面應平滑、無凹陷或裂縫,內部角落部位應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汙垢等的聚積。

  四、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包裝材料,應分開擺放和使用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識;原料加工中盛放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的容器,應分開擺放和使用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識。

  五、所有食品容器,不宜使用木質材料,必須使用木質材料時應不會對食品產生汙染。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36

  1、幼兒園必須把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2、幼兒園必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後方可開辦食堂,要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衛生部門的衛生監督。

  3、幼兒園成立“食品衛生安全領導小組”,配備專職和兼職的食堂管理員,全面領導負責本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

  4、幼兒園食堂應建立各種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應在用餐場所公示,已接受用餐者的監督,形成全員參與,人人重視食品衛生安全的局面。

  5、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及食堂從業人員須取得相關部門的食品衛生健康證後方可上崗。

  6、根據季節供應情況,制定適合各學生的食譜。

  7、食品由專人按實際需要採購,採購的食品應新鮮優質,每天由專人驗收生、熟食品,並建立驗收簿。

  8.生食品經驗收後入庫,庫存不宜過多,各類食品應按需要量領取,每月底盤存。庫房由專人保管,建立出入庫帳目。庫房保持整潔乾燥,各種盛器須加蓋。過保質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9、準確掌握學生出勤人數,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應食品。

  10、各種膳食烹調後,由專人檢查質量,合格後根據各班用膳人數發出,營養員應到各班瞭解學生用膳情況,聽取對膳食的意見。

  11、保健人員(或營養員)應定期進行食品衛生檢查,對食品的保質期嚴格把關。做到過期不用,生熟分開。

  12、建立嚴格的消毒衛生制度,規範操作,定期檢查。

  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37

  一、為了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二、凡進入本經營單位的食品都應該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包括: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要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放按照產品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活潑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影印件。

  三、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1、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2、產品自量檢驗合格證明,認證認可標誌;

  3、商標、效能、用途、生產批號、生產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淨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4、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儲存期)和失效日期;

  6、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標破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誌或中文警示語。

  四、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五、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者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六、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七、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工作,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保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應統一保管,儲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八、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傷行政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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