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實驗室安全制度(精選10篇)

學校實驗室安全制度(精選10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實驗室安全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實驗室安全制度 篇1

  實驗室是學校教學的重要科學基地,貯存有貴重的儀器和化學危險藥品。為防止損失和產生事故,必須做好防盜、防火、防水、防毒和安全用電等工作。

  一、防盜

  1、加強防衛,經常檢查,堵塞漏洞。

  2、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室,室內無人時隨即關好門窗。

  3、儀器室內不會客,不住宿,未經領導同意,謝絕參觀。

  4、辦公桌內不得存放現金過夜,不得存放私人貴重物品。

  5、發生盜竊案件時,保護好現場,及時向領導、治安部門報告。

  二、防火、防爆

  1、儀器室備有防火裝置:滅火器等。嚴禁在儀器室內生火取暖。

  2、易燃、易爆的化學藥品要妥善分開保管,應按藥品的效能,分別做好貯藏工作,注意安全。

  3、做化學實驗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謹防失火、爆炸等事故發生。

  三、防水

  1、實驗室的上、下水道必須保持通暢,實驗樓要有自來水總閘,生物、化學實驗室設定分閘,總閘由值班人員負責啟閉,分閘由有關管理人員負責啟閉。

  2、冬季做好水管的保暖和放空工作,要防止水管受凍爆裂釀成水患。

  四、防毒

  1、實驗室藏有有毒物質,實驗中會產生毒氣、毒液,因此必須做好防毒工作。有毒物質應妥善保管和貯藏,實驗後的有毒殘液要妥善處理。

  2、建立危險品專用倉庫,凡易燃、有毒氧化劑、腐蝕劑等危險性藥品要設專櫃單獨存放。

  3、化學危險品在入庫前要驗收登記,入庫後要定期檢查,嚴格管理。

  4、實驗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製作有毒氣體要在通風櫥內進行,學生實驗室裝有排風扇,保持實驗室內通風良好。

  5、學生實驗桌上備有廢液瓶,化學實驗室備有廢液缸,實驗室附近有廢液處理池,防止有毒物質蔓延,影響人畜。

  五、安全用電

  1、實驗室供電線路安裝佈局要合理、科學、方便,大樓有電源總閘,分層設分閘,並備有觸電保安器。

  2、總閘由每天的值日人員控制,分閘由各室的管理人員控制,每天上下班檢查啟閉情況。

  3、學生用電源總閘設在講臺附近,由任課教師負責控制供停。

  4、實驗室電路及用電裝置要定期檢修,保證安全,決不“帶病”工作。如有電器失火,應立即切斷電源,用沙子或滅火器撲滅。在未切斷電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滅火器滅火。

  5、如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及時進行人工呼吸,急送醫院救治。

  學校實驗室安全制度 篇2

  1、做好防火工作。除實驗需要外,嚴禁火種。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

  2、各種危險品必須嚴格登記造冊,建立購買、使用、領取、清退等臺帳。對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出入庫必須有精確計量和記載。

  3、對危險物品的管理必須貫徹“控制使用、重點管理、嚴格出(入)庫”的方針,堅持“分類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則。嚴加保管,應專庫存放,雙人雙鎖。對所有物品應定期檢查核對,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險物品的管理人員應熟悉並掌握所存放的危險物品的性質,防護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識。

  5、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存放與保管危險物品時,必須嚴格執行“四個不準”的規定:性質相牴觸,不準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準存放在一起;非危險物品倉庫,不準存放危險物品;露天不準存放。

  6、嚴禁設定一切明火,嚴禁試驗、分裝、打包與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裝卸危險物品時,必須輕拿輕放,不得震動、撞擊或磨擦;不得隨意重壓和傾倒,不得隨意碰撞或滾動搬動。存放區域的附近,應樹立明顯的警示標誌。

  7、做好防盜工作、安裝防盜設施,貴重器材及危險品的存放點必須有防盜報警器。管理人員離室應關鎖好門窗、切斷電源,關閉自來水。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8、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自查,對性質不穩定或容易分解變質的危險物品,應定期測量化驗,並作詳細記錄。

  9、進、出庫或使用後,必須對操作現場與周圍環境作認真檢查,對遺存或散落的危險品及時清掃、處理。

  10、實驗器材、藥品一律不外借。

  學校實驗室安全制度 篇3

  1、化學、生物教師應對本學科實驗內容易產生的安全事故環節、預防措施以及事故處理方法應全面瞭解,制定出實驗規則,根據每次試驗內容重點強調。

  2、安裝照明電路。實驗員應仔細檢查使用導線是否有裸露,插頭是否完好,裸露的導線、損壞的插頭勿用。

  3、教師應使學生認識到,稀釋酸液只能將酸液注入水液,而不能相反。

  4、比熱測定時,應讓學生把溫度計先插入冷水中,逐漸加溫,而不應直接插入熱水,謹防驟然升溫,導致溫度計爆裂。

  5、酒精燈點火,禁止燈對燈點,謹防酒精外溢引起爆炸。

  6、教師應教育學生,用試管加熱液體時管口忌直對人體,特別是面部;觀察管內變化時,應保持適當距離,只能側視而不參面對管口直視。

  7、解剖生物應指導學生刀具使用方法,忌用刀開玩笑以免劃傷、刺傷。

  8、實驗結束,實驗員、教師應認真清點實驗器材,不使酸鹼液、刀具外帶。

  學校實驗室安全制度 篇4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防為主,杜絕事故隱患。

  2.實驗室管理員是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對進入實驗室的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本室的安全規定、實驗中的注意事項及儀器裝置的操作規程。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保管室。

  3.實驗室全體人員應您正確使用滅火機,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報告處置,發生火災主動撲救,及時報警。

  4.實驗樓禁止使用一切電爐取暖、燒水做飯。

  5.實驗樓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腳踏車和其他生活用品。

  6.每天上班應檢查門、窗、鎖有無異常,如有異常,保護現場,立即報告系辦並通知保衛部門。離開實驗室應關好門、窗,註明去向;下班應斷開電源、鎖好門窗;關閉水龍頭。

  7.實驗室如發生火災、盜竊等責任事故,將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人和分管領導給予相應的處分。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實驗室安全制度 篇5

  1、實驗管理人員必向學生介紹各種藥品的特性,對有毒、有害、有腐蝕性的藥品必須著重強調,在開展活動或使用實驗器具前,教師要講清操作要領和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及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的方法,並在教案中做文字記錄。

  2、學生在開展活動過程中要按教師講的要領操作,不許隨意使用或品嚐藥品,有事或對活動有異議的必須向教師報告。

  3、學校實驗室應遵守《化學危險品管理條例》等法規,按有關部門規定,加強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等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學校危險化學品使用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熟知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範、救治措施,並嚴格按照技術規範要求開展實驗。除教學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學試劑外,各種危險化學品應存放在危險品庫或專用危險品櫥櫃內,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對危險化學品的領用、消耗,學校應隨時登記,建立檔案備查。存放各種危險化學品的倉庫要設在遠離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

  4、學校應按規定在實驗室(專用教室)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器械規格正確、功能有效,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5、學校要加強對校園計算機網路的管理,防止反動、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內容影響學生。

  6、實驗室(專用教室)要有電源箱,內建自動空氣開關,嚴禁使用刀閘開關。

  7、管理人員組織學生有序出入,對號入座,認真填寫使用登記。

  8、管理人員關閉電源、鎖閉門窗最後離開。

  學校實驗室安全制度 篇6

  1.學生實驗守則

  一、實驗室必須保持安靜、整潔。進入實驗室後應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聲喧譁及自行擺弄儀器裝置。

  二、實驗前,要弄清楚實驗目的、要求、步驟及注意事項。

  三、實驗前應檢查實驗所需的儀器、藥品、器材是否齊全、完好,如有缺漏、損壞應報告老師。

  四、共用儀器用後立即放回原處;各組儀器未經老師許可,不得隨意移動。

  五、實驗時必須持嚴謹的科學態度,嚴格按照實驗步驟進行操作。要仔細觀察現象,如實做好記錄,積極思考,分析實驗結果,按規定寫好實驗報告。實驗中碰到疑難問題,應向指導老師請教;如發生意外,要及時報告。

  六、愛護儀器裝置,愛惜藥品、材料。在實驗中損壞儀器、器具應主動向老師報告。凡不按操作規程而損壞的儀器均應賠償;對故意損壞儀器的,除照價賠償外,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七、廢液、廢紙、火柴梗及玻璃片等物應倒入廢液缸或垃圾箱中,不得隨地亂拋或倒入水槽中。

  八、實驗完畢,應整理儀器裝置,清洗器皿,搞好衛生,關閉電源、水源,經老師檢查同意後,才能離開實驗室。

  2.實驗室管理守則

  一、儀器要統一要求分類、編號、入賬。要建立總帳、分類帳、低值易耗帳。儀器存放要定櫥定位,做到帳、物、卡相符。

  二、調撥儀器或自購儀器、器材、藥品,必須在半個月內開箱驗收,並及時入帳入櫥,如發現有質量問題應及時和有關單位聯絡。

  三、儀器要存放在乾燥、通風、安全的室內,做好防火、防盜、防塵、防蛀、防黴以及避光、避磁等工作。損壞的儀器應及時修理,使儀器裝置處於完好狀態。

  四、化學藥品要單獨存放在專用的安全櫃中。

  五、實驗人員如有變動,應辦理移交手續。

  六、儀器的借還賠償,請自覺遵守《借還賠償制度》。

  3.實驗室工作人員職責

  一、管理人員應樹立為教育服務的思想,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鑽研業務,熟悉本學科教材,熟悉各類儀器的效能和保管知識,掌握各種儀器的使用方法和維修技能。

  二、加強對儀器室和實驗室的全部物資的管理工作,各類儀器、器材及藥品要帳、卡、物相符。努力做到:常規管理制度化,儀器存放規範化,儀器保管科學化,各項記錄經常化,檔案資料系列化。

  三、新到儀器裝置、器材,藥品應在半月內驗收,登帳入櫥。發現儀器質量有問題或數量有差錯應及時彙報處理。

  四、準備好實驗室所需的儀器、器材、藥品,協助任課老師指導學生。實驗完畢清點儀器,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發現問題,應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認真處理。

  五、堅持勤儉辦學原則,積極自制教具,充實教學、實驗裝置,並做好儀器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

  六、創造條件,開放實驗室,協助任課老師組織學生開展課外興趣小組活動。

  七、做好儀器室和實驗室的安全防範工作,掌握髮生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法。經常保持室內外整潔,使儀器裝置處於完好待用狀態。

  八、每學期結束時,應清點一次儀器、藥品和實驗材料,根據教學需要,編制儀器裝置購置計劃,向學校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書面彙報工作,總結經驗教訓,改進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實驗室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4.借還賠償制度

  一、一切儀器的領用、借出和歸還均需辦理手續,填寫實驗通知單或借用報告單,並嚴查儀器的完好情況。

  二、教職工借用非教學用的器材,需經學校教導主任批准後才能借出,時間一般不超過一週。不論何種儀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佔用。

  三、為了保證教學需要,教學儀器一般不予外借。外單位借用,必須經校長室批准,並辦理手續,時間不超過一週。

  四、凡確認不能修理的儀器,經長期使用後材料老化或精度、效果達不到實驗要求的儀器及正常損耗的器材,要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報學校領導批准後核銷。

  五、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屬正常損壞的儀器,應及時填寫損壞報告單;凡屬操作錯誤而損壞的,原則上當事人賠償。

  六、教職工借用的儀器、器材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當而遺失或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七、學生實驗中因操作不慎而損壞的儀器應酌情賠償;由於嬉弄而損壞的儀器除照價賠償外,還要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教育處理。

  八、對保管或採購不當,造成儀器裝置損壞、丟失、積壓的當事人,要依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5.儀器室維修保養制度

  一、管理人員應熟悉儀器室各類儀器的效能和保管知識,掌握各類儀器的使用方法和維修技能。

  二、教育學生愛護儀器裝置。學生實驗完畢,及時清點,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發現問題應查明原因,按規定認真處理。

  三、管理人員要定時對實驗儀器進行維護保養,保證儀器裝置處於完好待用狀態,對維護保養工作應作還記錄。

  四、對部分不能及時維修的儀器應分開存放,報請總務部門處理或請專人進行維修。

  五、對確認不能維修的儀器,應及時彙報校長室,經同意後進行核銷、報廢。

  六、管理人員應堅持勤儉辦學的原則,對已核銷、報廢的儀器進行適當處理;如有可能,應作為自制教具材料,達到再利用的目的。

  6.實驗室安、全保衛制度

  一、防盜門窗完好無損,室內禁止吸菸,防火設施安全。

  二、有防塵裝置,保持教學儀器的`清潔;受陽光照射一面應拉上窗簾。

  三、做好實驗室安全防範工作,掌握髮生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四、對學生進行安全使用儀器器材、慎用藥品及按一定程式操作實驗的教育和訓練。

  五、化學藥品、易碎物品單獨列櫥,並進行經常性的抽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並認真處理。

  六、經常清點儀器、藥品和實驗材料,定期檢查滅火設施。

  七、注意用電安全,實驗結束後應及時關閉電源。

  八、若發現其他異常情況,及時採取有力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學校實驗室安全制度 篇7

  第一條計量器具的檢定製度和儀器裝置的校驗制度

  1、為保證實驗結果準確可靠,所有影響實驗結果的精密儀器和器具均需定期經計量單位檢定或根據規定自行校準後使用,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2、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量具均需採購標準合格產品,經計量校準後使用;

  3、每臺儀器裝置在使用前必須按操作規程進行校準,校準合格後才能使用,發現異常情況,影響檢測精確度時應停止使用,修復並檢定校準後才能用於檢測。

  第二條標準儀器和標準物質的保管制度

  1、實驗過程中,凡需要使用的標準物質,必須用國家或部門頒佈並具有檢定證書的的標準物質;

  2、本實驗室使用的各類樣品,必須是國家或部門頒佈的統一標準,須按規定存放在避光、防潮、保質等要求的地方,妥善保管、定期更換;

  3、各種標準應有專人按操作過程配製、標定,要有明確的標示,標準溶液取出使用後不得再倒回原標準液瓶內,超過儲存期的標準液不得使用;

  4、本實驗室標準儀器必須按“計量法”的規定,送計量部門檢定合格後才能使用;

  5、建立標準品購入、管理、使用登記制度。

  第三條原始記錄的填寫、保管和保密制度

  1、使用實驗室內統一規格的原始記錄紙;

  2、原始記錄要由實驗人員親自填寫,使用鋼筆或記錄筆,字跡要清楚,使用名詞、術語要簡明、真實。資料要更改時,應將錯寫資料劃掉並在其上方改寫正確資料,並蓋實驗人員印章;

  3、工作完畢,必須及時進行資料處理,計算結果,發現數據有疑,要立即檢查原因,不能刪除或篡改與預期結果不符的資料;

  4、實驗任務完成後,原始記錄應整理清楚後歸檔,並嚴格做好保密工作;

  5、實驗人員對實驗情況及結果有保密的義務,未經許可不得外傳,本實驗室的重要技術和正在研究中的課題及重大研究成果,尚未公開發表前不得外傳。

  第四條儀器裝置的管理、使用、維修、報廢制度

  1、計劃添置必要的儀器裝置,按規定手續驗收、登記,並經計量部門檢定發證後才能使用,並建立儀器臺帳;

  2、使用大型儀器裝置的檢定人員必須熟悉使用儀器的使用保養方法,並持有操作合格證;

  3、使用儀器時先檢查儀器是否完好正常,按操作規程使用後進行登記,並注意做好儀器的清潔、保養工作;

  4、每臺精密儀器必須按規定定期檢查,檢驗合格後才能繼續使用;

  5、儀器不得“帶病”工作,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以便組織維修;

  6、大型精密儀器建立專人保管使用制度,外來人員未經批准和考核不得單獨操作使用;

  7、儀器確已損壞,無法修復時,邀請有關專家報廢鑑定,填寫儀器報廢單,經主任批准後,按資產管理許可權上報。

  第五條安全制度

  1、做好放火、防盜、防毒、放失密等各項工作,各實驗室都要根據需要安裝消防裝置,配備有必要的防毒設施;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須建立妥善的保管、領用、登記制度;

  3、水、電、火源的使用必須按規定進行,每日檢測工作結束仔細檢查,以防萬一,停水、停電時必須關好水龍頭和切斷電源,避免來水、電發生;

  4、實驗室內不得抽菸、洗衣、燒煮食物,冰箱內不得存放私人食品,檢測工作時不得高聲喧譁和嬉鬧;

  5、工作中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六條工作計劃、檢查和總結制度

  1、各級有關部門的下達任務以及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委託檢測任務,根據工作時間安排工作計劃;

  2、工作計劃的內容包括任務安排、物資裝置計劃、人員培訓計劃等;

  3、根據年度計劃適時制訂季度和月計劃,每次制訂前對上一階段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總結經驗教育;

  學校實驗室安全制度 篇8

  一、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保衛意識,做好“四防”(防火、防爆、防盜、防事故)工作,保證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工作順利進行。

  二、實驗室要建立安全保衛檢查實施細則,相應設立安全檢查員,責任落實到人,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不安全的隱患安全檢查員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同時上報校保衛處。

  三、實驗完畢,工作人員要認真檢查實驗室的環境和實驗用器具,及時斷水斷電,清除不安全因素,注意關窗鎖門。

  四、實驗用儀器裝置要制定“操作規程”,實驗人員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以免發生意外。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任何人都有權制止。

  五、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裝置要有專人保管。貴重物品應放在安全的地點,建立保管、借用和交接制度。嚴防丟失、被盜和毀壞。

  六、易燃、易爆、劇毒、毒菌、放射性等危險品的領取、保管(存放)、使用,及汙物處理,應嚴格執行上級的有關規定。

  七、實驗室(操作室)內嚴禁存放雜物及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八、實驗室要根據實際情況設定消防器材。工作人員應掌握基本消防知識。一旦發生災情,及時撲救、報警,同時上報校保衛處。

  九、較長時間的節、假日,實驗室在做好安全檢查後及時封門。

  學校實驗室安全制度 篇9

  一、實驗室必須按“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實驗室負責人為首的各級安全責任制和各種安全制度,加強安全管理。

  二、實驗室內的電氣裝置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全用電規定,大功率教學儀器裝置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三、定期檢查儀器裝置,保持儀器裝置效能良好,貴重儀器裝置應設專人負責妥善保管。

  四、實驗室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本室的教學儀器效能和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五、實驗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劇毒化學藥品,在實驗分析時,不得使用助燃物和明火,注意防火防爆。

  六、實驗室門鎖鑰匙要落實專人管理,嚴防丟失、配製。嚴禁挪用、損毀實驗室內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內清潔、整齊,實驗教學工作完後,注意關好門窗,斷電斷水,檢查實驗室內儀器裝置是否完好,方可離人。

  八、凡因保管不當、違規操作、工作失職發生火災、事故、被盜造成損失,應追究主要安全責任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學校實驗室安全制度 篇10

  一、實驗室使用制度

  1、學生要在任課教師或實驗教師帶領下有秩序地進入室內,並在指定座位就坐。

  2、室內要保持肅靜,嚴禁喧鬧。

  3、實驗儀器、試劑和裝置,未經教師允許不得隨意動用。

  4、認真聆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儀器效能,實驗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

  5、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切實注意安全;發生意外事故要及時報告領導。

  6、節約用水用電和藥品,愛護儀器裝置,故意和因違反操作規程而損壞儀器者,要照價賠償。

  7、廢渣、廢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內,不得將含酸、含鹼等有害溶液倒入下水道。

  8、實驗完畢後必須切斷電源,關閉水源、熄滅火源,將儀器擺放整齊,經教師檢查驗收後方可離開。

  9、室內一切物品,未經教師允許,一律不得私自帶出。

  10、保持室內整潔衛生,實驗課後,值日人員要負責清潔。

  二、實驗室裝置管理制度

  1、各種裝置均應建帳,設專人負責,保持帳物相符;每半年對全部裝置進行一次核查,確保帳物相符。

  2、新購裝置必須履行驗收手續,驗收合格後方得建帳。

  3、新進裝置在使用前必須熟讀說明書,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

  4、所有裝置均有專人責任,責任者應對裝置的安全,維護與保養負責。

  5、實驗室的裝置,要建立使用記錄和維修檔案。

  6、定期對裝置進行保養,平時進行小保養,學期末進行一次中保養,年終進行一次大保養。

  7、裝置發生故障或損壞時要及時報告,及時修理,保持高標準的裝置完好率。

  8、精密貴重儀器發生故障,需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研究分析後方可得動手修理。

  9、精密貴重裝置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外單位借用時由主管校長批准,校內各單位借用時由相關科組長批准。

  10、凡人為造成裝置丟失、損壞的,應視具體情況責成裝置責任人部分或全部賠償。

  11、儀器裝置按分類編號,定位存放、佈局規範、陳列美觀、整齊清潔。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擠、防變形、防熱、防曬、防磁、防震等工作。

  12、嚴格按有關安全規則操作實驗,做好安全用電、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汙染等安全防範工作,危毒藥品必須專櫃放置,嚴格取用制度,要保證人員和儀器裝置安全。

  13、一般藥品與腐蝕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要定廚、定位存放,做到“物清、帳清、資料清、標誌清”。並囑咐學生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手,做好防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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