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4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4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

  1、嚴禁在宿舍內抽菸、點蠟,以免引發火災。

  2、宿舍內不準存放貴重物品,現金要加密存入銀行。

  3、嚴禁亂摸、亂動滅火器、供水閥門等消防設施。

  4、嚴禁亂接電源、插充電器、損壞插座及電源開關。

  5、嚴禁在陰陽臺上探身喊話、觀景、亂扔雜物、潑倒汙水,嚴禁在陰陽臺外曬晾衣物。

  6、不上網咖、不逃夜。

  7、隔斷玻璃門要輕推輕拉,當心玻璃。

  8、雙休日及節假日回家必須向班主任請假並在宿舍管理人員處登記。

  9、嚴禁亂竄宿舍、亂竄樓層、結夥滋事、在宿舍內打打鬧鬧、玩危險遊戲。

  10、值日生全面負責宿舍安全,離開宿舍時,必須鎖好門窗,出現安全事故要追究值日生的責任。

  11、嚴禁住校生在校外租房住宿。

  12、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向管理人員或學校報告。

  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2

  為增強員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識,保障人身及財產的安全,節約能源,正確使用電器裝置,防止發生種類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望全體入住人員遵照執行。

  一、行為規範

  1、所有寢室的電源、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3、不準使用超過1千瓦以上的電器,嚴禁使用沒有保護功能的電器裝置。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熱的快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工程部。

  6、禁止在宿舍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要有人在場,用不燃燒物支墊,並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7、禁止攜入或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危險品;

  8、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於床上,如在手機充電器在床上充電等。充電器不允許未充電,長期插在電源插座上;

  9、使用電開水器時必須有人守候;

  10、人員離室必須鎖門、抽取電牌,務必檢查並關閉窗戶及電燈、空調、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裝置的電源。

  二、其他

  1、發生事故時,全體人員有義務積極配合調查;

  2、不得偷到,不得打架,要按時作息。

  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3

  1、職工上、下班不得大聲喧譁,影響學生休息。

  2、職工宿舍晚上九點之前熄燈,深夜不得外出或晚歸。

  3、保持樓道、房間清潔,不得隨意扔垃圾、雜物、隨意吐痰等。

  4、宿舍內不得從事賭博、打架、吵架、著裝得體,不得做有礙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職工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別是女生宿舍。(生活老師除外)

  6、職工一律不準亂拉、私接電線、插座、有線電視、電腦等,如需帶電器裝置需向主管申請批准後方可使用。

  7、看電視、手機充電一律插在宿舍大廳的插座上,必須有人看管。

  8、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磁爐、電水壺、電爐、熱得快等。

  9、插座前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嚴禁任何時間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炊具,嚴禁點蠟燭。

  11、各宿舍嚴格遵守以上規定,對違反規定者,按照規定給予罰款50元,其中違反第8、第10條罰款1000元,造成責任事故的賠償全部損失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4

  1.建立學生宿舍管理組織,聘用道德素質好、責任心強、身心健康的舍務管理人員。

  2.有專門的舍務管理值班室,制度上牆。明確專門部門負責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落實治安目標管理責任制。舍務管理值班人員要經常巡視學生宿舍,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或報告,謹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3.制定宿舍安全文明衛生公約,建立考核、評比、公佈、獎懲制度。

  4.住宿人員相對固定。如需變動,由管理部門調整,個人不得擅自變動。

  5.不準將閒雜人員帶入宿舍,學生宿舍會客須經舍務人員同意並登記;女生宿舍男性不得入內,特殊情況須經學校保衛部門批准。

  6.學生宿舍禁止外來人員留宿。嚴禁男女混宿。

  7.加強消防管理,學生宿舍配置一定的滅火機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裝修,確保消防通道暢通,不準私自接電源,不得使用蠟燭照明。

  8.加強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識,進行安全疏散演練。

  9.加強學生宿舍防盜教育管理。合理安裝防盜設施,教育學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物,建立現金儲蓄制度。

  10.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劇毒、易爆、放射、易腐蝕等危險物品。

  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5

  為加強宿舍管理,強化學生法制、安全教育意識,避免重大惡性事故發生,給全體學生創造一個健康、整潔、優美、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特規定如下:

  1、防火。嚴禁任何人夜間在宿舍點蠟看書學習,嚴禁在宿舍吸菸,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引火物品進入宿舍,消滅火源,堅決遏制火災發生。

  2、防觸電。嚴禁任何人在宿舍亂拉、私拉電源、使用各種電器、損壞各配電設施。自然損壞,及時找電工修理,嚴禁觸控帶電破損開關,擦燈管等。

  3、宿舍內嚴禁存放各種棍棒、大小刀具、鐵器及運動器材(如臂力器拉簧,啞鈴等),宿管會隨時清理沒收運動器材,學生放假帶回家中。

  4、嚴禁從宿舍二樓沿一樓護攔、雨遮下樓,嚴禁擦二樓以上外面玻璃,嚴禁將半身伸出樓外探望、晾曬衣物。

  5、禁止在樓內、宿舍、樓道、樓梯追逐打鬧,擁擠玩球,嚴禁從樓上扔東西,風天遠離樓玻璃窗下。

  6、不持證明,上課期間不得回宿舍或滯留宿舍,不準帶外人、生人進入宿舍或留宿,不得擅自夜不歸宿。女生樓,男生莫入,男生樓,女生禁入。夜間找人,概不會晤,特殊情況必須有書面假條,證人,並登記註冊。

  7、放假、上課,離開宿舍必須關窗鎖門,宿舍內嚴禁放錢及貴重物品,避免丟失。

  8、帶到宿舍的食物必須乾淨、新鮮,嚴防食物中毒,講究衛生,食用後餐具剩物必須及時刷淨、清理。

  9、嚴禁在宿舍傳看淫穢書報刊、聽不健康歌曲,嚴禁酗酒、賭博。

  10、嚴禁在宿舍打架鬥毆、動用武力、器械。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自覺遵紀守法。

  以上規定,公佈之日起執行,違反規定,視其情節輕重,依據學校紀律,嚴肅處理。

  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6

  為了做好學生宿舍的安全保衛和清潔工作,小學制定以下規定,望全體寄宿學生認真執行,並由宿舍舍長負責督促檢查,如有違反下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

  1、學生進出宿舍必須佩戴標誌牌,接受門衛的檢查,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

  2、愛護公共財產,保管好宿舍的公用傢俱,不得擅自將教室或其他公共場所物品搬至宿舍內;物品遺失由本室負責,凡宿舍公物損壞,一律在二天內到總務處交款賠償後方能維修安裝。

  3、講究衛生,自覺搞好室內外的衛生工作,建立衛生值日製度,每日清掃天天做到:生活用品排放整齊,美觀大方,常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新鮮。

  4、注意個人衛生,培養良好的衛生習慣,經常洗曬被褥、床單、常洗澡、常理髮,及時清洗髒衣服、髒鞋襪,嚴禁亂倒、亂丟垃圾、亂潑汙水。生活垃圾一律袋裝後帶下樓放進垃圾桶。

  5、學生用餐一律在食堂餐廳,禁止把飯菜食物帶入宿舍,用餐完後餐具在食堂清洗乾淨方能帶入宿舍。

  6、洗臉、刷牙、洗刷衣物必須到盥洗間,不得在宿舍或走廊上進行。

  7、自覺遵守宿舍紀律,上課期間,宿舍樓門關閉,如有特殊情況、病假,憑系學生幹事批條或醫務室假條進入宿舍,登記好進出時間。

  8、自覺遵守作息制度,宿舍內禁止吵鬧,保持安靜。

  9、禁止將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帶進或存放在宿舍內。

  10、嚴禁在宿舍內打架鬥毆、吸菸、酗酒、賭博及打球、練拳擊、舉重等,一律不得在舍內打撲克。

  11、嚴禁商販、傳銷人員及外來人員進入宿舍,親友來校探望,一律在門衛接待。

  12、提高警惕、防火防盜,人走關好門窗,個人貴重物品妥善保管好,寢室內無人時,他人不得進入。

  13、學生按指定宿舍、床位就宿,未經學生處允許,不得隨便調換和合鋪。

  14、宿舍內除了必須張貼的作息時間表、值日表、床位表、宿舍管理制度外,嚴禁張貼其他不符合學生形象的字畫。

  15、學生按規定時間進出宿舍,不得翻越宿舍圍牆和鐵門,嚴禁翻越宿舍陽臺。

  16、放假前,各宿舍要清點、整理好宿舍物品,打掃好室內外衛生,待檢查人員檢查驗收後,關鎖好門窗,在規定時間內按時離校。

  17、全體寄宿學生必須自覺服從舍務老師及紀律衛生檢查人員的管理,嚴禁頂撞行為,對於干擾管理的學生,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

  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7

  學生宿舍繫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學習的場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關係到校風的建設,關係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養,提高住宿生的獨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確保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特擬定本制度。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學生宿舍由學校宿管組統一管理,所有住校學生必須服從學校宿管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新生報到註冊後到管理員處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3、學生按分配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嚴禁擅自調換;不準留宿客人。

  4、學生住宿所用床上用品(被套、床單、枕頭等物品)均按學校統一要求發放。

  5、學生離校(含畢業、轉學、退學等),必須由管理員辦理財產移交驗收等手續。學生因故休學均須辦理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6、學生離校必須在接到學校通知後的3天內辦理完有關退宿手續,對無故拖延時間滯留學生宿舍者,學校將採取措施處理。

  7、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有室內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管理員彙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8、學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須先向管理員請假,辦好由班主任同意的請假審批表交宿舍管理員。

  9、住校期間,學生晚休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對學生實行警告、記過等處分。

  二、學生宿舍紀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清掃衛生,按時進教學樓上課並帶齊學習用具,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後,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說笑、吃喝、聽錄音機,熄燈後不得使用手電,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檯燈、插座等。

  2、在樓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譁,不得使用音響。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住宿生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帶校內外非住宿生進宿舍樓或留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班主任或管理員請假並簽名,將請假條交宿舍管理員登記保管,返校後主動銷假。星期五下午必須回家,星期天下午必須返校。如因故無法返校的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5、在上課時間,住宿生未經教師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中途需要回寢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條,晚間不得任意離校。

  6、嚴格遵守晚自習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必須在規定教室上晚自習,對於在校園內其它地方學習或無故不上晚自習學生一律曠課處理。

  7、住宿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行為規範,不吸菸、不喝酒,不談戀愛,不傳播淫穢思想,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生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並向教師反映。嚴禁攜帶有毒、有害和腐朽頹廢、淫穢的書刊、音像製品進入宿舍,違者按有關條例處理。

  8、未經允許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錢、借物要歸還。

  9、提倡艱苦奮鬥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費水平應符合家庭經濟狀況,要節約開支,不攀比,不要追求過度消費。

  10、住宿生節假日回家應主動向家長彙報自己在學校的生活學習情況,積極主動幫助家裡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1、住宿生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識,平日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用電、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裝和使用檯燈、電爐、電鍋、電扇、電吹風、電熱袋、電熱毯、熱得快等用具,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

  12、全體學生和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人員必須節約水電,禁止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13、住宿生個人物品放在小櫃內,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學校。

  14、住宿生要尊重教師,見面主動打招呼,要服從教師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三、學生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1、建立衛生檔案,進行衛生檢查。宿舍管理員每天檢查一次寢室衛生,並要求有記錄。

  2、學生宿舍必須全天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碎紙、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做到牆壁上無腳印,不在宿舍內外亂扔廢棄物。

  3、學生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必須做到“八個一條直線”

  4、住宿生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宿舍衛生的清掃工作,早上6:00-6:30前,做好宿舍衛生,接受教師和值周生的檢查。

  5、全校大掃除時每個住宿生必須按照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完成大掃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進餐。

  7、要保持宿舍周圍的衛生清潔,不得將廢棄物、剩菜剩飯、果皮等倒在宿舍前後的地面上,便後要立即洗水。

  8、住宿生要支援寢室長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見要向教師提出,合理解決。

  9、實行紀律衛生檢查評比制度。

  四、值日生和室長工作職責

  (一)值日生職責

  1、各宿舍每兩人輪流負責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負責本宿舍全天的衛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及時清理垃圾,不得將垃圾掃至床下及門外樓道,注意關燈鎖門。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規要求,在起床、衛生、掃除、熄燈等方面監督檢查全宿舍同學的落實情況。如發現好人好事或違紀行為。必須於當日或次日晨主動向老師報告。

  4、值日生必須服從室長的督促和檢查,支援室長工作。

  (二)室長職責

  1、每學期由宿舍全體同學選出一名錶現突出的同學作室長。室長要和宿舍成員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寢室。

  2、寢室長必須提醒本宿舍同學按時起床、出操、按規定執行有關請假制度、按時上課,按時熄燈。室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室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室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舍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室長不負責任將追究室長責任,同學不服從管理將追究該同學責任。

  3、寢室長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學的出勤情況,對有事請假回家或外出未歸的同學,要在熄燈前及時彙報給值班老師。

  4、寢室長要注意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發現問題及時請示彙報。

  5、寢室長對工作應認真負責,以身作則起好模範帶頭作用。全宿舍同學應支援寢室長工作。

  五、學生宿舍財產管理制度

  1、愛護宿舍的門窗、玻璃、窗簾、床、物品櫃、抽屜、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週末或節假日離校時要關好窗戶鎖好門。由於打鬧或管理不善而損壞公物要賠償。

  2、要愛護室內、樓道的牆壁、樓梯扶手,不準在上面塗寫刻畫,不得在牆上釘釘子掛物品,貼畫等。

  3、不得向樓下潑水、扔廢棄物。

  4、公物損壞後應主動向值班教師報告併到主管部門賠償,若不主動報告,經查出加倍賠償。

  5、凡故意破壞公物者,從嚴處理。

  六、“文明寢室”評選制度

  為了加強宿舍管理,營造恬靜、舒適、整潔、溫馨的宿舍生活環境,現制定“文明寢室”評比制度。

  一、評比辦法

  1、評比共分三項即衛生、紀律、宿舍文化,量化打分,每週計算一次成績。

  2、每月彙總檢查結果,一學期評選一次。

  二、評分標準

  (1)宿舍衛生

  1、學生宿舍必須保持清潔衛生,床鋪整潔,個人物品擺放整齊。

  2、住宿生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及宿舍的衛生工作,值日生早上7:30前做好宿舍衛生,並接受管理教師的檢查後方可離開。

  4、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將飯菜帶到宿舍吃。

  5、住宿生要搞好個人衛生,勤換洗衣服,做好個人內務。

  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8

  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學習、休息的重要場所,要創造一個安全、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對保障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對加強校風、學習建設、維持校園安定團結具有重要意義。為了使學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養住校生良好的行為習慣,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為規範:

  1、學校實行半封閉式管理,學生住宿實行男、女生分割槽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學生應嚴格按管理員安排的宿舍鋪位入住,不得擅自調換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動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和宿舍鑰匙,學期結束前將鑰匙轉交舍長,由舍長統一上交管理員處。

  2、尊重管理人員,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服從宿舍長安排,自覺維護宿舍成員的利益。

  3、按時就寢,就寢後嚴禁吹、拉、彈、唱,高聲談笑,吵鬧喧譁等有礙於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動。晚上上完課後1小時內應洗漱完畢,嚴格作息時間。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門、留宿。

  4、學員不得隨意寄宿它處,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宿舍管理員請假。宿舍內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況應報生管處批准。因病休息於宿舍,應有專業老師的簽字,並在生管處登記。

  5、搞好宿舍衛生,每天起床後要整理內務,並保持宿舍整潔。學生宿舍衛生由宿舍長每天安排宿舍成員輪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掃,每週六一大掃。保持好室內外整潔,室內物品擺放有序,床下無髒物,牆上無汙垢,門窗明亮,嚴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拋扔雜物。有換洗衣服的學生,課外應儘快清洗完畢,並擰乾晾好,堅持開窗通氣,保持空氣新鮮。

  6、不得在牆上亂塗抹刻畫,嚴禁貼掛黃色庸俗圖片。宿舍區內不準高聲叫嚷,不準打球,不準說髒話,打鬧等。

  7、注意安全,離開宿舍時關好門窗。嚴防事故,不準在宿舍點蠟燭,不準私接電源,不準在床上蹦跳打鬧。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8、男女學生一律不允許進入異性宿舍,否則將給予嚴厲處分。

  二、學生住宿違紀處理:

  下列情況之一,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1)未經允許在外留宿一次者;

  (2)打架鬥毆;

  (3)有偷竊行為;

  (4)吸菸喝酒;

  (5)看黃色等不健康書刊;

  (6)賭博行為;

  (7)私自接納他人留宿;

  (8)向室外、樓下扔物品、倒汙水:

  (9)損壞公物、私接電器情節嚴重者;

  (10)不尊重管理人員或不服從宿舍長安排,影響宿舍成員的利益。(11)其它違紀行為。

  三、公物管理:

  1、室內公物管理責任到人,入住時登記造冊,宿舍長簽字確認,負責人保管使用,結業時驗收。

  2、愛護宿舍公物,發現破壞行為,必須立即制止,並及時報告宿舍長,宿舍公物的自然損壞,應到生管處登記,學校派人維修。

  3、宿舍公物損壞或丟失,由責任人賠償。查不出責任人,由室內全體人員分攤。

  4、損壞公物的賠償辦法:

  (1)不慎損壞,主動承認者,照價賠償;

  (2)不慎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3)故意損壞,事後又主動認錯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4)故意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三倍賠償,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四、獎勵措施:

  開展建立“文明宿舍”活動。每月對男女生宿舍在衛生、紀律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各評出一個示範宿舍,給予表彰、獎勵。表彰將以錦旗形式體現,獎勵將以現金形式體現,金額為100元,由生管處負責表彰及獎勵發放。

  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9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場所,也是學生相互交流思想,影響學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場所。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進一步提高學生宿舍管理的質量和水平,為同學提供一個秩序良好、整潔衛生、舒適安全,具有健康氛圍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學生住宿制度

  (1)凡外地(家不在縣城)學生必須住宿,特殊情況除外。

  (2)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及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

  (3)入住學生必須及時繳納當學期的宿費。

  (4)按照指定的宿舍、寢室、床號入住,不得擅自變動。

  (5)退宿時如果本人使用的共有備品有損壞,須按價賠償。

  2、宿舍樓作息時間

  早5:20起床,5:30離寢。

  中午11:50—12:50午休。

  下午14:20—18:50為休息時間。

  晚上21:00封樓,21:30熄燈。

  3、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禁止走讀生進入宿舍。

  (2)異性學生不得進入。

  (3)學生親屬及同學來校,禁止進入宿舍。

  (4)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不準留校住宿。

  (5)放假期間寢室封門。最後離開的同學同時負責關好門窗、切斷電源並貼好封條。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個寢室推選一名寢室長,負責寢室事務。

  (2)寢室要排出值日表,離寢之前將寢室衛生打掃好,並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衛生。

  (3)寢室鑰匙每人一把,管理老師處保留一把。如更換新鎖,須立即上交新鑰匙。

  (4)愛護公物。自然損壞,及時報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有意損壞,加倍賠償。查不出當事人,本寢室人員均攤。

  (5)學生未經允許不準在校外住宿。

  (6)嚴禁留宿外人在學生宿舍住宿。

  (7)學生上課、課間、自習和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期間,不準回宿舍,寢室沒人時要鎖好門。

  (8)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嚴防丟失,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水龍頭關好。

  (9)嚴禁在宿舍私接電源,禁止使用各種電器及煤油爐、酒精爐、蠟燭或燃燒雜物等。

  (10)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就寢、起床。熄燈後不許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如:大聲講話、聽收音機、串床嘮嗑、洗漱、打電話等。

  (11)保持宿舍內的肅靜,嚴禁在宿舍和走廊喧譁、打鬧、摔東西、打球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12)水必須倒在水池內。嚴禁向走廊、樓梯、水房、廁所內及窗外亂扔雜物、倒剩飯、剩菜、扔塑膠袋等。禁止隨地吐痰、潑髒水。

  (13)宿舍內禁止賭博、打麻將,不得進行不健康的娛樂活動。

  (14)宿舍內不得吸菸、喝酒及就餐。

  (15)不得私自將腳踏車、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帶入宿舍,床鋪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16)宿舍內不準飼養寵物。

  5、宿舍內務規範要求

  (1)被褥、物品擺放整齊。

  (2)嚴禁在室內張貼字畫、照片、釘釘子、洗晾衣物等。

  (3)熱水瓶放在窗臺上,擺放整齊。

  (4)洗漱用具放在臉盆內,臉盆應放在床下兩側,毛巾可掛在床頭。

  (5)鞋子頭外跟內放在床下,擺成一線。靠近床梯的為上鋪學生的放鞋處,遠離床梯的為下鋪學生放鞋處。

  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0

  為進一步最佳化宿舍環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根據本院的實際情況,特制訂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總總則

  1、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和學習的重要場所,也是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陣地,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安全監督,防範安全事故發生,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紀律秩序,保障學生人身和財物安全,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強高等學校學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特制定本規定。

  2、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對學生實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處理各類安全事故,為學生學習、生活提供安全舒適的環境。

  3、對學生安全管理要突出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的思想,要堅持教育先行、預防為主、明確責任、管教結合、事實求是、妥善處置的原則,切實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4、對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發揮服務、管理、教育三條線的主體作用,同時充分調動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日常安全管理

  1、凡在校住宿的學生必須愛護宿舍設施裝置,並按有關規定執行宿舍紀律。遵守定位住宿,對不按定位,隨意調床、搬遷、拆動生活用具者,給予批評教育,並責成其恢復原狀,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2、建立宿舍長負責制。每學期開學初,各宿舍選出宿舍長一人,負責制訂輪流值日製度,落實房內各種措施,定期向社群部門彙報本宿舍情況。

  3、在宿舍,對人要講文明禮貌。杜絕講髒話和不文明的舉止,嚴禁吸菸、喝酒、賭博、打架、看、傳不良影響書刊。

  4、不準私自帶客進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學),違者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5、晚間如遇同學生病,本房同學要互幫互愛,並及時報告值班樓管人員,病情較重者,由樓管人員或老師陪同下迅速送往醫院治療。

  6、遵守作息制度(含節假日),保證休息時間,熄燈後不得大聲喧譁、講話,不準在宿舍裡打牌、下棋,否則,沒收一切娛樂器具,並通報批評。

  7、必須保持宿舍清潔衛生,各宿舍每天一人負責打掃房內及門前,嚴禁向樓下、窗外拋擲雜物;嚴禁汙損牆壁及亂塗亂釘;嚴禁在廁所內丟雜物、硬紙塞進廁所、水管等。

  8、房內整潔做到:疊被統一格式,鞋屐擺整齊,天花板地面保持乾淨,並注意保潔。

  9、要愛護公物、節約水電。凡損壞公物,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不準私接用電器,違者,除沒收外,對當事人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10、貴重物品儘量避免帶入宿舍,現金隨身帶或存學校附近銀行。

  11、各房要自覺遵守學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準點蠟燭、用紙生火、燒塑膠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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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如遇緊急危險,相關學生要有秩序地離場,保持道路暢通,不擠壓、不堵道、不跳樓,並要迅速報告值班保衛人員,保衛人員應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13、如遇地震或空襲,學生要按相關常識做好自我安全保護。

  14、如遇突然停水、停電,學生不得起鬨,吹口哨,大聲怪叫等。

  15、嚴禁爬門窗,扒護欄。

  16、單車一定要集中保管,不得停放在樓梯下面或樓道內。

  17、不得在宿舍區打球,宿舍嚴禁敲打。

  18、加強群防群治,發現有偷盜、勒索、搶劫行為要勇於鬥爭、及時報告,要敢於同違法、犯罪作鬥爭。

  宿舍直接責任人:各寢室宿舍長

  宿舍總負責人:公寓輔導員,樓管,材料工程系社群管理部。

  三、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執行消防安全規定,積極做好學生宿舍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學生的防火意識,對學生宿舍、寢室定期巡視檢查,及時排查火災隱患,處理險情,並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公寓輔導員定期組織公寓防火演講。

  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點蠟燭、蚊香、燃燒物品、燃放煙花爆竹等,不得在宿舍內吸菸,有違反者,視其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造成火險、火災損失的,還要承擔相應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3、嚴禁學生在寢室內使用電熱裝置和大功率用電裝置,如電褥子、電爐、電熱杯(鍋)、電飯堡、電熱棒、烘鞋器、大功率功放、音響等,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罐等器具。有違反以上規定,除沒收器具外,未造成損失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後果嚴重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相應的法律責任。

  4、嚴禁學生在寢室私拉亂接電線、違規用電,有違反者給予批評教育及警告以上處分。因私拉亂接電線、違規用電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財產損失者,除後果自負外,應承擔相應的紀律、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5、線路、燈具、開關等用電裝置設施的維修及故障處理均由專業技術人員負責,禁止學生個人擅自處理,若需修繕,學生應及時向宿舍老師報修。擅自處理不當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財產損失者,除後果自負外,應承擔相應的紀律、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6、嚴禁損壞樓道內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並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按《消防法》有關規定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7、宿舍過道、緊急通道、樓梯口處不得停放腳踏車等阻礙通行的物品。

  8、一旦發生火險、火災時,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應及時進行撲救,並立即進行報告,發生大面積火災時,應遵循先救人後救物原則,及時撲救,及時報告,宿舍管理人員和門衛人員要組織學生有序撤離,保持道路暢通,不擠壓、不堵道、不跳樓,並要迅速報告有關領導。

  9、對違反宿舍防火安全相關制度的,嚴格按照《學生手冊》相關條例執行。

  四、宿舍防盜安全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門衛制度,男、女學生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外部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學生宿舍,學生晚間外出須要請假,寒暑假期間,未經輔導員、宿舍管理部門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學生宿舍內大型、貴重物品要憑有效證件進行登記,核實後方可帶出。

  2、學生必須按指定床位住宿,未經教學系和宿舍管理部門同意,學生私自調換床位者,給予通報批評,經教育仍不改正者,給予警告處分,因私自調換寢室造成鑰匙管理混亂和宿舍被盜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給予記過以上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3、學生不得轉讓或出租本人床位,違反者給予通報批評,經教育仍不改正者,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因轉讓或出租本人床位造成較壞影響或後果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4、嚴禁學生私自留宿外來人員,違反者,給予警告處分,因私自留宿外人造成宿舍被盜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5、寢室門窗、門鎖損壞,存在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報修,離開宿舍時應關好門窗,反鎖好房門,貴重物品應自己妥善保管。寢室因更換室員、門鎖損壞、鑰匙丟失、曾經被盜等因有失盜隱患存在時,應及時更換房門門鎖。嚴禁學生轉借、私配房門鑰匙,因疏忽、過失、違規造成寢室財物被盜者,應追究責任人相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6、維修門窗,門鎖應及時報修,報修後相關部門應在24小時內完成維修工作,特殊情況下,不超過2個工作日完成維修工作。

  7、管理好個人財物,加強自我防範意識,寒暑假及小長假期間,學生貴重物品要自己妥善保管,現金、銀行卡、飯卡、手機等要隨身攜帶。寢室內不宜存放大額現金,銀行卡及存摺密碼不宜對任何人洩露,取錢時應提防他人偷窺密碼。個人保管不當造成被盜損失的責任自負。

  8、探親訪友者,學校和外來管理檢查人員需進入宿舍的,必須出示有效證件,經允許後方可進入學生宿舍,並在規定時間內離開學生宿舍。

  9、公寓值班室負責保管學生鑰匙,不得外借。

  五、宿舍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1、公寓輔導員和學生班主任做為學生公寓安全的直接負責人,負責公寓安全檢查工作。公寓輔導員必須每週進行兩次安全檢查工作,並將結果彙總到學生處,發現問題及時和公寓科溝通。

  2、學生不得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私人藏有的槍械、管制刀具等帶入學生宿舍。違反者,除收繳物品,送保衛處依法處理外,視其情節態度,給予警告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3、禁止在學生宿舍內打麻將或以其它形式從事賭博活動,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4、公寓內禁止從事邪教傳播邪教的行為,嚴禁傳播、複製、販賣反動、淫穢書刊和聲像製品;嚴禁酗酒、打架鬥毆、起鬨,禁止在樓內大聲喧譁、吹拉彈唱、打球和進行其它妨礙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動。

  5、禁止在寢室內飼養各種寵物。

  6、不準向窗外、走廊或樓道上亂倒汙水,亂扔果皮等雜物;不準亂扔酒瓶、熱水瓶等玻璃製品。因亂扔物品引起騷亂的'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引起人身傷害的,除經濟賠償外,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禁止小商小販擅自進入樓內推銷物品,禁止租賃、代售、直銷等一切經營活動。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學生宿舍內從事各類營利性服務活動。

  8、宿舍門開關時間統一規定,學生應按時歸宿,晚歸者必須出示證件,並作登記後方可進入宿舍。如有特殊原因晚歸者,應出示相關證明。

  9、嚴禁學生從其它學生寢室翻牆、翻窗入室或出室,違者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發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由學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和後果。

  10、嚴禁學生擅自去動宿舍配電裝置,嚴禁學生擅自觸控、除錯、破壞電錶等用電裝置,違者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因違規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一概由肇事者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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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學生宿舍內若遇突發性治安事件,應及時將情況上報輔導員和舍務老師、學生處、保衛處等相關部門。

  12、學生如有違反條例,嚴格按照《學生手冊》相關制度執行處理。

  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1

  為建立整潔舒適的住宿環境,切實維護住校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嚴肅住校紀律,促進對住校生的規範化管理,培養學生的自理和自立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寢室衛生

  1、各種生活用品、衛生工具要擺放整齊,保持地面、門窗、牆面、衛生間和走廊的清潔。

  2、養成愛整潔、講衛生、勤儉節約的良好習慣。不在寢室就餐、不亂丟雜物、不亂購零食、不浪費水電。

  3、使用衛生間後,必須及時沖洗乾淨;蹲坑內不留廢水、雜物。保持寢室乾燥、通風。

  4、嚴格執行衛生值日製度,值日生必須每天早晚打掃衛生,早晨必須清理紙簍、垃圾桶等。寢室長每天督促、檢查值日工作和生活用品的擺放情況並協助老師做好點名和檢查工作。

  二、寢室紀律、安全

  1、住校生要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就寢,晚上點名以後不許外出,平時無急事不進出寢室。除節、假日及學校組織活動外住校生一律不準出校門,如確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應書面請假,並經班主任(或學校值班領導)以及生活指導教師簽字同意後方可外出。

  2、嚴格按照安排的寢室、鋪位住宿,未經同意任何人不準隨意調換床鋪、寢室。

  3、不把非住校人員帶入宿舍。非住校生及住校生的親屬不準在學生宿舍內留宿,在學生休息時嚴禁異性學生家長進入其子女寢室。

  4、不追逐打鬧起鬨、高聲喧譁以及打架鬥毆。

  5、不私自外出去游泳或買東西等。

  6、不吸菸、喝酒;不在宿舍裡打牌、賭博及變相賭博。

  7、未經生活指導教師和班主任許可,不換鋪、合鋪睡覺,不竄寢室,不在校外或其他寢室留宿。

  8、不穿奇裝異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髮進入學生宿舍。

  9、不將不健康以及不利於正常學習的書籍、圖片、影碟或其他有危害性的器械帶入學生宿舍。

  10、不在牆上隨意張貼宣傳畫,釘釘子,不在樓內外牆上亂塗、亂刻、亂畫。

  11、不在床鋪上蹦跳、嬉戲,以免發生意外,不撥弄電風扇,電燈等裝置。

  12、不翻越欄杆、窗臺;不在就寢期間離開寢室,更不離開寢室樓。

  13、不在宿舍裡燒煮食物,不亂接電源。注意用火安全,不點蠟燭,正確使用蚊香。

  14、不在寢室內亂丟雜物及向窗外拋、丟雜物和倒水。

  15、未經許可不得翻、拿他人的物品;嚴禁住校生有小偷小摸的行為發生,對有偷竊行為的將嚴肅處理。

  16、不在就餐時外出就餐及到校外購物。

  17、加強自身安全意識,善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發現違紀現象、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有關教師。

  18、保管好自己財物。不攜帶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19、愛護公共財物,損壞公物時應照價賠償,有故意損壞的除照價賠償外,同時也按違紀處理。

  三、寢室文明

  1、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共創良好的生活環境。

  2、尊重生活指導教師、值周教師、寢室長和他人。

  3、爭創“文明寢室”,爭做“文明住校生”。

  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2

  1、學校採取封閉式管理,不準隨意離開學校。如有特殊事情,必須事先寫請假條,有班主任和值班教師的簽字,經班主任和管理住宿教師同意方可離校。

  2、每逢週末、假日,統一放學,放學後必須先回家,上學時要按規定時間到校,不得單獨行動,路上要結伴行走,遵守交通規則。

  3、增強安全意識,做到防火、防盜、防電、防水、防震,夜晚要關好門窗,嚴防意外事故發生。遇到意外情況,做到服從命令聽指揮。

  4、課間不準隨便進宿舍(病假除外),午間、晚間不準在大門口逗留。

  5、嚴格執行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起床,按時結隊,做到快、靜、齊,跑操做到隊伍整齊,口號洪亮,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上操者應事先請假,不得隨意離隊。按時熄燈,不得說話,不打鬧,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夜間如有病等特殊情況應及時向管理住宿教師反映報告。

  6、晚上大、小便,不準在宿舍門外,如被發現按違反校紀處理。

  7、值日生要經常保持宿舍內、宿舍外清潔衛生,宿舍內要經常通風,定時消毒,不隨便亂倒垃圾,要倒入指定地點。

  8、各宿舍長認真負責,監督本宿舍學生執行情況,全體住校生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住宿管理條例,如有違反者,一律按校規、校紀處理。

  9、按序排隊文明就餐,不得擁擠,剩菜剩飯應倒入垃圾桶,不得隨處亂倒,不吃生冷、變質食物,勤儉節約、不亂花錢,不奢侈浪費。

  10、不得隨意留校外人員住宿(包括家長),不許將社會上閒散人員引入學校。

  11、不得互相漫罵,打架鬥毆,不能以大欺小,要講文明、講禮貌,互相幫助,團結友愛,愛護公物,保護公共設施,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12、書櫃、飯桌、木凳、洗刷等用品擺放要統一標準,不能隨便亂放。

  13、被褥乾淨、疊放整齊、美觀,宿舍內要做到一日兩整理,三清掃。

  14、如遇特殊情況不住宿者,要向學校提出申請,家長簽字,經批准後離校。

  15、每週召開一次住宿生會,每月評選一次文明衛生宿舍。頒發流動紅旗。

  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生住宿管理,最佳化學校育人環境,維護學生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體現良好的道德精神風貌。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在我校三牌樓和仙林校區學生宿舍內住宿的所有學生,包括我校按招生計劃統招的全日制學生和在我校短期進修培訓、訪學交流等其他學員和我校來華留學生。

  第二章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四條學校學生工作處負責學生宿舍的總體規劃和床位測算;負責學生宿舍的整體調整分配,推進學生宿舍管理規範化、科學化;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對學生宿舍進行統籌管理;負責三牌樓校區和仙林校區學生宿舍管理物業的招標和監管、指導宿舍物業履行對學生宿舍的檢查、保潔、零修等日常管理和服務的職能,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並向有關職能部門和學院通報需要其處理的相關情形。相關具體事務由學生工作處下設的學生宿舍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學管辦”)處理執行。

  第五條學校教務處、招生就業處、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國際合作交流處負責提供年度招生、畢業、學籍變動等涉及學生住宿的必要資訊,作為學生宿舍分配和調整的依據。

  第六條學校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及各學院負責住宿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為規範教育,指導和督促住宿學生遵守校紀校規,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和安全防範意識。各學院根據學校學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的工作安排,做好涉及學生宿舍的各項具體工作。研究生工作部負責確認研究生住宿許可條件。

  第七條學校保衛處負責學生宿舍區的安全防範管理工作及相關案件的查辦;負責學生宿舍樓宇安防設施的維護和更換;負責督導物業管理部門做好學生宿舍防火防盜的宣傳和管理工作。

  第八條學校資產管理與實驗室建設處負責學生宿舍基本房源的調配和學生宿舍傢俱購買配備、空調維修等工作。

  第九條學校財務處負責確定學生住宿收費標準,並按照“學管辦”提供的學生住宿資訊按收費標準收取學生住宿費。

  第十條學校基建處負責新學生宿舍的規劃和建設。學校後勤管理處負責現有學生宿舍的修繕、綠化與景觀工程、水電氣設施維保、道路維修、生活服務類設施裝置建設與維保以及裝修改造的具體落實等。

  第十一條學校資訊化建設與管理辦公室負責學生宿舍的有線網路和無線網路的建設和維護、一卡通業務、網路故障維修等工作。

  第十二條海外教育學院負責參照本規定製訂留學生宿舍管理辦法,並協調留學生宿舍的改造和指導宿舍物業進行留學生宿舍管理。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十三條入住須知

  (一)入住學生需遵守《x郵電大學學生手冊》及《x郵電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定》中的各項規定。

  (二)已辦理好開學報到手續,具有本校學籍的全日制學生,按規定繳納住宿費,即獲得本校學生宿舍的住宿資格。

  (三)學生必須按學院指定的房間和床位就宿,未經允許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和床位或佔用其它床位,不得私自更換門鎖。確需調整者,應填寫《學生調整宿舍申請表》經學院稽核同意後,報學管辦備案,學管辦及時更改學生住宿名冊。

  (四)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未經學生工作處同意,不得安排、佔用學生宿舍或在學生宿舍區範圍內從事其他活動。學校因工作需要對宿舍及床位進行調整,住宿學生應積極配合學校的調整工作,及時自覺地到指定的宿舍床位居住,不得拒絕調整。

  (五)延期畢業的本科生不再安排住宿。

  第十四條學生原則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各種原因不能入住學生宿舍的學生請按有關規定辦理校外住宿手續(含在校內學生宿舍區外住宿)。對未辦校外住宿登記手續擅自在外住宿的學生,學院將給予批評教育,並按《x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退宿須知

  (一)入住學生因各種原因退宿,應在學管辦批准後辦理退宿手續。

  (二)畢業生離校時須按規定辦理退宿手續。

  (三)取消入學資格、取消學籍、退學、開除學籍、休學的學生持學校決定或通知辦理退宿手續。

  (四)學生出現上述情況,應在三天內到學管辦辦理退宿手續,無正當理由過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退宿,學生應在退宿手續完成後三日內將所有個人物品搬離宿舍。對遺留的個人物品,學校不負責儲存。

  (五)學生退宿時應保證使用的住宿裝置完好,如有缺損,應照價賠償。

  (六)學生休學期間,應辦理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安排住宿。

  第十六條假期留校須知

  (一)寒暑假期間,學生宿舍實行封樓管理,學生應離校回家,不得留校。

  (二)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的學生,應提交《假期留校住宿申請表》,經所在學院稽核批准後,交學管辦備案,方可留校集中住宿。

  (三)假期留校學生應服從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以學院為單位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單獨住宿。

  (四)假期中留校學生憑學生證和假期住宿證刷卡進入宿舍。

  第十七條住讀學生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家住本市的學生,除節假日外,未經請假,不得外宿;

  (二)家住外地的學生,一律不得外宿,節假日如需外宿,亦須請假;

  (三)外出者,至遲必須在23:30前返校;如逾時返回,須在苑區值班室登記,申明原因備查。

  第十八條校外住宿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學生(家住本市者除外)確係解決學習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難,要求到校外住宿的,須按規定申請退宿並辦理有關手續。

  2.能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3.學生原則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二)辦理程式

  1.申請在校外住宿的學生須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向學校提出申請下一學年校外住宿,並在放暑假之前辦理完相關手續。逾期將不再受理學生申請和辦理退宿手續。

  2.學生提出申請,由各學院輔導員對學生申請進行初審。初審透過的學生填寫《x郵電大學校外住宿申請表》並經家長簽字同意(博士研究生的校外住宿除外,且其辦理流程由各學院自行確定)。

  3.經學生所在學院核實情況並簽署意見後,學生方可到校外辦理租房事宜。

  4.辦妥租房事宜後,將《x郵電大學申請校外住宿審批表》原件、租房協議書影印件交學管辦留存備案。

  5.申請表一式三份,學院、學管辦、學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6.學生校外住宿地點發生變更後應及時報學院和學管辦登記備案。

  7.申請表審批後有效期一年,若第二年仍需校外住宿,應重新申請。

  (三)校外住宿要求

  1.校外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加強防範意識,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2.校外租房住宿學生按照有關部門租房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3.學生在外租房,不得非婚同居。

  4.校外住宿學生應按時參加學校的教學、教育等各項活動。

  5.校外住宿學生應定期向輔導員彙報溝通,遇到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

  6.對未經批准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學生,將嚴格按校紀校規處理。

  7.對已退宿的床位,學校有權予以處理。

  8.凡經批准在校外住宿者,學校原則上不再為其提供住宿場所,確因特殊情況需再回校住宿者,應在學校有條件安排住宿的前提下,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和學管辦批准後方可回校住宿。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九條作息制度

  宿舍內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和文明優雅的儀表。全體住宿學生都必須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員、服務人員的勞動,愛護公物,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起床。學生宿舍6:00開門,23:30關門。學生宿舍關門後晚歸者,應持有效證件登記並說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員許可後方可進入宿舍。嚴禁未經請假批准夜不歸宿,違反者依照《x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安全保衛制度

  (一)學生宿舍每天24小時有專職人員值班,為了學生的安全,學生應按規定在值班室進行各種登記,並配合值班員的詢問。宿舍樓實行查房制,管理員抽查宿舍或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要求查驗學生證件時,學生應積極配合。

  (二)學生進出本棟宿舍時應持本人的校園卡,經門禁系統確認允許通過後方可進出,不得尾隨他人進出,不得將本人校園卡借與他人或借他人的校園卡進出。無卡闖關者送保衛處處理,卡遺失者出入宿舍需出具輔導員開具的`住宿證明並作登記。如因故需借用本寢室鑰匙必須憑有效證件到值班室辦理借用手續。

  (三)學生宿舍實行會客制度。會客時間段為8:00-21:00,學生應在一樓公共區域會客。學生直系親屬如需進入寢室內探訪學生,在被訪學生徵得宿舍其他成員同意的前提下,來訪者應出示並交驗有效證件進行登記並經宿舍管理站同意後,方可進入學生寢室內探訪;探訪時間段為8:30~12︰00,14︰00~17︰00,探訪時長不得超過0.5小時,原則上異性親屬不得入室探訪。來訪者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

  (四)全體住宿同學應共同做好防盜、防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特別是貴重物品及現金。宿舍人員全部外出或離校時應關好門窗,關閉電源和水電開關。發現形跡可疑者,應及時報告值班員;發現盜案,應保護好現場,並報告保衛處。住宿學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已的貴重物品。攜帶大件物品出門時,應持本人有效證件並進行登記。

  (五)學習消防知識,愛護消防裝置,遵守消防規定。嚴禁在宿舍記憶體放易燃、易爆、易腐蝕性危險品、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炒菜、煲湯、做飯;嚴禁一切在學生宿舍點蠟燭、點煤油燈、焚燒紙張物品等使用明火的行為。發現火警,應及時報警、鎮定疏散。

  第二十一條宿舍水電

  (一)嚴禁將違章電器帶入宿舍和使用。學生宿舍違章電器是指在學生宿舍管理規定中明確禁止使用的電器,電水壺、電飯煲、電熱杯、電磁爐、微波爐、熱得快、蒸煮器、電爐、電熨斗、電炒鍋、電暖器、電熱毯、電曖寶、電吹風、電捲髮器、電暖鞋器、帶電加熱功能的飲水機、電冰箱等不論功率大小,均屬於學生宿舍嚴禁使用的違章電器;凡是無3C認證,不符合質量規範的電器產品,不論其功率大小也屬於違章電器。嚴禁在學生宿舍給各類電動車電池充電;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網線;嚴禁將檯燈、膝上型電腦直接放在床鋪上使用;嚴禁無人值守時充電。違反以上安全規定者,除暫扣違章器具外,依照《x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處理。

  (二)節約用水,隨手關好水龍頭,出現漏水或設施損壞現象,及時報修。

  (三)在提供公共電熱開水器的樓棟,住宿學生應節約使用開水,勿浪費水電資源。

  第二十二條宿舍傢俱及公共設施管理制度

  (一)學生宿舍內裝置、設施如需維修,學生在宿舍管理員處填寫報修單,屬於物業維修的,由物業維修部門每天安排人員負責及時修復;不屬於物業直接維修的,由物業幫助聯絡維修。宿舍樓內走道、門廳等公共場所的裝置、設施,由物業負責專人聯絡報修。

  (二)學生在使用宿舍內提供的公用設施時應愛護公物,按章佈置、裝飾。

  (三)宿舍內的傢俱等裝置按規定配給,編號使用,責任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為損壞,不得挪用別處傢俱。

  (四)不得將宿舍鑰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調換門鎖或另加掛鎖。

  (五)宿舍裝置如有損壞,應及時報修;如屬於自然損壞,免費修理;如屬於人為損壞,按價收取維修費用和材料費。

  第二十三條宿舍文明衛生管理規定

  (一)愛護宿舍區的花草樹木,自覺維護宿舍區的綠化,不得踐踏、挖掘、刻劃、攀折花草樹木或在樹枝上晾曬物品。禁止攀爬門窗、頂樓、欄杆等危險行為。

  (二)宿舍樓內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由專職清潔員負責打掃,每天清掃2次。學生應將宿舍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內,不得在走廊、樓道堆放垃圾。

  (三)學生按照要求,搞好寢室內衛生。堅持每日清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住宿學生必須堅持每天做好宿舍內部個人衛生,保持床鋪、桌面及書架等處的整齊潔淨。值日生應當每天清掃客廳、衛生間、洗漱間、浴室、陽臺的地面,清潔水池、門窗、蹲坑及牆面等公用部位,將垃圾送到指定地點。

  (四)遵守宿舍公德,保持樓道暢通、整潔。禁止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倒汙水、汙損牆面、高空拋物、或在走廊、樓道堆放雜物。禁止在傢俱、門窗、牆壁上亂塗寫、亂刻劃、亂張貼。一經發現,當事人必須承擔恢復原樣的費用。禁止將傢俱任意挪位。

  (五)為避免影響他人的學習和休息,應保持宿舍安靜。嚴禁在樓道內進行打球、踢球、溜冰、跳舞、播放高分貝音響、大聲喧譁或高聲唱歌等喧鬧行為。

  (六)嚴禁在宿舍內飼養各種動物和種植有害植物,違者將對所飼養或種植的動植物予以清出宿舍處理。

  (七)未經學校允許,嚴禁在宿舍區集會、遊行或從事宗教活動。

  (八)為維護宿舍區內的秩序與安全,未經學校有關部門批准,不允許任何個人、單位、團體在宿舍區內從事經營性活動、收費服務活動或者中介代理活動。

  (九)嚴禁在宿舍區內隨意張貼廣告。在宿舍區內資訊欄張貼海報,應經學管辦批准。

  (十)未經允許,不得在宿舍區內停放腳踏車和電動腳踏車等各種電池驅動的車輛;嚴禁將自購的傢俱及磚石、木板等雜物帶入宿舍。未經許可,學生不得進入異性學生居住的宿舍。

  (十一)嚴禁在宿舍內吸菸、亂扔菸蒂。

  (十二)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麻將、賭博或觀看、傳播非法的書刊、音像資料和其他非法網路資訊。

  第五章獎懲制度

  第二十四條為了更好地培養學生良好的文明生活習慣,樹立美好的精神風貌,建立學生宿舍個人積分評估制度,作為學生宿舍表現的獎懲依據,每學年進行一次“示範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寢”、“宿舍文明標兵”評審獎勵,評選出“示範宿舍”、“文明宿舍”的宿舍長可參評優秀學生幹部。

  第二十五條參照《x郵電大學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考評辦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給予通報表揚,頒發榮譽證書並酌情給予物質獎勵。有特別貢獻者將上報上級有關部門表彰、獎勵。

  (一)預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發生表現突出的;

  (二)檢舉、揭發違法犯罪人員,保護國家、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有功的;

  (三)疏導、調解民間糾紛,防止矛盾糾紛激化,避免重大安全事件發生的;

  (四)對學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提出建議,被採納後社會效果顯著的;

  (五)其他為學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

  第二十六條參照《x郵電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在學生宿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紀律處分,其中受到警告處分(含警告處分)以上的學生不得參評“宿舍文明標兵”等個人獎項,所在宿舍不得參評“示範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寢”。

  (一)經商,違章派發或貼上傳單、廣告;

  (二)故意損壞公物;

  (三)使用違章電器、私拉亂接、使用明火、亂扔菸頭或在宿舍記憶體放易燃、易爆、易腐蝕性危險品和有毒物品、管制刀具;

  (四)在宿舍內飼養各種動物和種植有害植物;

  (五)盜竊他人財物,敲詐勒索錢財等違紀違法行為;

  (六)高空拋物等危險行為;

  (七)酗酒;

  (八)阻礙工作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侮辱、辱罵工作人員;

  (九)賭博;

  (十)觀看、傳播非法書刊、音像資料和其他非法網路資訊,傳播迷信思想及偽科學。

  (十一)打架鬥毆,尋釁滋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侮辱、誣陷他人;

  (十二)其他違反校紀校規和國家有關法規的行為。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20xx年9月起施行。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4

  為了給學生創造一個整齊美觀、秩序優良、清潔衛生、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使宿舍成為體現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視窗,特制定如下宿舍管理制度:

  1、各宿舍選一名舍長,負責檢查宿舍日常衛生和內務秩序。

  2、宿舍管理實行規範化、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未經允許不準私自調換宿舍及床位。宿舍作適當調整時,應服從安排,不得無故拖延或拒搬。

  3、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作息進間,早上6點30分準時起床、晚上8點30分準時就寢。

  4、注意安全,學生離開宿舍內必須收藏好自己的錢和貴重物品,最後離開宿舍的學生必須及時關鎖好門窗、電燈等,如發現失竊或可疑跡象應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學校報告。

  5、住校學生晚上不得隨便出校門。

  6、嚴禁將易燃易爆及違禁物品帶回宿舍。違反上述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7、宿舍公共財產不得損壞、丟失,舍長負責監督,如損壞或丟失無責任人,由本宿舍全體人員賠償。

  8、應服從老師和舍長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不聽勸告、不講衛生、不按規定執行、無理取鬧者,嚴肅處理,留記檔案,重者取消住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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