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室規章制度五篇
廣播室規章制度五篇
1小學廣播室管理制度
1、廣播室是學校常規電教裝備,使用率高,由人負責,嚴格管理。
2、廣播室裝置應統一編號,登記入帳,做到帳物相符,室內裝置安裝應科學、有序。
3、學校廣播、錄放像裝置為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服務,不得私自將錄放像裝置外借或私用。
4、愛護廣播裝置,嚴格按規程操作,認真做好裝置的防塵、防潮和日常保養工作,如有裝置損壞,應及時維修或上報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以保證裝置經常處於可使用狀態。
5、各種廣播、錄影裝置未經有關工作人員同意,不得私自使用。
6、廣播內容要配合學校中的工作,講究思想性,藝術性,知識性,有利於學生素質提高,播放的音樂要健康、優美、有利於活躍學生身心。禁止播放各種違禁錄影片,不得使用潮溼、黴變的錄影片。
7、嚴格遵守借還制度,借進的裝置或資料要做到不損壞、不遺失,及時歸還;借出的裝置及資料應及時回收,回收時要認真檢查是否損壞,如有損壞或遺失,要照價賠償。
8、廣播室要保持室內整潔,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做到責任到人。
9、注意用電安全,裝置使用完畢應切斷電源。
2廣播站規章制度
一.名稱及屬性
名稱:海風廣播站
屬性:北師大南山附中校廣播站,隸屬團委宣傳部
二.成員架構
總架構:由一名站長和五個播音組組成,每個播音組又由一名主編、一名撰稿人、兩名主要播音員組成。
1.站長
職責範圍:總管廣播站事務,包括周始審稿(即每週提前稽核所有固定稿件)、月末總結(一月之內的所有稿件彙總備份及成員功過獎懲),以及特殊事件或特殊時期的會議召開。
站長直接對團委負責,是廣播站的總負責人,暫不參加播音。
2.主編
職責範圍:總管一個播音組,包括每日審稿(即在播出前一天稽核、修改非固定播出稿件)、月末交稿(將一月之內所管組內的所有已播出稿件彙總交至站長處備份),以及將稽核透過的非固定稿件交給主要播音員。
主編對站長負責,下轄三名組員,參加輔助播音。
3.撰稿人
職責範圍:總管一個播音組內的稿件(包括固定及不固定稿件),提前一週完成固定稿件,交至站長處稽核。提前一天完成非固定稿件,交至主編處稽核。參加輔助播音。
4.主要播音員
職責範圍:主要負責每週播音,並保管每組鑰匙。
早上組的播音員一名,中午組由一名主要播音員和一名輔助播音員組成。
三.播出制度
1.播出時間:早上7:20至7:40
中午14:00至14:15
2.每次進入廣播站的人數限定為兩人
四.獎懲制度
1.遲到及早退 一次罰款十元(罰款一律存作廣播站經費獲獎勵經費)
2.播出事故 一次罰款二十元,情節嚴重者給予察看處分(即停止播音工作)
3.每月將民主推選一名優秀成員,被評為優秀成員三次以上者,將成為年度優秀成員,並得到獎金三十元。
3村廣播室管理制度
一、村廣播室工作受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領導並由村支部派專人負責日常管理,村支部應建立健全安全播出工作機制,確保廣播安全播出萬無一失。
二、工作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操作技能,日常嚴守工作崗位,認真做好值機、值班工作,並協助做好對區、鎮綜治辦開展關於“平安泉港”建設各項宣傳活動。
三、按時、完整、準確地廣播節目,不得隨意中斷節目、不得隨意插播。
四、需動用村廣播室臨時播出通知,一律由村支部書記或村委主任主要領導稽核簽字同意後,方可以錄播的形式安排播出,並做好播出記錄播放內容如出現意外,須立即採取果斷措施,中斷播出,並及時向上級有關領導報告。
五、廣播室裝置應統一編號,登記入帳,做到賬物相符,室內裝置安裝應規範、有序。
六、愛護廣播裝置,嚴格按規程操作,認真做好裝置的防塵、防潮和日常保養工作,如有裝置損壞,應及時維修,以保證裝置處於良好執行狀態。
七、切實做好廣播室安全防範工作,嚴防邪教分子破壞,同時做好防火、防盜和用電安全等工作。
八、不得將與播放內容無關的其他音像資料帶入廣播室。
九、保持廣播室壞境整潔、美觀。
十、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廣播室。
4小學廣播室管理制度
1、學校“紅領巾廣播站”是少先隊的宣傳陣地,直接歸少先隊大隊部管理。
2、每天的廣播時間是:
(1)正常廣播:上午7:20-7:40;下午13:45-14:00。
(2)早操和眼保健操的廣播。
(3)週一升旗儀式的`廣播。
(4)各類通知廣播。
其它時間,沒有經過主管教師同意,不得擅自廣播。
3、主管教師應負責對廣播員的培訓和管理工作。廣播員必須每天準時用普通話播音,並掌握一定的播音技巧。
4、廣播內容須經主管教師審閱後方可廣播。應播放適合少年兒童健康成長的歌曲、樂曲,應大力宣傳好人好事,應轉播或錄播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的新聞節目和少兒節目。
5、沒有經廣播員和主管教師同意,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廣播室。
6、廣播員應有認真負責的精神愛護播音裝置。未經校長批准,廣播室的播音裝置一律不得外借。
7、廣播員應保持廣播室的室內整潔,每天應進行衛生清潔工作,廣播完成後,應關閉電源,鎖好門窗,拉好窗簾。
5校園廣播室管理制度
一、廣播室是學校的宣傳陣地。廣播員要有熱愛祖國、熱愛學校、熱愛集體的精神,要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在學校指導下及時地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報道國內、國外的重要新聞以及學校的好人好事。
二、對廣播室所有器材加強管理,定時維護、保養,保管好所有器材,不得將廣播室裝置歸於個人或作其他私人用途,不得擅自將廣播室交他人看守和使用。不經領導批准不準外借,如有損壞和丟失應照價賠償。
三、非本室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入內。廣播員必須在安排的時間內進入廣播室,其他時間不得入內,管理人員不得將鑰匙隨便轉給他人。
四、學校廣播站播音,輔導老師提前做好廣播器材的除錯工作,學生不得隨意觸控、撥弄器材、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廣播員要愛護室內機器,注意安全用電。發生機器故障,應及時向負責電教的老師彙報。
五、廣播員必須堅持按時播音,堅守崗位,必須用普通話進行廣播。
六、保持室內整潔、儀器不積塵,按時關好門窗。
七、廣播室廣播員的具體職責
1、負責收集、審閱、登記各班稿件。
2、負責廣播室的財產和人員管理。
3、所有稿件必須預先由管理責任人審稿,做到播報稿件時通暢流利,所有報道務必服務教育教學工作,內容真實準確,不得隨心所欲,信口天河。
4、廣播節目力求新穎,形式多樣,生動活潑,新聞報道短小精悍,文藝節目要適合學校特點。
5、播音時必須嚴肅認真,不得嘻笑,廣播通知必須事先得到有關領導的允許,內容力求簡練,防止亂播和錯播。
6、對已播稿件和資料,要妥善儲存。
八、根據廣播器材的技術要求,定期維修,做好日常安全保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