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高等學校固定資產折舊制度的探討論文

建立高等學校固定資產折舊制度的探討論文

  固定資產的價值在於具有潛在的服務能力,隨著高校對固定資產的不斷使用,這種潛在的服務能力在高校人才培養的過程中不斷地發揮效能。但是,固定資產的服務潛力是有限的,隨著固定資產在高校人才培養過程中的不斷使用,這種服務潛力會逐漸衰減直至消逝。因此有必要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並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固定資產折舊計入人才培養成本的過程,是隨著固定資產價值的轉移,以折舊的形式在收入中得到補償而轉化為貨幣的過程。從本質上講折舊也是一項成本費用,只不過這項成本費用是前期已經發生支出的非付現成本,從權責發生制和配比的原則來看,對高校固定資產計提折舊費用是很有必要的,不計提折舊或不正確地計提折舊,將導致錯誤地高校人才培養成本和衡量高校的辦學效益。隨著主義市場經濟的和高校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高校的內部管理也不斷加強,高校人才培養成本的會計核算顯得越來越重要。對高校人才培養成本的核算必然要求高校對其擁有或控制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以正確反映固定資產的有形和無形損耗,為國家和學校的管理提供準確的人才培養成本資訊。

  一、高校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的弊端

  根據我國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的規定,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或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高校固定資產的特點是數量較大、種類齊全、檔次較高、更新速度快。隨著高校規模不斷擴大,教育投資逐年增加,固定資產在高校總資產中所佔比重逐漸增大。根據教育部直屬高校近兩年財務決算的資料顯示,74所直屬高校的固定資產佔資產總額的55 %以上,學校每一元的執行成本就需要近1.5元的物資資本來支援。如果這些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不在教育成本中反映折舊費,那麼所得到的教育成本資料就是不全面的。但根據現行高校財務準則和會計制度規定,高校固定資產不得計提折舊,由此產生的弊端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不能如實反映高校固定資產的真實價值

  在現行高等學校財務會計制度中,對固定資產的核算主要是透過設定“固定資產”、“固定基金”兩個會計科目進行的,主要是反映固定資產原值的增減變動情況。除了固定資產的清理或報廢以外,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入賬後一直保持不變。有的高校為了提升辦學層次或迎接評估和檢查,為滿足相關指標的需要,對應報廢的資產不予報廢;有的高校放任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自行將固定資產報廢處理,財務部門卻仍然掛賬。這種賬務處理方法既不能正確反映高校固定資產的新舊程度,也使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與實際價值嚴重背離,並使資產負債表中的固定資產賬面餘額不能反映其實際情況。

  (二)不能準確計量高校的人才培養成本

  根據高等學校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固定資產的購置是在“事業支出”科目的明細科目“辦公裝置購置費”、“專用裝置購置費”、“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等中一次性計入支出的,對在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內己消耗的價值不進行分攤,造成購置固定資產的會計期間教育成本支出偏高,而非購置期間的教育成本偏低。另外,高校固定資產特別是大型精密儀器裝置的折舊費往往在其支出中佔較大的份額,在考核使用部門或單位使用固定資產創造的效益時,僅考慮核算材料、勞務等支出的成本,而忽略固定資產折舊的成本,將不能準確反映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專案的實際成本,造成專案結算時賬面結餘較多,出現“虛盈實虧”的現象。由於高校固定資產不單獨核算其使用成本,固定資產在採購時直接報銷,不再計提折舊,在固定資產的管理過程中,很少需要財務部門參與,因而財務人員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預計使用年限、估計殘值、已使用年限、使用部門、報廢毀損等後期管理抱有敷衍了事的態度,當固定資產完成其使用壽命進行清理時,有的.使用部門甚至自行將其報廢處理,這種缺乏監督、制約的處理方式,極易造成高校固定資產的流失。

  (三)不能科學合理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更新

  一方面高等學校固定資產原值和淨值合一,不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無法反映固定資產的新舊程度,固定資產的是否更新缺乏可供的資料,往往由其使用部門主觀提供更新固定資產的資料,極易造成學校資產的浪費。另一方面,現行制度規定高校的修購基金按照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用於固定資產的維修和購置。修購基金按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則與單位的收入呈正比例增減變動,而事實上固定資產的更新與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並無直接關係。另外,修購基金不僅用於固定資產的購置,還用於大型修繕支出,這更進一步減少了固定資產更新資金。因此,僅僅依靠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提取形成的修購基金遠遠滿足不了高校擴大辦學規模的需要,為解決高校固定資產更新資金緊張,應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二、高校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前期準備

  (一)做好固定資產折舊前的清產核資工作

  由於不計提固定資產折舊,高校平時對固定資產疏於有效的管理,為配合高校推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高校財務部門首先應建立完善固定資產賬簿的相關資訊。財務部門可聯絡後勤、資產、裝置、圖書等物資歸口管理部門對固定資產的實際使用情況進行盤查,並利用計算機、通訊等管理工具,完善各類固定資產的明細登記資訊,如使用狀況、入賬價值、預計使用年限、估計殘值、剩餘使用年限、使用部門、報廢毀損等情況進行詳細記錄。透過清產核資工作,也可讓使用部門充分了解所使用的固定資產的價值及其使用年限,以及本部門因使用該項資產每年應負擔的成本,有助於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益,減少各部門固定資產“小而全”的購置模式。同時完善的固定資產賬簿明細記錄,也可反映現有固定資產的新舊程度、尚可使用的年限等資訊資料,便於固定資產採購部門有序更新固定資產,財務部門安排資金預算。清產核資的工作結果,將為高校全面推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奠定基礎。

  (二)對清產核資的結果進行相應的會計調整

  對清產核資過程中已報廢、毀損、不需用、未使用、在用的固定資產分別進行詳細登記。對已報廢和毀損並沒有實物的固定資產在徵得上級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同意後,根據固定資產的原值進行衝減“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的會計調整。對已報廢、毀損、不需用有實物的固定資產除按上述辦法衝減“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外,對於固定資產清理淨收入轉入“修購基金”。對於在用固定資產在充分考慮各種有形、無形損耗的基礎上,參照國家統一制定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按原賬面價值與現行市場價值的差額一次性補提折舊。對未使用的固定資產在充分論證其可用性的基礎上,如果可用則按在用固定資產進行處理,若不可用則按照已報廢、毀損、不需用有實物固定資產進行會計處理。

  三、高校固定資產折舊制度的建立

  (一)高校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範圍和方式

  高校應根據固定資產的實際使用情況,合理確定計提折舊的範圍。應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主要包括:1、房屋和建築物;2、在用的專用裝置和一般裝置;3、季節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4、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5、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不應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主要包括:1、房屋、建築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2、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3、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4、按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固定資產的折舊方式一般有三種:綜合折舊、分類折舊和個別折舊。其中分類折舊是指將物理特性相似、使用年限大致相同的資產歸併為一類,出一個平均的折舊率,用該折舊率對該類資產計提折舊。從實務工作量及提供折舊資訊的可靠性來看,分類折舊是對個別折舊和綜合折舊的折衷,將性質相近、使用年限相近的固定資產作為一類計提折舊,既簡化了操作,又基本準確地提供固定資產的價值轉移資訊。高校固定資產主要包括房屋建築物、專用裝置、一般裝置、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六大類,各類固定資產的功能、用途、使用情況各不相同,所以應按固定資產大類採用分類折舊的方式來計提折舊。

  (二)高校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是將應提折舊總額在固定資產各使用期間進行分配時所採用的具體計算方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舊法等方法。折舊方法的選用將直接高校固定資產折舊總額在不同年度間的分配結果,從而影響高校各年人才培養成本的測算和辦學效益的評估。因此,高校應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受有形損耗和無形損耗影響的方式和速度,結合、環境及其他因素,合理選擇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

  高校固定資產的特點是種類較齊全,個體價值、性質千差萬別,因此,應區分各類固定資產的屬性分別採取相應的折舊方法。如房屋建築物和一般裝置,由於使用年限較長,其使用價值在使用期限內轉移較平均,一般選擇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房屋建築物的折舊年限一般為20-30年;裝置的折舊年限一般為5-10年;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一般不超過10年。但對購置的具有專門效能和用途的教學科研裝置,由於價格昂貴、科技含量大、技術生命週期短、無形損耗十分嚴重,應採用加速折舊法計提折舊;電腦等技術更新換代較快的一般裝置也應採用加速折舊法。使用不同的折舊方法,計算出各期的折舊費用會相差很大。高校在進行成本核算時,對固定資產折舊的核算要持謹慎態度,慎重選擇折舊方法,一旦選定,在各期的核算時都應保持一致,不能隨意變動。同時,在有關會計報表附註中將折舊的計提狀況、數額及計提方法等,應當詳細地予以特別揭示,以便於不同高校之間加以比較。

  (三)高校固定資產折舊的核算方法

  為對高校固定資產的折舊情況進行全面的核算,應新設定“折舊費用”、“累計折舊”會計科目。“折舊費用”科目借方反映教學單位和行政單位所佔有的各項固定資產按一定的折舊方法計提的折舊額,貸方反映分配後轉入“人才培養成本”或其他支出科目的轉出數,轉出後本科目無餘額。對於折舊費用,應當按照合理的標準在不同專業中分配,並可按照固定資產類別或使用部門設定明細科目。“累計折舊”科目貸方反映高校各類固定資產計提的折舊額和增加固定資產而相應增加已計提的折舊,借方反映因出售、報廢清理、盤虧等原因減少固定資產而相應轉銷其所提的折舊額。“累計折舊”是固定資產的備抵科目,該科目的餘額在貸方,反映高校現有固定資產的累計折舊額。在資產負債表中,累計折舊作為固定資產減項單獨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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