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音樂教室管理制度

學校音樂教室管理制度

  現如今,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音樂教室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音樂教室管理制度1

  音樂教室管理員工作職責:

  一、忠於職守,嚴於律己,嚴格執行學校音樂室規章制度,負責音樂室的管理和使用。

  二、按教學大綱和學校教學計劃,協助教師開齊開足音樂課,上好音樂課,充分發揮音樂裝置的教學作用。

  三、愛護學校財產,做好經常性的防塵、防潮、防黴等維護工作,保證音樂器材效能良好。

  四、學習和鑽研音樂專業業務和技術,不斷提高自身專業技術和教學水平。

  五、建立和健全業務檔案管理制度,音樂室使用情況要有記錄。

  六、保持室內整潔、通風、乾燥,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習慣。

  七、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注意防火、防偷盜。

  音樂教室器材損壞賠償制度:

  一、設立器材報廢、損壞、遺失的登記簿,記錄其器材的種類、規格和價值,事故的責任及賠償情況,每學期彙總一次。如屬自然損耗物品的`在賬冊中登出;如屬不耐用器材而一時無法修復的要辦理報廢手續。

  二、器材的自然損耗、報廢要由管理員提出申請,總務主任鑑定,確認無法修復或無修復價值的方可作自然損耗,報廢處理。價值一千元以上的器材的報廢要寫出鑑定報告,經主管領導審批,並填好器材報損單備案。

  三、在活動中損壞器材,應視不同情況,給予合理賠償。凡屬器材本身質量問題或非人力因素而造成器材損壞的不需賠償。凡屬非故意造成器材損壞的視其損壞程度的情節賠償,完全損壞的可按半價賠償。凡屬違反活動規則故意損壞器材的,按其原價賠償,情節嚴重的處以罰款或報請學校給予紀律處分。

  四、學生損壞器材的,賠償原則上當即執行,授課老師監督,管理員收款,並出具一式三聯收款發票。賠款學生、授課老師、管理員各執一聯。每學期結束前一次性核算,將賠款彙總交會計室入賬,由學校統一結算。

  五、對學校音樂器材應當妥善保管,個人或集體所借的器材,無論什麼原因造成的遺失,應照價賠償,失竊和失蹤,要查明原因,及時上報,並記錄備案。

  音樂教室防火防盜安全管理制度:

  一、音樂教師是相關音樂室安全負責人,要定期檢查音樂室的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隱患,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要放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位置。

  二、音樂室佈局須安全、規範,定位要合理,間距要適當,用電要安全,不得超負荷用電,發現隱患應及時處理。

  三、音樂室應保持門窗的鎖、插銷完好,有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的基本設施和措施。

  四、音樂室鑰匙應專人妥善保管,不能轉借或私配。室內一切裝置和用品,未經負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帶出室外。

  五、工作人員在下班前應檢查水源、電源、火源,負責關閉門窗。

  六、進入音樂工作和學習的所有人員必須對人身和裝置的安全負責。

  學校音樂教室管理制度2

  一、凡音樂室裝置儀器,必須登記造冊。

  二、音樂教室教學時間禁止帶入一切食物和其它無關書籍、物品。

  三、愛護音樂教室裝置物品,如遇損壞,立即通報管理員及授課教師並上報相關部門解決。

  四、音樂教室裝置未經管理員允許,其它教師、學生不得使用。

  五、管理員和授課教師要愛護和負責保管音樂教室內所有公物,不得隨意外借和轉移,如有損壞要及時查清原因,並令其照價賠償。

  六、保持室內清潔,不準隨地吐痰,不亂扔物品。

  七、學生進入音樂教室時,腳步要輕,不擁擠,不大聲喧譁。上課時,不做與音樂課無關的事。

  八、授課後,學生應有秩序地離開教室。做好衛生清掃工作,管理員和授課教師檢查,確定公物,設施無損,環境整潔,關好門窗,方能離開教室。

  九、音樂課時間音樂教室進行音樂活動由授課音樂教師負責,不得借用為其它教學或活動。

  十、音樂教室為音樂教學場所,主要功能為音樂教學及相關活動。其他人及部門借用須申請登記。歸還時要及時檢查,人為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最近訪問